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创办1号地区三创活动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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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创办1号地区三创活动方案1

大三创办[XXXX]1号

关于印发《XXXX地区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级企事业党委,地林直、中省直各党(工)委(党组):

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在全省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经地委同意,现将《大兴安岭地区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大力推进,注意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树立新典型,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大兴安岭地委“三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XXXX年12月26日

XXXX地区开展

“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创业、创新、创优”活动,激励和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省委部署,地委决定,在全区开展“创业富百姓、创新保生态、创优树品牌”(以下简称“三创”)活动,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这一战略任务和全区“十二五”规划目标,积极培育“创业、创新、创优”主体,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继承和发扬大兴安岭精神中“敢”字当头的传统作风,激发全区上下创业的勇气、创新的锐气、创优的志气,发挥优势,破解难题,以创业、创新、创优的实际行动,更好地推动全区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实现大发展、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创业为基础,夯实强区富民之本。

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创经济发展之业、社会和谐之业、文化繁荣之业、党的建设之业,引导全区上下艰苦创业、全民创业、自主创业,鼓励、引导和支持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全区上下创新业、创大业、创伟业,形成家业殷实、企业兴旺、事业发达的生动局面。

(二)以创新为动力,保护和培育生态资源。

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创发展方式之新、社会管理之新、文化体制之新、执政理念之新,引导全区上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敢干敢变,鼓励、引导和支持思路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措施创新,形成用新思维研究新情况、用新制度解决新问题、用新技术推动新发展、用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的生动景象。

(三)以创优为保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大力弘扬创优精神,创服务保障之优、民生改善之优、精神文明之优、干部素质之优,积极发扬“三老四严”作风,勇于攀登、敢于超越、争创一流,鼓励、引导和支持岗位创优、行业创优、区域创优,形成各个劳动者创先争优、各个单位比学赶超、各个地区竞相发展的生动格局。

三、主要任务

要以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为总抓手,以“让百姓富起来”为根本目标,调动全区上下抓住当前难得的战略机遇期,用创业的实践提速增效,用创新的手段破解难题,用创优的作风提供服务品牌,在各行各业和各条战线上拼搏进取、奋发有为、争先晋位。

(一)围绕“让百姓富起来”掀起全民创业热潮

1、激发创业精神。

一是结合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带头实践“三创”活动,进一步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不断丰富实践主题,突出工作重点,以勇于攀登、争创一流、敢于超越的时代特征,赋予“大兴安岭精神”新的内涵。

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倡导自主创业、艰苦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社会风尚,让敢于创业、善于创业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发展活力。

2、培育创业主体。

一是倡导全民创业,重点发挥林业企业职工、农民、院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和在外打工返乡人员等创业主体作用,加强资金、信息、项目等方面的扶持,帮助地方、单位有组织推进创业,形成创业“联合体”,推动创业者向商人转变、向老板转化、向企业家转型。

二是鼓励机关干部创业,探讨以本人工资或房产担保等形式,由财政等部门依据有关政策为创业人员提供免息资金,扶持其创业。

鼓励国有职工创业,在本人自愿、经申请并公证的前提下,可以用身份进行贷款担保。

三是推进“百局联百村”活动,在做好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XXXX个结对帮扶对象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创业群体,发挥“城乡牵手共建”的辐射效应。

3、搭建创业平台。

一是提供政策平台,用好、用活、用足国家二期天保和西部大开发等相关政策,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制定和完善操作性较强的扶持创业政策和具体措施,提高我区创业承载力和吸引力。

二是提供融资平台,强化财政支持,提高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把“百姓增收致富工程”纳入贷款融资正常范围,形成常规的程序和办法,加大贷款发放力度。

三是提供项目平台,进一步拓宽创业项目征集渠道,抓好创业项目的搜集、整理、筛选和规划,建立创业项目库。

定期推介创业项目,采取印发创业指导手册、现场培训、实地观摩等形式,为广大创业人员提供服务。

四是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利用现有的闲置厂房或依托各类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园区等培育和建设各类创业基地,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引导产业相同、项目同类的微小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4、拓展创业空间。

