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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范文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范文

  乡土中国读后感1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

费先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

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不过的,土地不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

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么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么不是乡土本色呢。

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只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

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

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

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

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接受能力差,只是想着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

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多余的东西。

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但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

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

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己孩子的例子做比。

所不同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上看,乡下孩子不一定比城里孩子低。

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

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中,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2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

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

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

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

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

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

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

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

它的特性是什么?

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

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

当然先生在这两篇*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下面就讲到他的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差序格局”。

什么是差序格局?

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哪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

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

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

是团体。

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

在中国就不一样。

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

这样我们和西方的不同就出来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

西方是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人的,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范文

  乡土中国读后感3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

“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

”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

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

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

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

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

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

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

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

《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

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

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

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

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

“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

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

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

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

读《无诉》一文,*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

”便令我意外。

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

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

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

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

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

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

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

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

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

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

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

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

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

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

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

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

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

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

《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4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

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

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

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

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乡土中国》就是一本既忠于中国过去又忠于中国将来的书。

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

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

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

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平这会。

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

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

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

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

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

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

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

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

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读后感)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

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习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

由此我的感想是:

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

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

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

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

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

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

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

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占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

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

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

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

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

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

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礼治秩序、无讼的观念、男女有别主要对社会整体而言。

鲁迅在他的第一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中就说礼教统治下的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它不单吃祥林嫂、吴妈之类的女流,其实对处于统治地位的男性也实残忍无比。

与方饭社会的法治不同,中国社会实礼治,虽然同样都是人在操作,但操作的规则却是截然不同的。

法有赖于国家权力执行,而礼却是任何拥护它的人都可以执行,法比较明晰而礼却很模糊,这两者结合中国社会如何用礼来治也就无一定之规了。

人们对礼教的敬畏也就油然而生,因而在行为上处处注意、不不小心,生怕一失足成万古恨,怕违反礼就处处去维护礼。

可以说中国的礼治是在人们的敬畏中一步步加强的。

对礼的敬畏也是“无讼”的观念的****,用“讼”来解决矛盾,双方都会招致很严重的礼与法的惩戒,而采取“无讼”的方式,用礼来教化,代价就会小很多。

在人治向法治转化的过程中,“无讼”的观念严重影响了法律地位的提升,阻碍了法制化进程。

  “男女授受不亲”是用礼来解释吴妈为何会在阿Q的“毒害”下自杀的最好答案。

男女有别当然不止于此,费老在这本书中说,中国乡土社会形成了同性相吸的奇异现象,男女只有在生产和生育上是一致的,在心理上却不要求一致。

这当然是一种畸形变态的社会,它使得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长期底下,但社会又离不开女性实现人类的延续。

不过这种社会也有好的一面,那就是它使社会多了一个安定的因素。

  五、家的核心地位

  这里的家指家族,费老将其定义为家庭单系扩展的产物,它是以男性为对项的扩展。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都说名女性不在扩展的范围之内。

乡土中国知家而不知有社会,对他们来说,家就是归宿,出则为飘蓬,为游子。

中国有一套家族制度,它由族中长老控制,长老们拥有教化的权力,“孝”就是他们实现权力的工具。

“孝”在中国是一种高尚的品德,“百善孝为先”就可以印证,但它却含有相当分量的“顺从”的意思,顺从于父母、顺从于长老、顺从于传统。

长老统治下的家族是个人生活的核心,它担当着政治、经济、教育等各类事业,其秩序也交于长老来维持。

同样是《中国兄弟连》中的唐庄,如果不是长老的迂腐和坚持,那几百条活生生的生命也须不会有如此下场。

  六、无为政治

  费老在《乡土中国》中提到了四种权力:

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和时势权力。

无为政治关乎前三种权力。

乡土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资料极度缺乏,人们没有更多的富余产品去养活一个能控制他们的权力中心。

中国有句古语“庙小容不下大佛”,乡土社会就是一个“小庙”,是不适宜横暴权力这样的“大佛”的。

乡土社会是一个松散的家庭集合,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使人们之间没有权利和义务可言,是没同意权力的。

一代代的教化使人们都克己复礼,乡土社会呈现出一片“和谐安宁”的景象。

虽说中国古代专制独裁,然而乡土社会因其封闭性确是一个国中之国,是一个“小国寡民”的世外桃源。

  七、发展趋势

  费老明显提出的发展趋势有地缘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以及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

地缘冲破血缘,我的理解就是,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的联系的日益紧密,家族在社会中的作用会被削弱,而家族所担当的事业也会被众多专门的社会机构所代替。

就拿教育来说吧,乡土社会中的人所受的教育来自家长,而现代社会则很多来自学校。

传统教化的名实分离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产生的,是时势权力的结果,也是人们面对社会变迁的现实不得不承认而又不愿意承认的心是口非的现象。

需要代替欲望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人们对自身的需求有了科学的认识并开始探索自己生存的条件用主动选择代替了顺从巧合和本能的结果。

  时间仓促,对《乡土中国》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来阅读,这篇感想多是用自己的话重复费老先生的观点,甚至其中也会有许多理解错误的地方。

但读了它,我更加忠于中国的过去,我也更加忠于中国的未来,因为几十年前就有人能清醒地面对中国的过去,中国的崛起指日可待。

  

  乡土中国读后感5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

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

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

“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

“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

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

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

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

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

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

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

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

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

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

”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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