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业租赁协议.docx
《第三方物业租赁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方物业租赁协议.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三方物业租赁协议
第三方物业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重庆物业租赁合同
1、词语定义:
1.1物业……指本合同的标的物;
1.2出租人(甲方)……指吴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该物业拥有全部合法所有权人。
1.3承租单位(乙方)……指,系按拥有经营本合同1.4条所描述物业的租赁经营者。
承租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经营权并存续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4承租……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出租,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的前提下按约定进行商业零售经营或/及提供服务的行为。
1.5出租……指甲方将租赁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权利、管理责任和该物业的经营权交与乙方,并向乙方收取约定费用的行为。
1.6承租面积……指按本合同附件A标注的承租人承租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应同该物业产权证明文件中一致)
1.7承租费……指甲方因出租应向乙方收取,乙方因承租应向甲方支付的商铺使用租费或租金。
1.8履约保证金……指乙方为保证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各项义务和承担责任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
1.9装修……指乙方本次承租甲方出租的物业而对该物业进行的装饰工作或工程。
1.10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物业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及公摊面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1.11损失……包括误工、通讯、交通等实际支出,收入损失,聘请包括律师、审计、签定等服务费用,诉讼费用,为使状态达到产生纠纷以前必须支付的费用。
1.12改建……指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该物业进行的部分或全部装饰工作或工程。
1.13本合同项下租金、保证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均以人民币结算。
2、合同双方
2.1甲方
出租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2.2乙方
承租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承租、分租、转租:
3.1.承租:
3.1甲方同意出租,物业及其配套设施。
承租面积:
依据甲方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约_平方米,套内面积(指除公摊以外部分)为约_——平方米;另甲方提供没有登记产权但包括在附件平面图内有使用价值的公摊套内面积为_——平方米。
3.2.分租、转租、转借、更新:
3.2.1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分租、转租或转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将该租赁物业的部分或全部分租、转租予其子公司、关联企业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获得分租、转租合同文本。
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在内的连带责任。
4、合同期及物业交接
4.1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免收租金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时将该承租物业交付给乙方。
物业交付时,双方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该确认书应该载明物业现状并予以确认,对附属设施与设备登记造册作为合同附件。
交接确认书的签署同时表明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一并交付;物业现状应通过拍照或摄像的方式,辅助以文字说明确定。
交付之日为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管理风险、维修责任转移和能源费及其他费用承担分界线,交接之前由甲方负责,交接之后由乙方负责。
5、承租费及其它费用分担
5.1承租费。
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内:
5.1.1年月日至年月日,装修期;
5.1.2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承租费人民币元
5.1.3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承租费人民币元
5.1.4承租费不包含乙方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水费、电费、通讯费、网络费及其他代收代支等费用。
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时间及标准直接交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因物业所在地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管公司收取的以物业专修基金为对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承租费实行预交制,即先交后用原则;乙方应按期足额缴纳,从年月日起,每3个月为一次交费期。
乙方必须在每个交费期第一个月的5号(含5号)前支付承租费。
程序为:
甲方在交费期第一个月1号前,向乙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按照甲方指示完成该期承租费的支付。
甲方须于收到该笔款项的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正式发票给乙方。
如遇付款期满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则乙方应在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支付。
5.3承租费的计算应当以乙方的实际合同期为准,均按月计算支付,除非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最后一月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按日计算乙方应支付的承租费,日承租费的计算方式为:
日承租费X12/365.
