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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综合督查细则120分

2014年县区综合督查细则(120分)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办法

扣分原因

实际

得分

人事

5

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

2

有2010年以来制定的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0.5分、绩效工资考核办法0.5分,本年度按照文件具体实施1分(抽查2份工资发放表和考核材料)

 

 

完成年度医德考评工作。

2

有考评方案或细则、个人医德考评档案记录(如测评表、每年每人都有1份考核表)、医德考评总结、考评结果或通报,以上4项,每项0.5分,缺1项扣0.5分,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此项分全扣。

 

 

完成2014年度招聘卫生技术人员任务400名。

其中修水70名、武宁35名、瑞昌40名、永修35名、德安20名、星子20名、九江县30名、都昌60名、湖口25名、彭泽35名、庐山区15名、浔阳区5名、共青城5名、开发区05名。

1

每少1名扣0.1分,扣完为止。

查招聘方案、录用通知、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介绍信、机构编制手册,重点看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介绍信、机构编制手册。

 

 

计财

10

加强医院财经管理,认真执行不举借新债建设医院规定,防范经营风险,资产负债率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内。

3

抽查1个县级医院年初召开党政班子扩大会表决通过经费收支预算会议记录和预算,两者均有记1分,缺一项扣0.5分;查采购医疗设备及基建支出的资金来源,不在借款中开支的记1分,属于借款则不得分;查2014年资产负债率,未超过55%,则记1分,未超过60%,则记0.5分,超过65%,则不得分。

 

 

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严格按照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无乱收费现象发生。

2

抽查另1个县级医院,在门诊、住院收费处配置有价格收费电脑查询机和乱收费举报箱及举报电话等,并能正常使用记1分;抽查11月份出院收费结算清单5份,无乱收费现象记1分,发现有1项乱收费则此大项2分均扣。

 

 

加强设备配置管理,严格遵守大型设备申报审批规定。

2

查看1所县级医院当年所配置的进口及50万元医疗设备,能按九卫规财字[2014]16号文件规定报批的记2分,每漏1项扣1分,扣完为止。

 

 

开展卫生专项及新农合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要求报送汇报材料及报表。

3

查九卫规财字[2014]38号文件落实情况,有领导机构和方案,记1分,每缺1项扣0.5分;查向市局报送的自查自纠情况汇报材料及相关报表,记1分,每缺1项扣0.5分;查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有整改结果,记1分,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综合

6

综合治理

2

见局综治办考评表。

 

 

安全生产

1

见局安全生产办考评表。

 

 

卫生信访

1

由局信访办提供分数。

 

 

卫生信息和宣传

1

卫生宣传有领导分管0.2分;在市级简报和各类报纸及电视上有报道不少于15篇,每少1篇扣0.2分,扣完为止。

查文件、简报或报纸原件及电视台用稿记录或录像。

 

 

节能工作

1

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0.2分,有专人负责报送0.2分;查数据报表水、电、油等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各得0.2分

 

 

农卫12分

继续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1.5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未覆盖100%行政村扣1分,农村常住人口户签约率未达到达到95%以上扣0.5分。

 

 

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40%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一般诊疗费报销等各项补助政策。

1.5

查看帐目、方案、绩效考核方案发放依据及落实途径,一个环节缺失扣0.5分;未按照规定按时发放或扣发、滞留的扣1分。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强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

1.5

查资料、看现场。

按照制度统一、药品采购统一、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原则开展乡村卫生组织管理一体化,按照人员竞争上岗、合理分流、村财乡管原则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管理覆盖率95%以上。

未达到95%扣1分,未开展紧密型试点,扣0.5分。

 

 

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活动”。

1.5

查方案(实施细则)、查活动资料,现场抽查。

未制订方案、未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未制定三年活动总体规划各扣0.5分,未开展活动扣1.5分。

 

 

继续开展新农合住院支付方式改革。

在新农合基金住院补偿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全部实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实现县域内医疗机构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

1.5

查看方案及报账资料。

未开展床日付费的扣1分。

部分开展扣0.5分。

 

 

探索开展新农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1

查报表、实施方案。

未开展新农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理赔工作扣1分。

 

 

进一步巩固新农合保障制度,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5%,统筹基金使用率提高到85%。

0.5

一项比例未达到标准,此项不得分

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开展新农合资金自查自纠活动,整改到位并健全各项制度。

2

并查看相关文件通知、实施方案,通报,现场监督检查纪录,整改情况材料,一项未落实,扣0.5分。

 

 

继续完善“先看病,后付费”活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农民签约率达到50%以上,县级达到70%以上,乡级达到90%以上。

