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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全县2018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围绕2018年深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要求,根据人社部、省市有关春风行动的工作部署,春节期间我县将举办“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

二、服务对象

1、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城乡各类求职者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2、外出务工返乡人员;

3、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产业项目和各类单位。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月21日至2018年3月31日

四、工作目标

使农村劳动力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政策,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都能获得岗位信息、职业培训;使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都能获得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知晓创业扶持政策,扶持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劳动力;使农村劳动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途径,进一步提高劳动权益保障意识。

打造和谐用工环境,建立健全就业服务长效机制,引导和促进各类人员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五、活动安排

“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二是集中开展阶段,三是跟踪服务阶段。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

(时间:

1月21日至2月7日)

1、全面搜集供求信息。

一是开展县内骨干企业用工需求摸底。

由县人社局牵头,一区三园及重点乡镇配合,组织人员深入县内骨干企业,摸清企业当前生产用工亟需岗位(工种)、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全面掌握企业的招聘需求。

二是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摸底。

依托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收集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人力资源状况,全面掌握春节前返乡农民工和准备节后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建立台帐,夯实服务基础。

2、集中发布招聘日程安排、企业用工信息。

一是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以及基层就业平台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高频率地开展宣传,提前做好信息发布、活动宣传工作。

二是在xx政府网、新闻网等网站设立“xx县2018年春风行动”工作专栏,发布各项活动信息、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

(时间:

2018年2月8日至3月7日)。

1、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

创新服务手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特色招聘活动,并在活动现场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全县拟举办专场招聘会13场。

同时充分发挥省劳务协作脱贫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开展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网上求职、远程招聘等,更加方便快捷地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实现有效对接。

2、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

深入园区、企业、社区,为援助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补贴,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帮扶。

一是全面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深入辖区走访普查,对援助对象逐一登记,建立基础台账。

二是针对就业援助对象的需要,通过公告栏、宣传单、举办招聘会等方式,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及失业人员特别是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3、加强技能培训,引导返乡创业。

一是统筹培训资源,动员各类培训机构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开发一批适合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专业和课程。

二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两后生”主动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并确保参加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都能享受到相应补贴政策。

三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激发广大农民工创业热情。

4、加强权益维护。

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对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要告知维权途径,引导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用人单位加强用工指导,引导督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三)跟踪服务阶段。

(时间:

2018年3月7日至3月31日)

1、开展重点企业录用人员到岗跟踪服务。

县人社局、一区三园及各乡镇要对重点企业招用人员到岗情况逐户进行回访,做好原因调查与分析。

对仍亟需招聘人员的企业,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用工信息宣传,做好服务。

2、扎实推进实名制就业工作开展。

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已招用到岗人员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做细做实就业实名制各项基础工作。

一步夯实城乡劳动者就业信息、失业信息。

六、招聘活动的具体安排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xx县经济开发区、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xx县扶贫办、xx县总工会、xx县妇联、xx县残联、共青团xx县委员会、xx县就业服务管理局、xx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

(二)招聘活动的日程安排

⑴xx县2018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大型企业招聘会

时间:

2月8日(腊月二十三)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县白牙市镇湘中城市广场(山子岭路口建设银行旁边)

⑵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2月9日(腊月二十四)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镇

⑶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2月10日(腊月二十五)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镇

⑷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2月11日(腊月二十六)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市镇

⑸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2月23日(正月初八)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市镇

⑹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2月24日(正月初九)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镇

⑺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2月26日(正月十一)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镇

⑻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2月27日(正月十二)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镇

⑼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2月28日(正月十三)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镇

⑽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3月1日(正月十四)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镇

⑾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3月5日(正月十八)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镇

⑿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3月6日(正月十九)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镇

⒀xx县2018年“春风行动”xx镇招聘会

时间:

3月7日(正月二十)9:

00—12:

30

招聘会地点:

xx镇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活动顺利进行,成立xx县2018年“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华同志任组长,县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黄慧奎同志、县经济开发区主任周海雄同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剑同志任副组长,县科经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白牙市工业园、芦洪市工业园、就业服务管理局、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叶剑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从就业优先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举办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及基层就业平台等,高密度、高频度地开展宣传,把活动信息、活动内容、日程安排广泛宣传出去,营造全社会关心就业、企业和谐用工、劳动者公平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明确自身职责,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每一项措施,细化每一项责任,善始善终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奋力推进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四)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全县就业优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认真收集有就近就业意向的务工人员信息,采取全程接送意愿就近就业人员参加“春风行动”招聘会应聘或进厂参观等方式,积极引导城乡劳动者在本地就业。

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建筑施工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府办发〔2018〕x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水平;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爆措施,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确保全市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机构

市城乡建委成立2018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城乡建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市城乡建委的职责。

督促、指导市安全总站和各区县城乡建委,开展对全市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督促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市安全总站和各区县城乡建委的职责。

具体负责对在建建筑施工场所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巡查检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组织好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等。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宣传教育;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提前落实到位,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或水源,落实可燃物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建筑工地内及其周边的巡查,对违规燃放者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要安排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值班,遇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

