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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统治她一生的主旋律不是重而是轻,是难以在生命中感受的轻盈。

 

任何一条路都有终点。

 

很少有人能够清楚明了地知道他人生的每一步追寻的是什么。

 

我们持续着行动,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到底要达到什么切实的目的。

 

如果他们给彼此多一些时间,两个人会逐渐地磨合,错位的表达也将怯怯地阐明同一个含意。

那么一支旋律就会渐渐融入另一支旋律。

 

什么是调情?

调情就是勾引另一个人使之相信有必将的可能,同时又不让这种可能成为现实,换而言之,调情便是允诺无确切保证的性交。

 

从古到今,河水从未停止向前流淌,纷纭世事就在它的两岸一幕幕演出,演完了,转瞬即被遗忘,而只有滔滔江河还在流淌。

 

人们已经习惯享受从同胞的羞辱中提炼快乐因子。

 

不可动摇的必然。

 

人是可以划分到某种类别中的,而最为可靠的分类方式,莫过于那种把人们一生光阴导向这种或那种活动的深层欲望。

 

“非如此不可”取得了较之从前庄严得多的情调,如同一种直接源一命运的庄严指令。

 

抛弃职业中的“非如此不可”。

 

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得承受不起,轻若鸿毛,轻如尘埃,卷入了太空,当时钟走到明日,便已以消逝无踪。

 

没有什么可羞愧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道路,也没有什么可以不安的,遇见你我很高兴。

 

原来的人都是两性人,自从上帝把人一劈为二,所有的这一半都在世界上漫游着寻找那一半。

爱情的是找寻另一半自我。

 

太近会引起晕眩。

 

原谅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

 

她需要把这爱藏得更深些不至于招人耳目。

 

我们从来不能明确地指出,我们人际关系中哪一部分是我们感情的结果——出自爱慕厌恶、仁慈或者怨恨——还有哪一部分是被各自生活中某种永恒的力量所预先决定。

真正的人类美德,寓含在它所有的纯净和自由之中。

 

它的微笑将与它的生活的热情同在,死神也奈何不了的。

 

牧歌描绘的是回忆天堂的图画:

天堂里的生活,不像是一条指向未知的直线,不是一种冒险。

它按照运动规律轮回着,然而却从中孕育着无上的欢乐。

 

也许我们不能爱的原因,就是我们急切在希望被人爱,就是说,我们总是希望索取,于是我们忘记了奉献,沦落到索求无度。

 

人类的困境在于只有直线般的追寻而缺乏圆圈般的回归;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求。

 

有时候,你下定决心却不知道为什么,惯性力量使你坚持下去。

这东西一年年强化,改变很难。

 

仁慈的上帝,他们经历了一切之后,只得出了他爱她的结论?

 

认识到你是自由的,没有被事业束缚,这是一种极致的解脱。

 

 一种奇异的快乐与同样奇异的悲凉袭向她。

悲凉意味着:

我们在步向人生的终点;快乐意味阒:

我们在一起。

悲凉是形式,快乐是内容。

快乐溶于悲凉之中。

(一)

第一章的题目是轻与重在未进入故事之前昆德拉有一段引言由尼采的一个“永劫回归”论引起(关于经历过的东西会无休止重演下去的一种设想)

昆德拉显然是不赞同的。

他说,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

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

如同战争。

如果法国大革命永无休止地重演,法国历史学家们就不会对罗伯斯庇尔感到那么自豪了。

我想这里尼采所说的“重演”也并非真实的再现,而是一种用这样的设想去解释评判过去与未来的一种方法。

所以,昆德拉才会说,“昭示洞察它们的太阳沉落了,人们只能凭借回想的依稀微光来辩释一切,包括断头台。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随后他列举了一个自己亲历的例子,很能让他难以置信,但那种感觉却是事实,那是一次他偶然看到一张希特勒童年时的照片,竟然被触动,竟然也感同身受起自己的童年。

而忘了他的亲人曾经死在希特勒的集中营,他最后说“对希特勒的仇恨终于淡薄消解,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其实读到这里我倒是想可以用这种体会去化解中日的仇恨渊源但转念一想渊源似乎简单可现今又怎是可以用这样一个体会说的清道的明的就罢了吧

也许从战争和历史的角度来讲,这些话题是沉重的,昆德拉也锋回路转的一说:

可是,沉重便真的悲惨,而轻松便真的辉煌吗?