一是拓宽创业领域,利用区位优势,重点围绕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林冠下资源开发、营林生产、森林资源管护、发展兴安北药、养生度假旅游、矿产资源开发、重点产业项目等“八大领域”拓展创业空间,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参与投资发展。

二是挖掘创业岗位,利用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在制定创业政策和指导创业方向上向矿产开发、资源管护、特色种养殖、绿色食品、旅游、北药等产业上倾斜,有针对性的提供扶持引导服务。

各县、区、林业局要抓好创业配套制度建设和组织实施,拓宽创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三是健全保障机制,成立专项推进工作组,采取分行业、分重点、分年度、分梯次督导的办法,定期检查,及时督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项目个个有人抓、工程项项有着落。

5、优化创业环境。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创业主体经营领域,鼓励各类人群以各种形式创业,形成多业并举、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提高行政效率,减化办事程序,推行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实行“一站式”服务。

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坚决纠正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勒、拿、卡、要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提供信息服务,利用政府网站开辟创业专栏,及时发布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案例等信息,定期发布创业指导项目,帮助职工群众寻找创业的切入点、增长点,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6、搞好创业培训。

一是加大培训基地建设,增加教育投入,扩大职业学院、农林科学院、技工学校等创业技能培训项目,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的创业能力和水平。

二是组建专兼职科普师资队伍,建立完善科普示范基地和专业技术协会,定期举办各类生产、生活实用技术讲座,积极开展科技活动周、社会科普大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三是充分发挥各县区局科技服务站的作用,及时了解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指导员经常性地深入乡镇、林场、村屯和职工、农民家庭,广泛深入地开展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和科技咨询服务工作,提高创业人员实践能力。

(二)立足“生态建设”加快创新强区步伐

1、在思想观念上创新。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形势任务教育,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国家制定《XXXX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实施“天保”工程,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资源、保护生态,落脚点是为了改善林区人民生活,只有依托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地缘优势,克服底子薄、基础差等不利因素,扬长避短,乘势而上,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观念,改变创业不如就业的惯性思维,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

2、在体制机制上创新。

一是积极推进林业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资源管理和资源经营分开、政企分开、企事分开、权责利相统一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

二是切实抓好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卖、租、转、包、股”等形式,加快全区国有中小企业“退出国有资本,退出国有管理机制”步伐。

三是继续深化机关机构改革,加大林业集团公司机关机构精简力度,根据实际需要撤并机构、压缩人员。

3、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上创新。

一是提高森林防火科学管理水平,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加快通讯指挥、预警监测、应急反应系统建设,开展防灭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实现科学预防,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二是切实加强资源管理,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缜密的管理流程,严格“三总量”管理,切实抓好限额采伐,坚决杜绝法人超采。

创新森林培育作业方式,灵活调整和科学安排营造林生产,做到既要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又要避免造成苗木损失。

三是转变经营管理模式,鼓励林业职工和家属以家庭单户承包、家庭联产承包、作业组承包和林农协作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从事营林生产,使广大林业职工有事干、有钱赚,安于、乐于投身到生态建设中来。

4、在科技引领特色产业上创新。

一是围绕科技研发及推广创新,鼓励、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进产学研合作,帮助企业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

二是依托区内科研院所和精深加工企业,开展蓝莓系列产品、蜂产品、食用菌精深加工、黑木耳养殖桦木原料替代品等技术研究,不断提高科技附加值。

三是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和创办科技型企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和企业需求,深入企业开展兼职科技帮扶工作。

5、在推进发展方式上创新。

一是创新扶持政策,在资金、场地、技术、市场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引导职工离职创业、群众创立家业,形成家家上项目、户户快增收、人人去赚钱的创业格局。

二是创新引导方法,以近年来在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方面涌现的发家致富典型为示范,让实践作证,以事实说话,尤其要充分发挥合作社、协会等组织的引领作用,尊重基层实践创新,尊重职工群众自我选择,不搞行政命令和强制推行。

