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交底书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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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交底书2
山东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交底书
编号:
2015-5-17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勘察单位
结构形式
设计单位
层数
施工单位
第一章项目监理机构
职务
姓名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监理员
见证员
第二章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设计和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
第三章工作内容及监理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一般在收到图纸后10—15日进行。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施工图会审会议。
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了解熟悉本专业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由设计单位解答,并通过研究协商拟定解决办法。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交底记录上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报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编制好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加盖公章,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会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结合本单位资源状况,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应有针对性、实用性,其内容应满足省建工局的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技术可靠、重点明确,工艺先进,工期合理。
经审查需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组织审查并签认。
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得开工,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情况下,可分段报审。
技术交底书应在施工前报监理人员审核备案。
3、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概况表(鲁JJ—001)》、《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鲁JJ—00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鲁JJ—003)》填写完整,并附有关资料如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工种上岗证等报监理方审核,符合要求后应由总监签字返回。
4、施工测量放线审核:
施工测量放线是指开工前的交桩复测及施工单位建立的控制网,水准点系统。
施工单位对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自检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完整的测量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报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人员应对报验内容及附件详细审查,并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报验的测量放线成果全部进行现场实测查验,符合规定应予以签认。
对基槽验线、楼层平面放线、标高抄测记录也应及时填写《报验申请表》经监理人员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工程开工审查:
开工前,必须具备完善的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开工报告》并附相关资料。
监理人员应审查内容:
(1)各项开工报批手续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设计图纸交底、会审等。
(2)施工组织设计已批准(3)现场测量控制桩已经查验合格(4)现场“三通一平”已满足施工需要(5)施工单位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已到位(6)各项管理制度已建立(7)主要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已到场,满足施工需要。
经审查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告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6、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驻工地项目机构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1)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分别介绍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情况。
(2)根据监理合同,建设单位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施工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5)监理单位介绍监理工作程序交底。
(6)建设、监理方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7)确定施工过程中的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内容。
(8)安排建设、监理、施工三方代表参加进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检查时间。
二、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1、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验收及见证取样:
(1)施工单位对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进场时间批次,分种类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2)施工单位将《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连同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材料、自检结果等附件及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材料”、“自检结果”等附件内容均应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
(3)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附件的审核批复,除见证试验等特殊情况外,不应超过24小时。
(4)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报审表及附件后,应对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审查。
(5)审查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审查意见栏”内,明确签署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准许进场,同意使用于拟定部位;否则不准进场,或不同意用于拟定部位。
(6)应见证取样复试或检验的工程材料,项目监理机构应签注审查意见,准许进场,同意使用于拟定部位。
但必须加注明待完整的复试报告出具后及时报验;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的部位及该批剩余材料必须另行处理。
(7)监理人员应对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检,经抽检(见证取样送检)证明材料合格后,才准用于工程,总之工程上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2、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确实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的,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确认
当工程需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时,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方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及其质量证明材料、专题论证结果等资料,经监理方审查签认后实施。
4、测量放线核验
承包单位应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时报监理机构进行复验和确认。
5、工程变更签发:
施工中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会签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交监理项目部,总监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协调后签发工程变更单。
6、配合比审批:
现场各种施工配合比应根据设计采用允许进入现场的原材料试配,不得套用。
配合比报告应报监理项目部,经审核后方可使用。
砼、砂浆试块制作时应有监理人员在场,并监督送样试验过程。
砼、砂浆必须用重量比严格计量,发现不计量将予停工处罚,情节严重将报业主给予罚款。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的报送砂浆、砼试块强度报告,以确定拆模时间。
采用商品砼,应在开工前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核实资质及生产能力,核查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检测手段,确认“供需”合同具体内容,并将“合同”报监理方。
施工前应核查厂家提供的砼强度等级及配合比,报监理方。
施工中施工单位与监理方代表参加按规定进行坍落度试验。
7、旁站监理:
承包单位应按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或监理机构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的要求报送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经监理方审查同意后实施。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的现场跟班的监理活动。
对旁站监理方案确定的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施工前24小时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项目部,以便安排现场监理人员实施全过程的旁站监理。
并要求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在旁站监理人员的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8、隐蔽工程报验:
隐蔽工程是指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上道工序的重点工序。
如:
钢筋绑扎、屋面保温层、水电预埋管子等。
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认定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应赴现场进行核查,如符合要求即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认,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如不符合要求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再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9、检验批报验: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将检验批划分方案报监理人员并按此对工程进行核查。
检验批质量验收包括资料检查、主控项目检验和一般项目检验。
施工单位完成检验批自检合格后,应填写《检验批质量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相关的质量控制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检验批质量报验资料进行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抽样检查或抽取重点部位检查。
认定符合要求后签字确认,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0、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总则
①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
②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①施工单位在完成分项工程施工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报验申请表》,并附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相关质量控制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②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报验资料进行审查。
