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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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精

附件1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

(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

(一);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10年10月15日。

四、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附件2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提交材料要求

 

(一)《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用A4纸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3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照    片

 

(大一寸)

国籍地区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专业名称

 

毕业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手机号码

 

报考专业

 

报考级别

 

是否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上一年档案号

 

通 过 科 目

2010年报考科目

 

 

工  作  简  历

起止年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

□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用A4纸直接下载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

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报考级别为“考四科”条件;

□报考级别为“考二科”条件。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0年10月16、17日

资格证书编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意见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填写。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4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

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26.执

业药师资格考

2.考二科

01

药学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02

中药学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4.考四科

01

药学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2

药学专业知识

(一)

3

药学专业知识

(二)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02

中药学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5

中药学专业知识

(一)

6

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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