于是转到爱情。

“在每一个时代的爱情诗篇里,女人总渴望压在男人的身躯之下。

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

我似乎有些不太同意这句话的直观意义尤其是第一句话但昆德拉并非在讲述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不平等他只是在解释一种“负担”的真实和幸福这就是爱情

那么我们将选择什么呢?

沉重还是轻松?

巴门尼德于公元前六世纪正是提出了这一问题。

他看到世界分成对立的两半:

光明/黑暗,优雅/粗俗,温暖/寒冷,存在/非存在。

他把其中一半称为积极的(光明,优雅,温暖,存在),另一半自然是消极的。

我们可以发现这种积极与消极的两极区分实在幼稚简单,至少有一点难以确定:

哪一方是积极?

沉重呢?

还是轻松?

巴门尼德回答:

轻为积极,重为消极。

他对吗?

这是个疑问。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

轻/重的对立最神秘,也最模棱两难。

读完之后,我想,或许这不是个标准问题,不是个伦理学领域的问题,轻与重的选择确实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每时每刻如何去对待过去如何去评判功过有无如何去审视自己如何去选择经历时又是何样的心态或许都与此有关

这就是故事之前的话

 

(二)

故事的男主人公叫托马斯故事开始便写托马斯与一个女子相识于小镇且只一个小时之久再见面的时候两人便已在托的寓所

场景之一托马斯站在窗前沉思他的过去他的现在都让他陷入困惑

这到底是疯狂之举还是一份至爱

十年前,他与妻子离婚结婚与离婚的原因后面的几节有些线索大概是一个不顾后果的夜晚然后两人结婚没有任何的共同语言然后两人离婚有一个孩子

因为一些原因前妻不让托见自己的孩子所以托便在心里产生了很久以来对女人的恐惧与仇恨他的生活也从不曾与爱情有关

初读到此的时候我似乎有些不屑两个没有用心灵和语言而只用了肉体来交流的人如何有爱他们既不能称为情人也不是爱人但托马斯在这里所说他慢慢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爱虽然这让他很不习惯但他有个奇妙的感觉,对他来说“她象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顺水漂来,而他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

在这里昆德拉反复强调的那个观点首次的出现:

他再也无法明白自己要什么。

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此较,也无法使其完美之后再来度过。

托马斯经历的如此种种可以用来比喻生活中所有出现的突然临头让你不得不去做出选择的东西那时你就像演员一样毫无防备进入了初排但生活就是生活并不是戏剧所以这初排就再没有后续因此昆德拉说这是为什么生活总像一张草图的原因。

又强调着说了一句我们所说的生活是一张没有什么目的的草图最终也不会成为一幅图画。

这样的观点似乎很难让人接受如果生命只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当然也可以说根本没有生命这样的设想是对的吗我不知

然后在下一个小节里女子再一次出现在托马斯的家里很有意思是她的掖下夹了一本《安娜。

卡列尼娜》,不知昆德拉提到此书是否另有寓意是否在说女子向往着安娜那样为心中的爱情和自由而奋斗但却可悲的命运(我始终觉得安娜离开丈夫卡列宁是她犯的最大的错误)

相见的这一晚托又感到女子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篮里顺水漂来的孩子他也想起了一个有关旧约里的比喻一个营救弃婴的伟大的神话这样的神话使他更加安然于此刻女人在自己的寓所甚至这样偶然间想起的一个神话已经改变了一切

随后的几个小节是讲女人和男人如何在寓所生活的场景他们并不快乐男人一直坚守的性友谊原则和女人的忠贞不二让两人都很痛苦但却一直都在彼此妥协一直没有分开

昆德拉随后解释了“同情”这个词的表意和深意,尤其当它用来诠释爱情。

表意大概意思就是说它表明其对象是低一等的人,这是一种与爱情不甚相干的二流感情。

出于这种同情去爱一个人,意味着不是真正的爱。

而它的深意却足够让人震撼:

“有同情心(同——感),意思就是不仅仅能与苦难的人生活在一起,还要去体会他的任何情感——欢乐,焦急,幸福,痛楚。

于是乎这种同情表明了一种最强烈的感情想象力和心灵感应力,在感情的等级上,它至高无上。

昆德拉用这一点解释了这一节中托和女人之间的一段场景女人偷看了男人抽屉里另外一个女人写给托的充满挑逗的信当晚女人做了梦梦见写信的女人与托欢愉而她自己用针刺自己的指尖第二天托被告之这样的梦但又发现女人偷看了自己的信件如果这是其他任何一个女人都是托不能原谅的因为隐私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但托非但没有把她赶出家门而是抓住了她的手吻她的指尖似乎在那一刻他感到她指尖的痛“如同她的指尖神经直接连通着他的大脑”

