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规则全国三维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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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规则全国三维数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
[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规则全国三维数
3D-CAD-VR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规则
1总则
1.1“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由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等部门共同指导,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3D办与3D动力网(全国3D-CAD-VR技术推广服务与教育培训联盟)主办,简称3D大赛(3DDS)。
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与专家委员会,全面负责大赛事项;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赛区,组建赛区组委会,在全国大赛组委会指导下,具体负责赛区大赛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1.2“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以“推动三维数字化技术普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题,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训、以赛促用、以赛促新,推动制造业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选拔优秀院校、应用人才和成功案例,掀起全国“学3D、用3D、我创造、我快乐!
”的热潮,并在3D技术应用企业与3D人才培训院校间搭建直通就业的桥梁,促进就业,推动创新。
1.3“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以“三维数字化”与“创新设计”为特色,突出体现三维数字化技术对创新实践的支持和推进。
要求首先是实用创新的设计活动,同时必须基于三维数字化技术平台或使用三维数字化技术工具实现,并且体现现代三维数字化设计方法与流程,最终以三维数字化形式表现设计结果。
1.4“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以“3DFORALL”的理念,设置“工业工程组”与“数字表现组”两个方向,鼓励多元应用。
大赛着重考察设计文档、设计过程、设计源文件及设计结果(形式),评审标准包括视觉美观性、工程实用性、技术复杂性、设计创意性等因素。
1.5“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以推动“设计实践、全民创新”为目标,设置“学生组”与“职业组”两个组别。
鼓励学生参与设计、科技创新,并以数字仿真方式进行设计实践活动。
鼓励企业在职人员进行创新设计,使社会涌现更多面向实际、面向市场的平民创新人物。
1.6“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每年举办一届,分宣传动员(3-4月)、初赛选拔(5-6月)、复赛评审(7-10月)和全国现场总决赛与颁奖典礼(11月)四个赛程。
为体现现代协同设计理念和团队合作精神,大赛复赛、决赛以团队形式参赛。
1.7“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以3D大赛之“跨入3D新纪元”百校巡回系列讲座、3D大赛之“我行我秀”作品展秀、3D大赛之“华山论剑”擂台争霸、系列培训课程、3D动力讲坛、大赛论坛、技术与人才峰会、3D博览会、就业推荐与签约等系列配套活动,并携手行业媒体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启中国3D新纪元!
1.8大赛官方网站为,并指定3D动力网为大赛独家网络承办。
2参赛对象与报名
学生组:
2.1“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全国各类高校在校学生。
学生参赛须在指导教师组织下,以院校(院校或院校下设二级院、系)团体方式报名参赛。
大赛不接纳学生个人报名。
2.2大赛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学生组由学生个人或教师代表院校报名,大赛秘书处将与相关教师及院校进行核实确认。
报名成功后,大赛秘书处将及时通知报名单位及相关人员,并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2.3“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学生组参赛报名时间:
3月1日到5月31日。
职业组:
2.4“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职业组参赛对象为有创新精神的3D技术爱好者(不包括在校学生)。
2.5大赛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报名成功后,大赛秘书处将与职业组报名者进行信息核实、确认,并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2.6“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职业组参赛报名时间:
3月1日到10月31日。
3初赛
学生组:
3.1初赛为团队选拔赛,由参赛院校自行组织,通过作品竞赛、现场竞赛或考试等方式选拔复赛参赛团队,代表报名院校/院系参加复赛和决赛。
3.2复赛参赛团队由3到5人组成,其中包含一名指导教师(仅限一名)。
每个复赛团队应有一个唯一的名称,如***院校1队、2队,或进行个性化命名,如“创意无限”队、“飞虎”队等。
同一个院/系可选拔多个复赛参赛团队(上限10个团队);同一指导教师可指导多个参赛团队参加复赛。
