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含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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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含附件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拍出()04号工程项目建筑设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和范围:
。
工程设计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用地性质:
居住用地。
1.2建筑面积(约):
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1.3容积率:
。
1.4建筑密度:
。
1.5绿地率:
。
1.6建筑限高:
。
1.7户型要求:
。
1.8停车配置:
。
1.9设计工期:
见附件2。
1.10合同价款:
设计费综合单价设计面积暂按万㎡计,合同总价暂定万元。
最终结算面积按规划许可证审批面积结算。
第2条:
设计内容及服务范围
2.1设计内容:
总体及单体规划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配合甲方完成各阶段修建性详细设计及政府报批工作。
2.2服务范围:
主持、跟踪整个设计过程,直至竣工验收为止。
2.2.1设计必须切合实际,达到技术先进、安全使用、经济合理、方便施工。
设计文件必须完整、准确、详尽、标准统一、规格一致,其深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并满足有关审批部门及施工的要求。
2.2.2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如有不符,乙方负责尽快进行修改直到有关审批部门批准为止。
2.2.3如因某些项目目前中国尚无规范或标准,或规范与标准不尽完善,乙方可同甲方磋商,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参照或采用国外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
2.2.4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甲方意见,特别是施工图设计在满足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按照甲方所给要求和标准设计,除非乙方认为该要求不满足相关要求(结构安全、国家规范等),双方协商解决。
2.2.5在设计各个阶段向甲方提供建筑面积说明书(包括实际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每幢楼建筑面积、每套房使用面积及每间房使用面积、90m2以上和以下的户型面积及比例,以及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公共面积分摊后各房型的建筑面积),并保证其最终的准确性,要求初步设计误差不大于2%,施工图设计误差不大于1%。
2.2.6在满足建筑结构规定荷载前提下,严格控制钢筋用量、混凝土标号。
在结构设计选用结构计算软件时对楼层、墙体荷载应严格按照规定取值;计算信息中,对耦连、双向地震、单双偏压计算、偶然偏心等选项选取应仔细分析,对当前明确的参数不可盲目勾选,各结构设计人员必须做到统一。
第3条:
甲方权利及责任
3.1设计任务书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设计基础资料,其中包括:
1)比例尺为1:
500的地形图,经规划局和土地局确认的红线图和设计条件。
2)设计任务书或设计要求。
3)满足设计要求的地址勘察资料(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对地址勘察的基本要求)
4)与基地有关的市政设施条件
5)甲方负责在设计阶段中组织规划、供电、供水、电讯、煤气、消防、交通、排水等有关部门对设计进行审批,并获得有关接线和管道走向位置,创造条件,使设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但审批过程中技术和方案上的有关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有责任密切配合。
6)由甲方负责应由甲方确定的有关建筑、结构、机电的材料设备等详细技术资料。
3.2支付设计费
甲方需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按期支付设计费。
3.3日常工作联系
3.3.1甲方由其设计管理部与乙方的相关各工种设计人员就设计问题保持密切联系。
只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设计修改,乙方不得接受施工方、厂商提出的任何设计标准变更及其它设计修改要求。
3.3.2甲方由其现场工程部负责与乙方保持日常的工作联系,协调并处理与施工及各市政配套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和矛盾,为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条件。
第4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4.1设计及配合内容
1)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
4)提供招标图。
招标图是指甲方为了配合材料或设备的招标而需要的本项目的相关技术图纸,乙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应满足厂家的投标需要,并不致产生在工程量、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歧义。
5)各专业设计交底和施工现场配合
6)竣工图有关确认工作。
4.2具体设计阶段的权利和责任(详见附件1)
4.2.1方案设计阶段
(1)内容
建筑总图、间距、道路等满足当地政府的相关;单体建筑在结构计算上的技术可行性分析、结构梁、板等主要尺寸;安装系统的可性行分析,及对于管道井,预留孔等的安装尺寸要求。
(2)确保初步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和的技术要求。
4.2.2初步设计阶段
(1)确保初步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和的技术要求。
(2)提供工程概算书
4.2.2施工图设计阶段
乙方负责完成建筑、结构、机电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并免费配合完成临时售楼部的结构、机电施工图。
(1)建筑:
包括扩初和施工图设计、顾问、咨询、审核和施工配合、协调。
建筑图纸必须与其他工种图纸保持一致,建筑图的墙体厚度,剪力墙和填充墙布置必须与结构图保持一致。
(2)结构:
包括桩、基础、地下结构和地上结构(包括节点图)施工图的设计和施工现场的配合。
(3)机电:
包括建筑物红线内的给排水(生活给水,商业给水,配套给水,消防给水,雨水、废水、污水的排水,空调冷凝水的排放)、小区配电、照明、防雷、接地、通风、空调、动力、弱电“智能”化设计(见附表,其中BA系统对公共设备只监不控,家居系统考虑户外预留线管,由集成商深化后实施)等专业施工图的设计及管线综合图(区域内的燃气、自来水、电信、电力配电、有线电视、热力管网需专业专项设计。
机电专业应随时保持与建筑、结构专业图纸的一致性,所有施工图纸上必须进行各个工种的会签。
(4)管线综合图:
区域范围内的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有线电视各系统由专业单位设计,乙方提供建筑物以外,红线以内小区总体地下的所有上下水、强弱电及煤气(天然气)、综合管道汇总图(并提供综合管线剖面图)。
