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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

经济法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的特征

(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二)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三)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四)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二、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含义

(二)法律规范的种类

1、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2、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

3、确定性规范、委任行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三)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1、假定

2、模式

3、后果

三、法的渊源和法系

(一)法律渊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规范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

6、司法解释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二)法系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1、法律渊源不同

2、法官权限不同

3、诉讼程序不同

四、法律体系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二)刑法

(三)行政法

(四)民商法

(五)经济法

(六)社会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五、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概述

1、法律关系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上层建筑范畴

2、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

1、公民(自然人)

2、法人和其他组织

3、国家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

4、智力成果

(五)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法律事实

1、事件

2、人的行为

六、经济法与经济法体系

(一)经济法

(二)经济法的体系

1、经济组织法

2、经济管理法

3、经济活动法

七、本书的体系

第二节、法律行为制度

一、法律行为理论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1、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

3、是一种合法行为

(二)意思表示

(三)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3、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

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法律行为的成立

(二)法律行为的生效

1、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众利益

2、法律行为有效的形式要件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推定形式

(4)沉默形式

三、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1、自始无效

2、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1)有具体的欺诈行为,即将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

(2)欺诈人主观心理状态为故意

(3)受欺诈方作出意思表示

(4)受欺诈方实施的民事行为与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1)胁迫一方具体实施了胁迫行为

(2)胁迫一方的主观心理状态为故意

(3)受胁迫一方在胁迫之下进行了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

(1)须有一方当事人在客观上处于危难境地

(2)行为人有乘人之危的故意

(3)须严重损害了处于危难境地的当事人的利益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民事行为

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9、违法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四、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述

(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三)撤销权

(四)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五、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1、概念

2、条件的特征

(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

(3)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4)条件必须合法

3、条件的分类

(1)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2)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4、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三节、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基本理论

(一)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

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代理与委托

2、代理与代表

3、代理与行纪

(三)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二、代理权

(一)代理权概述

(二)代理权的滥用

1、自己代理

2、双方代理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三、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概述

(二)无权代理的后果

1、本人的追认

2、相对人的保护

(1)催告

(2)撤销权

四、表见代理

(一)表见代理的概念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3、客观上有事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三)表见代理的效果

第四节、诉讼时效制度

一、诉讼时效的基本理论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1、有债权人不行使权力的事实状态存在,而且该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

2、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力

3、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和起算

(一)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2、短期诉讼时效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手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长期诉讼时效

4、最长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1、附条件的或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场期届满之日起算

3、未定有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间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

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损害时起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时起算

7、可撤销合同受除斥期间的限制,故一方当事人就撤销合同之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

(四)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

四、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五、诉讼时效的延长

第五节、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及特征

1、公权性

2、强制性

3、程序性

(二)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

1、辩论原则

2、处分原则

(三)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2、回避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

(四)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条件

(五)法院的判决与裁定

二、仲裁的基本制度

(一)仲裁概述

(二)仲裁机构

(三)申请仲裁的条件

(四)仲裁协议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2、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2)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

(5)个人独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

2、工商登记

3、分之机构登记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工商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1、依法申请贷款

2、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3、拒绝摊派权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工商管理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财产清偿顺序

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4、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

5、注销登记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

(二)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1、合伙企业的概念

2、合伙企业的分类

(三)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2、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1)协商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守法原则

(4)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5)依法纳税原则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1、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1)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

(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

(三)合伙企业财产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2)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力与义务

(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力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力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力

合伙人查询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力

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力和撤销委托的权力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

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1)由合伙协议对决议办法作出约定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3)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作出决议

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1)合伙损益

(2)合伙损益分配原则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1)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2)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

(3)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

2、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和合伙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

合伙人的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

(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力

合伙人的自由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六)入伙和退伙

1、入伙

(1)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2)新合伙人的权力和责任

2、退伙

(1)退伙的原因

(2)退伙的效果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

(1)责任承担

有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

无限连带责任

(2)责任追偿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

三、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适用

1、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

2、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适用

(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的人数

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3、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4、有限合伙人出资形式

5、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义务

6、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

(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1、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2、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3、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4、有限合伙人权力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2)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

2、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五)有限合伙人清偿债务的特殊规定

(六)有限合伙企业入伙和退伙的特殊规定

1、入伙

2、退伙

(1)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

(2)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处理

(3)有限合伙人继承人的权力

(4)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承担

(七)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四、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

1、确定清算人

2、清算人的职责

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财产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的财产首先用于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

