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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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XXX—2020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2020-XX-XX发布
2020-XX-XX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XXX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隐患排查的实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单位针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
TSG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含第1、2号修改单)(3号修改)
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D7005-2018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TSG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TSGD7003-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第1、2、3号修改单)
TSGT7002-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含第1、2、3号修改单)
TSG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含第1、2、3号修改单)
TSG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GB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T31052.1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1部分:
总则
TSG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9号)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34号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种设备隐患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
3.2
隐患排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安全管理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发现本单位特种设备隐患的工作行为。
3.3
隐患治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安全管理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消除或控制特种设备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4 基本要求
4.1使用单位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前至少应完成4.1.1-4.1.4的工作。
4.1.1建立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还应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编制隐患排查清单,同时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形成文件。
4.1.2设置机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明确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或机构,明确其组织及成员职责、目标与任务,其人员组成应包括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安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4.1.3明确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应遵循分级负责、重在治理的原则。
从特种设备相关从业人员到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为工作目标。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源投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应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4.1.4组织培训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熟悉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特种设备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4.2.1隐患排查工作要求
4.2.1.1使用单位各级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时间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等具体要求进行。
法律法规无明确要求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4.2.1.2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前,使用单位应核对特种设备清单,明确每一项排查内容的排查人员、排查时间、频次、责任人员等。
4.2.1.3检验机构开展的定期检验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文件的要求进行。
4.2.2隐患治理工作要求
4.2.2.1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隐患后,应及时制定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治理时间,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治理记录。
4.2.2.2使用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监控保障和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4.2.2.3隐患治理完成后,使用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或评估,确定治理效果,实现闭环管理。
4.2.2.4对于使用单位没有能力治理或者治理达不到要求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或告知当地监管部门采取包括停用在内的相关措施。
5 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
5.1隐患排查的实施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方法包括:
使用管理审查和设备分类排查。
5.1.1使用管理审查
使用管理审查是对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及使用管理水平的审查,包括使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和使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两个方面。
5.1.1.1使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
使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应包含但不限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规定,至少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条款、排查要求参照附录A。
5.1.1.2使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
各类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见表1。
表1使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表
序号
设备种类(类别)
审查依据
专项排查详情
1
锅炉
TSG08-2017、TSGG0001-2012、
TSGG0002-2010
附录B表B.1
2
压力容器
固定式
TSG21-2016
附录B表B.2
移动式
TSGR0005—2011
附录B表B.3
3
压力管道
工业管道
TSGD0001-2009
附录B表B.4
4
电梯
TSG08-2017、TSGT5002-2017、
TSGT7001-2009、TSGT7002-2011、
TSGT7003-2011
附录B表B.5
5
起重机械
TSGQ0002-2008、TSGQ7015-2016、
TSGQ7016-2016、GB6067.1-2010
附录B表B.6
6
客运索道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附录B表B.7
7
大型游乐设施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附录B表B.8
8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TSGN0001-2017
附录B表B.9
注:
1、审查依据包含但不限于表1中涉及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
2、专项排查详情包括:
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
5.1.2设备分类排查
设备分类排查是按照特种设备种类或类别的不同,根据法规规范要求的方法和途径,对特种设备运行过程、运行环境、设备本体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核查。
各类特种设备分类排查依据及详情见表2。
表2分类排查详情表
序号
设备种类(类别)
排查依据
排查途径
分类排查详情
1
锅炉
TSG08-2017、
TSGG0001-2012
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定期检验
附录C表C.1
2
压力容器
固定式
TSG21-2016
经常性维护保养、月度检查、年度检查、定期检验
附录C表C.2
移动式
使用环节
TSGR0005—2011
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定期检验、年度检查
附录C表C.3
充装环节
TSGR0005—2011
装卸前检查、装卸中检查、装卸后检查
附录C表C.4
氧舱
TSG24-2015
日常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年度检查、定期检验
附录C表C.5
气瓶充装
TSGR0006-2014、
TSG07-2019
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控制、充装后检查和定期检验
附录C表C.6
表2分类排查详情表(续)
序号
设备种类(类别)
排查依据
排查途径
分类排查详情
3
压力管道
工业管道
TSGD0001-2009、
TSGD7005-2018
经常性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附录C表C.7
公用管道
TSGD7004-2010
经常性维护保养、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
附录C表C.8
长输管道
TSGD7003-2010
经常性维护保养、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
附录C表C.9
4
电梯
TSGT5002-2017、
TSGT7001-2009
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定期检验
附录C表C.10
5
起重机械
TSGQ0002-2008、
TSGQ7015-2016、
GB/T31052.1、
GB6067.1-2010
日常检查、定期自行检查、特殊检查和定期检验
附录C表C.11
6
客运索道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全面检查维护和定期检验
附录C表C.12
7
大型游乐设施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试运行检查(试运行和相应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日检、月检、年检)、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附录C表C.13
8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TSGN0001-2017
日常检查、自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全面检查和定期检验
附录C表C.14
注:
1、排查依据包含但不限于表2涉及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
2、分类排查详情包括:
排查途径、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
3、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相关要求调整隐患排查途径,但至少应包含上述途径。
5.2隐患治理的实施
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的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使用单位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6 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要求
6.1基本要求
6.1.1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分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表》和《特种设备隐患治理记录表》。
每页记录表均应有唯一编号,使用单位应自行制定编号规则。
6.1.2隐患排查人员、隐患治理人员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6.1.3隐患排查记录只有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存档;隐患治理记录只有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签字后方能存档。
6.1.4隐患排查人员应对排查工作质量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对各项目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确保排查工作质量。
6.1.5隐患治理人员应对治理工作质量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对隐患治理结果和质量负责。
6.2隐患排查记录填写要求
6.2.1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应填写附录D。
6.2.2附录D中“设备类别”、“设备品种”应按《特种设备目录》相关规定填写。
6.2.3附录D中“排查方法”“排查内容”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填写。
除本标准规定的排查方法外,按照其他方法排查时,“排查方法”栏填写“其他”。
6.2.4隐患排查结束后,应及时汇总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处确认签字。
6.3隐患治理记录填写要求
6.3.1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应填写附录E。
6.3.2隐患治理人应对隐患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必要时应对隐患现场采取安全措施,同时填写附录E中“隐患产生原因分析”、“隐患整改情况说明”、“隐患治理结果”栏。
6.3.3隐患治理人完成治理工作后,应及时将附录E汇总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隐患治理情况验收(评估)”栏并签字。
同时应按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隐患上报并填写“隐患上报要求”栏。
7持续改进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项目清单
序号
排查
内容
排查
时间
排查依据
排查要求
法规
标准
适用
条款
1
主要
义务
每12
个月一次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义务如下:
(1)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2)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3)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与节能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
(4)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注销时交回使用登记证;
(5)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
(6)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7)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定、校准,下同)、检修,及时提出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申请,接受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并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8)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
(9)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必要的投入;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项目清单(续)
序号
排查
内容
排查
时间
排查依据
排查要求
法规
标准
适用
条款
2
机构
设置
每12个月一次
特种设备使
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3.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2)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注A-1),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注A-2)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3)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4)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5)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50台以上(含50台)的。
注A-1:
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指以特种设备作为经营工具的使用单位。
注A-2: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公共浴池、养老机构等。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项目清单(续)
序号
排查
内容
排查
时间
排查依据
排查要求
法规
标准
适用
条款
3
管理人员职责与配备
每12个月一次
特种设备使
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4.1
2.4.2
2.4.3
1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实际最高管理者,对其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负总责。
2安全管理人员
2.1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按照本规则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如下: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3)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
(4)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5)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且提出处理意见;
(7)当安全管理员报告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停止使用时,立即作出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的决定,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项目清单(续)
序号
排查
内容
排查
时间
排查依据
排查要求
法规
标准
适用
条款
3
管理人员职责与配备
每12个月一次
特种设备使
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4.1
2.4.2
2.4.3
2.2安全管理员
2.2.1安全管理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指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3)组织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4)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
(6)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7)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8)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9)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项目清单(续)
序号
排查
内容
排查
时间
排查依据
排查要求
法规
标准
适用
条款
3
管理人员职责与配备
每12个月一次
特种设备使
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4.1
2.4.2
2.4.3
2.2.2安全管理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
按照本规则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
(2)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4)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
(5)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6)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2.2.3节能管理人员
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节能管理人员,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节能的法律法规。
锅炉使用单位的节能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锅炉节能制度,对锅炉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锅炉节能技术档案,组织开展锅炉节能教育培训;编制锅炉能效测试计划,督促落实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项目清单(续)
序号
排查
内容
排查
时间
排查依据
排查要求
法规
标准
适用
条款
4
作业人员职责与配备
每12个月一次
特种设备使
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4.4
1作业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按照规定填写作业、交接班等记录;
(3)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4)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5)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
锅炉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锅炉节能管理制度,参加锅炉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
2作业人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项目清单(续)
序号
排查
内容
排查
时间
排查依据
排查要求
法规
标准
适用
条款
5
技术档案
管理
每12个月一次
特种设备使
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5
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使用登记证;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3)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注A-3)、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5)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
(6)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
(8)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9)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