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项目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4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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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项目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48

轨道交通项目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0.1安全目标

遵守招标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和管线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

10.2安全保证体系

10.2.1安全保证体系

我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

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配备相应的专职安检机构和人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之目的。

为保证本工程顺利完成,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的两级安全领导小组,从多层次、多方位建立健全以安全领导小组为领导、职能部门中间控制、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基层检查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即安全质量环保部),配备专职安检工程师,其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专业架子队设专职安检员;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检员,以形成系统化的安全保证体系,实现既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详见:

安全保证体系图。

 

安全保证体系图

10.2.2安全保证体系说明

10.2.2.1建立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即安全质量环保部。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在每个队设置安全员,上述人员都受项目部的指导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10.2.2.2制定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明确各级人员的工作范围、安全责任和考核标准,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专业架子队安全员负责每个工作班的现场盯岗。

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的落实,严格考核,形成群体保安全的合力。

10.2.2.3深化安全教育和培训

每项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管理和作业的全部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

结合施工任务的变化和季节、自然条件变化,针对性地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合格后才准上岗。

对从事电力、高空、起重、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10.2.2.4建立施工安全分析会议制度

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议,重点分析当前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各种基本规章制度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事故险情及隐患的原因、各级安全负责制的执行情况和各架子队之间的安全考核评比情况。

每月20日之前按照统一格式上报《施工安全分析月报表》至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制定整改措施和提出加强下一步安全工作的建议及工作安排。

10.2.2.5加强落实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在工程施工前,加强落实作业人员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按照规定与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应承担的责任。

10.2.2.6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在每项工程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时,同时编制每项工程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与生产计划一并下达实施。

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或安检工程师将总体的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项目经理、架子队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地技术人员向领工员详细地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

10.2.2.7加强安全检查,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半月对所有的工地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检查;安全质量环保部每周对每个施工工地进行以查思想认识、查制度落实、查管理到位、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整改、查事故处理为重点的检查活动;架子队安检员实行日检制,检查的重点为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生产设备安全情况和安全设施的到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工序交接安全检查以及强化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

10.2.2.8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加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后,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和安全责任,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并严格按铁道部对行车、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规定,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逐级上报,严格奖惩,认真处理,并及时准确的按规定报表向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告。

10.2.3安全生产责任制

10.2.3.1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

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

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主持项目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办法和改进措施。

10.2.3.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

定期通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主管制定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

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

主持项目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2.3.3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在组织编制和审批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负责实现。

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10.2.3.4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制度。

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参加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的地方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执行。

定期组织召开班组长安全例会,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整理事故、事件资料,并做好事故、事件档案管理工作。

督促项目部对工人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

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行现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遇有较大安全隐患时,有权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10.2.3.5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负直接责任。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施工现场脚手架、电气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不违章指挥。

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10.2.3.6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项目批准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机具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对所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机具的质量负主要责任。

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供使用情况。

加强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对相关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10.2.3.7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长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并对本班组作业人员负安全责任。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

发现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汇报,并做力所能及的处理,注意保护现场。

10.2.3.8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本人的不安全行为负责任。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随便拆改。

对不安全的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10.2.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2.4.1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对项目总体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一次,安全员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进行自检。

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认可;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10.2.4.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工程师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除口头讲解外,必须同时有书面文字材料。

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全面,同时要考虑环境影响。

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遇到工程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技术要求高的生产项目时,必须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制定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要做记录保存,进行存档,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台帐。

10.2.4.3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

做好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转换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项目部对工人进行危险设备、区域防护、个人防护、消防设施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对教育的效果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准其上岗,不合格者继续进行教育,直至合格为止。

做好教育考核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资料台帐。

10.2.4.4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每天上班前各班组要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由班组长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及气候条件方面的交底。

上岗前各班组班组长要对本班组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上岗。

各班组每周由班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邀请本班组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参加,小结一周本班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纠正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对上岗前的交底、检查及安全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入安全资料。

对不认真执行安全制度的班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该班组作业,进行学习整顿,直至提高认识后再开工。

10.2.4.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特殊作业工种包括:

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焊工、机械工、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司机等工种。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上岗证号码及年限,另附上岗证复印件一份存档。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专项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按照规定参加当地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当上岗证超越规定的有效期限时,应进行复审,否则视为无证上岗。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制止本工种其它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安全工程师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者及时处理,以防引发安全事故。

10.2.4.6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施工期间,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必须安排值班管理人员。

安全值班表悬挂于现场办公室明显处,并明确值班人员的安全责任。

值班人员对当班期间的大小事务有全权处理权,对于重大事情或者自己处理不了而又必须立即解决的事情,务必及时通知项目部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

值班人员要认真、详尽地填写值班记录。

交班时对于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务必及时移交给相关管理人员或接班人员处理。

10.2.4.7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事故、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并做力所能及的救护。

项目部接到上报后,应立即赴现场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组织保护好事发现场。

组织调查组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事故、事件的严重性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主管部门汇报。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根据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同时,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供处理意见。

填写事故、事件调查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认真填写事故、事件统计表,并把事故调查资料存档处理。

10.2.4.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在有生产资质的厂商处购买,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一般的防护用品,应选择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劳动防护用品将根据实际需要,本着“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放。

特殊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或失效的一律淘汰、更换,一般防护用品也按要求定期更换。

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台帐。

做好防护用品的“三证”收集台帐。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发放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10.2.4.9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岗前培训、定期考核制度。

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定人、定机、定岗制度。

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岗位责任制度。

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持证上岗制度。

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逐级鉴定设备管理合同制度。

公司与指挥部领导及设备主管、项目部与操作司机分别鉴定管理合同,并实行抵押金制度,奖优罚劣。

交接班制度。

交接内容有机械运转记录、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安全检查制度。

坚持安全教育,坚持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作业要及时制止,追查原因,及时整改,杜绝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10.3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0.3.1保证路基工程施工安全的措施