就这样一个在最初看似荒唐的结合在现在看来有了最完整的诠释托和这个女人有了与和其他女人在一起一辈子都无法体会到的感情甚至于这种感情让与爱情绝缘了若干年的托来说是种下意识的冲击和震撼他自身也明白了这一份眼前的是爱情而绝不是性友谊。

———待续

 (三)

轻与重其实是整个故事的开篇

(突然想到在北京阴沉的11月虫虫短信里说过的一句,轻轻选择,重重放弃。

不知道是否和此有关。

这第一章是讲托马斯和女人亦聚亦分最终被命运系在一起的反复过程。

偶然与必然,轻与重,负罪与同情,决心与动摇,充斥其中。

先简述故事的经过吧:

托与女人继续一起牵绊的生活。

托并不认为自己一定要出于某种原因而放弃性友谊,虽然他自己在内心已经逐渐的厌倦。

女人这样忍受着托的不忠两年,心态越来越惶恐不安(btw,就在这其间,托送给女人一条小母狗,为她取名为卡列宁)。

数月后,两人所在的城市被俄军占领,女人借故要离开故土,到异国生活,托也同意了。

异乡中托偶遇曾经的一个女友,与之继续上演性友谊。

七个月之后的一个晚上,托回家发现女人的一封信,告之自己已经回到家乡,说她离去是因为缺乏侨居国外的力量,她本以为经历战事后她会变些坚强,会长大。

但她没有,她说自己成了托的负担,所以,她自己选择离去。

女人离去的一周内,托的思想经历了由轻松到负重的变迁。

他轻松,因为没有了牵绊没有了监视,他之后沉重,是因为异常的想念女人,并把它归结为“同情”(深意)。

他对自己说,他患了同情症。

最终,他被这种所谓的病痛击败,从异国返乡,找到女人。

这章的最后,昆德拉交代了两人相识最初的六个偶然:

七年前,特丽莎(女人的名字)家乡的医院碰巧发现一例复杂综合性神经病。

他们请了托马斯所在的布拉格医院的主治大夫去会诊,可主治大夫碰巧坐骨神经痛,行动不便,于是派托马斯去代替他。

这个镇子有几个旅馆,托马斯碰巧被安排在特丽莎工作的旅馆里,又碰巧在走之前有足够的时间闲呆在旅馆餐厅里。

其时特丽莎碰巧当班,又碰巧为托马斯服务。

正是这六个碰巧的机会把托马斯推向了特丽莎,似乎并不是他自己决定与她结合。

这是托马斯最后选择回到特丽莎的身边之前之后都反复曾斗争过的一个困惑。

这之前他从贝多芬的四重奏曲中被赋予了一种这个伟大的音乐家用音乐诠释的东西,其最后一乐章的主题中文大概翻译过来是“难下的决心”的意思。

“贝多芬显然视沉重为一种积极的东西。

既然德语中sChwer的意思既是“困难”,又是“沉重”,贝多芬“难下的决心”也可以解释为“沉重的”或“有分量的决心”。

这种有分量的决心与他的“命运”交响乐曲主题是一致的(“非如此不可!

”);必然,沉重,价值,这三个概念连接在一起。

只有必然,才能沉重;所以沉重,便有价值。

贝多芬音乐里所孕育出来的这种信念让托马斯选择了必然与沉重,他告诉自己回到特丽莎的身边是“非如此不可”的决定。

两人重逢后的一个夜晚,特丽莎与托闲聊时谈起她的一个男性朋友Z,并说如果她没遇见托,一定会爱上Z。

到此,两人最初相识的六个偶然性加之特丽莎这样的话使托陷入了莫名的忧伤,他得出这样的结论:

自己的爱情故事并不说明“非如此不可”,而是“别样也行”。

昆德拉这个时候说:

“我们生活中的爱情是一种轻飘失重的东西,假定我们的爱情只能如此,那么没有它的话我们的生活也将不复如此。

本章结尾的话:

“那个女人,那个绝对偶然性的化身又躺在他身边了,深深地呼吸着。

 (四)