(5)人防:
完成地下人防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6)小区内主要道路(除景观道路)的市政结构施工图设计。
(7)临时售楼部的建筑施工图、室外管线图设计。
(8)配合临时(或展示)样板房室内设计。
(9)室内装修:
包括会所、住宅样板房、所有入口大堂及电梯厅、各层走廊及电梯厅、楼梯等公共部位的各工种的协调和审核。
与精装修的设计界面为建筑结构室内装修完成,机电安装接口按国家规范设计深度要求,并与精装修设计单位协调后做适当调整。
(10)乙方和甲方共同努力协调落实本工程与城市市政配套等总体布局相关的事项,力争主体设计和公用设施设计得以顺利进行。
(11)甲方若认为设计必须进行修改、调整和提高,在调整方案向政府及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审时,乙方应密切配合,按有关部门意见进行调整,修改直至审查认可为止。
(12)甲方根据销售需要,在建筑设计上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不影响安全、使用功能和规范的前提下应给予确认和签章。
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图纸。
(13)工程竣工后的施工图由总承包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修改单在原设计图纸上进行综合修改后交付甲方,乙方应负责完成竣工图的审核工作。
(14)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完成时向甲方提供各专业设计图纸的A3白图2套和光盘文件一套。
若甲方有需要,应随时提供图纸的电子文件给甲方。
(15)在设计阶段向甲方提供面积说明书。
(16)在满足建筑结构规定荷载前提下,严格控制钢筋用量、混凝土标号及用量。
(17)在一些需要专业厂商进行专业设计的部分,包括:
锅炉系统、园林水景系统、住户中央空调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智能家居系统、门窗幕墙深化等,乙方应配合提供技术参数配合甲方进行招标,并提供设备机房和管道尺寸。
乙方应负责对专业厂商设计的图纸进行审核,如专业厂商的图纸深度未能达到设计出图深度,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要求专业厂家完善图纸深度。
有关产品本身的技术质量和安全由专业厂商负责。
(18)乙方最终全面负责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项目的审核。
4.3设计规范和技术规范
(1)确保总体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范的规定,和切合的规范、技术要求。
所有设计图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以下简称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若甲方需采用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且国家尚无该种规范或技术规则时,甲方需同乙方在技术可行性上协商,由乙方协助甲方报请国内有关管理部门,经其同意后采用。
(2)项目在施工中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如有改变,乙方应严格审核并书面确认是否达到施工图设计所要求的技术要求。
4.4设计图纸
乙方须按进度计划分批按时交付设计图纸(方案设计10套,初步设计10套,施工图10套)。
超额晒图由甲方另付费用(可由甲方指定的图文公司晒图,或在晒图单价由甲方确定后乙方自行晒图)。
设计图纸的编制深度、规模和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扩初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深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4.5概算
乙方需负责编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其深度应符合国家及的有关规定。
为了工程管理、招标或施工的需要,甲方可复制和翻印部分或全部设计及概预算文件,乙方不再另收费用。
4.6设计人员及现场代表
4.6.1乙方选派建筑、结构、设备各专业中有资格并有充分经验的建筑师、工程师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设计团队名单需报甲方备案确认,没有甲方认可不得随意更换。
如果合同签订后甲方有确切资料表明乙方提供法人人员资质、业绩资料不符合事实,甲方可按违约对乙方进行处罚。
4.6.2乙方应配合施工进度,并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负责不定期委派若干代表在施工现场贯彻设计意图,及时解决施工中与设计图纸有关的问题,并接收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对设计中有关问题的咨询(但不替代现场管理的职责),以及协助甲方就有关市政配套的问题进行联系和商讨。
甲方定期召开施工、设计协调会,乙方必须由设计负责人及相关工程师参加,及时解决应由乙方解决的问题。
如甲方认为根据工程项目进度需要增加会议次数,乙方也必须出席,并不得因此另行收费。
4.7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选定
在初步设计阶段,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中应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清单中须列明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及数量等,推荐给甲方,以便甲方确定项目所需的各类材料及机电设备。
在编制施工图以前,乙方须提供正式的主要材料及机电设备清单。
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参加技术谈判,提供选型和鉴定意见。
若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而更换设备及其型号并导致施工图要修改时,乙方应负责配合修改有关图纸。
4.8施工验收
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阶段性的施工及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处理验收后与设计有关的遗留问题及协助甲方在竣工交付使用后一年的保修期内进行工程回访工作。
4.9审批配合
乙方协助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并协助甲方使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与市政方面有关部门进行联系,负责解答设计中的问题,进行设计技术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工程设计审查会议,配合甲方编制设计及送审文件,争取尽快取得各项批准证书。
4.10招标配合
提供甲方进行施工招(议)标所需足够的有关设计图、技术要求、文件及设备、材料清单。
协助甲方进行工程的招(议)标工作。
4.11销售配合
乙方负责提供售楼书所需的图纸和文件说明,交楼所需的使用说明书图纸(机电管线布置和结构墙体布置),如工程进行过程中因平面修改而产生与售楼书不符,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必要的改正资料以便甲方及时更正售楼书。
