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分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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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分级
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分级
申报表
企业名称:
桐梓县黄连乡煤矿
填报日期:
2011年10月28日
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分级申报表
企业名称
桐梓县黄连乡煤矿
单位地址
桐梓县黄连乡向坪村
单位性质
□国有□集体√民营(含私营)□其他
员工总数
160人
安全管理人员
20人
特种作业人员
52人
法定代表人
饶桥松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向昌林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企业自评得分:
89.5分
企业申报等级:
A级
企业负责人(签名):
向昌林(单位盖章)
2011年10月28日
县(市)评估等级: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煤监分局审查等级:
审查人员:
年月日
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基础表
煤矿名称:
桐梓县黄连乡煤矿评估得分:
89.5评估等级:
A2011年10月28日
序号
标准
标准分
评分办法
实评分
扣分原因
备注
一
开采自然安全条件
3
1
查清矿井地质自然安全条件,以便针对性加强管理。
主要包括煤层赋存稳定性、煤层倾角、地质构造变化、煤层顶底板、瓦斯等级、煤的自燃倾向性分类、煤尘爆炸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对矿井开采开采安全的影响。
3
存在煤层赋存变化大、急倾斜煤层、地质构造变化大、煤层顶底板差、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开采三级自燃倾向性煤层、煤尘爆炸性、矿井水文地质复杂之一情况的扣1分。
3
二
安全管理人员和机构设置
3
3
2
配齐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1
查任命文件和资格证书,未配矿长扣1分,未配其他矿长每缺1名扣0.5分。
1
3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不少于5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
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无文件扣1分;每少1人扣0.5分。
1
4
实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配齐区队长、班组长。
1
查文件,井下现场检查,按实际需要区队长、班组长计算,每缺少1名扣0.5分;未实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扣0.5分。
1
三
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管理
4
3.5
5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查文件,每缺一项扣0.5分。
1
6
建立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
查文件,每缺一项扣0.5分。
1
7
及时填绘反映实际的《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图纸,其中《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季度至少实测、填绘一次。
1
查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未每月及时填绘,每延期1个月扣0.5分;每发现1处图纸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扣0.5分。
0.5
未及时上图
8
及时编制、学习、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
1
现场核实全矿作业地点个数,没发现1处作业地点无相应的规程、措施扣0.5分;没发现1处未贯彻学习扣0.5分。
1
四
开拓布置
8
7
9
有经批准的矿井设计(采区设计)。
采掘接替合理、系统准备完成后方可开掘回采巷道,无“剃头”下山开采现象。
2
查资料,无批准设计文件扣1分;系统未准备完成开掘回采巷道扣2分。
2
10
一个采区单翼最多只能布置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2
查图纸及井下现场核查,每超过1个采煤工作面扣2分,每超过1个掘进工作面扣1分。
2
11
矿井主要进风巷、回风巷的净高不低于2米,采区内上山、下山、平巷的净高不低于1.8米,宽度及断面满足安全要求。
2
现场检查,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
12
突出矿井巷道布置符合《防突规定》第十六条要求。
宽度及断面满足安全要求。
2
查图纸、现场检查,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1
有一处巷道宽度不够
五
通风与防火
15
14
13
矿井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有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有专人值守。
4
查通风系统图、井下现场检查通风系统和风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扣3分;少1套风机扣1分;无专人值守扣0.5分。
4
14
水平、采区实现分区通风;采掘独立通风;高瓦斯、突出矿井等按规定期布置采区专用回风;局部通风机的配备、安装、风量符合规定。
3
查资料、现场检查,前三款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局部通风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3
15
各类通风设施完好,通风系统可靠,每旬组织1次全面测风,消灭微风或无风作业,消灭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风和循环风。
3
查测风记录、井下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通风设施不符合要求扣1分;每发现一处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风或循环风扣1分;每发现一处微风或无风作业地点扣1分;未按规定测风扣1分。
2
有一扇风门关不严实
16
采空区及时密闭。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高瓦斯和突出矿应临时密闭。
2
井下现场检查,每发现1处采空区未密闭扣1分,每1处密闭质量不合格扣0.5分;临时停工地点,未按规定标准处理每1处扣1分。
2
17
有煤层自燃发火倾向的矿井必须建立防灭火系统,制定防灭火措施;矿井消防水池、管路和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合符要求。
3
按规定未建立防灭火系统的扣2分,未制定防灭火措施的扣1分,消防系统不合符要求的扣2分。
3
六
瓦斯防治和防突
20
19
18
配齐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建立瓦斯检查制度,明确瓦斯检查地点,设置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测仪器按规定检测检验;实现瓦斯监控和按规定断电。
3
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
3
19
及时检查瓦斯,对瓦斯超限情况有处理记录,杜绝超限作业。
3
查瓦斯检查制度和记录、井下现场检查,瓦斯检查“三不对口”扣1分;瓦斯超限没有处理记录扣1分;瓦斯超限作业扣3分。
2
有一次超限未作记录
20
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抽采达标。
4
未按规定安装的扣4分,有一个采面或一个掘进面未抽放的扣2分,一个采面或一个掘进面抽采不达标的扣2分。
4