填筑路堤时,必须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应错开进行。

砌筑边坡与填心大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以防石头翻滚。

在泥沼低洼地段填筑路堤,必须作好排水工作,控制填土速度并使其左右对称,以防突然坍塌。

路堤填筑施工制定防止机械车辆倾翻措施。

路堑开挖时,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及时发现处理裂缝或危石、危土。

路堑开挖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按设计坡度开挖坡面,及时消除坡面上的松动块石。

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施工中经常和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水文等预报,作好防范工作。

施工现场设有安全标志。

危险地区悬挂“危险”等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场地狭小,设临时交通指挥。

在开挖过程中,密切注视局部崩塌落石、岩堆、小型滑坡现象,加强防范断裂带附近因岩体破碎引发路基边坡失稳,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且危及施工时,暂停开挖,所有人员和机具撤至安全地点。

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后,再行施工。

做好临时排水工作,防止地面水流入滑坡体内加剧滑动,设必要的观测点,观测变形体的动态变化,并作好记录。

在高坡清理危石时,设专人进行防护,作业人员绑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开挖工作面与装运工作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层作业。

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在清理边坡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进行施工。

10.3.2保证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的措施

10.3.2.1一般规定

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单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安全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桥梁施工中的辅助结构必须进行安全检算,并考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桥梁施工前,应对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每项工程开工前,制定详细的安全细则,如高空作业、水中作业等,并向施工人员交底。

桥梁施工提前采取防洪措施,如基坑四周设排水设施、设备和材料置于高处,确保汛期堤防、人员、设备、材料和工程的安全。

保证工地、厂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有效,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基坑开挖时根据设计要求或地质情况按规定的基坑边坡分层下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或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在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开挖排水沟,并经常保持畅通。

基坑周边设安全围栏。

基坑上部有动载时,坑边缘与动载间预留一定距离的护道或采取加固措施。

施工现场吊装安全工作,按照吊装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操作。

横跨公路的桥梁墩台施工采取隔离栅栏将道路行车、行人与施工区域进行隔离。

桥墩承台开挖施工采用支护,对地方土路或碎石路进行必要改道,以保证施工安全和道路行车安全。

任何人进入工作区内必须进行登记并接受值班人员检查,佩戴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同时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设有平面布置图,临时道路、通道在狭窄、陡坡、急弯、穿越电力通讯地段设置交通标志,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车辆通过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与生活生产房屋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有专人防守;存放易燃、易爆的仓库内要安装防爆照明设备。

施工场地的油库、料库、发电机房、配电室及其它高大建筑,设置防雷设施,防止雷击。

在施工区内设置标准的安全标志,以引起职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的注意,对威胁安全与健康的物体和环境作出快速反应。

以红色安全色为主,提示内容有禁止标志、停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和危险标志。

如禁止入内、禁止火种、禁止通行、禁止停留、禁止起动、禁止攀登等。

各种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GB2894-96《安全标志》要求的尺寸、颜色、几何图形、图形符号及补充标志等制作。

10.3.2.2基础施工的安全措施

钻孔桩基础:

钻孔灌注桩钻机的安置必须在稳固的基础上,当施工场地为旱地时,先平整场地、清除杂物、换除软土、碾压密实,钻机避免直接置于不坚实的填土上,避免产生不均匀沉陷;场地为陡坡时,用枕木搭设坚固稳定的工作平台。

凡不施工的孔口,均应加盖护盖。

采用冲击钻钻孔穿过粉质黏土层时,投入黏土、片石、卵石,低冲程锤击使黏土、片石、卵石挤入孔壁,防止坍孔;汛期水位变化大时,采取升高护筒增高水头,使孔壁稳定,防止坍孔。

钢丝绳的松弛度应掌握适当,并应经常检查钢丝绳的损伤情况。

钻机的卷扬机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卷绕钢丝绳时,严禁其他人员在其上跨越,卷扬机在工作中,如遇停电或停机检查保养时,应将电源关闭。

10.3.2.3墩台施工的安全措施

桥墩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设栏杆。

墩高在10m以上时,应加设安全网。

脚手架的搭设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刀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互相配合,同步操作。

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行走,必须架设交通跳板,或搭脚手架。

桥墩台整体模板吊装前,使模板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上紧,吊点正确牢固。

起吊时,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使用混凝土振捣器时,振捣器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线的端部与振捣器的连接情况、振捣器的搬移地点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情况,经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混凝土灌注采用吊斗时,吊斗的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10.3.2.4桥梁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高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安全网、栏杆等安全设施以防止工人、工具或物体、材料坠落。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用具,并且连接牢靠稳固。

高空作业人员腰间要系安全带,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架子工、结构安装工等高空、悬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高空作业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堆放在临边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传递物料时不能抛掷。

高空作业同其他作业交叉施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协调作业顺序,以防发生意外。

高空作业所用的脚手架、扣件吊篮等用具,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检验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10.3.3保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的措施

10.3.3.1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针对隧道工程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对作业队长、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督员、班组长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爆破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学习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施工前应详细调查并掌握地质情况,做好施工中的临时防护工作。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针对各工种的特点按时配发劳保用品。

进洞前进行登记并接受洞口值班人员检查,经班组长点名,并执行进洞挂牌、出洞摘牌制度。

施工中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工班长、领工员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若情况严重,要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隧道施工前认真编制工地安全实施标准,全面规划,合理安排,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和现场生产设施,实施标准化管理。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规范》、《安规》和设计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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