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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讲解

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

1.目的

对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定义:

4.职责

4.1仓库部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

4.2质量工程部检验员根据本规程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5.工作内容

5.1原材料的分类

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

关键项:

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重要项:

即重要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一般项:

即一般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5.2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进货检验判定依据:

《原材料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

批次允收准则:

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2%。

5.3检验工作程序

供方供货——〉采购员送达《送货单》——〉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交质量部长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

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质量负责人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公司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认可。

非首次供货:

供方须待质检报告、理化实验报告单、合格证、采购员开具的《进货检验记录》,检验员确认后进行检验,检验后检验员将检验数据和相关资料交质量负责人批准,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4检验工作要求

5.4.1、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月采购计划和交货进度,填写器件名称、交检批数量、制造单位等内容;

5.4.2、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产品图纸和工艺技术问题通知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测数据;

5.4.3、检查结果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依据产品图纸、工艺要求、加工及装配等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5.4.4、仓库必须确认《进货检验记录》上的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5质量问题的处理

检验员或质量负责人在接到质量信息后,立即赶到生产现场,按《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处理,检验员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质量负责人

5.6进货检验规定

5.6.1进货检验抽样方式:

检验样本须由检验人员在送检样本中随意抽取,不得由供方人员自行选样。

5.6.2外观检查

检验样本检查按比例进行抽检。

5.6.3原材料检验标识验证

采购部门收集供方产品合格证书等文件并存档,形成供方档案。

检验人员必须对原材料的合格标识进行核实,发现标识有问题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并传递信息到采购部门核实标识情况,由采购部门确认方可进行验收,否则不必进行检验,直接退货,并按不合格品登记数量。

5.6.4外观检查

当批量在500件以下时,按5%的比例抽检,不低于5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下时,按2-3%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0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上时,按1-2%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5件。

5.6.5性能检验和试验

抽检项目应符合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等的要求。

6检验及试验记录

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要作记录;所有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应建立检验台帐。

7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7.1对于合格件,在包装箱或工件上贴上合格证。

7.2对于不合件而又不能及时退回的在包装箱或工件用红色标示,并及时隔离或按有关规定就地销毁。

7.3对于来不及检查件在包装箱或工件上挂上待检标志并定置存放。

8紧急放行的控制

若需紧急放行时,须有质量负责人或公司副总签字。

9其他检验规定

对于本厂无法检测的项目,可以委托指定供方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做检验,检验认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

10入库

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做出标识,通知库管员进行验收入库。

 

托盘检验指导书

1.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木、塑或钢等材料构成的单层和双层单面使用的联运通用托盘外部尺寸以及与搬运车、叉车和其他装卸设备的相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运的通用平托盘。

2.引用标准

GB/T2934-2007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

GB/T4995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

GB/T2828-2003 计数抽样检验

同时参照胶合板/原材的检验标准执行。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3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尺寸

检验方法

目测:

面板的数量要正确。

工具:

卷尺、卡尺

4.1平面尺寸

4.1.1公称外廓尺寸

托盘平面公称尺寸:

1200*1000mm、1150*750、1200*800mm和1100*1100mm。

优先使用1200*1000mm。

木质托盘应说明其含水量。

4.1.2外廓公差

平面公称外廓尺寸公差为±5mm,厚度公差±2mm

4.2叉孔垂直间距

4.2.1托盘搬运车

如图1所示,顶铺板之下托盘搬运车叉孔高度H1,应不小于表1中的数值。

从叉孔面到托盘底面的距离H2,如图1所示,不超过156mm。

 

 

H1是叉孔垂直间距

H2是托盘叉孔顶面到托盘底面的距离

图1——双向及四向进叉托盘叉孔垂直间距

表1托盘搬运货车使用的托盘的叉孔高度最小值

叉孔高度H1

最大值

100

标准值

95

最小值

89

 