(2)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

(3)分配财产

5、注销登记

6、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

7、清算人法律责任

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商直接投资举办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私人投资举办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三)外资企业

(四)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权力和义务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权力

1、生产经营计划权

2、资金筹措使用权

3、物资采购权

4、产品销售权

5、外汇收入使用权

6、劳动用工管理权

7、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权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义务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

(一)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二)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三)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四)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五、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和期限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1、现金出资

2、实物出资

3、场地使用权出资

4、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

5、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

六、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

(一)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原因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循的原则

(三)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要求

(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审批和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审批

2、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登记

七、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

(一)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遵循的原则

(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要求

(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

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

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投资总额

(四)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出资

(五)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批和登记

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批

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登记

(六)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

1、以股权并购的条件

2、申报文件和程序

3、对特殊目的公司的特别规定

八、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

(一)战略投资的原则和要求

1、战略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2、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的要求

3、投资者的要求

(二)战略投资的程序

(三)战略投资的管理

九、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

(一)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于分立的基本要求

(二)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于分立的程序

1、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2、审批机关作出审批决定

3、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第二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合营企业的条件

(二)设立合营企业的审批机关

(三)设立合营企业的法律程序

1、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关报送有关文件

2、审批机关批准

3、办理工商登记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

(一)合营企业的协议

(二)合营企业的合同

(三)合营企业的章程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基本和投资总额

(一)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二)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

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

(一)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二)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1、董事会

2、经营管理机构

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

(一)引进技术管理

(二)场地使用权及其费用管理

(三)生产经营管理

1、购买物资

2、销售产品

(四)财务会计管理

(五)劳动用工管理

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转让

(一)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条件

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2、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合营一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是,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二)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程序

1、申请出资额转让

2、董事会审查决定

3、报审批机关批准

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一)合营企业的期限

(二)合营企业的解散

(三)合营企业的清算

第三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一)合作企业的特点

1、合作企业的一方为外国合作者,另一方为中国合作者

2、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由合作合同确定

3、合作企业的法人资格有和选择性

4、合作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先行收回投资

5、合作企业的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

(二)合作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区别

1、合营方式不同

2、组织形式不同

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

4、经营管理机构不同

5、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合作企业的特点

(二)设立合作企业的法律程序

1、由中国合作者向审查批准机关报送相关文件

2、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3、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

(一)合作企业的协议

(二)合作企业的合同

(三)合作企业的章程

四、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

五、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一)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

(二)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三)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

六、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

(一)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

(二)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定条件

(三)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审批

七、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企业的期限

(二)合作企业的解散

(三)合作企业的清算

第四节、外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外资企业的特点

1、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入

2、外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形态,可以使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其他企业组织形式,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2、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外资企业的设立

(一)外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二)设立外资企业的法律程序

1、外国投资者向拟设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2、报送审批机关文件

3、审批机关审批

4、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

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一)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二)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

五、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一)用地及费用管理

(二)生产经营管理

(三)劳动管理

(四)财务会计管理

六、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一)外资企业的期限

(二)外资企业的终止

(三)外资企业的清算

第四章、公司法

第一节、公司法的基本理论

一、公司的特征与分类

(一)公司的概念

(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法人企业

2、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的社团法人

4、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公司的分类

1、母公司与子公司

2、本公司和分公司

3、关联公司与公司集团

(四)我国现行立法体系下的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于股份有限公司

(1)设立方式不同

(2)股东人数限制不同

(3)股东出资的变现形式不同

(4)股权转让限制不同

(5)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

(6)组织机构设置不同

(7)信息披露义务不同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国有独资公司

4、上市公司

5、外商投资公司

(1)设立条件、程序不同

(2)资本制度不同

(3)组织形式不同

(4)经营期限不同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一)公式法人财产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

1、对外投资的限制

2、担保的限制

3、借款的限制

三、股东权利

(一)股东

(二)股东权利

1、股东权利的概念

2、股东权利的分类

(1)自益权和共益权

(2)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3)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又称法定股东权和非法定股东权

(4)普通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

3、股东权利的内容

(1)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出出资额或者股份的权力

(4)知情权

(5)建议和质询权

(6)新股优先认购权

(7)股利分配请求权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力

(9)临时提案权

(10)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

(11)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力

(12)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4、股东权利的滥用禁止

(三)股东诉讼

1、股东代表诉讼

(1)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

(2)股东对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

2、股东直接诉讼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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