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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指导手册

传染病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经常性卫生管理,重视预防性消毒、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

二、认真执行计划免疫政策,做好查漏补种及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三、加强晨午检,及时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工作。

对各种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四、建立健全学校疫情报告网。

各班班主任、卫生委员、年级组、办公室负责人均为校内疫情报告员,校医为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

每学年初调整疫情报告网人员名单,并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员培训。

五、严格执行疫情上报制度,认真履行报告职责。

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立即向校医室报告,校医确认后应立即向地段保健科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报告,同时报告校领导,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

六、发现传染病,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源地消毒处理和应急接种工作,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七、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制度,认真填写CDC统一下发的《北京市传染病报告登记本》。

对患传染病的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根据检疫隔离时间认真执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复课检诊制度,《诊断证明》、《复课证明》对应存档。

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一、传染源的管理

学校发现患传染病的学生应立即对其进行隔离,并及时通知其家长,由家长带领到医院诊治或居家隔离治疗。

传染病人隔离期限应根据患者所患传染病的传染期而定。

待病人恢复后凭医生诊断证明到辖区预防保健科换取复课证明才能返校。

隔离期限见(表1-1)

二、切断传播途径

根据传染病的不同传播途径,采取不同防疫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留观、集体检疫、必要时进行免疫或药物预防。

肠道传染病:

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对患者吐泻物及所污染的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加强学校饮用水消毒,搞好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及公厕的管理。

呼吸道传染病:

采用室内开窗通风、空气消毒及个人防护。

三、保护易感人群

对患者所在的班级及学校公共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利用广播和宣传栏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

必要时对易感人群进行药物预防或免疫应急接种。

中小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每天早自习或第一节课、下午第一节课前,各班班主任应对学生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进行晨、午检。

二、晨、午检内容包括:

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

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做好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的监测;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

三、教师进行晨、午检后(应急时结合家庭自测情况)认真填写《中小学校晨午检情况登记表》(见表1-2),并按照校医的要求及时上报校医。

校医根据辖区卫生、教育部门的要求将晨午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上报。

四、对于晨午检中发现的可疑病症,教师要及时带学生到学校医务室或隔离室,由校医和保健教师作进一步检查处理。

对于发热37.5°以上或可疑患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医院进行诊治,家长要了解医院诊断结果。

五、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学生,校医要按传染病管理制度要求立即进行上报;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

六、处于应急阶段,要建立学生体温家庭自测制度,每日由家长填报《北京市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日报表》(见表1-3),由学生带到学校交班主任查验,住宿学生由生活老师负责组织体温测试。

发现可疑患病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同时报120急救车一同带孩子到医院诊治。

中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中小学疫情报告制度。

一、班级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小学由班主任老师担任,中学可由班级卫生委员担任。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由校医或卫生老师担任。

三、建立学校疫情报告网。

每学年更新一次疫情报告员名单,及时进行培训。

学校

主管领导

地段

保健科

学校疫情报告人

班级疫情报告人

中小学

保健所

 

四、班级疫情报告人负责收集本班疫情及晨午检情况并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及时组织排查,并进行记录。

五、学校发生传染病、群体不明原因发热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以最快捷方式向地段保健科、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报告流程图见(上图和表1-4)

六、学校必需接受并配合卫生防病部门的入校调查和指导。

疫情报告员职责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全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并做好发病情况记录。

报告应逐级进行,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

学校疫情报告员名单见(表1-5)

二、学校发生疫情时,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配合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发生传染病班级的消毒处理工作。

四、班级疫情报告人负责向学校报告本班晨午检、因病缺勤排查、传染病发病情况。

五、班级疫情报告人负责督促本班课间通风。

发生疫情时协助做好消毒工作。

学生免疫预防制度

一、严格执行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流动人口及外地儿童要进行重点查验,掌握在校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

二、凡无预防接种证、未种、或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必须补办预防接种证,按程序补种(见表1-6)。