对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分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分项工程质量报验申请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分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应监督整改过程。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①施工单位在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和评定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自评,合格后,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报验申请表》,并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有关的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功能检验,观感质量验收等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资料进行审核。
③经审核、查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予以签认。
④对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应会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并应有当地质量监督站参加。
验收前应由监理方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11、工程质量问题处理: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隐患,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有关方同意此整改方案(措施)后,认真整改符合质量要求,并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监理方复查直至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要求为止,如不执行报验制度,发生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通过总监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部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及时向业主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有否决权。
12、监理例会:
(1)工地例会根据第一次工地会议确定的例会周期、地点、时间召开,并由监理负责整理例会纪要,发至有关单位。
主要议题:
①检查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检查分析未完事项及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进展情况,提出下阶段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质量、安全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工程量的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⑤了解设计变更、现场协调等其他事项。
(2)专题工地会议:
为解决专门问题不定期召开。
1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2)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5)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安全报监书、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及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等,不符合要求者必须整改补充,否则不准施工。
(6)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围护、承重支撑架的搭设和拆除、爬模滑模施工、外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有关计算书、施工临时用电系统、大型机具安装和拆除、大型构件吊装、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等。
)
(7)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
核查施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落实情况;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各级管理人员与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8)临时设施、周转材料:
临时设施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钢管扣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和法定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9)进场机械设备:
安装调试合格后应经有关部门验收挂牌。
(10)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如果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签发《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经复查整改彻底后,方可复工。
若施工单位拒绝整改并继续施工时,应立即向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可先打电话,后补书面报告。
(11)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工作。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及专职安全检查员,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根据上级要求分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主要有施工准备阶段、基础、主体、装饰、施工等阶段,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严格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2)监理现场巡视:
除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三方共同各集中检查最少一次外,现场巡视监理工程质量同时,首先要检查安全项目,每月进行安全大检查,并整理成安全简报。
三、工程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应编制合理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报总监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投资控制:
施工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总监审定。
逾期不进行申报,监理工程师不再受理。
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七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签发付款凭证,业主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
五、合同管理
任务:
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争议进行调解,提出处理建议确保有效合同全面履行。
主要抓好工程变更后的工程量增减,费用增减及工期拖延,总监应对变更后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六、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是通过核查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进行必要的主要功能项目的复核及抽测,以及总体工程观感质量的现场实物质量验收。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
①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③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④工程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⑤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3)单位(子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符合要求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连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5)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一起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本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测,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6)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
(7)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8)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9)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应组织设计、承包、监理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10)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①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监理工作资料。
②建设、设计、承包、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③审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④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⑤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结论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验收记录》须由参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
(1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对施工单位几点要求
1、在工程质量上严格执行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各工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14-032-2004)”,确保工程质量。
在资料整理上应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上要求认真填写。
各种资料不应少于三份(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自存),所有文件应采用A4纸,应用微机打印或用碳素墨水等耐久性强的笔书写。
竣工时应分类别装订成册。
归档资料应满足当地建设部门备案及档案馆的要求。
2、在安全上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2)”及其它有关规范规程,及泰安市建管局“关于严格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泰建管发[2007]19号)确保安全生产,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轻伤事故。
3、在施工程序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要求,按时认真填写各类报审(验)申请表及回复单,密切配合,使整个工程按期、按质,安全顺利竣工验收。
交底人:
接受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章项目监理机构…………………………………………………………1
第二章监理工作依据…………………………………………………………1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监理程序…………………………………………………1
一、施工准备阶段…………………………………………………………1
1、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1
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2
3、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审查……………………………………………2
4、施工测量放线审核………………………………………………………2
5、工程开工审查……………………………………………………………3
6、第一次工地例会…………………………………………………………3
二、工程质量控制…………………………………………………………3
1、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验收及见证取样…………………………3
2、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4
3、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确认…………………………………………4
4、测量放线核验……………………………………………………………4
5、工程变更签发……………………………………………………………4
6、配合比审批………………………………………………………………5
7、旁站监理…………………………………………………………………5
8、隐蔽工程报验……………………………………………………………5
9、检验批报验………………………………………………………………6
10、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6
11、工程质量问题处理…………………………………………………….7
12、监理例会……………………………………………………………….7
1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8
三、工程进度控制…………………………………………………………9
四、投资控制………………………………………………………………9
五、合同管理………………………………………………………………9
六、工程竣工验收…………………………………………………………9
第四章对施工单位几点要求…………………………………………………11
建筑工程施工
监理交底书
山东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