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十四中学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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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第十四中学章程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章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保证学校稳步、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学校地址:
南昌市解放西路289号;邮政编码:
330029
第三条 学校隶属南昌市教育局,为全日制公办完全中学。
第四条 本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提倡使用英语言教学。
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二章 办学宗旨、培养目标
第五条学校办学宗旨:
“依法治校、和谐稳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特色立校”;
学校校训:
“做有素养的现代人”;
学校校风:
“厚德砺志,笃学达理”;
学校教风:
“修业、育人、笃行”;
学校学风:
“活泼、勤勉、求索”;
学校作风:
“民主、公正、自律”。
第六条办学目标:
促进每一位学生获得发展,为学生一生的发展做准备。
第七条素质教育特色要素:
德育铸诚信,师生重合作,教学扬个性,学科显特长。
第三章 学校管理
第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财务后勤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责任制,绩效工资奖励制。
第十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力:
1、决策权。
校长对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特色、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问题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2、人事权。
从学校的实际和需要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3、奖惩权。
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经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校长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并在法纪允许范围内管理指导使用学校经费。
5、学校章程和校务会议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规范学校管理。
3、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为各类培训进修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5、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
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校园环境等建设。
6、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带头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并把它转化为办学治校的教育行为,使之转变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8、注重教育科研,使教育科研成为学校旗帜,管理的纲领,历史的总结,未来的目标。
9、廉洁从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顾全大局。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编制设置由经南昌市教育局考察任命校长、副校长。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某方面的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编制设置:
“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处、总务处、勤工办、工会、团委、综治办、住校部、语文教研组、数学教研组、英语教研组、政史教研组、地理教研组、物理教研组、生化教研组、体音美教研组、电教组、年级组、财务室、医务室”等机构运行学校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
除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外,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生员工及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及在事关学校改革发展重大活动中发挥其政治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
学校党支部的职责是:
1、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发挥群团力量的作用。
3、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4、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5、支持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的指挥和管理。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基本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主要包括: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教师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各项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奖罚规定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由学校颁布施行。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纲要》等纲领性文件开展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注重德育工作的“时代性、开放性、实践性、渗透性和主体性”,追求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八条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
发挥学校育人主导作用,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德育一体化教育网络。
第十九条学校依照《国旗法》规定举行升旗仪式。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德育工作的管理机制。
由分管校长和政教主任具体负责德育工作,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年级设置年级组长,统筹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
每班设置班主任,协调各科任老师,联系家长,落实各项教育计划。
学校给予班主任津贴。
建立“团委——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的学生自我管理网络。
学校全体人员增强育人意识,关心学生成长,做到领导管理育人,教师教书育人,职工服务育人。
第二十一条学校制定《南昌十四中学生行为规范守则》,并实施德育评价考核制度。
按规定认真填写学生评语,定时发放学生手册。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制的各学科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实施教学。
学校参照《中小学管理规章》、《南昌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等,制定《南昌十四中教学常规条例》从事学校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狠抓科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建立由“分管校长、教务处(教科处)、教研组、备课组”的管理网络。
设置“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织教学研讨。
教研组、备课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落实教学、教研计划,完成教学、教研任务。
第二十四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校历安排工作。
第二十五条落实教学“三级责任制”、“三级教研制”,优化教学管理。
第二十六条面向全体学生,执行各科学生学习规范,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第二十七条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规范考试,认真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和部分学科的毕业(结业)考试、考察,并按要求做好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
第二十八条坚持“科研兴校,持续发展”战略。
积极营建学习型学校,推进教育手段现代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九条努力构建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创建绿色校园。
第三十条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工作条例》,加强校园艺术、校园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五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二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教师必须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倡导换位思考,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第三十四条教师要做到:
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
第三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教师持证上岗。
第三十六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鼓励、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校提供必要的途径和方便。
支持教师参加进修和其它方面的培训。
第三十七条教师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
自觉做到:
不讲教学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搞有偿性家教、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擅自向学生收费。
第三十八条学校保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在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九条学校每年对教职工进行工作考核,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学科研、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师,以及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
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教职工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处罚。
第四十条教职工如有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学校应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退休教职工的管理由学校党支部、办公室、退协小组具体负责。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学生必须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四十四条学生以“举止文明、勤奋学习、自主管理、健康向上”为努力方向。
争做“学习、生活、活动”的主人,争创“文明集体”。
第四十五条学校团委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进步青年的群众组织。
学校团总支积极做好对青年学生的教育、引导和服务工作。
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十六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和在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各类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分。
第四十七条学生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缴纳各种费用。
第七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八条学校坚持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全面、超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四十九条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自筹为辅。
坚持统筹计划,量力而行,确保重点的原则。
第五十条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第五十一条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收费纪律,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费。
第五十二条全面落实校产管理制度。
强化校产管理,及时做好校产清理核查和登记工作,做好校舍和设施的维护及管理。
第五十三条搞好校园绿化建设。
确保校园公物无损坏,汽车、电动车、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八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五十四条加强食堂膳食卫生管理,安排好师生膳食工作。
第五十五条 学校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
第五十六条抓好每天的校园清扫和保洁工作。
每天坚持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体操,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预防近视、传染病、常见病和食物中毒工作。
建立师生健康档案,监测师生体质健康。
第五十七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第五十八条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学校内部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五十九条 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本章程。
修改后的本校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六十条 修改后的章程必须经过教代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修改后的章程报审批机关审批备案,并发布公告。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学校依照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悖,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呈报南昌市教育局核准后生效实施。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执行中的解释权属南昌市第十四中学校长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
南昌十四中“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化我校教育改革,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和提高办学水平,结合我校发展现状,特制订本规划。
一、学校概况
学校创办于1958年,位于南昌市解放西路中段,占地21亩,是一所集初中、普高为一体的市属公办完全中学。
全校师生2千多人,40个教学班,有一批中、高级骨干教师,一批青年教师获得了“市青年骨干教师”和“市教学能手”称号。
学校办学日趋规范,机制力求创新,管理注重实效、质量规模效益稳步提升,近5年完成或超额完成普高高考指标和中考低分率控制指标,荣获市教学目标管理一、二等奖、市德育示范校、市科技示范校、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市综治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市素质教育示范校等多项殊荣。
2010年成功地完成了职高向普高的转型,学校又一次迎来的新的发展机遇,但在转型过程中,也存在着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不能完全满足普通完中新课程教学的要求、教师队伍不能完全适应普高教学的需要、管理制度滞后于教育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等前进中的矛盾,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重点解决。
二、总体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本着“依法治校、和谐稳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特色立校”的办学宗旨、“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导向,誓信“做有素养的现代人”的训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改变传统办学模式,激活办学机制,践行新课程改革,全面巩固素质教育示范校成果,努力打造名师名科,为培养具有高素质的现代合格人才奠定基础。
(二)规划目标
1.树立先进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以《江西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提升办学效益,实现办学目标的进位赶超;
2.强化学科教学的研究,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构建优质高效课堂,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十四中课堂教学模式”,增强教师的探究意识和创新精神,提升教科研水平,以教科研促进教师发展,全面推进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3.创新学生培养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让每位学生的素质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4.深化学校内涵建设,倡导“乐学、乐教”,丰富师生的文化生活,营造愉快和谐的校园氛围,提升全校师生的幸福指数。
三、基本建设规划
(一)规划目标
校园周边高档住宅日益增多,我校生源数量增加、质量优化,我们要将学校努力建成一所上档次、上规模、节能环保型完全中学,满足学生、家长、社会的需求。
(二)规划项目
1.争取政府支持我校向东或向西扩展校园面积,使我校生均面积达到国家标准(我校学生总数规划2100人,42个班);
2.争取政府支持,实现“拆除重建南侧临街教学楼”项目立项,使我校校舍达到抗震防灾标准;
3.教学区用电与家属宿舍用电剥离,确保教学区正常用电;
4.对塑胶运动场球场部分进行翻修改造。
5.建设节能校园规划,建设水循环系统(中水系统),普及节水器具,节电产品等。
(三)建设措施
1.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争取校园面积扩大和临街教学楼重建规划立项
2.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将家属区用电转入城市公用电网,由供电部门直接管理;
3.在校园内使用节能灯具、节水器具。
4.对塑胶运动场球场部分进行翻修改造。
四、教学设施规划
(一)规划目标
进一步完善辅助教学的设施,逐步达到省颁一类标准,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场所。
(二)规划项目
1.图书馆建设:
图书室藏书量力争达到省颁一级图书室的标准,争取每周定期向学生开放;
2.实验室设施建设:
添置实验室的器材,使高中各项实验能按新课程的要求开设;
3.体育等设施建设:
音、体、美学科器材按照国家要求配备,确保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的正常进行,促成学生全面发展。
(三)建设措施
各功能用房建设标准按国家要求配备,完善制度,提高功能用房管理人员素质,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促进教学正常进行。
五、现代教育技术规划
(一)规划目标
我校2006年被评为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2009年被评为市电教先进校,我校要与时俱进,继续保持现代教育技术的先进水平。
(二)规划项目
1.按示范校要求配置学生机房、学生用机、教师用机等;
2.每间教室新增书写展示台;
3.改造校园网络系统,利用现有多媒体教学系统进行校园内视频会议;
4.添置一台服务器,用于校园内网的建设;
5.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配置网络安全管理软件、教育教学管理软件、教育教学软件、新课程教育教学软件等。
(三)建设措施
要求管理人员更新观念,进一步规范管护工作;争取电教经费加大投入,更新和改造现代教育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电教经费合理地使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创建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的良好氛围。
六、德育工作规划
(一)规划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规划项目
1.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探讨党支部与行政、团委与政教、政教与综治办、教务与政教、班主任与家长齐抓共管德育工作的协管模式;
2.加强班主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
3.弘扬和培育爱国主义民族精神;
4.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作用;
5.加快校园绿色网络建设。
(三)建设措施
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在全面反思、调研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科学规划,认真研究和改进问题的新方法、新举措,分管校长负责,相关处室实施,确保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加大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力度,形成教育合动力,以年级组为单位建立家校工作委员会。
七、教学管理规划
(一)规划目标
稳步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以人为本,处理好教师、学生、教材三者关系,确立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和活动为载体,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二)规划项目
“三个突破”:
突破传统的课程设置,突破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突破教学成绩,力争完成初中低分率控制目标且排位在同类学校前列,高考实现文理科“二本”升学率新突破。
(三)建设措施
1.细化教学常规管理:
①备课做到“三个统一”,强调“二次备课”的创新;②上课倡导“高效课堂”;③作业做到“四精”和“五必”;④辅导做到针对性、层次性;⑤考试做到以教学要求为准则,严密考务,严肃考纪;教研做到专家引领,课题引导,研教结合,广泛交流;
2.完善教师业绩考核评价;
3.认真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4.继续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适时开展“教学开放日”和学生素质教育才艺展示活动;
5.加强毕业班工作力度,制订毕业班工作方案和教学管理目标。
八、教学研究规划
(一)规划目标
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先导,以科学的教育理论为武器,以高效的课堂教学为目标。
(二)规划项目
2011-2012年,实现教师个人课题的研究的突破,2013-2015年,实现学校攻坚课题研究的突破,争取个人课题结题率达100%,获奖率达70%。
并总结成果,促进成果转化。
(三)建设措施
通过培训班形式开展活动,如:
校本研讨、专家讲座、外出学习等。
通过合作形式进行行动研究,为课堂教学服务。
九、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一)规划目标
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目标,促进全体教师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更新知识能力结构,聚焦内涵发展,提升教育品质。
(二)规划项目
1.彻底解决代课人员问题;
2.加强骨干教师培养,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3.做实后备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各项工作,争取培养2~5名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力争建设一支可持续发展、具有创新时代特征,适应教育信息化、优质化要求的,并具备师德高尚、理论水平好、业务技能精、科研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三)建设措施
以新课程标准为主线,以培训为基础,以外出交流为基调、以教学科研为主调,评选一批校“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促成教师专业发展,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十、组织建设规划
(一)规划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完善党组织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构建资源共享、组织共建、活动共抓、先进共创的格局,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项目
1.党支部要按照《南昌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考核细则》的标准抓好学校党组织建设,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提高班子依法行政的能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完善干部队伍的学习制度,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备用结合,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
3.共青团要开展好团队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围绕教育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奉献青春和力量;
4.工会要适应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教职工的新期待,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解决教职工的合理诉求,关心落实女教工的权益,引领女职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5.要加强对退协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关心退休老教工的生活。
(三)建设措施
党支部要以“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内容载体,建立“终身教育”学习机制,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年教师的党的知识教育,在思想和业务上关注年轻干部的发展。
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青年干部后备力量。
党支部要领导和指导群团组织利用各自优势,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认真开展各类活动。
学校要大力开展各类文体业余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的幸福指数,引导教职工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学校而努力。
十一、校园文化建设
(一)规划目标
推进学校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和制度文化建设的全面协调的发展,以创建学习型学校为目标,不断打造“做有素养的现代人”的校园文化特色。
(二)规划项目
1.创新文化载体,传承十四中文化内涵,全面提高师生素养,营造“乐学、乐教”的幸福氛围;
2.创造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巩固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成果,争创省级德育示范学校和江西省文明单位;
3.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建设措施
1、环境文化建设。
规划校园景观建设,营造景观规划统一、各具特色,相得益彰、相映生辉的物质文化环境。
2、制度文化建设。
坚持依法治校、校务公开。
加强民主建设,完善职代会制度。
改进和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执行《南昌市第十四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南昌市第十四中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形成科学的年度考核、评先机制。
为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不断创新行政管理和班级管理文化、浓厚学科教研文化、优化人际关系文化、丰富课程文化、促进师生与学校共同发展。
3、精神文化建设。
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塑造和弘扬“感恩、诚实、关爱、自信、笃行”的特色校园文化精神。
做好校训、校徽、校歌的宣传,强化校训、校徽、校歌的育人功能,为建设和谐校园提供精神支柱和动力。
扎实开展师德教育,建设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