6、物业用途及装饰装修
6.1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于乙方经营银行各类业务和自用办公室。
6.2装修(改装)及装修(改装)要求
6.2.1乙方自接收物业之日起,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装修。
6.2.2乙方在开始进行物业装修(改装)前,需将设计图及装修效果图报物业公司审核通过,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装修。
7、税收
乙方如需就本租赁合同进行租赁登记备案,甲方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但与登记相关的租赁登记费、印花税约定由承担。
8、保险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对承租物业投保财产险及第三者/公众责任险。
乙方应向国家核定的保险机构以自己的费用购买涵盖上述责任范围的保险。
9、履约保证金
9.1履约保证金约定保证范围如下:
9.1.1对租金支付及延付、拒付租金产生的违约、赔偿费用的保证;
9.1.2对于乙方应支付的水、电、电话费、通讯费、宽带费、物管费等方面的保证;
9.1.3对于损害房屋的情况下,需要向甲方进行赔偿的保证;
9.1.4因乙方承担连带责任,须向甲方进行赔偿的;
9.1.5因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乙方继续使用或占有房屋的租金的保证。
9.2乙方须在双方签署完正式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因发生9.1约定保证责任导致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在正式确认减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足合同约定金额。
9.3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甲方应在乙方退还所承租物业、设施设备及结清应缴承租费、赔偿费用等所有费用之日起5日内与乙方完善手续,并在完善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之履约保证金。
10、双方权利与义务
10.1甲方权利义务
10.1.1甲方系承租物业唯一合法有效的所有人,甲方确保出示给乙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为真实有效;合同约定期限内,任何所有权的变更都将不会对乙方的租赁权利有影响,否则甲方应承担责任。
10.1.2甲方享有本合同及其附件确定的一切权利,除非这些权利的设定因与法律、法规违背而不能行使。
10.1.3租赁期提前终止或正常期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租赁物业交接当初现状,也可以要求将依附于物业的装饰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
甲方要求恢复物业交接当初现状而乙方拒绝恢复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恢复,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10.1.4本合同期限即将届满时,不论乙方是否续租,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的90天内开始重新招租工作,包括带领未来可能的承租人参观承租物业等行为;如需进入承租物业内部参看,则甲方提前一个工作日与乙方约定的前提下,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
10.1.5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出售或转让该物业。
甲方应保证
(1)出售或转让时乙方享有法律赋予的优先购买权;
(2)出售合同或转让合同内签明该物业的受让人在有关出售或转让该物业的当日及以后必须承担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全部责任及义务且承认乙方在本合同中作为承租人的权利。
10.1.6合同期内,承租物业及该范围内原有的且供公共使用的设备设施自然损坏或故障的,甲方应敦促物业予以修复和维护。
10.2乙方的权利义务
10.2.1乙方享有本合同及其附件确定的一切权利,除非这些权利的设定因法律、法规违背而不能行使。
10.2.2乙方在合同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债务、亏损、风险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乙方在合同期间与任何他方发生经济往来,乙方均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无论在合同期之内或之外,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借贷或以所承租物业对任何第三者债务设定抵押或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10.2.3在合同期内,乙方应负责承租物业及该范围内供乙方单独使用的设备设施(包括承租前已经存在或承租后乙方自行添置的)的管理和维护,并承担费用。
有权在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进入该物业。
10.2.4本合同期限即将届满时,不论乙方是否续租,当甲方对外招租,需要进入承租物业内部参看,当甲方在提前一个工作日与乙方约定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配合。
10.2.5甲方拥有所有权的重庆江北区北城天街海怡花园裙楼平街一层其他物业,在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乙方享有与其他承租人平等承租权。
10.2.6租赁期提前终止或正常期满后,乙方有权移走任何可移动家具、可拆卸的固定设备和办公设备的权利。
拆卸固定设备和办公设备时,不得损害物业结构,否则将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10.2.7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必须在期限届满的90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行使该权利,逾期视为乙方表明放弃续租和优先承租权。
11、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1.1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出租物业的使用性能安全,如因物业主体结构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善意及合理使用物业及配套设施设备,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物业及设施设备损坏,乙方应负责立即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发现物业及配套设施设备出现不宜使用而继续使用导致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1.2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在租赁物业内部安放标志牌。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物业的正常使用。
12、合同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将因下述任一事件之发生而解除:
12.1.1在合同期内,一方向另一方书面申请或请求,并经另一方书面确认和同意。
12.1.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逾期60日支付租金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租、转租、转借的。
3)乙方损坏承租物业,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仍没有修复的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物业用途的。
4)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堆放危险物品的。
12.2本合同将因下述任一事件之发生而终止:
12.2.1合同期届满或按合同规定提前终止的。
12.2.2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或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违约及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自然灾害、战争、动乱或骚乱、罢工、示威、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以及其它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等。
