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文件之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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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文件之一

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文件之一

再接再厉务实创新

统筹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科学发展

——在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4月26日

宋兰

同志们:

这次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两年来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分析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发展思路,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下面,受总局党组委托,我讲四点意见。

一、积极进取,纳税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9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以来,各级税务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狠抓落实,积极进取,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纳税服务理念进一步强化。

各级税务机关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在依法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力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核心业务的工作定位,突出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在各项工作中,广大税务干部主动转变观念,全面树立全员全过程服务意识,将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

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各部门积极参与,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税收氛围的形成。

(二)纳税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

加强纳税服务组织领导。

各级税务机关普遍成立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截至2010年底,各省国税局和27个省地税局设立了纳税服务专门机构。

统筹纳税服务工作发展。

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以纳税服务理论基础、制度安排、业务规范、平台建设、组织保障、考核评价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体系基本框架。

已经出台的《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和正在研究制定的《“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对纳税服务各项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

加强纳税服务业务培训。

适应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包括办税服务厅人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人员、税法宣传人员等在内的服务人员专业化培训。

加强纳税服务理论和实践交流。

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编译国外纳税服务先进经验。

建立纳税服务信息收集机制。

创办《纳税服务动态》,及时获取纳税人需求,推动各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享经验。

加强纳税服务经费保障。

研究制定《纳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纳税服务经费管理。

(三)税法宣传纳税咨询更加有效。

税法宣传不断细化。

以纳税知识、税收政策和征纳沟通渠道作为宣传重点,及时出台纳税指南、热点问题解答、警示案例等,不断丰富宣传内容。

通过税收宣传月集中式宣传、新闻媒体社会化宣传、走进厂矿和农村“贴近式”宣传等形式,进行基础性宣传,并通过建立纳税人学校、开展“税收大讲堂”、“网送税法”等方式,不断拓展宣传渠道。

根据纳税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

专业化纳税咨询日趋完善。

税收热点、难点问题归集分析制度进一步健全,纳税咨询制度逐步建立,纳税咨询专家团队初步形成,总局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为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纳税辅导提供了权威、明确、统一、规范的业务支撑。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68个省国税局、地税局在省内不同范围开通纳税服务热线,全国12366系统在北京、海南、青岛成功试点,12366纳税服务北京中心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海南、新疆等地已实现国地税共建,青海、甘肃、宁夏、贵州、辽宁、河南、山西等地正在积极筹备利用总局12366系统实现国地税共建。

2010年,各级税务机关通过12366累计受理人工话务约1097万次,自动语音约1714万次,纳税服务热线专职咨询人员达到2379人。

(四)办税服务更加规范。

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推行“一站式”服务,将纳税人涉税事项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规范窗口设置,积极推行综合服务窗口和自助办税,加强办税服务厅咨询辅导功能,引导纳税人快捷办税。

大力推行“两个减负”。

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税业务流程。

大力实施涉税事项“阳光审批”,下放审批权限,推行纳税人涉税资料“一户式”存储,提升办税效率。

信息化办税方式不断拓展。

积极推行网上办税,目前全国69个以省为单位建设的税务网站中,83%的网站正在尝试开通网上办税功能。

积极利用短信平台开展政策发布、催报催缴、提醒通知等服务。

2010年,各地通过短信方式累计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约7605万次。

有效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初步形成涵盖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品牌。

提升服务效能,“e办税”、“E税通”等服务品牌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国地税联合办税进一步推进。

据初步统计,国税局、地税局采用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大厅、互设办税服务窗口等方式实现联合办税的服务厅达到1703个,约占全国办税服务厅总数的16%。

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在坚持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免填单”服务,开通纳税服务QQ群,拓展“同城通办”范围,方便纳税人。

(五)权益保护更加到位。

办税公开深入推进。

各地全面落实纳税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环节、手续和涉及纳税人利益的重大事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权益保护制度更加健全。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及其解读正式颁布,促进了税收管理和执法的规范,增强了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在税法制定、政策调整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纳税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体现。

纳税人诉求分析响应机制初步建立。

畅通纳税人诉求征集渠道,强化需求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利用中介组织、涉税软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010年,税务机关受理纳税服务投诉10536件,办结率达到99%。

重庆国税局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分析纳税服务需求信息,有效缓解纳税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与纳税服务供给相对稀缺之间的矛盾。

青岛国税局积极实施包括服务提醒、效能监控、综合管理、绩效评价等内容在内的纳税服务风险管理,促进纳税遵从。

“纳税人之家”、“维权360°”等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做法得到广泛推广。

(六)社会化协作进一步加强。

积极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在满足纳税人多层次共性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大连地税局与涉税中介机构、纳税人联合会建立常态沟通协作机制,联合组织开展税收研讨、宣传辅导和志愿者活动,积极提供“订制式”服务。

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规范涉税中介管理,着力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服务优势,鼓励注册税务师机构联合兼并,做大、做强,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上海立信税务师事务所等陆续成立,注册税务师行业稳步发展。

