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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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专项规划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专项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环境保护工作及进展

  “十一五”期间,越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和计划。

结合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以及迎亚运环境保障等行动,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做好环保审批、环境监管、环境监测、“两绿”创建以及环境信访等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果,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环保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1、饮食业油烟污染长效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期间,越秀区将饮食业的油烟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

一是率先创立联合审批机制,依法严把油烟污染源头审批关;二是落实油烟排放严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完善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大中型饮食企业安装油烟净化器及在线监控设备的比率达到100%;三是实施“铁腕治污”,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油烟直排、偷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严审批、重监控、硬执法”等“三板斧”举措切实解决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油烟扰民投诉案件数量较“十五”期间有明显的降低,扰民投诉与2008年同期1261宗相比下降了54%,超额完成市下达饮食业投诉率下降50%的目标。

  

  2、绿色创建活动成绩显著

  

  “十一五”期间,越秀区大力推进“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以人为本建设生态城区,绿色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区级以上绿色社区创建比例从2005年14.4%上升至2010年的90.98%;区属公立学校中市级绿色学校创建比例从2005年71.6%上升至2008年100%。

在都府社区组织召开全省首次的“社区环保圆桌会议”,开创了越秀区创新绿色社区环境管理体系、探索公众参与环保的新途径。

绿色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越秀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

  

  3、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越秀区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进一步加强了环评工作的管理和新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加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和完善油烟净化设备实时监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环境应急监控系统;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监督管理制度,全区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率均保持100%。

  

  环保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入,先后开展了“饮食业污染扰民专项整治”、“废矿物油排放企业排查工作”、“医疗机构辐射源专项执法检查”和“河涌整治专项执法”等多项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建设、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环境问题。

  

  4、河涌水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一五”期间,越秀区积极推进河涌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认真落实《广州市越秀区河涌沿岸污染源整治工作方案》,对东濠涌、景泰涌、新河浦涌和水均岗支涌等河涌沿岸污染源展开摸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污染源责令限期整改;河涌综合整治总投资11.6亿元,总长8.28公里,采取截污、清淤、调水补水、堤岸景观改造等工程措施。

通过综合治理后,东濠涌基本达到水清、岸绿、生态、自然、开阔、惠民的预期效果,景泰涌、新河浦涌和水均岗支涌3条河涌受污染情况均出现明显的好转,河涌整体水环境质量和水景观得到明显改善。

  

  5、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卓有成效

  

  认真制定和落实《越秀区实施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及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第16届亚运会越秀区环境质量保障监测工作方案》、《越秀区实施2010年第16届亚运会水环境保障工作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加大空气环境和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做好“退二进三”、黄标车淘汰更新、小型燃煤锅炉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污染控制以及清洁能源使用改造等工作。

亚运会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6、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在2007年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过程中,越秀区摸清了工业源、生活源等污染源“底数”,建立了迄今为止规模最大、数量最多、范围最广的污染源普查基础数据库,并于2009年和2010年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实现了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的动态更新,为越秀区有效地推进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环境质量现状

  “十一五”期间,越秀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环境空气质量稳中趋好

  

  2010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合计357天,优良率为97.8%,比2005年增加17.43个百分点;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的年均值分别从2005年的0.047毫克/立方米、0.083毫克/立方米、0.162毫克/立方米、5.84吨/平方公里·月、0.398SO3/100平方厘米·碱片·日下降至2010年的0.036毫克/立方米、0.061毫克/立方米、0.145毫克/立方米、4.92吨/平方公里·月、0.335SO3/100平方厘米·碱片·日,五年下降幅度分别达到23.4%、26.5%、10.5%、15.8%、15.8%;2010年主要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值均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

总体来看,辖区内空气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中趋好的态势。

  

  2、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2010年越秀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5.7dB(A),优于国家2类区60dB(A)的环境噪声限值,较2005年的57.8分贝下降2.1分贝,五年下降幅度达3.8%;2010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9.5dB(A),优于国家4a类区昼间70dB(A)的环境噪声限值,较2005年的69.3分贝上升了0.2分贝;2005-2010年一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值均优于国家标准,但二类混合区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值仍超过国家标准,全区辖区内噪声达标区创建率达到74.4%。

总体来看,辖区内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3、湖涌水环境质量呈现好转趋势

  