及时提供甲方对外宣传和砂盘模型制作的技术支持。
第5条:
付款方式
5.1设计取费:
5.1.1本工程设计收费以人民币结算。
5.1.2设计费用总额:
暂定万元。
(大写:
元整)
5.2付款程序:
甲方根据下述设计进度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次支付在达到进度要求的日内支付。
付费次序
占总设
计费%
付费额
(万元)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10%)
定金,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
第二次付费
(10%)
方案设计通过后(15)日内支付
第三次付费
(20%)
初步设计通过后(15)日内支付
第四次付费
(40%)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得到政府许可证后(15)日内支付
第五次付费
(10%)
地上部分结构封顶并通过质监部门验收后(15)日内支付
第六次付费
(1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图审阅完毕后(15)日内支付
在本条上述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须提供正规专用发票,乙方未能提供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3定金:
签订合同后的定金支付自动抵作设计费。
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无权索回定金;若因乙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5.4修改设计、变更设计、补充设计:
5.4.1在设计范围内的修改,由乙方负责。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发生的修改设计、变更设计、补充设计,乙方必须修改并不影响工程设计进度,并不增加设计费用。
5.4.2在施工图完成50%以上设计工作量以后,因为甲方设计要求进行原则性的变更,如总图、主力户型进行颠覆性的修改,导致设计工作量大大增加,发生的设计修改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6条:
保险
双方负责本方各类人员的保险,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参与本合同工作的人身事故,对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事故一方须立即另派人员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7条:
违约责任
7.1合同生效后,非甲方原因而由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设计费用;
7.2如果乙方的设计成果不能通过甲方专家组的评审或是不能通过政府相关职能的审批,并且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完善(一般为7天,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是乙方拒绝修改,而导致第二次还是无法通过评审或审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应返还定金及甲方支付的设计费,并赔偿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7.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
7.5违约金: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的(10%)计取;
7.6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从根据本合同应付或届期应付给乙方的设计费内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7.7甲方在收到乙方各阶段提交的设计成果后,如发现乙方未能按约定的内容、质量完成当期阶段工作,且提出意见后,乙方不修改或推迟修改(含补充图纸),甲方可暂不支付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设计费,并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扣除相应的设计费,直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该阶段全部设计内容并经甲方认可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实际损失金额的50%计,上限为已付设计费用(建议删除);
7.8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7.9若乙方未按期提供设计成果或修改文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阶段应付设计费2‰的逾期违约金;若乙方逾期14日仍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交设计文件(合同规定可延后的情况除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7.10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赋予乙方的权利让给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继承,但因某种原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时,要经甲方和乙方商定后才能办理,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由乙方须承担违约金。
第8条:
不可抗力事件
8.1“不可抗力”指在发生、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①战争(发布全国总动员);
②6级以上地震、火灾、洪涝灾害、风暴或其它自然灾害;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如在履行其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事件之阻止妨碍或拖延,应在此类事件发生之后14天内书面通知它方;
8.2只要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继续存在导致履行合同受到阻止妨碍或拖延,则受害方可暂时解脱其履行或按期履行合同的义务,完工期根据合同条款顺延;
8.3受不可抗力事故影响的一方或各方应努力减轻对其履行合同或完成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影响,但并不排除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终止合同的权利;
8.4由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一方执行合同的拖延或未执行合同不能构成违约,由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8.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由不可抗力事故严重阻止妨碍或延迟累计日数超过180天,则任何一方都可书面通知它方要求终止合同,但不能排除它方享有的在终止合同时的权利;