1

现场抽查一个月的住院农民签约合同,与当月参合农民住院人数进行比对,允许误差率5%,未达到的,扣1分,低于50%,再倒扣1分。

 

 

医政

医管

药政22分

 

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九不准”工作。

3

开展检查得2分;检查有方案、措施、总结得1分。

 

 

开展医疗核心制度明查暗访,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急诊科、精神科、重症医学科、康复科、病理科、麻醉科和医学影像科等薄弱科室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另行检查)

2

医疗机构明确核心制度内容(共14项),并在医疗过程中严格落实,制定了内容得0.5分;查病历文书得1分(查病历5份),发现一次未落实扣0.1分,扣完为止;医护人员了解其相关核心制度得0.5分(问5人,每人0.1分)发现一次未落实扣0.1分,扣完为止。

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30个,二级专科医院不少于4个;对于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达到入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

1

临床路径常见病种如有不常见病种列入扣0.5分;比例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推行优质护理服务模式,落实优质护理标准

1

1、三级医院80%病房开展优质护理,二级医院60%病房开展优质护理,县级医院40%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未达到要求的,此项分全扣。

2、三级医院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得低于0.6:

1;二级医院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

1;未达到要求的,扣0.5分。

 

 

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及处方点评工作,“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在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广

2

有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得0.3分,开展督查活动并有资料得0.5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未达标扣0.5分(抗菌药物品种0.2分,门诊及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0.3分),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医师公示得0.2分;开展了医疗机构处方点评督导检查得0.5分,医疗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处方点评活动得0.5分;医疗机构完成监察系统的接口标准和HIS系统升级改造得0.5分。

 

 

严格执行药品、高值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1

有完善的配送协议或采购合同备案,得0.5分;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得0.2分;有督导检查,得0.3分。

强化血液安全管理,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各地临床用血85%以上来自当地无偿献血

1

由局医政科提供分数。

 

 

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含民营医院“规范化服务”)开展情况

1

转发文件并开展活动得0.5分;进行2次以上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得0.5分。

 

 

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包括“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和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检出率达3.5‰以上,管理率达65%以上。

5

一项未完成则扣1分。

 

 

深入推进基本诊疗路径管理工作。

1

完成任务数得1分。

 

 

巩固完善和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

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其中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应达到50%;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

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并在网上采购,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得0.5分

 

 

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2

以“平安医院”建设为抓手,大力宣传《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宣传有氛围,活动有效果,得0.5分;进一步完善独立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得0.5分;推进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和医疗责任保险两项工作,得0.5分;县级以上医院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工作得到落实,得0.5分;建立医疗缺陷点评制度,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得0.5分;有医疗纠纷调处室,并及时研判医患纠纷情况,得0.5分。

 

 

进一步规范第三周期医院评审工作。

1

有方案得0.5分,有动员大会0.5分,有督导检查0.5分,工作按照市局要求推进1分

 

 

妇社12分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母婴传播。

各县区有妇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均要对孕产妇开展艾滋病、乙肝、梅毒等常规检测,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免费注射免疫球蛋白,并每月上报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

2

查各级有助产的医疗保健机构相关登记本、产科病历及报表。

发现1例未做艾滋病、乙肝、梅毒检测的扣0.2分,扣完为此,发现1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未免费注射免疫球蛋白扣0.2分,扣完为此。

 

 

开展爱婴医院创建活动。

以县为单位,每县区至少要创建1所爱婴医院。

1

查省、市下发的文件,通过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验收的,得1分。

未通过验收不得分。

 

 

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按省卫生厅的实施方案进行补助,报销资料齐全、程序规范。

1

查各级有助产的医疗保健机构相关资料(在出院窗口查分娩补助记录本,本人是否有签字,报销资料是否齐全: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资料不齐全扣0.2分,程序不规范扣0.2分,登记不全扣0.2分。

 

 

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筛查网络建设、组织管理等工作,以县为单位,县直有产科的医院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1

查本院出生数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本,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此。

(在检验科查送市妇幼保健筛查中心血样记录)。

 

 

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

以县为单位至少创建1所规范化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

1

查省、市下发的文件,通过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验收的,得1分。

未通过验收不得分。

 

 

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不断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长效措施

1

无措施,不得分。

(查B超室、妇产科相关制度是否上墙,科室门口是否有警示标牌,医院是否与岗位工作人员签订责任状。

),措施不完善酌情扣分。

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街道的比例达到90%。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以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38%和35%以上,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达35%。

2

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街道的比例达到90%,由区卫生局提供,未达标扣0.2分;其它六项管理率提供报表和查信息化系统显示的数字,管理率未达标的扣0.3分,扣完为止。

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高血压患者自我管理工作、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基层卫生巡诊工作开展情况