三是创新项目带动,在加快发展适合千家万户经营的投资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家庭致富项目的同时,积极建设产业龙头项目,发展产业基地,形成产业链,让职工群众依托项目、依托基地、依托产业链发家致富。

(三)打造“服务品牌”着力创优发展环境

1、筑牢为民服务理念。

一是继续巩固和发扬“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成果,牢固树立“发展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思想环境、社会环境、金融环境、法治环境。

二是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是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在各行业、各系统广泛树立站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服务品牌。

三是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加强对优秀典型的宣传,积极创建“红旗窗口”、“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区”等展示平台,增强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带动和引领全社会服务意识的提升。

2、提供一流的服务水平。

一是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推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失职追究、服务承诺、否定报备等制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严格机关事业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把机关干部“走、转、改”情况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中梗阻”等问题。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目标考核、行风评议和效能监察,加大明查暗访、曝光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杜绝各类扰乱企业经营的行为。

3、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

一是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在土地使用、配套费减免、纳税奖励等方面制定更具吸引力的措施,尤其是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在全社会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二是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项目推进机制,从项目引进、签约、落地、开工等全过程实施保姆式服务,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产。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各地各部门要热诚服务客商,加强招商企业投诉受理工作,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妥善处理、立办快办。

4、打造过硬的工作作风。

一是勤于政事,切实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把党员干部的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加快发展上,争取干出一流工作,创出一流业绩。

二是杜绝浮夸,在作风养成上求实效,培养说真话、讲实情、求实效的一贯作风,不摆哗众取宠、沽名钓誉的花架子,不做欺上瞒下、虚报浮夸的表面文章,不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坚决禁止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

三是雷厉风行,树立不作为是最大的腐败、慢作为是最大的渎职的理念,立说立行,说了就干、定了就办,集中精力抓要事、攻难事、成大事。

四、工作步骤

全区“三创”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动员部署阶段、推进落实阶段和巩固提高阶段。

具体步骤是: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结合地区“两会”组织召开全区“三创”活动动员部署大会,研究部署和推进“三创”工作。

春节前,各级党组织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深入搞好思想发动。

各级党组织要全方位、全过程宣传开展“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相关要求,及时报道推进“三创”活动各项举措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深入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开展活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

(二)推进落实阶段

全面推进“三创”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发挥“三创”办对个体经营和各类企业在项目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管理经营、生产营销、扩大发展等环节上的指导作用。

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从工作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围绕“创业、创新、创优”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三创”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同时要鼓励和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紧密联系个人实际,立足发挥个人优势,勇于创业、锐意创新、积极创优,真正把活动落到实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

严格绩效考评,地委定期组成督查指导组,对县、区、林业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进行年终检查评比,并把活动主要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紧扣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推进落实机制,健全完善活动考评体系,探索建立“三创”活动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激发全区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委成立“三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地委领导下负责对全区开展活动进行组织、协调。

各县、区、林业局党委,地林直、中省直各党(工)委要分别成立“三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推进。

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明确领导责任和分工,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活动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扎实开展好活动。

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按照活动开展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通力合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二)落实职责分工。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找准开展“三创”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将“三创”活动的目标、工作任务、推进举措、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具体化,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践性。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能研究制定推进“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保障措施,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活动主要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活动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

加大督查指导力度,采取召开汇报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基层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和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对开展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四)整合载体资源。

把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创业、创新、创优的能力;与“百局联百村”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创业、创新、创优,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干事创业、争当一流的积极性;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区”、“党员示范岗”等载体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五)加大舆论宣传。

及时总结“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培养、树立、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作为推进“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要抓手。

注重挖掘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有侧重地确定一批“创业、创新、创优”先进典型组织和个人示范点,建立领导干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联系点,努力将联系点建设成为示范点。

适时评选创业能手、创新标兵、创优之星,采取组织先进典型事迹巡回报告、现场观摩等学习形式,发挥好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

2012年“七·一”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总结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一批“创业、创新、创优”先进典型。

主题词:

“创业、创新、创优”△实施办法通知

地委“三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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