昨天的读书笔记我似乎只写了书的内容,问题依旧,看到可可自己做的那些扩展,也觉得自己是应该再写点什么的。

在轻与重的问题上,我愿意再说一遍虫虫的话,她那时跟我说过她喜欢轻轻选择、重重放弃的感觉。

由此来说,似乎很多人都很豁达。

是的,我很赞同昆德拉的不复回归论,甚至他说生命似乎都在初排,充其量是一张草图纸,虽然草图纸一说我并不喜欢。

选择是无从预估的,无法以过去为凭据,更无法以将来为依托,过去与未来无非也都以现在的意念所拟。

轻轻选择,并非轻飘,并非不屑,并非玩世不恭。

自始至终,态度都是要严肃的,目的都是要端正的。

但不需要像托马斯当初那般在窗台前深锁眉头痛苦的思量自己的过去,为自己此刻的感觉寻找过去的影子。

也并不需要在回到特丽莎身边之后再去想那六个偶然和特丽莎偶尔间玩笑的话。

那也并非玩笑,是事实,是每个人都要从容对待的事实。

有时候人总会想,当初如果不遇见你,我就会怎样怎样,当初如果我不那么做,我就会怎样怎样。

想的时间久了,时间和生命也就蹉跎过去了。

即使你可以再回到当初的原点,你选择的依然只是一个起点而已,而并非一段必经的路,也并非一世的命运。

托马斯当初选择了让特丽莎留下,如果在这之后他断然抛弃自己的性友谊而成全特的忠贞,那么他们的生活不会如此。

所以,他即使选择的不是特,而是另外一个女人,轨迹也大概如此。

托错就错在他本意识到选择与进程的矛盾,意识到缺口,但却把之忽略,他太贪心。

他明知道特丽莎对自己的坚贞与爱,明知道特丽莎每夜的梦魇是因何而起,但就是不能放弃他与其他女人的性友谊,书中有段话,很让我鄙视他。

托说他可以放弃,但是找不到为之而放弃的理由,但他厌倦了,最终只与一个女人定期见面。

他可以放弃吗,他有能力放弃吗,他有那样的意念和品性来支撑吗,或者说,他真的是因为找不到理由吗,每天深夜在窗榻边被梦魇折磨的痛苦的特丽莎,他对那些视而不见吗,他身体有残缺吗。

请原谅我说出很过分的话,我只是写到这里的时候很是气愤。

责任,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要负责,对自己,对他人,对自己所选择的路,对自己的选择给他人带来的影响或伤害,这些都是自己要去负全责的。

说的似乎跑题了。

再回到不复回归论吧。

过去似乎可以给现在警示,但太微乎其微。

现在可以给过去评判,但那太不公平。

让一切安然的来,再让一切安然的去。

此时,我突然想起几米绘画本里的一句话:

所有的悲伤,总会留下一丝欢乐的线索。

所有的遗憾,总会留下一处完美的角落。

生命之于我们,是初排又如何,是草图又如何。

不完美才能成就完美,偶然才能成就必然。

总之,要安然。

 (五)

第二章的名字是灵与肉

托与特还是在忠贞与不忠,灵魂与肉体的十字路口处。

开篇的一句话:

“产生特丽莎的这一场景,粗暴地显示了肉体和灵魂之间不可调和的两重性—这一人类根本的体验。

”(容我解释,老米在这里并不是在说爱与性是可以分离的,这与性爱无关,大概是说肉体与感官之于心智与灵魂的关系)。

这不再是一个情爱的主题。

首先,即使在情爱的世界里,我们也没有权利和理由要对方为自己做出任何改变,即便是恶习。

如果你忍受不了,只能为自己做出选择,选择离开。

这些话很残酷,但却是事实。

有人可以这样发问,我身边一个如此爱我的人(我这里大概是指男人),他可以为我做任何事,他可以为我牺牲自己,我为什么不可以把他改变到我所希望的轨道呢。

可是,千万别滥用这样的权利,应该说,虚无的权利,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应该铭记的一句话就是不要相信诺言,它没有任何的保障。

我并非暗示发誓的人蓄意去违背,这只是这个世界使然,规律使然。

有太多我们不能解释的东西,那就尽量避开它们,如此,才有自己的幸福。

回到文中。

特丽莎并没有选择离开,如我上面所说,她是个让我很尊敬的女子,因为她也没有去咆哮着要托为他改变(我并非赞成托无需改变,但这改变要顺从他自己的意志,我只能说,现在的托,仍是一个让我很鄙视的男人)。

她爱托马斯,爱到她可以承受托的一切,我理解这样的爱,我理解特丽莎在托的不忠和每夜的梦魇折磨之下为何还留在其身边的理由(只是我们很多人都做不到,包括我)。

有时,这就是女人如何之所以为感情的动物,也是如何更容易受到伤害的原因。

特甚至会在白天清醒的时候对托说:

“我毫无办法,托马斯,呵,我明白,我知道你爱我,我知道你对我的不忠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而托马斯,一个男人,只会在第二天因前夜听到特死一般的梦呓念叨这样的话:

“亲爱的特丽莎,甜美的特丽莎,我正在失去你吗?

