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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鉴定范文
2018年自我鉴定范文
丰富多彩的生活总是美好的,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更让我懂得,这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段旅程,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摸索学习方法,积极思维,分析、解决问题,学习成绩优秀。
工作上我自觉、认真,有竞争意识,大胆发表意见,配合好领导,能较高质量完成工作成果,业余时间对工作进行归纳、梳理,使我的**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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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我兴趣广泛,热爱生活,尤其喜欢绘画,热爱劳动,能认真负责做好每一次上级安排的工作。
我认识到自己也有不足之处,因此,我将加倍努力,不断改正缺点,挖掘潜力,以开拓进取、热情务实的精神面貌去迎接未来的挑战。
我会加倍珍惜在工作中的锻炼,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使自己的明天变得更加辉煌,更加美好。
两年的社会生活是我人生的关键点。
职业生涯和社会实践生活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五放心”工程建设和《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项专项整治。
具体内容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专项整治。
①严把准入关。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的特别管理;②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主要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时间安排:
9—10月份。
(责任部门:
工商局)
(二)集中开展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检查整治。
大力宣传国务院《特别规定》,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举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
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
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
在区域上,要由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安全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
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和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要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表面退市实际上继续销售的行为。
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
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时间安排:
9月份组织开展准入制度专项检查行动。
(责任部门:
工商局)
(三)无照经营整治。
结合工商局正在开展的“无照经营整治百日大会战”,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
进行整治规范,着重整治餐饮行业、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做到“疏堵结合、惩教并举”。
要充分体现党中央重视民生、倡导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
特别针对一些无照经营户是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要宣传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指导帮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其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从最大范围实现“取缔一户、教育一批、规范一片”的目的,缓解管理矛盾,构建和谐市场秩序。
对无证、照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会同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
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实现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
时间安排:
10月份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
工商、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备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
二是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
结合县委县政府“五放心”工程,与经贸、农业、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
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
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举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时间安排:
11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
工商、经贸、农业、卫生)
(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切实做好监测的后处理工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要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
二是加强对十类重要商品的质量安全整治。
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类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
三是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进口产品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
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
时间安排:
9—11月份(责任单位:
工商、经贸、质监)
(六)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整治。
根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加强广告监测,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
时间安排:
9—12月份(责任部门:
工商、药监、卫生)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印发《特别规定》单行本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统一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从事相关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经济主体进行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在此基础上,结合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确定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制定周密详细的行动方案。
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
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各工商所及相关单位于12月3日前报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并于12月10日前将流通领域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要在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线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县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长为组长,江先敏、邵鹏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另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消保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
领导小组将负责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
并将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
各工商所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各工商所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专项整治与既有工作安排相结合,要把专项整治与贯彻《特别规定》相结合,要总结以往各类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职责与部门配合的关系,立足流通领域监管重点,界定自身职责;对已经明确由其他部门牵头的,要做好配合和协作。
三是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责任分工。
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的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
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平台,真正做到户口清、状态明;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用好现有的业务软件,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大质量监测力度。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职能,采取定量监测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部门检测与县检测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对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重点商品的监测。
①加大对食品和十类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力度,扩大监测批次。
在监测方式上,以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为主,针对同类重点商品,集中系统监测资源,发挥集群作战优势。
在监测场所上,除了商场、超市之外,要加强对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源头的监督抽查。
在监测结果运用上,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发布层级。
②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作用,充分运用好检测车、检测箱等检测设备,着重加强农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尤其是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经销病死、注水禽、畜制品等违法行为。
增加检测频次,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检测力度。
农批市场检测批次每日须达20批次以上。
农村工商所应配备检测箱,要将日常巡查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深入农村等偏远地区进行流动检测,增加检测覆盖面。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对通过巡查、检测以及受理举报投诉中发现的各类经销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产品质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过”的办案理念,集中人力,从快从重处理。
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监测和检查力度,强化违法广告惩处力度。
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调配合。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要按照职责及时予以查处。
(七)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采取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要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检查的重点。
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坚决依照《特别规定》予以处理。
要充分发挥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察,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一儿童节,也叫六一国际儿童节,每年的6月1日举行,是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
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法西斯侵略战争中死难的儿童,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中国和各国代表愤怒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分子和各国反动派残杀、毒害儿童的罪行。
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国家。
在欧美国家,儿童节的日期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很少举行社会公众性的庆祝活动。
世界各国的儿童节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给所有儿童创造良好的家庭、社会和学习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一直是世界各国努力的目标,一年一度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就是专门为儿童们设立的节日。
不过,除了这个国际性的节日以及每年4月第四个星期日的世界儿童日,全世界不少国家还各自有本国的儿童节,庆祝方式也各具特色,趣味十足,既体现不同国家的传统、习俗,又洋溢着无限喜庆和生机!
