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卫人字52号.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199359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1.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赣卫人字52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赣卫人字52号.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赣卫人字52号.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赣卫人字52号.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赣卫人字52号.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赣卫人字52号.docx

《赣卫人字52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赣卫人字52号.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赣卫人字52号.docx

赣卫人字52号

 

赣卫人字〔2005〕52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工作,加快高层次卫生人才和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卫生系统20名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97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培养提高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现将《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一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附件:

1、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一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2、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方案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一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加快自身提高和所在单位加大培养力度,根据《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现就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与内容

(一)全省20名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2005年1月—2006年4月以来的工作业绩、学术和技术水平、学科队伍建设及政治思想表现等。

(二)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所在单位发挥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的情况、落实有关培养措施和待遇的情况、在管理服务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等。

二、考核原则与方式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重在考核个人业绩贡献。

考核结果力求明晰,作为实行“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方式

1、对个人的考核:

主要采取个人自评、单位鉴定、专家考核、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2、对所在单位的考核:

主要采取单位自查与考核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厅人事处负责。

考核程序如下:

  

(一)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进行个人小结,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附表1),对应考核量化指标(附表2)自我评分,实行量化考核。

(二)所在单位的人事、科教部门对《考核登记表》及自评得分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个人年度业绩进行评议。

(三)所在单位根据个人年度履行职责、卫生科技创新、学术技术水平提高,以及发挥学科带头人作用,抓学科团队建设和人才梯队培养等方面的情况,写出综合评价意见。

(四)所在单位一年来对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管理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包括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方面的情况;在培养、管理、服务方面制定出台的文件、措施;在经费投入、科研设施、办公条件、学术交流方面的支持情况等。

(五)所在单位将单位书面总结、《考核登记表》各一份及电子文档,于2006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卫生厅。

(六)省卫生厅从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抽调3至5名公道正派的资深专家,组织年度考核组,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所在单位的培养管理情况、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个人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听取进一步抓好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省卫生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检查情况汇报,研究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四、有关要求

加强考核是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有效举措,也是检验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一年来自身学习提高,以及所在单位培养管理情况的一项重要工作。

有关单位和考核对象本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通过考核工作,所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工作力度,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要进一步增强促进自身提高的自觉性,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开拓学术、技术新领域,为本学科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才智。

联系人:

省卫生厅人事处刘亦文

联系电话:

6226312

E-mail:

liuyw@

附表1:

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一年度考核登记表

(2005年1月至2006年4月)

 

姓名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入选时间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江西省卫生厅

个人年度小结

(1000字左右)

 

签名

年月日

个人年度业绩及有关情况

专著及

主要学术论文情况

承担课题情况

完成科技成果鉴定情况

科技成果获奖情况

新技术

引进及

推广项目验收情况

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参加学术交流情况

单位科研经费匹配落实及

提供其他培养条件情况

其他情况

本人自评得分

 

所在单位人事科教部门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专家委员会评价

意见

 

主任签名

年月日

所在单位鉴定意见

 

2005年度考核等次

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名

盖章

年月日

附表2:

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

考核量化指标体系

(试行)

  1、出版著作

作为第一作者(主编)编撰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每万字计3分(最高计25分),超过10万字均计25分,作为第二作者(副主编)编撰的学术专著,每万字计2分(最高计20分),超过10万字均计20分;第一作者(主编)编撰的省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每万字计2分(最高计20分),超过10万字均记20分。

参加编写国家级或省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个人撰写的部份每万字2分(最高计15分),超过10万字均记15分。

2、发表论文

以SCI收录期刊,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一般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每篇分别计15分、12分、10分。

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报告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计10分。

非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不记分。

  3、科技成果奖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国家一等奖最高记10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国家二等奖最高记8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国家三等奖最高记6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省(部)一等奖最高记6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省(部)二等奖最高记4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省(部)三等奖最高记3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3)科研项目通过鉴定(见组织鉴定部门颁发的鉴定证书)

达国内领先水平以上计25分,国内先进水平计20分,省内领先水平计15分,省内先进水平计10分。

(4)新技术引进或推广项目通过省医学会验收(见验收证书)填补省内空白的并有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计15分,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计10分,个人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4、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排名的每项最高记30分;当年获得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项最高记15分。

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5、提出了新的学术观点或解决了重大技术关键(需要经过有关专家或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

新学术观点10─20分,解决重大技术关键15─30分。

6、申请到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每项计50分,一般项目每项计30分,当年获得国外基金会和国际有关组织资助金额5万美元以上计40分,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计30分,5000美元以上计10分;获国家项目资助2万元计5分,每增加2万增计5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7、培养期内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项计30分;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重点项目,每项计25分;一般项目计20分。

(所承担项目均执行情况良好,否则不计分)

8、参加全国性协作课题第一承担者(本省排名),每项计2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9、所领导的或所在的研究技术队伍所承担的课题不少于2项,其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获省卫生厅、教育厅领先学科、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专业培训基地,每项计15分。

如同时获几个以上,均可累计计分。

10、培养期内当选为国家级学术团体主委,每个专业计20分,省级计15分,可累计计分。

11、特邀到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讲学,每次5分;在全国医学继续教育中授课,每次4分;赴国(境)外培训考察每次计3分;被邀请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每次计3分;赴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参加15天以上培训的,每次计2分,每延长10天增计1分。

12、在培养期内组织技术推广应用,为基层举办培训班,不少于2期,每期计5分,每增加一期增计5分。

13、培养期内,学科带头人又进一步深造,读硕士学位计5分,读博士学位计10分。

14、培养在读博士生每名记5分,培养在读硕士生每名记2分,可累计计分。

不具有博导、硕导资格的不能计分。

15、当年被选拔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记30分;当年被选拔为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记20分;当年被选拔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记15分;当年被选拔为享受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记10分。