积极推动税务师事务所“走出去”拓展海外税务中介市场,为在华投资者和“走出去”企业提供有关税收咨询代理等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两年来的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纳税服务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

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实现77390亿元,其中税务部门负责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66862亿元,增长20.8%,反映出除经济发展等因素带来税收增长外,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主动纳税的意识和能力有所增强。

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010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国税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平均得分为79.12分,比2008年高2.93分;地税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平均得分为79.24分,比2008年高1.58分。

纳税人诚信纳税状况进一步改善。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累计评定A级纳税人约54000户,比上一评定期增加约14000户,增长35%。

税务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积极推进。

2010年,在地方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普遍取得了较好成绩,有2922个单位获得前三名,占参评单位的7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2064个单位获得第一名,通过纳税服务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和广大纳税人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积极努力、团结拼搏的结果,特别是工作在纳税服务一线的税务干部不辞劳苦、无私奉献,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辛勤的汗水。

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广大纳税人和纳税服务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服务意识方面,一些单位和人员还没有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对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核心业务的认识不足,全员服务、全过程服务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服务体制机制方面,个别地方纳税服务专门机构还没建立,部门职责尚未完全理顺,纳税服务全员参与、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没有完全建立。

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有发生,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尚未形成。

纳税服务绩效评估与考核监督有待加强。

在服务内容方面,纳税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还未形成,税法宣传的及时性、纳税咨询的准确性仍需进一步增强,办税程序复杂、报表和资料重复报送等纳税人持续关注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专业化服务水平不高,信息化手段对纳税服务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审时度势,科学谋划新时期纳税服务发展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世情、国情、税情将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

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

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深刻认识当前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

深刻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纳税人联系十分密切,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对于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税收管理和服务措施时,要广泛开展调研和详细论证,充分了解、积极响应、合理满足纳税人的正当需求,防止“无效服务”、“为服务而服务”、“纳税人被服务”等现象的发生。

要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纳税服务工作始终,积极建立健全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深刻认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考验。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

现阶段,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不会改变,但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世界经济结构孕育深刻转型,全球投资和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我国对外开放面临新的挑战,与此同时,面对当前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十分迫切,对纳税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越是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越是要大力优化纳税服务,支持纳税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调整。

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形势变化,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以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纳税咨询为着力点,利用各种渠道、媒介履行告知义务,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国家最新的税收政策。

要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要认真落实好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刻认识加强社会管理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举措。

税收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管理中责任重大。

纳税服务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有所作为,将纳税服务融入社会管理工作格局,有效满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切实保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

以解决影响征纳关系和谐与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切实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水平。

以化解税收征纳纠纷为重点,完善领导协调、排查预警、疏导转化、调解处置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征纳关系和谐融洽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保持税收秩序安定有序。

要加大纳税服务的社会化程度,积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协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纳税服务工作中,切实拓展为纳税人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密切关注国外纳税服务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纳税服务的主要做法:

一是“以纳税人为客户”的理念得到广泛认同,“让纳税遵从变得更容易”成为世界各国普遍的税收工作取向;二是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建立标准化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三是注重满足纳税人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努力打造专业化的服务格局;四是重视改进网上办税,办税服务方式更加便捷;五是强化纳税服务绩效考核,加大纳税服务保障力度。

这些都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按照“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以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解决制约纳税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力加强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建设,不断推进纳税服务工作迈向新阶段。

贯彻这一总体要求,必须加强统筹,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理论体系建设,以研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税收理论引领纳税服务工作实践;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制度体系建设,以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运行;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业务体系建设,以满足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纳税服务措施实现服务效能的全面提升;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以整合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效为标准构建多元化的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响应纳税人的合理需求;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科学化的组织机构、常态化的经费保障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纳税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促进纳税服务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在纳税服务工作实践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必须实施标准化建设,规范纳税服务工作内容。

标准化建设,是保障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

各级税务机关要着眼于服务内容的规范统一,不断健全纳税服务工作制度;着眼于服务过程的便捷高效,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业务流程;着眼于服务要求的有效落实,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着眼于服务水平的持续提高,不断强化纳税服务绩效考核,努力形成内容科学、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的纳税服务运行机制。

必须推行专业化服务,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量。

专业化服务是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强、有价值的服务措施的重要保证。

随着纳税人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和纳税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化,加快推进纳税服务专业化建设势在必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突出服务内容的专业化,在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领域上下功夫;突出服务策略的专业化,在进一步细分纳税服务方法上下功夫;突出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在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部门职能上下功夫;突出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在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素质上下功夫。

必须依托信息化手段,创新纳税服务工作方式。

随着税收信息化水平的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已成为推进纳税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托。

为了满足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服务手段、服务渠道和服务效率的需求,我们必须大力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促进纳税服务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要立足于提高服务效率,大力推进“一窗全能”、同城通办等业务操作平台建设;要立足于拓展办税渠道,大力推进具备网上抄报税、网上认证、网上审批等功能的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建设;要立足于方便快捷,大力推进集语音服务、短信服务和网络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12366”服务平台建设;要立足于持续改进,大力推进全程监控、动态分析的纳税服务绩效考评系统建设。