12.2.3该物业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禁止租赁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而禁止租赁致使本合同不能或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违约及赔偿责任。
13、违约及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及违约责任:
13.1.1未按照本合同4.2约定向乙方提供并移交物业,延期交付的,按照延误一天壹万伍仟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无法交付而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并按该履约保证金总额自收取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日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
13.1.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停止营业,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停止营业期间承租费金额违约金。
13.1.3因甲方擅自解约而提前收回承租物业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按合同尚没有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为甲方擅自解约给乙方带来的日常营业利润损失,乙方物业装修尚没有折旧部分。
13.2.乙方违约及违约责任:
13.2.1违反合同5.1.4约定,除向相关单位立即支付相关费用及违约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因此导致甲方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损失、实际支出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部分,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2违反合同5.2约定,延期支付租金1—14日的,除立即支付租金外,按照当期所涉及租金总额10%计付违约金;延期支付租金15—59日的,除立即支付租金外,按照当期所涉及租金总额20%计付违约金;
13.2.3违反合同9.2约定,分别按履约保证金总额或应补足而未补足部分日千分之五计付违约金。
13.2.4违反合同10.2.6约定,按照每延误一天壹万伍仟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2.5乙方行为符合合同12.1.2约定情形时,除立即支付租金外,还应按合同尚没有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30%计付违约金;
13.2.6违反合同14.5约定,一方名称、通讯联系地址及代表人变更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对方无法联系己方的,不得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因此导致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3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之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归还物业。
则从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之日起到双方办理物业交接之日止,除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承租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时期内承租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3倍费用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其他可证实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4除前述单独约定相应违约责任外,其余违约行为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照每违约一次壹千元人民币计算违约金。
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还应赔偿。
14、其他约定
14.1甲方协助乙方同物业公司协调为乙方争取可供使用的空调系统室外机安装位置,对物业的装修和使用能够顺利进行,有一个正常营业环境。
如果因为物管公司不配合或者不作为影响到乙方对物业的正常使用,乙方应直接向物业公司请求承担责任。
因乙方使用水、电、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等需要重新铺设管线、增大容量等,如有关部门需要收取相关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14.2应乙方要求,甲方协助乙方与有关政府部门或物业管理公司协调,以使乙方能以最优惠的条件使用租赁物业门前的空地及/或该物业所处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有关部位作为停车位。
14.3乙方有权在租赁区域内包括外立面上进行改造,前提是这些改造是基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或其它政府部门制定和提出的要求及乙方内部的建设标准,如需改变物业结构、装修或设置对物业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施,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须事先征得物管公司及甲方同意,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开展前述活动。
14.4乙方有权选用任何有二级资质的承包商在符合物业管理规定要求的二次内部装修,包括消防和空调系统的改造,甲方不得干涉。
14.5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出的通知或其它函件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以双方在本合同中列明的通讯联系地址或号码为正式传送地址及联系号码。
若一方发生名称、通讯联系地址及代表人之变更时,变更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双方均应对对方送达的书面文书予以签收,拒绝签收的,可在两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陪同并签字证明下采取留置送达。
14.6甲乙双方将严格遵守本合同中的一切条款,并遵从合同精神,严守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若任何第三方经由一方获得该方面信息,另一方保留一切追究的权利。
但政府部门需要提供的除外。
14.7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之日,乙方实际将物业交付给甲方之日为租金计算截止之日。
15.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且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异议或矛盾的条款,以补充约定为准。
合同及多个补充协议内容有异议或相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15.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端,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本合同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15.4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
本合同生效后,此前双方就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物业所达成的一切合同、意向合同或其它合同(若有)自动终止履行或执行。
15.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报有关行政机关一份(若必要)
16、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
(章)
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章)
法人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编:
办公地址:
开户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