  2010年越秀区湖涌水体主要污染物平均污染指数总体较2005年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尤其是东濠涌,水质评价污染指数从2005年的3.51降低至2010年2.49,降低幅度达29%;随着2010年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的全面实施,水质污染物指标超标项目数量有所减少,水体受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水质恶化基本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总体得到一定的改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十一五”期间越秀区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的改善都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累积性,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湖涌水质有机污染仍较严重

  

  “十一五”期间,虽然湖涌整治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整个水体环境水质仍受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等为主的有机污染影响。

据2010年人工湖和河涌水质监测结果分析,东濠涌、沙河涌(水均岗支涌)、新河浦涌和景泰涌四条河涌水质仍属于劣V类;流花湖、东山湖和麓湖三大人工湖水质也属劣Ⅴ类水体,各湖涌按水质平均污染指数(WQI)分级表划分均属于重度污染以上级别,水体污染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和总氮等部分指标超标现象仍比较严重。

污染物长年的积累导致湖涌水体的自净能力薄弱、湖涌的上游或外来水源水质恶劣和截污渠箱渗漏等是造成当前湖涌水质污染的最大原因。

  

  2、餐饮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仍是环境信访的热点

  

  越秀区辖内第三产业尤其是餐饮业相当发达,虽然“十一五”期间油烟扰民和噪声投诉案件较“十五”期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但由于餐饮业大多处于繁华路段和居民聚居区,商住高度混杂,且公众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等原因,致使餐饮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仍位居污染投诉的热点问题之首,据2010年越秀区环境信访统计,油烟扰民污染投诉案件达580件,占全区环境信访案件总数的45.5%。

  

  3、区域性污染已成为影响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十一五”期间,随着“退二进三”和清洁能源改造等污染减排措施的大力推进,越秀区工业污染源的数量和污染物排放量迅速下降。

二氧化硫排放量从2007年的718吨下降至2009年168吨,两年下降幅度达77%,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排放总量不到0.3%。

辖区内空气污染物以二氧化氮的污染指数最高,其次是总悬浮颗粒物、降尘和二氧化硫。

环境空气质量主要受辖区内通行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周边地区工业源废气排放迁移等跨区域性的大气污染物所影响。

  

  4、声环境质量仍有待改善

  

  越秀区主要环境噪声源有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

虽然“十一五”期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基本保持稳定水平,但功能区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总体有呈上升的趋势,2010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超标率达26.6%,功能区环境噪声二类混合区的昼间和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分别为63.6dB(A)和54.3dB(A),均超过国家标准。

噪声扰民投诉案件还比较突出,据2010年区环境信访统计,噪声扰民环境信访案件达490件,约占全区环境信访案件总数的39.3%,其中餐饮娱乐业噪声扰民问题尤为突出。

  

  5、环保工作面宽量多,环保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越秀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的能力建设还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保队伍建设难以适应环保工作面宽量多的特点。

近年来市环保局又先后将市管非重点排污单位等5项事权下放,使区的环保监管任务大幅增加,工作非常繁重,但相关的人员、设备、经费和编制职数等并没有随事权的下放而增加,导致环保监管工作难以全面到位。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

  1、广州发展新定位为越秀区环保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在广州市建设“首善之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国际商贸中心、国际文化名城、“适宜创业发展和适宜生活居住”的“花园城市”和生态城市的历史大背景下,市委、市政府赋予越秀区“首善之区”典范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发展目标定位。

“首善之区”典范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建设将为越秀区加强环保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2、城市发展战略转移为环保工作带来新的机遇

  

  根据《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0-2020年)》,广州的空间发展战略将由外延拓展转变为内涵“提升优化”,广州市将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城市空间发展将实现从以“南拓、东进”为主的拓展战略向强调“优化与提升”的品质战略转移,越秀区作为“集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商业、金融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核心区域,将兼具千年古城的文化风貌和发达的现代服务业,以及高品质的人居环境,重新成为新广州的战略重心。

城市发展战略转移为加强越秀区环保工作带来新的机遇。

  

  3、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给环保工作带来新契机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中央在国内外环境均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对我国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是越秀区按照省、市关于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要求,全面提升高端要素集聚功能、科技创新功能、文化引领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的重要工作任务。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将为淘汰物耗能耗高、资源利用效率低、污染重的技术与工艺设备提供新契机。