8.6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害方应以最快的方法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而且在所有情况下,应积极采取措施,以消除或减少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
第9条:
争议解决
9.1协商:
在设计期间或设计完成后,在执行合同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合理地予以解决。
9.2调解与仲裁:
若上述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时,可以由建委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暂停执行外,其他合同条款仍继续有效并遵照执行
9.3停建:
当甲方终止或中断该工程及其项目,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则作停建论,甲方须支付乙方各阶段已做出的全部或部分工作的设计费用。
乙方收清费用后,合同终止。
9.4缓建:
当停建工程于两年内恢复进行,且无重大修改,此工程则作缓建论,本合同仍有效,乙方依据合同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
如工程超过两年后继续复工,有关设计费的增减双方友好协商,另定补充协议。
9.5解除合同:
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时,按照本合同第7条的约定执行。
第10条:
其他
10.1专利权
10.1.1乙方应保护甲方不至于因乙方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在专利权、经注册的设计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针对甲方的任何第三方的索赔。
10.1.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系专用于本工程,设计著作权属于甲方。
工程完成后,或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时时,乙方为项目绘制的一切图纸及编制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于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将这些图纸和技术资料转让给第三方。
10.1.3甲方可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商业出版物上转载设计文件。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商业出版物上公布有关项目的设计文件。
10.2保密条款
本项目的方案及设计的技术资料属于甲方保密材料,XX严禁对外传播,乙方应控制参与设计人员的保密并要求其签订保密协议。
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设计款项,如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设计款项,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向甲方赔偿。
10.3语言及书信文件
10.3.1在签订合同后,双方所用的文字均必须为中文,其他文字必须提供中文翻译。
10.3.2甲乙双方所有的书面通知、要求和其他通讯(亦可用信件、电信)均应寄往双方所约定的地址。
如地址发生变更,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0.4合同文本及说明
10.4.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除发生本合同所规定的情况外,本合同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并结清本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一切费用时终止。
10.4.2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4.3本合同的一切补充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
本合同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及《技术咨询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10.4.4双方有关履行合同和补充合同等商议的事宜,均以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10.4.5本合同壹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附件1
工作内容
建筑
结构
机电
其他
方案及扩初阶段(建筑、包括人防)
1、提供政策法规、规范方面的顾问、咨询
负责出图
(文本)
2、负责完成日照分析、图纸校审、面积核对、设计说明。
2、负责完成此阶段的专业设计工作
施工图阶段
(包括人防)
1、负责完成此阶段的专业设计工作
负责出图
(各专业应随时保持施工图设计的一致性,所有施工图纸上必须进行会签。
)
2、面积计算、核对并保证与方案、扩初阶段的一致性。
2、说明书及全部计算资料
2、说明书、设备清单及全部计算资料
3、施工配合、协调
施工招标阶段
按要求提供工程招标所需的各专业图纸、技术资料及文字说明。
具体项目为:
勘察、电梯、弱电、桩基、机电、铝合金门窗、木门、土建总包等。
合同附图及
使用说明书
根据销售及交房的时间需要,及时提供每套房的楼书附图(包括单元平面、总平面)以及交房使用说明书所需的附图(结构布置、水电管线)
专业厂家图纸
在一些需要专业厂商进行专业设计的部分,设计院应负责审核并出图(应将厂商图纸视作设计院图纸的一部分)。
包括:
阳台栏杆、钢结构雨蓬、幕墙门窗以及花架等装饰性构架。
所有此类工程中的预埋件、预埋管道、预留洞及金属构件的防雷接地等均需反映在设计人负责的各相关专业的图纸中。
中央空调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弱电各系统等(不限于以上部分)由专业厂家出图,设计院负责审核,并进行各工种的协调。
管线综合图及小区市政道路
负责总体的机电施工图设计及水、电、煤、照明、电讯、有线电视、弱电各系统等管线综合设计。
提供建筑物以外,红线以内小区总体地下的所有上下水、强弱电及煤气(天然气)综合管道汇总图。
小区主要市政道路设计。
“智能”化设计
周界报警、闭路电视监控、电子巡更、可视对讲(带安防)、一卡通、公共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与消防共用)、园林灯光控制、公共信息发布(单元显示屏)、物业管理平台(含远抄)、停车库管理、建立在电信有线网通平台的宽带接入网和语音通讯网、有线电视网、家居多媒体布线(公共部位管线预留及家庭信息箱)、管理中心机房设计(含备用UPS及防雷接地系统)。
注:
1、“出图”即包含图签,出图章等一切施工、报批所必需的内容。
2、中央空调系统等在施工图阶段设计院应先出系统图。
附件2
设计进度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开始日期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方案设计
2
扩初设计
3
施工图设计
4
综合管线设计及市政道路
各专项设计图纸
汇总后
各专项设计图纸
汇总后30天
5
各项设计电子文件
施工图完成后
分阶段
附件3
主要设计人员
姓名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备注
项目设总
总图负责人
设计人
建筑负责人
设计人
设计人
设计人
结构负责人
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