中国:
从1949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定每年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学校一般会为此组织相关的集体活动,并要求学生正式着装(普及校服前为白衬衣蓝线裤)。
香港现时虽属共和国一部份,但民间在约定俗成下,香港儿童节的日期仍保留与中华民国一致的4月4日。
民间庆祝的方式多以送玩具礼物给小朋友,或陪小孩出外吃大餐或游玩。
日本:
一年三次儿童节
日本是世界上庆祝儿童节次数最多的国家,他们一年要庆祝三次儿童节,而且庆祝方式十分有意思,充满了浓浓的日本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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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女孩节
这个节日是专门为日本的小女孩设立的,每到这一天,家中有女儿的父母会在家里设置一个陈列台,台上放上穿着日本和服的漂亮女娃娃玩偶,作为给自己女儿的节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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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男孩节
为了祝福家中的男孩健康、快乐,这一天日本家家户户都会用纸或布做成色彩鲜艳、形状像鲤鱼的彩带,然后把这些彩带串在竹竿上,并和金色的风车绑在一起,挂在屋顶上。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日本人相信鲤鱼最有精神和活力,希望家中的男孩都像鲤鱼那样,因此这一天又称为鲤鱼日。
同时,日本的父母这一天也会在家里放置玩偶,但却都是武士装扮,样子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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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七五三儿童节
在日本习俗里,三岁、五岁和七岁是小朋友特别幸运的三个年纪,所以每年的这一天,会专门为这三个年纪的孩子热闹地庆祝一番。
这一天,小朋友会穿上最好的传统和服,还会背上一个画了松树、乌龟或鹤等图案的小纸袋,纸袋里装满了父母买的糖果和玩具。
穿戴整齐后,父母会带小朋友上日本神社,祈求并感谢神明给小朋友带来健康和快乐。
哥伦比亚:
儿童节戴面具、扮小丑
中美洲国家哥伦比亚将每年的7月4日定为儿童节。
在这个节日里,全国的学校都要举行各种生动活泼的庆祝活动,儿童们还常常戴上各式各样的假面具,扮成小丑的样子在街头玩耍,十分开心。
巴西:
看病打针,健康第一
韩国:
缤纷礼物手机受宠
韩国的儿童节是5月5日,每年节日来临之前,韩国的父母们都要给自己的孩子准备他们最希望拥有的礼物,各大百货商场也纷纷进行各种促销活动。
尽管父母心目中的最佳礼物一般都是比较实用的东西,如书籍、服装、玩具等,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一些相关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韩国儿童最渴望的儿童节礼物是手机,其次才是游戏机、玩具、宠物、电脑和书籍等。
瑞典:
男孩节VS女孩节
欧洲国家瑞典也把儿童节分得比较细,每年的8月7日是男孩节,又称为龙虾节,意思是鼓励全国的小男孩学习龙虾的勇敢精神。
这一天,孩子们要打扮成龙虾的样子,表演一些非常活泼可爱的节目。
12月13日则是瑞典的女孩节,又叫露西娅女神节。
露西娅是瑞典传说中专门保护女孩的女神,每到这个节日,女孩子都要打扮成女神的模样,为其他孩子做好事。
俄罗斯:
国际儿童节在这里诞生
俄罗斯的儿童节和国际完全合拍,就在6月1日。
每当儿童节来临的时候,俄罗斯各地的孩子们都会兴高采烈地欢度自己的节日,还会表演一些民族歌舞,学校里则举行庆祝活动。
其实说起儿童节的来历,与俄罗斯有重要关联。
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各国代表愤怒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分子和各国反动派残杀、毒害儿童的罪行。
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改善儿童的生活,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印度:
特别纪念日作儿童节
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