3.3报名参赛院校/院系按《参赛资格文件》的要求,向大赛秘书处上报初赛选拔结果,审核并提交复赛参赛作品,并须加盖报名院校/院系公章。
职业组:
3.4初赛为作品展秀赛,由3D技术爱好者通过在大赛官方网站提交三维设计作品,经过网络展秀、网络公示投票、专家评审产生复赛(擂台赛)擂主。
3.5参赛3D技术爱好者可以单人或组建团队(团队成员不超过3名)参加大赛。
3.6初赛展秀结果及复赛擂主经审核确认后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4复赛
学生组:
4.1复赛采用作品赛形式,以网络公示投票、“我行我秀”作品展秀并配合赛区评审方式,按赛区选拔产生决赛入围团队,参加全国现场总决赛。
4.2报名参赛院校/院系按《复赛参赛作品提交要求》,向大赛秘书处提交复赛参赛作品;同时向大赛官方网站上传参赛作品。
4.3复赛参赛作品提交、上传截止日期:
6月30日。
4.4复赛作品网上公示投票时间:
7月1日至9月25日。
职业组:
4.5复赛采用擂台赛形式,通过网络视频系统辅以在线直播、交互、投票等方式,进行擂台争霸赛。
4.6擂台赛根据现场大众评判、投票,并结合大赛专家评委评审,最终决出周冠军、月冠军,入围全国现场总决赛。
4.7复赛参赛选手或团队,须将复赛作品及相关信息提交至大赛官网。
如作品涉及数据机密、专利权等,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协商。
4.8复赛阶段比赛时间:
5月1日至10月31日。
5总决赛
5.1全国总决赛采用现场赛方式,赛期2天。
时间拟定为11月26日-27日(11月的最后一个周末)。
5.2工业工程组现场总决赛采用自选赛题,由参赛团队在现场规定时间内(比赛时间12小时,早8:
30至晚8:
30)协同完成自选赛题的设计,并按要求提交相应设计结果。
5.3数字表现组现场总决赛采用参赛团队现场作品介绍(10分钟)和评审答辩(10分钟)方式进行。
答辩内容应包含作品创作说明书、作品展示(图片、视频、模型等)、作品技术难点与创新点自评等部分。
5.4可以使用复赛参赛作品参加决赛,鼓励决赛团队准备新的设计题目。
5.5学生组与职业组分组别进行决赛评审。
结合现场评分与决赛作品评分,由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产生全国总决赛各奖项。
评审标准见附件《现场总决赛竞赛办法细则》。
6要求、分组与奖项
6.1设计要求
参赛作品须应用三维数字化技术(3D技术)完成,可以使用一款或多款软件完成设计,软件种类不限。
学生组复赛、决赛阶段参赛作品须由团队协同完成。
6.2大赛分组
按参赛对象分组:
大赛分学生组和职业组;
按参赛方向分组:
大赛分工业工程组和数字表现组两个组别;
工业工程组:
面向生产制造等工程应用为目的的设计,包括产品造型、结构设计、模具设计、数字样机、仿真优化、数控加工编程等;
数字表现组:
面向视觉表现等文化创意为目的的设计,包括艺术外观造型,动漫、动画制作,装饰、装潢设计渲染,游戏、虚拟现实交互等。
参赛团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组别参赛。
6.3大赛评分标准
大赛评分标准表
评分标准
所占总分比例
工业工程组
数字表现组
设计说明文档
10%
10%
设计结果源文件
10%
10%
视觉美观性
15%
30%
工程实用性
30%
10%
技术复杂性
20%
20%
设计创意性
15%
20%
6.4大赛奖项设置
学生组:
大赛全国现场总决赛设立特等奖、综合应用奖、单项应用奖以及优秀组织奖、最佳网络评价奖等奖项。
同时复赛阶段按赛区设立赛区奖项。
职业组:
大赛全国现场总决赛立特等奖、综合应用奖、单项最佳设计奖、网络最佳评价奖等奖项。
同时复赛阶段设立周冠军、月冠军奖项。
全国现场总决赛奖项
工业工程组
数字表现组
特等奖
综合应用一等奖
综合应用二等奖
综合应用三等奖
单项应用奖:
工业设计
最佳工业设计奖
工业设计单项奖
工程设计
最佳工程设计奖
工程设计单项奖
模具设计
最佳模具设计奖
模具设计单项奖
数控编程
最佳数控编程奖
数控编程单项奖
特等奖
综合应用一等奖
综合应用二等奖
综合应用三等奖
单项应用奖:
设计创意
最佳设计创意奖
设计创意单项奖
设计表现
最佳设计表现奖
设计表现单项奖
动画设计
最佳动画设计奖
动画设计单项奖
交互设计
最佳交互设计奖
交互设计单项奖
最佳优秀组织奖
最佳网络评价奖
最佳优秀组织奖
最佳网络评价奖
大赛复赛奖项
按赛区设立赛区奖项(学生组)
设立周冠军、月冠军(职业组)
大赛初赛奖项
大赛初赛不设立奖项
7相关条款
7.1大赛参赛团队成员必须如实参加大赛设计,不得他人替代,如发现替代,取消参赛和获奖资格,通报批评。
7.2学生组参赛队员身份以大赛报名时的学生证(或学校证明)、身份证为准。
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学生,因离校而没有配合指导教师组织参加大赛复赛(6月)和决赛(11月)的等同自动放弃参赛权利。
7.3职业组参赛选手身份以报名时身份证信息为准。
7.4参赛团队在大赛期间不得以任何目的将大赛参赛作品用于其他比赛或发表于其他媒体。
7.5参赛团队应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对于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参赛团队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7.6参赛团队拥有参赛作品(包括创意、文档、源文件、图片、视频等)的知识产权;大赛组委会保留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推广的权利,对参赛作品的其他商业使用须征得参赛团队同意。
7.7参赛团队获得的奖金(或奖品)如需缴纳税费,将由参赛团队自行承担并办理相关手续。
7.8参赛团队一经提交参赛作品即代表完全接受大赛规则。
7.9大赛组委会将对所有参赛者的个人详细信息进行保密。
7.10大赛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大赛的时程、奖项设置等进行微调,调整详情都会在大赛官方网站通告。
7.11大赛组委会拥有“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最终解释权。
8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106,邮编:
100192
7
电子邮箱:
官方网站: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
科技部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3D办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