托的话是真心流露的,我相信。

读到这里有些茫然。

既然托如此的爱特,既然他深知特梦魇的痛苦,他不愿意去拯救她吗。

也许还是要归于一个词,self-centered,这是每个人的天性,是每个人既得的永世权利。

在感情世界里,女人会舍弃这样的self-centered,但男人永远不会。

我想到昨天说的那些为何鄙视托马斯的话,我现在想是否这是合理的。

我不知道。

我解释的太过肤浅。

这仍是与个体的选择有关。

特与托其实可以分别代表一个隐喻,隐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为之争取并付出的东西。

在自己既得的权利/自由/所属与这种争取/付出/所得之间寻找平衡。

但究竟是什么样的平衡点,我还在想。

毕竟,故事还在继续。

 (六)

我先想说,在我开始读这一章很久之后,我都很难理解以“灵与肉”命名的标题到底与其中的情节有何关联,今早帖的笔记也大多是我题外的话。

刚才有一些领悟,又重读了几节,试着说一说。

这一章有关特丽莎的文字更多一些。

开始一节中的一段:

“吸引她走到镜子前的并不是虚荣心(特丽莎是美丽的),而是在镜子中能看到自我令她震惊。

她忘记了眼前看见的是个传达身体机能的仪表盘,她相信,透过脸部的线索,呈现给她的是自己的灵魂。

她也忘记了鼻子不过是给肺输送氧气的一个管道口。

她从中看到的,是她本质的忠实表露。

下面是我在笔记上写下的一段疑问:

昆德拉在此处到底是在想诠释什么?

他在证明“肉体和灵魂之间不可调和的两重性-这一人类的根本体验”吗?

但是,特丽莎明明看到了自己的灵魂,看到了她的本质。

灵与肉,到底在暗示什么?

然后,我接着读,读到下面这一段的时候,终于领会:

“她久久地凝视着镜子中的自己,偶尔令她不快的是,她在自己的脸上发现了母亲的轮廓。

于是她更固执地看着自己,调动自己的意志力,以虚化母亲的影子,然后将之彻底抹去,让完全属于她自己的东西留在脸上。

每次成功,于她都是令人陶醉的一刻,灵魂又一次浮现在肉体的表面,如同船员们冲出底舱,奔上甲板,向着天空挥臂高歌。

”(这段值得反复阅读)

所以我明白了,“肉”指的是每个人下生之日起在尘世中被血统、名利、地位、磨难等无法用自己意志改变其经历的东西在身体上烙上的永久的痕迹(昆德拉在这点上是残酷的,他让特丽莎身上最大的一块疤痕由她的母亲来烙刻)。

特丽莎总是能在自己的身上找到母亲的影子,但并非慈母的影子,而是因母亲的放荡轻浮这些罪恶带给她的羞辱(她的母亲是那种在公共场合大谈自己的性生活以及随时以自己女儿为笑柄的女人,可悲的是,她天生丽质,后天却沦落至此,以至最后终日蹉跎生命,做人的差别就在于此)。

来谈“灵”,“灵”却是脱离这之外的另一个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因取得胜利而体验到的快感已在上段中被特丽莎高昂的心境所描述。

特丽莎终于用自己的“灵”战胜了自己的“肉”(不在乎它的表面是多么的鲜亮美丽),她通过“肉”探究到了自己的灵魂,还屏弃了罪恶,这也是她日后成名的原由之一。

接下来的一节,昆德拉在大篇的描述特的母亲,却在不经意间做着对比(昆德拉的文字总是处理的如此精细巧妙,所有的情节为了同一个主题而服务,却不露任何声色,通过他笔下小说中的人物让读者去发散联想,得到启示和感悟)。

描写她母亲的一段:

“和她女儿一样,特丽莎母亲也特别爱照镜子。

有一天,她发现眼角上有了皱纹,心里直嘀咕,当初的婚姻真是荒唐透顶(她从9位求婚者中选择了一位并不爱她也并不高尚、却只是让她意外怀孕而不得不嫁给他的男人)。

这时,她又遇到了一个男人,这人一点也没有男子气概,还犯过几次诈骗罪并有两次离婚史。

她厌恶那些膝盖上跪出了泡的求婚者。

这一回,她疯了似地想自己跪下来向别人求爱。

于是,她跪倒在骗子眼前,抛下特丽莎和丈夫走了。

多么鲜明的对比。

特丽莎母亲日后为何境遇悲惨(之前也不怎么好),此处已无须累赘,每个人心中早有定论。

她被“肉”束缚一生,无法也从未寻求“灵”的世界,把一切诉诸于“肉”,把一切归因于“肉”,把一切交托给“肉”去审判,这是她的悲剧之源。

她因很小的时候自己的父亲赞赏过她长得像拉斐尔画中的圣母便从此铭刻在心,甚至求学听课也只是为了一睹“圣母”的芳容,让自己获得“肉”上的满足。

看来如此的人生,从小就注定了悲剧。

现在完整的想一遍吧,想想特丽莎和她的母亲各自的心路轨迹,我们就知道应该如何在这个世界上高傲的生存。

打字有些累了,待续。

 (七)

这章的笔记我是按照昆德拉的关键词来做的,比如“偶然的命运之鸟”,“眩晕的感觉”,“弱”等等。

其中还有我无法读懂的疑团,或者不妨我在最后说一下。

有谁愿意解释的givemeahand吧。

关于“偶然的命运之鸟”(我以为是其中最美的读起来最没有重负的):

在原来的笔记中说过偶然才能成就必然的话,看来昆德拉也是偏向于这种生命中的偶然,如此也才能成就命运,让命运之如飞鸟一样飞翔。

昆德拉的”偶然的命运之鸟”分别降临在托马斯和特丽莎的肩膀上,虽然他们最终由这样的指引而走到一起,但托却为此烦恼,特却为此欢畅。

来看看特丽莎的那些美丽的“偶然”吧(的确是太美了):

特丽莎与托相识之初的偶然,仅仅是一首曲子和一个数字。

在我看来,她的所有“偶然”的机缘和想象是那么的美,与托的完全不同,托的那六个偶然是那么的机械僵硬(虽然在此我没有鄙视托的意思,虽然我在继续鄙视他),所以也不难怪在一个难眠的午夜这样的偶然在苦苦折磨着他,他像一个戏剧里的小丑一样在苦苦思索演出时的一个橡皮球为什么砸在了他的脑袋上(呵呵,突然脑中就有这个图象,想象托像个小丑躺在床上的可笑样子)

男同胞们,看到这里的时候请不要生气。

原谅我这样的比喻。

我也正想有这样的问题。

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方式是如此的不同,男人果真是理性冷酷的动物,但这有时不是也很可悲的吗,不是吗。

那好吧,来看看同样的午夜(指的就是我大上篇笔记中说到的特丽莎决定离开托回国之后一周托也决定为了特而返乡两人团聚的那一晚)

我们可爱的特丽莎是如何想象她的“偶然”的:

“她回想:

是在昨天,他出现在门口,没过多久,布拉格的一座教堂敲响了六点钟。

他们第一次相遇,她是六点钟下的班。

她看见他坐在对面的一条黄色长凳上,不早不晚,她听见了六点的钟声。

不,这绝不是迷信,这是把她一下子从惶惶不安中解救出来的一种美感,让她全身心都充满了一种对生活崭新的渴望。

偶然的幸运之鸟再一次飞落在她的肩头。

她含着泪,无限幸福地听着他在身边呼吸。

读到这里,我也有艰于呼吸的感觉。

想象躺在同一张床上的男人和女人,一个被偶然拉入惶惶不安,一个被偶然从惶惶不安中解救。

虽然他们是如此的相爱,却有如此窘异的所思所想。

是否除了爱,我们需要的是更多,尤其是男人,你是否有能力消受品味这样的爱,是否在这之后你要做的更多。

特丽莎与托初识的两个偶然,虽然之于情节没有多大的作用,但容我把这样的美重复给大家:

偶然之一:

“托马斯出现在酒吧的时刻,收音机里正播放着贝多芬的乐曲。

作为一个酒吧的女招待及终日往返擦肩于琐碎的劳务和成群的醉鬼中,她竟然能在相遇托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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