  

  4、广州中调战略和城区“三旧”改造为环保工作带来新机遇

  

  中调战略和“退二进三”进一步拓宽了越秀区的发展空间,资源和经济发展潜力同步得到提升,强化了越秀区作为广州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和地位;丰富的“三旧”改造资源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升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是未来几年越秀区发展的重要助推力,为优化提升人居生态环境质量带来新的机遇。

  

  

(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1、“碳减排”的承诺对环保工作的压力

  

  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前夕,中国向世界做出了负责任的承诺:

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这一目标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了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

“碳减排”承诺的提出,使我国环保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2、经济的持续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压力

  

  “十二五”期间,随着越秀区经济增长和经济总量的扩大,将进一步加大对资源的需求和消耗,尤其是第三产业持续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也将更为广泛和深刻,餐饮业油烟污染、娱乐业噪声扰民、电磁辐射污染和光污染环境问题与公众利益冲突将更为显著,第三产业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3、高密度人口和繁忙交通系统对环境保护的压力

  

  “十二五”期间,随着城区基础设施的完善和人居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越秀区短期内人口密度仍将保持较高态势,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随着城市快速交通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和机动车保有量的进一步增加,繁重的交通压力和交通噪声以及机动车尾气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还将进一步加重。

   4、公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进一步提高所带来的压力

  

  “十二五”期间,公众的环境意识仍将不断增强,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十一五”期间公众关心的湖涌水质污染、油烟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热点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改善的滞后与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质量诉求的矛盾依然存在。

  

  三、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围绕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和“首善之区”典范的目标,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巩固亚运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保持环保模范城区地位,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全力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锐意改革创新,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环境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作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约束,从解决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入手,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着眼未来,科学发展

  

  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和“首善之区”典范的战略定位出发,把握发展趋势,立足现状,抓住机遇,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改变发展模式,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协调,联防联治,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和解决环境问题。

  

  4、承上启下,注重实施

  

  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关系,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体现好“十二五”环保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

注重解决当前、谋划长远,从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保证规划实施落到实处。

  

  5、巩固成果,继续深化

  

  积极巩固亚运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继续大力推进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深化亚运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三)规划目标

  至2015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环境污染得到持续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人工湖及河涌整治成效得到巩固提高;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设施和油烟在线监控系统更加完善;声环境质量保持稳中趋好态势;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得到明显加强;环境宣教工作得到强化,居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绿色创建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生态文明进一步繁荣。

实现越秀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

  

  ——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至2015年,城区湖涌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Ⅴ类标准;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超过355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

  

  ——资源消耗。

至2015年,万元GDP能耗降至市下达的目标,城镇人均日生活用水量降至210.0升。

  

  ——污染控制。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至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城镇污水处理率保持100%;放射性废源、废物收储率保持100%。

  

  ——生态建设。

至201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82平方米以上,区级绿色社区比例达到98%以上,建成一批生态低碳环保示范社区(小区)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绿色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环境管理。

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至2015年,区级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东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监察机构建设达到国家东部地区一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越秀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标见附表1。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分区引导控制,优化提升产业发展

  结合越秀区以第三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现状,在主体功能区和环境功能区划分以及区域环境容量的基础上,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实施“中调”战略,严格产业准入环境标准,优化提升产业发展。

  

  1、依照功能区划,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广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的要求,越秀全区属于核心提升区范围,应实施严控提升型的环境政策,环境政策重点在于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加快引导污染型工业从本区退出,继续推进“退二进三”工作,严格产业准入环境标准,严格限制新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加强交通、商贸、旅游、餐饮等第三产业企业的环境监管,鼓励第三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重点推进第三产业的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依据越秀区特色制定重点行业发展环保指引。

  

  严格遵循环境功能区划,合理引导产业调整和发展。

大气环境功能区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功能区一类区、二类区和四类区应分别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水环境功能区包括人工湖(流花湖、东山湖、麓湖)湖水,以及东濠涌、沙河涌、新河浦涌河涌水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将功能区划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关键约束,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布局调整,强化环境保护对区域发展空间格局的调控作用。

  