制定方案(2018年2月10日之前)。

各区县城乡建委要结合本工作方案和辖区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本辖区建筑施工现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第二阶段:

宣传教育(即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

市安全总站和各区县城乡建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建筑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特别强化新增禁放点和禁放品种的宣传,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集中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警示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要通过在工地大门外、施工围挡或周边围墙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周围居民宣传。

(三)第三阶段:

检查整治(即日起至2018年3月4日)。

市安全总站和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加强对在建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督促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做好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增加人力、物力重点看护;同时要组织人员加强巡查看护,对违规燃放者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

(四)第四阶段:

全面看护(即日起至2018年3月4日)。

每日上午7时至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组织工地留守人员加强建筑工地及周边巡查守护,确保工地安全。

(五)第五阶段:

工作总结(2018年3月4~6日)。

总结工作,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会议、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切实达到“四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全市建筑工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加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落实整改。

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情况。

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加强与辖区燃放办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保障信息畅通,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总结,并于2018年3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安全总站(联系电话:

xx,传真:

xx,电子邮箱:

xx),市安全总站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3月9日前报送市城乡建委。

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工业园区党工委,各区、镇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党组织,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

根据省、南通市文明办有关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进一步推动“文明xx”志愿服务行动蓬勃开展,在全市城乡营造欢乐祥和温暖的节日氛围,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志愿服务集中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文明xx·温暖新春”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组织广大志愿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传递亲情友情,弘扬时代新风。

二、活动时间

2018年2月初—3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春运便民志愿服务。

针对春运期间购票难问题,组织志愿者到建筑工地、企业等农民工聚集地,通过手机APP、网络等途径,帮助农民工购买团体火车票和长途客运车票。

在交通要道、车站、码头等人流聚集地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开展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协助做好行李安检、旅客分流等工作,方便过往旅客返乡和回城。

组织交通志愿者在主要出入口、交通节点部位进行公共交通乘车指引,在主要道路沿线设立休息站,帮助自驾车出行的群众检修车辆。

责任单位:

各区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

2.开展文化惠民志愿服务。

结合“我们的节日”“缤纷的冬日”“三下乡”等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送文化下乡”“送戏下乡”“送书下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赠送春联年画等活动,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

依托社区综合文化中心、群众健身广场以及其他社区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及各类节日民俗活动。

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社区,提供健身指导咨询,帮助市民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掌握科学的健身方法。

责任单位:

各区镇、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3.开展邻里关爱志愿服务。

突出邻里互助、互信,推广“邻里知音坊”,组织志愿者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和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等为重点,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帮扶形式,提供家政维修、生活保洁、年货置办、温馨陪护、心理疏导等服务。

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为外来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等提供学业辅导、文体娱乐等服务。

针对春节留守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组织志愿者开展拜大年、同吃年夜饭等活动,为他们送去节日祝福和温暖。

责任单位:

各区镇、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4.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

针对春节期间公园、商业街区、文博场馆等人流密集、管理难度大的现象,设立便民服务点,组织志愿者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便民利民、紧急救助等服务。

做好文明出境游引导工作,在签约组团、行前告知、办证通关、交通运输等环节,动员导游、乘务人员、游客等加入文明旅游志愿引导队伍,并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手册、宣讲教育、文明提醒等多种方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和引导。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旅游局)、市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

5.开展送平安促和谐志愿服务。

组织平安志愿者积极参加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等工作,完善群防群治网络。

组织志愿者指导居民正确使用煤炉、热水器、电热汀等取暖设施,宣传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生活知识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上门检查自来水管防冻抗冻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组织应急救援志愿者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组织志愿者参加无障碍设施建设、保洁和维护,方便残疾人节日出行。

责任单位:

市委zd委、市公安局、市610办、市消防大队、市住建局(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各区镇

6.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

以城乡村居为重点,以“乡风文明志愿岗”为载体,依托“四会”组织、农民学校、江海讲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教育阵地,组织志愿者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摒弃陋习”、科学知识普及和文艺汇演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引导农民特别是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

引导开展针对婚丧嫁娶事宜的志愿服务活动,向群众宣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家庭和谐、邻里和睦、诚实守信等内容,在全社会倡导文明新风,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

责任单位:

各区镇、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科协、市文广新局

三、活动要求

在春节期间开展志愿服务集中活动,是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城乡基层的重要举措,也是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的重要途径。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措施保障,精心组织实施。

要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走帮服”活动、阳光扶贫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扩大志愿服务参与度、覆盖面,切实提高组织程度和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

要充分发挥好“江海志愿者服务平台”和“江海志愿”微信平台的作用,做好志愿服务项目的发布、志愿者的招募和志愿服务活动的记录,活动信息和照片要及时上传至江海平台。

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志愿者感人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浓厚氛围。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8年3月10日之前将《2018年“文明xx·温暖新春”志愿服务项目汇总表》和项目开展情况(另附,300字以内,简明扼要即可)报市文明办。

电子邮箱:

xx;联系电话: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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