对学生补种情况进行跟踪并记录存档。

三、校医按照免疫程序(见表1-7),组织儿童到辖区预防保健部门(或提供适宜的接种场所)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四、配合地段保健科开展学生免疫应急接种工作,在组织学生实施疫苗接种前对全校师生宣传动员、发放家长知情同意书并查验回执、提供接种场所。

五、接种场所要求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含接种人员),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

接种前对接种场所进行紫外线消毒60分钟,消毒情况及时记录。

六、按要求将接种对象填写在预防接种登记本,并做好核实工作。

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一、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要及时隔离传染病病人,必须在该传染病隔离期满为止,或凭医生的治愈证明方可返校复课。

校医务室检查核实后方准其上课。

二、学校校医或卫生老师为消毒隔离责任人,负责督导校内落实消毒措施、检查消毒工作质量。

三、落实专(兼)职消毒工作操作人员,专(兼)职消毒人员需经过专项业务培训,掌握消毒工作基本技能,并能严格按消毒灭菌要求认真操作。

四、预防性消毒

公共场所:

每周一次对教室、楼道、宿舍进行消毒。

特殊时期特殊消毒。

有消毒记录。

医务室:

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特殊时期每日一次,有消毒记录。

五、疫源地消毒:

发现患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对其接触过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有消毒记录。

消毒记录表见(表1-8)

 

附1:

消毒措施

一、呼吸道传染病消毒处理常规

(一)隔离病人后,长时间开窗通风,湿式扫除,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必要时可用0.5%过氧乙酸喷雾密闭门窗2小时后开窗通风,或用紫外线照射30—60分钟,进行室内消毒。

(二)对病人分泌物、污染物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

(三)根据疫情,要求易感人群用盐水漱口或药物预防。

(四)必要时请卫生防疫部门协助做好各项消毒处理。

二、消化道传染病消毒处理常规

(一)病人隔离后,将其呕吐物、排泄物用含氯消毒剂充分搅拌,消毒两小时。

稀薄排泄物或呕吐物,每1000ml可用有效氯为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小时。

(二)病人接触过的桌椅、门把手、水龙头、厕所等,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

(三)必要时请卫生防疫部门协助做好各项消毒处理。

(四)必要时或特殊传染病请区CDC进行消毒。

 

附2:

紫外线消毒方法

一、适用范围:

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各种细菌繁殖体、芽孢、病毒、支原体等,凡被上述微生物污染的表面、水和空气均可采用紫外线消毒。

二、使用条件:

(一)仅能杀灭直接照射的微生物,因此应充分暴露要消毒的部位。

粗糙的织物及纸张要延长照射时间,要使两面均匀照射。

(二)紫外线消毒适宜温度20-40℃。

用于空气消毒时的湿度<80%,否则应延长照射时间。

(三)使用方法:

物体表面消毒和空气消毒,一般用30w功率的紫外线灯。

消毒物品时,在25-60㎝距离下,照射20-30分钟。

用于空气消毒时,有效距离不超过2米,照射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三、注意事项:

(一)紫外线灯应从灯亮5-7分钟后计时,待灯冷却后方可移动。

(二)紫外线灯使用过程中,应保持表面清洁干燥,每两周用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如有灰尘及时擦拭。

(三)消毒时,应注意眼睛及皮肤的防护,但对消毒物品不可有任何遮挡。

(四)紫外线灯要在适宜的条件下,不要被阳光直接照射。

四、紫外线消毒监测

紫外线消毒:

应进行日常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

紫外线灯管累计使用1000小时应检测灯管强度,当强度低于70uw/cm2应及时更换。

紫外线消毒记录(表1-9)

复课检诊制度

一、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相关要求即刻回家进行隔离,不得再到校上课。

二、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校医室留档。

三、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保健科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医务室,由校医或卫生老师复检后,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学校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如下:

一、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卫生室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主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专人负责处理,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负责医疗废物处理的人员要定期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等知识的培训。

