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厂房桥机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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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厂房桥机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云南澜沧江

漫湾水电站二期工程

 

 

编制单位:

漫湾二期工程监理部

日期:

二〇〇五年七月九日

 

编写:

审核:

批准:

 

主厂房桥机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设计文件和GB/T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T14405《通用桥式桥机》、ZBJ80013.4《钢丝绳电动葫芦试验方法》、GB10183《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以及其他现行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等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漫湾二期桥机安装工程项目的监理。

1.3安装各工序应实行工序质量检查签证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严禁开工。

1.4监理工程师对安装质量的监督、复验和签证不免除安装单位对质量应负的合同责任。

2.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安装单位应在桥机安装工程开工前,提交根据施工设计图、出厂检测报告和证明书等随机文件、安装技术说明书以及合同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编制的安装施工措施计划报监理审批,并从施工设备、施工程序、安装方法和技术措施、施工布置、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安装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桥机安装前还应向质检中心提交桥机安装一级《拆装许可证》。

安装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桥机安装方法及安装工艺;

(2)桥机轨道、大梁、端梁、小车、电动葫芦等部件的吊装方案(包括主厂房拱顶的锚索和锚杆组合方案、承载力试验)等;

(3)桥机安装质量控制措施;

(4)桥机安装安全控制措施;

(5)桥机安装工程的进度计划;

承建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造成的施工程序与方法的变更,均必须于开始实施前28天提出施工程序与方法变更申请及相应的施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监理单位对施工程序变更的批准,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一切合同责任。

2.2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安装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3组织设计交底。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安装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2.4检查安装条件:

(1)桥机安装工作面的移交。

在接到发包人进行桥机安装工作面通知后,配合业主与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承建单位、机电安装承建单位进行工作面验收,该验收至少包括:

交接范围、工作面状况、土建和预埋件的相关尺寸、数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2)桥机设备查验。

据到货清单检查验收,除供货商已铅封或标明“不准拆卸”的设备外,都应进行全面分解、清扫、逐件检查其规格型号、数量及性能是否达到规定指标和设计要求,所有技术文件检查记录、出厂合格证要提交监理人验证,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书面向监理人报告。

(3)承建单位应在安装工作开始前30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其安装计划,以便确认设备和材料的到货情况。

(4)在工程开工前,安装单位应将用于安装工程的所有材料和外购件的出厂合格证和质检人员名册及其资格证、桥机安装开工申请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2.5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

上述承建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已审阅”、“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4种。

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安装单位即可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签发开工许可证。

2.6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3.安装过程监理

在桥机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批准的安装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严禁开工,以保证所有部件制造安装尺寸和公差及焊接质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建单位质检人员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提供必要的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监理工程师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合同技术规程规范的作业,监理工程师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违规警告、对已施工的部件指令进行全面检查、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3.1材料质量控制

钢结构材料和外购件采购前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施工图的要求,提交一份材料采购计划(附清单),报送监理人审批。

(1)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所用的材料质量保证资料,应检查其是否具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材料的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是否按合同技术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复查检验,承担复查检验的检测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

对无出厂合格证、标识不清、数据不全、或有疑问的材料应督促制造单位逐个进行复查试验;在试验合格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认证前,承建单位不得将此类材料运进施工场地。

(2)材料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如因某种原因不能使用设计图样规定材料而需代用时,安装单位应在该项目施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材料代用申请单”。

经监理工程师核转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才能代用。

(3)承建单位外购的标准件(系指各种标准零件、组件及专业厂生产的标准设备)应符合施工图样的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要求,并应进行检验及测试,认定合格后才能采购。

采购的标准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4)专门指定的特殊产品,承建单位应在合同中指定的生产厂或专业配套厂采购,否则,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签收。

3.2安装过程监理

(1)在安装及试验期间,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处沟通督促制造单位按合同派技术人员在工程现场配合安装、试验工作。

(2)起重设备的工地交接:

桥机到货后,监理工程师接到制造单位要求进行工地交接的申请后,应组织制造单位向安装单位进行工地交接。

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的代表共同进行检查、清点,并办理移交签证手续。

移交工作主要为检查清点设备和构件型号、规格、数量(装箱件只清点箱数,待安装时由制造单位现场服务人员与安装单位代表共同清点)与到货清单是否相符。

若发现损坏、丢失或变形情况,应由制造单位修理或更换。

修复或更换后是否合格应经监理工程师复检认可。

在工地交接完成后,安装单位应负责在工地范围内安装前的运输、贮存、维护与保养。

(3)安装单位自购件、自制件的验收签证:

安装单位按照施工详图、合同技术规程规范的技术要求,完成各阶段的预埋件采购、制作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签证。

采购、制作的埋件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不得用于工程埋设。

(4)埋件、结构件和设备的存放与保护:

埋件在埋设前、结构件在安装前,应分别按不同种类分类存放,垫离地面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锈蚀以及油脂和各类有机物的污染,避免发生变形,并作出明显标记;设备应入库保管。

(5)安装工作面交接:

监理工程师应主持由土建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参与的安装工作面交接签证。

安装单位应对工作面进行复检,其内容包括:

安装基准点及其位置、一期混凝土预留槽尺寸和由土建完成的预埋件、插筋等。

(6)安装前的准备工作检查:

1)安装单位应对所使用的各种测试、测量工具和仪器按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或率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查。

2)安装单位应将桥机轨道埋设件安装使用的基准线的测量放样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桥机轨道及附件安装使用的基准线,应能控制桥机安装总尺寸及安装精度。

3)在进行桥机轨道或桥机安装时,首先应检查该桥机的工厂制造零部件及证件是否齐全,各部件在运输、存放过程中有否损伤;将各种埋件表面的浮锈、油渍、浮皮或油漆等清除干净,在组装检查中发现损伤、缺陷或零件丢失等,应进行修整,补齐零件,对到货的设备总成进行必要的解体清洗,对应该注润滑脂的部件,应注满润滑油脂,才允许进行安装。

4)在桥机正式安装前应对土建预埋的锚索及锚杆进行验收,必要时应做锚索和锚杆的承载力试验。

(7)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机械部分:

1)桥机轨道安装

钢轨到货后下料前,应提交轨道出厂证明及合格证,应检查钢轨型号及数量是否满足图纸要求;检查钢轨不应有弯曲、扭曲变形,钢轨正面、侧面不平度符合设计及规程规范之规定。

必须先行校正,合格后,方可下料。

钢轨按图纸要求长度采用弓锯床或手工锯或砂轮锯下料,不得用乙炔割枪切割。

轨道接头左、右、上三面错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规定

轨道安装后检查轨道实际中心线对轨道设计中心线偏差、轨距偏差、轨道纵向不平度、轨道横向倾斜度、同一断面两轨道标高相对差均应符合设计要及规程规范的规定。

2)桥机安装

桥机到货应及时提前通知安装单位做好卸车接收和保管准备工作,参加设备点交和开箱检查验收工作,按验收科目及要求做好记录。

桥机正式安装前应催请安装单位提交实施吊装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装方法及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经工程师审核后方可进行

桥架组装应在已经通过验收后的轨道上进行。

按设计图及制造厂总装图根据现场起吊能力,分别将桥架的各部件吊到轨道上进行组合安装,每吊一组合件应调整水平并垫牢靠。

大车跨度、大车左、右每对车轮的跨度、大车轮垂直倾斜、同一端梁上两个车轮的同位差、对两根平行基准线每个车轮水平倾斜、主梁上拱度偏差、桥架对角线相对差、箱形梁旁弯度、

箱形梁小车轨距偏差、同一断面上小车轨道高低差、箱形梁小车轨道不直度、小车轨道中心线对承轨梁中心线偏移、小车跨度偏差、小车前后跨度相对差、小车轮中心对角线相对差、小车轮垂直偏斜、同侧小车主动轮与被动轮同位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程规范要求。

3)桥机试运转

检查所有机械部件、连接部件、制动器、滑轮组,各种保护、润滑系统的安装、注油情况;清除轨道两侧杂物。

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在卷筒及滑轮中缠绕正确。

升降、行走速度过渡平缓,所有机件运转时平稳,无大冲击,振动和异常声响。

运转时制动闸瓦应全部离开制动轮无摩擦。

制动时制动平稳、可靠,无抖动、冲击,制动器无漏油。

所有轴承及齿轮润滑良好,轴承温度<65℃,无漏油、甩油现象,无异常振动和声响。

钢丝绳在各种工况不与其它部件碰撞,且在轮槽、绳槽内运动和在卷筒上自动排绳状况良好。

4)消缺、清扫、补漆,整理安装记录,提交安装资料及试验报告。

经工程师批准后移交使用。

电气部分:

1)对主厂房吊车的电气设备到货时进行必要的清点:

承包人应配合监理依据到货清单验收,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所有到货的技术文件、材质合格证要交监理验证。

2)对主厂房吊车滑触线安装要求:

按设计图纸和厂家的说明书验收滑线及其支架和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清理支架基础板预埋件,按设计图要求测放滑线安装控制点线,检查滑线基础位置是否正确。

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安装滑线支架,检查其基准高程、水平度、相间距离均应符合规程要求。

滑触线的安装、滑线与支架的紧固件的连接应牢固、滑线接头位置应按技术要求安装、接头处应平滑过渡、水平度均应符合图纸要求。

滑动取电装置的安装、全程滑动无阻卡跳动并接触良好。

对安装好的滑线,按规程进行交流耐压。

3)通电试运行

通电前对全线进行一次复查,确认无误后无关人员撤离现场,进行桥机调试。

接通电源,检查静态通电状况,启动主机(行走电机不动)运行十分钟,然后启动行走机,慢速行驶,沿全线观察,对下述情况进行调试和修正。

※滑线导电管摆动较大,调整直线度或修正牵引器的灵活性,或调整牵引器的安装位置。

※集电器运行有异常响声,导轨接点未修正重新检查修平。

※修正后如异常响声,空载全速行走1.5h后可正常使用。

安全注意事项:

※滑触线的外壳接地必须良好,全线要保证电连续性。

外壳接地每隔25-30m必须接地一次。

滑触线接地引自桥机轨道接地,桥机轨道接地必须按设计进行可靠接地。

※全线安装后,测量外壳与带电体之间绝缘电阻不小于5兆欧。

※检查全线是否裸露带电部分,如发现要及时处理。

4)吊车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

电机转动应灵活,电机与连轴器的轴线必须严格在一条轴线上,地脚螺栓应坚固牢靠。

电气盘柜安装就位要做整齐、美观、盘柜安装的水平度和垂直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盘柜必须接地可靠。

桥机小车的移动导电装置安装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两端固定要牢靠,通人行道的架空电缆要有防护措施。

桥机配线、电缆布置整齐美观,接线正确,电缆桥架、滑线支架固定要牢固可靠。

驾驶室控制系统各挡位动作正确、运行升降速度符合设计要求,仪器仪表显示正确、按钮开关灵敏可靠。

5)空载及负荷试验对电气的技术要求

电气装置安装已全部结束,查对所有电气回路接线应正确、牢固、标志清楚。

用摇表检测动力、电气设备线路和绝缘电阻值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用交流耐压做各线路对地耐压试验。

电动机、控制器、制动器、电压电流继电器等电气元件经检查和调试校验合格。

安全装置经模拟试验,其动作正确无误。

引入工作电源,进行各电气器具的模拟试验,其动作正确无误。

检查各制动器的工作可靠性。

空载试验:

a.各电气控制操作系统工作正常,逻辑闭锁功能正确,电气保护动作可靠,并测量各机构电机的空载电流、滑触线、小车架空软电缆运行中供电正常。

b.整定限位开关、联锁开关、主令控制器及扬程指示器动作正确可靠。

c.滑触线集中装置与滑线接触良好。

d.电动机及各传动系统动作平稳、无冲击噪声。

e.电动葫芦在工字钢轨道上运行平稳,特别在有接头位置无卡阻现象,起升、下降运行平稳,控制按键和电源开关动作正确、灵活可靠。

静负荷试验:

每次静负荷试验(75%、100%、125%)测量起升电机运行的三相电流值。

动载试验:

起吊1.1倍的额定载荷,按照工作循环和电动机允许的(暂载率)进行起升、制动、大小车运行单独和联动试验,延续不应少于1h,起重机结构和机构不应损坏,联接无松动、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测量各电动机启动和运行的三相电流值,不平衡电流应小于10%。

四.安装工程完工验收

4.1在桥机安装完毕,并已通过了合同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试验和检测,安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安装完工验收申请,并提供安装完工验收报告及资料。

