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267598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2.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docx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docx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清单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6、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登记表(2份加盖公章)

8、验收监测报告1份(原件)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名称):

电话:

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证件):

工作单位:

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附: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签名:

(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

1.本申请书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乌环验许清[201]号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原件或复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行政许可

申请人

以上材料由本人(单位)提供,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名:

(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我方代理人,前往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评事宜,代为处理相关事务。

代理权限为:

一般代理。

附: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说明

1.本验收申请替代我部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

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

2.本验收申请表一、表二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表三、表四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本验收申请一式两份,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随验收审批文件一并存档。

表一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

建设地点

行业主管部门或隶属集团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项目设计单位

环境监理单位

环保验收调查或监测单位

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同意试生产(试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决定文号、日期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日期

表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及其批复情况

实际执行情况

备注

建设内容(地点、规模、性质等)

生态保护设施和措施

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其他相关环保要求

注:

表二中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就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予以介绍。

表三验收组意见

 

组长:

(签字)

表四验收组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附件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画√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投资比例

%

环评登记表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试运行日期

工程占地平方米

使用面积平方米

审批登记部门主要意见及标准要求:

 

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包括主要设施规格、数量、产量或经营能力,原辅材料名称、用量水、电、煤、油等及项目与原登记表变化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废水排放情况

用水量

(吨/日)

废气

排放

情况

处理

设施

废水排放量

(吨/日)

高度及去向

废水排放去向

噪声排放情况

产生噪声设备及个数

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

产生量

(吨/年)

周围噪声

敏感点及个数

去向

建设单位其他环境问题说明:

 

负责验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注:

此表除负责验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栏外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在表格右上角加盖公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编号:

验收类别:

验收报告;验收表;登记卡审批经办人: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邮政编码

电话

行业类别

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实际生产能力

投入试运行日期

报告书(表)审批部门

文号

时间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文号

时间

控制区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文号

时间

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投资总概算

万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投资总概算

万元

比例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实际总投资

万元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环保投资

万元

比例

废水治理

废气治理

噪声治理

固废治理

绿化及生态

其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t/d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Nm3/h

年平均工作时

h/a

污染控制指标

控制

项目

原有

排放量

(1)

新建部分产生量

(2)

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

(3)

以新带老削减量

(4)

排放增减量

(5)

排放

总量

(6)

允许排放量

(7)

区域削减量

(8)

处理前浓度

(9)

实际排放浓度(10)

允许排放浓度(11)

废水

CODcr

石油类

氨氮

废气

SO2

粉尘

烟尘

氮氧化物

固废

单位:

废气量:

×104标米3/年;废水、固废量:

万吨/年;其他项目均为吨/年

废水中污染物浓度:

毫克/升;废气中污染物浓度:

毫克/立方米

注:

此表由监测站或调查单位填写,附在监测或调查报告最后一页。

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其中:

(5)=

(2)-(3)-(4);(6)=

(2)-(3)+

(1)-(4)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写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是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由监测单位、调查单位或建设单位填写,作为环境管理的台帐和信息统计的基础表格。

编号、审批经办人由环保审批部门填写。

建设项目名称──使用此项目立项时的名称,若名称多于30个字,则酌情缩写成30字以内(两个英文字母可看成是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必须填写到建设项目所在的县级地名(便于代码识别),若是在一个地区内多个县建设的项目,则填写到地区名,同理,若是在一个省内多个地区建设的项目,则填写省名,不再设立《多地区》选择项。

建设单位──使用建设单位注册时的名称,若名称多于25个字,则酌情缩写成25个字以内。

行业类别──按原国家环保局监督管理司关于行业类别的规定。

项目性质——可在所选项中划钩表示。

控制区──指淮河(分为干流、支流)、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区。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验收监测部门或调查单位、环保验收审批部门──均使用注册时名称,若名称多于25个字,则酌情缩写成25个字以内。

投资总概算──采用可研审批或初步设计审批中的工程总投资。

设计生产能力──指原设计的生产能力,或建设规模。

实际生产能力──指验收时,达到的实际生产能力。

新增废水处理能力──是指建设项目新增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能力──是指建设项目新增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原有排放量──是对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而言,指项目改扩建、技术改造之前的污染物排放量。

新建部分产生量──指新产生的污染源强量。

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是对新产生量而言,经处理后,污染物削减的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是对原有排放量而言,经“以新带老”上处理设施后,污染物减少的量。

排放增减量──是指新建部分产生量-以新代老削减量-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

排放总量──是指原有排放量-以新代老削减量+新建部分产生量-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

区域削减量──若排放削减量为正值,即排放量增加,为保证区域污染物总量不增加,应从区域削减的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