21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突责任制;有符合防突规定的《防突设计》和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采取综合防突措施,区域先行、局部补充,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完善防突安全设施,实施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
10
查制度和措施,现场检查,未建立防突机构扣2分;防突责任制未建立健全扣2分;无符合防突规定的《防突设计》和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扣5分;未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系统扣10分;每1处防突安全设施不完善扣3分;未实施防突措施扣10分;实施了防突措施但不符合要求扣8分。
10
七
采、掘工作面管理
12
8
22
缓倾斜煤层采用壁式后退式采煤法,急倾斜煤层采用倒台阶、伪倾斜柔性掩护式支架、伪俯斜分段走向密集等正规采煤法。
消灭非正规采煤法。
2
井下现场检查,凡发现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不得分。
2
23
采用机械化采煤。
1
井下现场检查,每1个工作面未实现机械化采煤,扣1分。
1
24
采高大于0.6米的采煤工作面使用金属液压支柱;特殊支护符合要求;上下出口20米内加强支护,且高度大于1.6米。
3
井下现场检查,未实现金属液压支柱支护,扣3分;液压支柱支护质量不合格一处扣1分;特殊支护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上下出口未加强支护扣1分;上下出口高度不够1.6米扣1分。
3
25
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采用机械运输、平巷机车运输。
1
井下现场检查,未实现机械运输扣1分;
1
26
采用机械掘进或光面爆破工艺。
1
查作业规程、井下现场检查,未采用机械掘进或光面爆破工艺发现一处扣1分。
0
未采用光面爆破工艺
27
掘进工作面采用扒矸机、电动装岩机装矸,采用机械化运输。
1
井下现场检查,每一处工作面未实现机械化铲装矸扣1分。
0
1410岩石工作成未实现机械化铲装矸
28
采用锚、网、粱和喷浆(混凝土)联合支护,或采用金属支架支护,有可靠临时支护,消灭空顶作业。
巷道维修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2
井下现场检查,未按规定标准进行支护,每发现一处扣1分;采用规定标准进行支护但质量不合格,每1条巷道扣1分;每发现一次空顶作业扣2分。
巷道维修未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扣2分。
1
10702开切眼支护质量不合格
八
防治水
10
10
29
严禁采掘各类矿井防隔水煤柱。
3
查图纸、井下现场检查,图纸未标注防隔水煤柱,扣1分;采掘防隔水煤柱,扣2分。
3
30
工作、备用、检修水泵,工作、备用水管,水仓设置符合要求。
3
查图纸、井下现场检查(每一级排水系统单独扣分),水泵排水能力配备不够扣2分;水管排水能力配备不够扣1分;水仓容量不符合要求扣1分。
3
缺项
缺项
31
配齐探放水设备。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措施)。
4
查矿井水文地质图、采掘工程平面图探水线标注、作业规程、探放水设备配备、井下现场检查,每发现有一处水害威胁区域,未执行水害防治措施,扣4分。
4
九
机电运输
6
5
32
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2
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不得分。
2
33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过流、漏电三大保护齐全。
机电设备不失爆。
机电设备上架、管线悬挂上钩、责任牌板上墙。
2
井下现场检查,每一处不合格扣0.5分。
一台设备失爆扣2分。
2
34
斜井提升绞车保护装置齐全,绞车道设置“一坡三档”。
1
井下现场检查,每1台绞车保护装置不全,扣1分;每1条绞车道每缺一“档”扣1分。
1
35
垂深超过50米的斜井采用吊挂人车等机械运输方式运送人员。
1
每一处未实现的扣1分。
0
垂深超过50米的斜井采用吊挂人车等机械运输方式运送人员。
十
六大系统
12
11.5
36
建立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数量、种类、设置符合规定,传感器定期调校,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2
现场检查,未建立监控系统扣2分;传感器数量、种类、设置不符合要求每1处扣0.5分;传感器未定期调校每延迟一次扣0.5分;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扣1分。
1.5
有一次未定期限调校
37
建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2
现场检查,没有系统或不能运行不得分,有1人无识别卡扣0.5分(2011年底前到位)。
2
38
建立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设置在地面,采区避灾线路上敷设压风管路,按规定设置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
2
地面和井下现场检查,空气压缩机未设置在地面扣1分,压风管路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压风自救系统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
2
39
建立紧急避险系统,入井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自救器,矿井按规定设置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2
入井人员1人未佩戴自救器扣0.5分;矿井无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不得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避险系统建设在2012年6月底前到位,其他矿井在2013年6月底前到位)。
2
40
建立供水施救系统,在矿井采区避灾线路上敷设供水管路,在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安装供水阀门。
阀门开关灵活。
2
井下现场检查,一处无供水阀门扣0.5分,阀门不灵活1处扣0.5分。
2
41
建立通信联络系统,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安设电话。
井下避难设施内、主要水泵房、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2
井下现场检查,一处没有电话扣0.5分。
2
十一
职业危害防治
4
3
42
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
未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的扣1分;未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扣1分;未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扣1分。
1
未健全相关制度
43
建立井下防尘系统;加强粉尘检测;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安装风流净化水幕。
定期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2
井下未建立防尘系统的扣1分;未进行粉尘检测的扣1分;未安装风流净化水幕的扣1分;未安装隔爆设施的扣1分。
未定期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职业危害防治情况的扣1分。
2
十二
地面建设
3
2.5
44
有满足要求的“两堂一舍”(职工食堂、澡堂、宿舍)。
1
建设有“两堂一舍”,但不能满足要求扣0.5分;每缺少一处(堂、舍),扣0.5分。
1
45
有满足要求的专用充电房、配电房、机修房、调度室、监控室、班前室、职工培训室。
1
每缺少一处(房、室)扣1分;不能满足要求的每一处扣0.5分。
1
46
生活环境美化,工业广场绿化。
1
按现场检查情况及询问职工满意度,酌情扣分。
0.5
填表说明:
1、低瓦斯矿井对“四—12”、“六—20”、“六—21”实评分为对应分值,备注缺项;2、建设矿进根据建设进度对各项评估,未违反规定或未形成的按缺项处理,实评分为对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