监理工程师应对完工验收报告和资料进行审查,认定具备完工验收条件时,将安装单位的完工验收申请核转建设处主持完工验收。

4.2安装单位提供的金属结构完工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桥机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证明书等厂家资料。

2)桥机安装记录、安装资料。

3)空载、静载荷及动载荷试验记录。

4)设计通知单和有关会议纪要。

5)重大缺陷记录报告。

6)竣工图。

5.缺陷处理

5.1设备缺陷处理程序

桥机设备到货后,承建单位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备开箱检验,设备开箱检验过程中发现设备有缺陷时,承建单位应提请发包人注意,记入开箱检验报告中,并由发包人通知设备供货厂商进行处理。

安装过程中承包人发现设备有制造缺陷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在48h内组织供货商、承建单位、发包人检查确认,协商处理意见签证。

设备缺陷的修复或处理也可由设备供货厂商委托承建单位进行,其费用由设备供货厂商承担,但其处理内容、范围、处理方案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等应抄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

并且缺陷设备修复或处理后需得到设备供货厂商、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认可。

5.2属于承建单位的安装缺陷责任应由承建单位负责,所有缺陷处理的费用由承建单位承担,且该处理需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为止。

承建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审批的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缺陷处理,要加强处理的过程控制及自检,应作好处理过程记录。

对于所有缺陷的处理,承建单位应接受监理单位和制造厂技术指导人员的全过程监督。

缺陷处理后应按照有关的验收标准对其进行验收。

6.桥机安装的运行管理

6.1桥机的运行

1)使用单位应向“质检中心”申请并取得《安全准用证》,应督促承建单位在桥机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设备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要求制订相应的操作运行及交接班规章制度。

3)桥机安装完成后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发包人、监理批准的其它承包人使用。

服从监理人的协调,为其他承包人使用桥机提供方便。

积极主动提高服务质量,作好配合工作。

6.2运行期的维护、检修

1)督促承建单位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要求制订桥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的检修(中、小修)事故修理的设备维护管理机构规程报监理人审批后,严格遵照执行。

2)当桥机在运行期间发生故障,承建单位应及时组织修理,并按合同规定承担修理费用。

3)桥机的运行期间移交前,如地下厂房围岩变形的影响,发生桥机轨距变化,轨道平面下沉现象,承建单位应加强对桥机轨道变化的观察,定期检测,向监理人及时汇报情况和递交所测数据,并及时予以调整、紧固。

4)应督促承建单位制定日常维护、周保养、月检修制度

⑴日常维护:

指当班工作中的保养、检查。

供电电压是否正常,检查油量及各润滑部位注油情况,检查润滑机械部位有无异常声响和安全装置,制动系统的工作情况,班后作好清洁和交接班记录。

⑵周保养:

每周对起升机构、大、小车运行机构、起升钢丝绳的磨损、定、动滑轮组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周期加注合格润滑油脂。

⑶月检修:

按电气部分、机械部分、金属结构部分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清洁,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对轨道轨距进行复测检查。

⑷半年检修:

对钢结构进行全面检查,对重要部位高强螺栓按规定进行扭矩抽查。

检查起升钢丝绳的磨损和尾端紧固情况,并对钢丝绳进行润滑油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润滑油更换。

检查电气盘柜接线情况,电动机碳刷及轴承的运转情况,对电气限位装置、保护装置进行认真检查,对轨道的轨距、压板的紧固情况进行复测检查、调整和紧固。

⑸当检查、维护、运行中发现桥机有异常情况需检修或需更换部件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告,并及时组织检修或更换所损的部件。

⑹遇有重大件吊装时,承建单位应组织专业检修人员对桥机提前进行认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在吊装过程中进行监护。

7.计量支付

7.1工程量报价细目表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

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本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7.2轨道及附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支付桥机安装费用的20%;

7.3桥机安装完毕通过监理验收,试验合格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支付桥机安装费用的65%。

7.4保留金:

保留金总额为合同总价的5%。

保留金不计利息。

当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后,保留金将支付给承建单位。

如果缺陷责任期满时仍有承建单位的缺陷需要承建单位完成和/或未向建设单位提交合格的档案资料,监理单位应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程所需费用相当的保留金金额。

该部分保留金在缺陷处理合格后或合格档案资料提交后28天内支付。

8.其他

8.1每一单元工程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及时对该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

8.2工程完工后,安装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

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检测记录和检查签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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