三、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交接等各项工作管理。

四、对体检期间及进行各种防治工作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收集、使用正确的包装容器密闭存放。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有防止遗失措施。

损伤性废物应使用利器收集盒。

五、医疗废物暂存地点设专人管理,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六、医疗废物在移交到处置单位时要有交接登记,记录要完整,并有双方签字。

记录表见(表1-10)

七、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人员,工作中应采取必要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八、医疗废物应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运送及贮存,实施分类管理。

应由专人使用专用工具,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运送到垃圾贮存地,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九、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十、工作中不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传染病疫情分类

一、散发疫情

各病例间在发病时间和地点方面无明显联系,表现为散在发生。

二、暴发疫情

麻疹:

以行政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为单位,10天内发现2例以上疑似病例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10天内发现5例以上疑似病例。

风疹:

以行政村、居委会、集体单位等为单位,14天内发生5例及以上风疹病人。

流腮:

以行政村、居委会、集体单位等为单位,14天内发生5例及以上流腮病人。

水痘:

以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单位为单位,一周内发生5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

白喉:

发生1例白喉病例。

百日咳:

以行政村、居委会、集体单位等为单位,21天内发生5例或以上百日咳病例。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麻疹: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风疹: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流腮: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流腮病例。

水痘: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临床诊断或确诊水痘病例。

白喉:

一个区(县)发生2例及以上白喉病例或发生本区(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白喉病例。

 

表1-1主要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和检疫期

病名

潜伏期(天)

隔离期

检疫方式与期限

最短~最长(一般)

水痘

10~21日(13~17日)

隔离至全部皮疹干燥、结痂、脱落为止,不得少于发病后2周

医学观察21日

麻疹

6~21日(10日)

隔离至出疹后5日,合并肺炎者延长隔离至出疹后10日

医学观察21日

风疹

14~21日(16~18日)

隔离至出疹后7日

不检疫

流行性腮腺炎

14~25日(18日)

隔离至症状和体征消失为止或发病后10日

医学观察18日

流行性感冒

数小时~3日(1~2日)

隔离至症状消失为止或热退后2日

医学观察3日,流行时单位集体检疫

猩红热

1~12日(2~3日)

隔离至发病后6日

医学观察7日

白喉

1~7日(2~4日)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拭培养2次阴性为止或于症状消失后14日

医学观察7日

百日咳

3~21日(7~10日)

隔离至发病后40日

医学观察21日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7日(3~4日)

隔离至发病后7日

医学观察7日

流行性乙型脑炎

4~21日(10~14日)

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隔离在有防蚊设备室内

不检疫

脊髓灰质炎

3~36日(7~14日)

隔离期不少于发病后40日

医学观察21日

病毒性肝炎

甲型15~45日(30日)

隔离自发病日起不少于30日

密切接触者检疫40日

乙型2~3月(45~160日)

细菌性痢疾

数小时~7日(1~3日)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粪便培养连续3次阴性

医学观察7日

阿米巴痢疾

4日~1年(7~14日)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粪便检查3次阴性为止

不检疫

伤寒

7~23日(10~14日)

隔离至体温正常后15日;或症状消失,停药3日后大便培养连续3次阴性

医学观察15日

副伤寒

2~15日(8~10日)

同伤寒

医学观察15日

霍乱

数小时~7日(1~3日)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大便培养连续3次阴性

医学观察5日,并大便培养3次阴性

流行性斑疹伤寒

5~23日(10~12日)

彻底灭虱,或体温正常后12日解除隔离

彻底灭虱,医学观察14日

流行性出血热

4~60日(7~14日)

隔离至急性症状消失

不检疫

布氏杆菌病

3日~1年(14~21日)

隔离至临床症状消失

不检疫

钩端螺旋体病

2~20日(7~13日)

痊愈为止

不检疫

肺鼠疫

数小时~3日(1~3日)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痰液培养3次阴性

留验9天

狂犬病

10日~1年以上(12~99日)