4.2.2叉车

用于叉车叉子的叉孔的垂直间距应不小于50mm(见右上图)。

自动控制的搬运/提升装置所使用的托盘最小间距建议为100mm。

4.3叉孔水平间距

4.3.1托盘搬运车的双向进叉托盘和局部四向进叉托盘的端面叉孔以及四向进叉托盘的端面和侧面叉孔的水平间距见表2和图2所示。

表2提升装置叉孔的水平间距单位:

mm

托盘公称尺寸

L和W

叉孔和底孔

L1和W1的最大值

L2和W2的最小值

≥1000

150

720

1200

150

770

 

图2

4.3.2局部四向进叉托盘的侧面叉孔的叉孔及开口的水平间距

托盘搬运车插入局部四向进叉托盘材侧面的叉孔水平尺寸应符合表3要求和图3所示尺寸。

 

表3部分四向进叉托盘的叉孔及开口的水平尺寸(见图3)   mm

托盘公称尺寸(l×w)

叉孔和开口

l1

l2

l3

w1

w2

min

max

min

max

min

min

min

max

min

max

1000×1200

90

155

200

255

180

420

38

150

900

1124

1200×1000

90

155

200

255

380

620

38

150

700

924

800×1200

90

140

200

210

100

220

38

150

900

1124

1200×800

90

155

200

255

330

620

38

150

700

724

1150×750

90

155

200

255

330

620

38

150

700

724

1219×1016

90

155

200

255

399

639

38

150

716

940

1016×1219

90

155

200

255

196

436

38

150

919

1143

1140×1140

90

155

200

255

320

560

38

150

840

1064

1)l1和 l2取最大值时,托盘强度的适应性为最优。

2)这些数值不得使用有前后拖轮的托盘搬运车装卸托盘。

因此,应尽可能使l2

为最大以使托盘可用托盘搬运车装卸

3)长度为800mm的部分四向进叉托盘也不得用有前后拖轮的托盘搬运车进行装卸,即使在l2为最大时也不得使用。

4.4底铺板构件尺寸

为了便于托盘运输车的叉轮插入,托盘底铺板构件的厚度应不超过28mm。

托盘倒角:

a.)倒角斜面与水平面之间夹角应为40°±5°;

b.)倒角的垂直高度不应超过:

——15mm(木材)

——10mm(其他材料)

4.5带翼托盘的翼宽尺寸

翼宽应不小于65mm。

4.6底铺板的支承面

托盘底铺板的支承面应不小于托盘平面尺寸的35%.

4.7托盘的方正度

托盘平面两对角线之差不超过13mm(实际生产过程控制在5mm之内)。

 

 

双瓦楞纸箱入厂检验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楞纸箱入厂检验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双瓦楞纸箱的入厂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出版本均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828.1-2003记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

GB6543-1986瓦楞纸箱

GB/T6544-1999包装材料瓦楞纸板

GB13023-1991瓦楞原纸

GB13024-2003箱纸板

GB/T4857.3-92包装运输包装件验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3要求

3.1外观(C类要求)

3.1.1瓦楞纸箱应方正表面不允许有损坏、污迹、褶皱及多余压痕;

3.1.2裁切刀口光洁、无毛刺,切断口表面裂损宽度不超过5mm,并且不允许有缺料、薄边现象;

3.1.3瓦楞纸板脱胶,起泡部分之和每平方米≤20cm2;每批颜色应一致;

3.1.4瓦楞纸箱图形、文字印刷清晰,颜色深浅一致,不得有颜色差异及套色叠影;

3.1.5瓦楞纸箱成型压线不破裂,无重线、断线、箱盖对口不重叠、不错位;

3.1.6瓦楞纸箱钉合钉采用低碳钢扁丝钉,钉不得有锈斑、剥层、龟裂等缺陷;

3.1.7钉合瓦楞纸箱,采用双排钉沿搭接部分中线钉合,箱钉应排列整齐,钉距均匀,并且钉透钉牢,不得有叠钉、翘钉或位置钉偏等现象;