2

查卫生局制定或转发此四项工作红头文件,得0.4分,每少一项工作扣0.1分,扣完为止。

2、随机抽查1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提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得0.4分;中心提供高血压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资料,得0.4分;中心提供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资料,得0.4分;中心提供开展巡诊工作资料得0.4分。

 

 

制定或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截至考核日区(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规范使用情况

1

查卫生局制定或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的红头文件,得0.5分;查看县(区、市)年度资金分配文件、资金拨付凭证,核实居民人均补助经费是否落实,得0.5分。

疾控1

工作管理和绩效考核

疾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评,有工作计划、要点和总结

1

查2014年目标管理文件和考评记录。

未实行目标管理不给分;资料不全扣0.5分。

 

 

8分

按照《江西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疾病控制规范化管理考核方案》对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进行考核。

规范化管理率达90%,考核覆盖率达到90%;医疗机构成立公共卫生科。

1

查组织考核原始文件和检查结果通报文件,每少5%扣0.1分。

未成立公共卫生科扣0.5分。

 

 

按照《江西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控制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方案》,考核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公共卫生科;按照《江西省乡镇卫生院疾病控制规范化管理考核方案》,考核覆盖率达到90%以上,卫生院成立公共卫生科。

0.8

核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考核通报或文件,每少5%扣0.2分;查2014年考核方案和考核通报和文件,每少5%扣0.1分;未成立公共卫生科扣0.4分。

 

 

每年每季度召至少召开一次县区疾控医疗机构联系协调会议;完成疾控工作区域绩效考核及数据上报

0.8

每季度少召开一次扣0.1分;查工作总结和网报数据,每少1项扣0.1分,扣完为止。

 

 

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对辖区内疾控机构开展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督导与考核

1

查文件和工作记录。

未开展不得分;开展但无检查结果、无整改建议、整改期限扣0.3分。

 

 

辖区内疾控机构检验人员进修覆盖率达100%

0.6

核查检验人员数,进修人员的相关文件工作记录。

未完成不得分。

 

 

艾滋病防治

制定本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如战略规划);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单位艾防工作协调会议;坚持每年防艾办对多部门开展一次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

0.4

查会议材料、相关正式文件及督导报告。

无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未上报当地政府、未召开县级会议、未开展督导各扣0.1分。

 

 

完成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素养促进项目目标

0.5

查工作资料。

未完成全扣。

 

 

艾滋病检测点建设,80%以上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立艾滋病检测点。

0.6

查实验室验收合格文件。

以县为单位覆盖率每少10%,扣0.05分,扣完为止

 

 

结核病防治

贯彻实施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农村居民耐多药结核病救助政策。

0.5

查相关文件和实施效果。

未转发文件扣0.2分,未实施救助政策扣0.3分。

 

 

定点医院或结防机构实验室有能力开展耐药结核菌培养工作。

0.5

看现场和相关培养结果报告。

定点医院和结防机构实验室,无能力开展耐药结核菌培养和药敏实验工作,不得分。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肺结核病病人发现和治疗任务。

0.4

实地察看发现和治疗情况。

未完成结核病人发现和治疗任务各扣0.2分。

 

 

免疫规划

保持以乡为单位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0%,无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和流行。

1

查网络数据与文件资料。

未达到其中一项不得分。

 

 

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95%,麻疹发病率控制在0.1/10万以下。

1

查网络数据。

未达到其中一项不得分。

 

 

按要求开展AFP监测,维持无脊灰状态。

0.4

查网络数据。

未达到其中一项不得分。

 

 

开展疫苗针对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方案要求。

0.5

查网络数据。

未开展不得分,每项未达要求扣0.1分,扣完为止。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规范处置率100%。

0.4

查网络数据和相关资料。

未达100%不得分。

 

 

慢性病防治

有慢性病防治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和示范乡镇(社区)创建的县区,每个县区至少2个乡镇(社区)开展创建活动,至少一个通过验收。

0.5

查相关文件。

示范县区未创建扣0.4分;示范乡镇(社区)创建每少一个扣0.1分。

 

 

开展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成立肿瘤登记领导小组。

0.6

查相关文件、数据报告、项目完成情况。

有一项未开展不得分;未成立肿瘤登记领导小组扣0.3分。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至少覆盖60%的乡镇(社区)。

0.4

查方案、工作总结。

乡镇覆盖率每少5%扣0.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总结扣0.2分。

 

 

应急工作和急性传染病防制

组织对医疗机构重点传染病督导检查(手足口病和霍乱肠道门诊)每年不低于2次。

手足口病发病数、重症数、死亡数与上年相比下降10%;对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及时开展调查处置。