必须加强集约化管理,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能。

纳税服务集约化管理,就是要在对纳税服务整体形势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化的管理手段,整体规划和统筹推进纳税服务各项工作,以发挥纳税服务资源的最大效能。

面对纳税人需求多样性与服务资源有限性的现状,要处理好整体性与局部性的关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将纳税服务融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

加强纳税服务统筹规划,兼顾各地工作实际,加大对现有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优化资源配置。

要处理好基础性和前瞻性的关系。

强化创新意识,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在不断夯实服务工作基础的同时,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和手段,满足纳税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要处理好长期性与阶段性的关系。

强化规划部署,在明确未来纳税服务工作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狠抓任务落实。

加强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和集约化建设,是适应纳税服务工作形势发展,进一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体现了纳税服务的与时俱进。

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许多是由于改革尚未到位、纳税人结构发生变化、纳税人需求不断拓展造成的,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更多地站在纳税人角度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深入分析和积极响应纳税人的正当需求,按照把握方向、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稳步实施的要求,大力推行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和集约化建设,依法依规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真抓实干,全面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纳税服务三年规划和即将下发的“十二五”规划,以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纳税服务理论体系、制度安排、业务规范、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绩效考评等工作。

2011年,尤其要以解决制约纳税服务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行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

纳税服务标准化是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地税务机关要以实施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为重点,全面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

总局将在系统梳理纳税服务工作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制度,编制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工作规范,完善纳税信用评定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健全纳税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等。

各地要结合本地纳税服务资源和纳税人需求状况,围绕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需求特点,分别制定具体的服务产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规范工作流程,重点在提高各类标准的操作性和量化口径上下功夫,努力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要充分听取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意见,对于不适应纳税人需求的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大力推进国地税合作。

加强国地税合作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有效方式。

各地要充分认识现阶段开展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结合本地实际,以提升合作效能为目标,认真研究国地税合作的内容和方式,制定规范的合作制度和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国地税要共同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纳税服务良好氛围。

当前,各地要继续落实联合开展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开展税务登记等工作要求,突出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加强国地税在联合办税上的合作,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积极拓展国地税合作的范围,探索开展共建网上办税服务厅、联合开展定期定额户管理、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管理、所得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反避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工作。

要创造条件,积极搭建国地税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税收信息的定期交换与时时交换。

为推动各地工作开展,总局在认真总结以往国地税合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深化国地税合作的意见》(讨论稿),进一步明确国地税合作的内容、范围、机制和要求等,经本次会议讨论修改后,将尽快下发。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推进合作进程。

(三)加快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渠道。

总局今年将推广应用新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和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希望以功能完备、多渠道响应、接口开放、资源共享的新热线平台,整体提升热线的覆盖面和业务处理能力;以规范统一、兼顾地方的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统一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口径,给纳税人以权威明确的涉税指引;以对纳税人咨询数据分析为基础,实现个性化的税法宣传推送,进而实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和纳税辅导的良性互动。

各省税务局要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

要按照总局统一部署,成立包括各相关部门在内的系统推行组织保障体系,精心规划、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场地准备、人员培训、应用衔接等各项工作,确保顺利上线。

需要强调的是,各地要认真做好总局12366系统与本单位现有12366系统的衔接,防止和避免新旧系统替换给纳税人造成不便。

各地要积极借鉴海南省的做法,采取国、地税共建的方式,合作共建纳税服务热线,使用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以实现咨询口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的统一,有效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

今年,总局将完成与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建设的12366北京中心。

该中心的职能定位是立足北京、服务全国,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12366北京中心建成后,将与各省共同构成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网络,形成一体化的运营管理平台,有效提升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的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推进网上办税。

网上办税是新时期提升纳税服务效率的重要途径。

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

以税务总局网站为龙头、省税务局网站为主体,建设基本功能健全、视觉风格统一的税务网站群,以省税务局网站为依托搭建网上办税服务厅。

要着力推进网上办税信息化,有效做好网上办税功能的集约整合。

积极推动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网上开具完税凭证、网上公告等功能,使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地办理主要涉税事项。

增强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投诉举报在线受理等征纳互动功能,拓展网络发票开具、国地税业务一网通办等功能。

有效整合目前的各类纳税人端网上办税软件,积极打造功能全面、门户整合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切实解决纳税人需要分别登陆多个界面操作不同软件的问题,减少纳税人操作,提高网上办税服务功能的易用性,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

加快推进预制推送服务和自助办税,要大力推行同城通办,方便纳税人办税。

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推广使用办税自助终端设备。

(五)深入推进两个“减负”。

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抓手。

针对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以及纳税人需求调查反映出的办税流程复杂问题,总局正在对现有综合办税流程和分税种管理流程进行系统梳理,按照“减负提效”的原则,依法简并、修改和完善。

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今年内要对自行增加的办税流程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确属不合理和不必要的流程和环节予以简并。

要建立新增办税流程会签制度,避免因片面强调管理而增加环节,加重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对于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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