3.1.8粘合瓦楞纸箱采用乙烯乙乳液或是有同等使用效果的粘合剂,粘合剂应涂布均匀、充分,但不得溢出接缝。

3.2尺寸、规格(B类要求)

3.2.1瓦楞纸箱的尺寸规格、图形文字均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尺寸偏差为±3mm;

3.2.2纸箱接头钉合搭接舌边宽度35—50mm,金属钉距≤70mm,头尾钉距底面压痕线≤20mm,纸箱粘合搭接舌边宽度≥30mm;

3.2.3瓦楞纸箱压痕线宽≤17mm。

3.3机械性能(A类要求)

3.3.1瓦楞纸板的纸质、厚度、强度及其他防护性能应能符合表1要求。

3.3.2瓦楞纸箱摇盖经开合180°往复6次,箱面层和里层都不得有裂缝。

3.3.3瓦楞纸箱的空箱2强度,应能承载200kg重物持续2天(48小时)不塌软,并且无严重变形现象。

4检验和试验方法

目测、卷尺、卡尺

4.1瓦楞纸箱物理试验

本标准3.3.1在下列情况时应委外进行物理试验

a.新设计的瓦楞纸箱;

b.制造瓦楞纸箱的材料有变动时;

c.制造瓦楞纸箱的供方有变动时;

d.供方质量情况有异常波动时;

e.供货稳定但半年未做试验时;

f.其他需要进行型式试验时。

4.2瓦楞纸箱的空箱承压强度试验,可依据GB4857.3—92《包装运输包装件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进行试验,也可采用下面简单替代法试验;

将纸箱用胶带封合后置于一水平平台上,纸箱底面应与平台充分接触。

然后在纸箱上堆码200kg重物后放置2天(48h)。

纸箱不应塌软或严重变形。

5抽样方法和判定准则

5.1本标准3.1和3.2条款所列项目按照表2的二次抽样方案进行检验。

其中3.1有两项以上不合格,则该批即可判为C类不合格,3.2有一项不合格即可判为B类不合格。

表2

批量

第一批

第二批

抽样数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抽样数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500

5

0

3

5

3

4

501~3200

8

1

3

8

4

5

3200以上

13

2

4

13

6

7

注:

样本应从不同的部位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产品

5.2物理试验应随机抽取三个纸箱委外试验,试验结果平均值低于表1的规定值10%的则判为整批A类不合格。

5.3本标准3.3.2项目在经过3.1和3.2条款所列项目检验合格的试样中任取三只进行试验。

如果有一只不合格则整批判为A类不合格。

5.4瓦楞纸箱空箱承压强度试验抽样及判定如下:

a.每次任取三只进行试验,一只不合格则判整批A类不合格;

b.在供货质量稳定时,本试验可以每隔三批次供货做一次;

c.当发生一次因本试验判定产品不合格时,必须连续五批次进行试验。

6检验规则

6.1供方必须保证生产的纸箱经自检后符合本标准和订货合同的规定,并能出具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合格证书。

6.2质检员收到供方每批次供货的合格书后方可依本标准对供货产品进行验收。

6.3质检员验收合格后,开具ZJ124-1《外购/外协件检验入库凭证》交仓库员,仓库员据此办理入库手续。

6.4质检员验收判定不合格时,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a.A类不合格,质检员在ZJ124-1《外购/外协件检验入库凭证》上签署退货意见,经质管部经理签字批准后,交仓库员依据Q/HYZ809-2001《关于对供方塑料件、包装物送货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第2.3条款处理。

b.B类不合格时,由质检员依据实际情况做出能否使用的判断,可以使用的,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让步接收使用并适当处罚,否则予以退货处理。

c.C类不合格时,质检员可依据生产需求情况酌情处理,并适当处罚,让步接收。

6.5相关记录予以保存。

 

附表一:

样本量字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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