1.5

查督导文件,包括计划或方案,督导记录。

查网络数据和相关资料。

少一次督查扣0.5分;无督导方案扣0.5分;无督导意见书扣0.5分。

手足口病3项指标未达标,此项不得分。

 

 

每年召开研究部署卫生应急工作的办公会至少两次。

妥善处置突发疫情。

0.5

查阅记录本、相关资料。

有部署得0.25分,有总结得0.25分。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突发疫情不得分;未按要求处置使疫情扩散不得分。

 

 

开展禽流感、埃博拉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各类传染病网络报告率95%以上。

0.6

检查防控工作文件等材料,开展重点传染病监测、网络报告工作。

防控方案、总结、监测一项资料0.2分。

 

 

开展卫生应急演练2次。

1

查看资料、照片、组织活动方案、评估报告、总结。

资料不全酌情扣分,无资料不给分。

 

 

综合工作

全年无传染病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全年无因疾控工作引起信访事件。

1.5

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法监

7

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年内实现全市10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

每个乡镇、社区未聘满2名协管员扣0.3分,每个村、街道未聘信息员扣0.2分;查2013年乡镇、社区上报巡查信息,上报一次得0.1分,0.5分封顶。

 

 

落实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质量,年内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建库率、网络直报率达到100%。

1

建库率、填报率、准确率不达要求各扣0.3分。

 

 

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公共场所“三公示”。

1

现场查看公共场所公示牌,许可证、量化等级标识、检测报告,缺一项扣0.5分。

 

 

加强职业卫生、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1

查监督档案,要求有计划、总结和监督文书,缺少一项监督扣0.25分,扣完为止。

 

 

加强医疗服务行业内监管,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等现象,健全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1

抽查医技科室报告单各5份,或核准医技人员资质;抽查医师、护士排班表,核准医护人员资质;到药房抽查处方,核准医师资质,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此项不得分。

发现一起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出租承包科室等院内违法行为的此项不得分。

 

 

完善学校卫生监管工作机制,开展学校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等为主要内容监督检查。

1

查监督档案,要求有计划、总结和监督文书,缺少一项监督扣0.3分,扣完为止。

 

 

开展放射诊疗设备检测,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职业健康体检。

1

检查2家县级以上医院和民营医院检测报告,未开展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扣0.5分;查看放射人员体检报告单或合格证,发现一名放射人员无体检报告,扣0.5分(体检报告两年内有效)。

 

 

中医

7

落实“中国梦·国医情·健康行”分解任务。

2

由局中医科提供分数。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到2014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

由局中医科提供分数。

 

 

中医联盟取得实效。

2

联盟医院有专人负责得0.5分,联盟医院之间推广了中医适宜技术得0.5分,举行了坐诊、义诊、查房、观摩得0.5分,免费接收了培训、进修得0.5分。

 

 

每个县中医院要有规范的中医综合示范区。

1

有综合示范区得0.5分,配备6类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得0.5分。

 

 

爱卫

5

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活动

4

1、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得1分,未开展的此项分全扣(见开展卫生创建工作资料。

修水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及共青城市创建市级卫生城市获得通过的得此分,未获得通过的此分全扣)。

2、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得0.5分(有全年工作计划、总结),未开展的,此项分全扣。

3、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得0.5分(查“四害”密度监测和除“四害”活动资料),未开展的此项分全扣。

4、本地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无烟机构标准的得1分(参照国家卫计委《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要求),未达标的,此项分全扣。

5、开展了爱国卫生月、公共卫生周、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秋季传染病防控活动及其它卫生专项活动日宣传等常规性工作的得1分。

(见活动开展的计划、内容、总结等资料)

 

 

完成爱国卫生工作的项目任务

1

15个县(市、区、局),实施完成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的得1分(查工作计划、总结。

①健康巡讲项目除共青、庐山管理局、开发区外,每个县区完成1000人次任务;②修水、都昌、彭泽、湖口县完成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监测项目任务;③修水、武宁、瑞昌、湖口县完成2014年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任务),未开展或未完成的,此项分全扣或酌情扣分。

 

 

血地

抓好血防达标工作措施的落实,永修县、都昌县和星子县实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目标,其他疫区加强监测,确保不出现疫情反弹。

2

由局血地办提供分数。

 

 

6

全面完成2014年查灭螺、查治病、晚血救治任务。

2

由局血地办提供分数。

 

 

鄱阳湖推广区(三期)都昌县、星子县、湖口县完成项目任务。

1

项目各级配套经费和资金管理到位(查财政调拨单),得0.5分;各项任务完成率达标,得0.5分。

瑞昌市、武宁县、都昌县达到消除疟疾。

1

由局血地办提供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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