  2、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

辖区内不得新建和回迁工业生产项目;严格执行《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对新建饮食业场地及经营条件的限定性规定。

(见图1)。

  

  规范管理建设项目。

鼓励在北京路国际商贸区、环市东路国际中央商务区;东风路商务带、中山路商务带、沿江路休闲商务带;农林路东山口商圈、英雄广场商圈、海印商圈、流花会展商圈、海珠广场商圈和矿泉商圈等“两区三带六圈”的区域和越秀核心产业功能提升区的环市东智力总部片区、黄花岗创意及网络经济片区、流花时尚品牌运营片区、东风路高端商务服务带等“三区一带”的区域发展符合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的商贸、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见图1);引导现有位于住宅小区内的餐饮业逐步向上述区域迁移,逐步恢复其住宅功能,建设餐饮业环保监管示范街(区),创建宜住宜商的环境友好社区;新建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完善对重大建设项目和环境敏感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和公众参与机制。

  

  

  

  图1 越秀区建设项目规划控制图

  

  3、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提升产业水平

  

  以《越秀区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纲要》和《越秀区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为指引,立足越秀区以第三产业为主的良好产业基础,进一步调整优化三产内部结构,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优先支持资源环境保护措施健全、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符合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的商贸、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型项目,加快淘汰物耗能耗高、资源利用效率低、污染重的技术与工艺设备。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

一是配合广东省及广州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路,按照《广州市发展低碳经济指导意见(2011-2015年)》的要求,以发展低碳经济为抓手,积极推进越秀区经济的发展,着力培育以低碳为特征的新经济增长点。

  

  二是结合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从产业、建筑、交通、能源、市政、土地利用等多角度,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低碳技术的引进、研发、推广和转化,启动花果山低碳产业园的整体开发,将其打造成为广州市低碳示范园区;三是优化能源结构,建设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四是扩大政府绿色采购,倡导公众选择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鼓励低碳生活实践,积极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营造发展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

  

  在区内推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认证与清洁生产审计制度,建立、完善促进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培育和建设低碳生态型企业。

  

  

(二)加强绿色创建工作,建设和谐“生态城区”

  1、巩固亚运环境保障成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继续巩固亚运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建立“后亚运”时期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协调和运营长效机制;建立环境综合整治组织领导架构,成立由区长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总结推广广州亚运会期间越秀区环境监管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强化亚运会后的环境监管,坚决防止污染反弹;结合城区“三旧”改造工作,深入实施“中调”战略,推进“后亚运”城区宜居环境建设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后亚运”人居环境质量。

  

  2、继续推进绿色创建工作,提升绿色创建水平

  

  扎实推进“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

在原有绿色学校创建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国际生态学校”的创建;继续加大“绿色学校”的创建力度,至2015年创建12所省级绿色学校和4所民办市级绿色学校;稳步推进民办幼儿园开展“广州市绿色幼儿园”的创建活动,提高民办幼儿园创建绿色幼儿园的比例。

不断找准“绿色社区”的定位,从创建区级、市级和省级绿色社区到建设社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逐步向“精、优、细”的高层次目标发展,全面提升越秀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水平,使越秀区成为广州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典范和对外示范窗口,至2015年,使区级绿色社区创建比例提高至98%。

  

  提升绿色创建的范围和档次。

“十二五”期间全面启动“环境友好型家庭”、“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创建评选工作以及“越秀区生态低碳环保示范社区(小区)”创建工作,至2015年创建区级生态低碳环保示范社区(小区)3个,进一步提升绿色创建的层次,打造创绿工作新平台和新亮点。

此外,要在机关团体、宾馆、企业、商业街探索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宾馆”、“绿色企业”、“绿色商业街”等绿色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精细化和特色化创建目标。

  

  3、加强城区园林绿地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

  

  “十二五”期间,一是要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二是在抓好中心城区绿化建设的同时,重点建设登峰、矿泉两街城乡结合部的绿化,通过“拆违复绿”的形式,改善两街城乡结合部的环境面貌,实现区域大环境的绿化;三是大力开展闲置工地整治和住宅小区绿化工作,提高城区绿化面积,推广垂直绿化、天台绿化和家庭阳台绿化,加强辖区内机团单位、房地产开发小区的绿化指导工作,开展“花园式单位”、“花园式住宅小区”的创建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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