病程中隔离治疗

不检疫,被可疑狂犬咬伤后注射疫苗

中小学校晨午检、因病缺勤学生追踪记录填表说明

一、按照校医要求,由班主任老师进行填写,并上报学校卫生室,统一存档。

二、每行为一条记录,填写时不要有空项,若无填写内容用“/”表示。

三、年龄:

按实际年龄填写。

四、主要症状:

在相应症状下方的方格内画“√”,每名学生填写典型症状,表中未体现的症状如实填写在“其他”栏中。

五、就诊情况:

根据实际填写“就诊医院名称”或“未就诊”。

六、初步诊断:

按照医疗机构的诊断意见填写。

七、缺勤情况:

根据实际缺勤天数填写,最小单位为0.5天。

八、填写过程要认真,字迹清楚工整,易于辨认,表头要填全。

九、班主任老师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追踪及记录。

表1-3北京市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日报表

班级:

姓名:

日期

是否有下列症状

就诊情况

家长签字

班主任

签字

体温

咳嗽

皮疹

腹泻

黄疸

结膜

充血

就诊

时间

就诊

单位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此表月末收回学校统一保存

图1-4中小学校传染病、疑似传染病、聚集性集中

发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信息报告流程图

表1-5学校疫情报告员名单

20—20学年度

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

主管领导:

班级

姓名

班级

姓名

年月日

 

表1-7北京市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年龄

疫苗名称

乙肝疫苗

甲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

麻风疫苗

麻风

腮疫苗

乙脑

疫苗

流脑

疫苗

出生

 

 

 

 

 

 

 

 

1足月

 

 

 

 

 

 

 

 

 

2足月

 

 

 

 

 

 

 

 

 

3足月

 

 

 

 

 

 

 

 

4足月

 

 

 

 

 

 

 

 

5足月

 

 

 

 

 

 

 

 

 

6足月

 

 

 

 

 

 

 

 

8足月

 

 

 

 

 

 

 

 

9足月

 

 

 

 

 

 

 

 

 

1岁

 

 

 

 

 

 

 

 

 

18足月

 

 

 

 

 

 

 

2岁

 

 

 

 

 

 

 

 

3岁

 

 

 

 

 

 

 

 

 

●(A+C)

4岁

 

 

 

 

 

 

 

 

 

6岁

 

 

 

 

●(白破)

 

 

 

小学四年级

 

 

 

 

 

 

 

 

 

●(A+C)

初中

一年级

 

 

 

 

 

 

 

 

 

初中

三年级

 

 

 

 

●(白破)

 

 

 

 

 

大一进京新生

 

 

 

 

●(白破)

 

 

 

 

 

表1-8消毒记录表

日常

校医室

疫源地□

消毒时间

消毒地点

消毒剂名称

药物浓度

消毒方式(喷洒/擦拭)

操作人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日常消毒、校医室消毒、疫源地消毒的记录;

2、在相应消毒场所后直接画‘√’,分类存档;

3、疫源地指发现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场所。

表1-9学校紫外线空气消毒记录表

日期

消毒时间

消毒地点

紫外线灯累计使用小时数

操作者

记录人

 

 

 

 

 

 

 

 

 

 

 

 

 

 

 

 

 

 

 

 

 

 

 

 

 

 

 

 

 

 

 

 

 

 

 

 

 

 

 

 

 

 

 

 

 

 

 

 

 

 

 

 

 

 

 

 

 

 

 

 

 

 

 

 

 

 

 

 

 

 

 

 

 

 

 

 

 

 

 

 

 

 

 

 

 

 

 

 

 

 

 

 

 

 

 

 

 

 

 

 

 

 

 

 

 

 

 

 

 

 

 

 

 

 

 

 

 

 

 

 

 

 

 

 

 

 

 

表1-10学校医疗废弃物处理交接记录

时间

种类

重量(KG)

处理人

接收人

备注

注:

种类一栏填“感染性、利器、药品”等。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校法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学校要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按规定认真进行自查。

有自办食堂的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查表》(见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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