16、当年获国家级各种荣誉称号记8─10分;当年获省部级各种荣誉称号记5─7分;当年获市厅级各种荣誉称号记3─5分;当年获所在单位各种荣誉称号记2分。

17、组织协调能力有明显提高记5分。

对应上述各项考核内容的量化指标,被考核人应在《考核登记表》中,对自评分作详细说明,并向单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附表3:

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管理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名:

本单位的入选人员签名:

 

调查内容:

1、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确定后,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是否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培养措施,是否召开有关会议,宣传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和本单位的入选人员。

2、所在单位是否制定有关加强管理培养的文件,文件名称及文号为。

3、所在单位是否制定了院领导联系专家制度,领导联系专家名单为(院领导名单、专家名单)。

4、所在单位是否对入选人员进行了表彰奖励,采取了何种表彰奖励措施。

5、所在单位对入选人员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等方面培养关心的具体措施有。

6、所在单位对入选人员在科研、临床、业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万元。

7、支持入选人员参加国(境)外学术技术交流会议人次、全国学术技术交流会议人次,资助经费万元。

8、支持入选人员参加各类培训人次,资助经费万元。

9、支持入选人员在科研项目申报采取的支持措施,引进与开展新技术、新方式采取的支持措施,在学科梯队建设和人员配备方面采取的支持措施,在人、财、物支配自主权方面采取的支持措施。

10、对本单位入选人员选拔任用方面的具体情况。

11、其他方面。

调查要求:

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填报,所填报内容须经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本单位的入选人员签名认可。

 

附件2:

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全面了解培养对象一年多来的学术技术和业务工作情况,激励培养对象为实现培养目标刻苦钻研、勤奋工作,促进用人单位加大培养管理力度,根据《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管理办法》,现就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与内容

(一)全省97名培养对象在2004年8月至2006年4月的工作业绩、学术和技术水平、学科队伍建设及政治思想表现等;

(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发挥培养对象作用、落实有关培养措施的情况,在管理服务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二、考核原则与方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重在考核个人业绩贡献。

考核结果力求明晰,作为实行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

坚持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管理方面的主体作用,通过考核工作,促进用人单位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

(二)考核方法

对培养对象个人的考核,主要以用人单位为主,采取个人总结、专家评议、单位鉴定、报厅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对用人单位的考核,采取单位自查总结与上级抽查通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程序

(一)培养对象个人进行小结,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附表1),同时向所在单位提供培养期间的学术论文和科研课题等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

如培养对象外派工作或学习,应向单位寄回《考核登记表》。

(二)所在科室对培养对象履行职责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单位人事、科教部门对《考核登记表》和相关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单位专家委员会对培养对象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议,并分别写出评价、审核、评议意见。

(四)在科室、专家委员会审核评议的基础上,单位根据个人履行职责、卫生科技创新、学术技术水平提高,以及发挥学科带头人作用,抓学科团队建设和人才梯队培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定性考核,由单位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写出综合评价意见。

(五)所在单位及所在设区市卫生局对培养对象的培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包括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方面的情况;在培养、管理、服务方面制定出台的文件、措施;在经费投入、科研设施、办公条件、学术交流方面的支持情况;进一步抓好培养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同时填写调查表(附表2)。

各设区市卫生局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于2006年4月30日前,将单位书面总结和调查表、《考核登记表》各一份,报送省卫生厅。

设区市卫生局上报的书面总结材料中,还须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的书面总结。

(六)根据各地各单位考核情况,省卫生厅将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了解各地各单位的培养管理情况,重点掌握一批比较优秀的培养对象。

结束后,向全省卫生系统通报检查情况。

四、有关要求

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厅人事处、科教处负责。

加强考核是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有效举措,也是检验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自身学习提高,以及所在单位培养管理情况的一项重要工作。

培养对象个人的考核结果作为继续培养或终止培养的依据,对在培养期内表现突出、业绩显著、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对表现一般、业绩不明显、配套的科研课题没有阶段性成果,经考核确无培养前途者,取消培养对象资格。

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的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工作及今后评先的依据。

对重视人才工作、培养措施得力的单位予以表扬;对不履行培养职责、措施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各设区市卫生局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要重视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周密安排。

通过考核工作,所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培养管理力度,培养对象个人要进一步增强促进自身提高的自觉性,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开拓学术、技术新领域,为学科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才智。

联系人:

省卫生厅人事处刘亦文

联系电话:

6226312

E-mail:

liuyw@

 

附表1:

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培养对象考核登记表

(2004年8月至2006年4月)

 

姓名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入选时间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江西省卫生厅

个人年度小结

(1000字左右)

 

签名

年月日

个人年度业绩及有关情况

专著及主要学术论文情况

承担课题情况

完成科技成果鉴定情况

科技成果获奖情况

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验收情况

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参加学术交流、

培训情况

承担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情况

学术团体兼职情况

其他

情况

所在科室评价意见

 

盖章

科室主任签名年月日

所在单位人事科教部门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专家委员会评价意见

 

主任签名

年月日

 

 

单位党政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表2:

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

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管理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名:

本单位的入选人员签名:

 

调查内容:

1、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确定后,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是否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培养措施。

2、所在单位是否制定有关加强管理培养的文件,文件名称及文号为。

3、所在单位是否制定了领导联系专家制度,领导联系专家名单为(院领导名单、专家名单)。

4、所在单位是否对入选人员进行了表彰奖励,采取了何种表彰奖励措施。

5、所在单位对入选人员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等方面培养关心的具体措施有。

6、所在单位对入选人员在科研、临床、业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万元。

7、支持入选人员参加国(境)外学术技术交流会议人次、全国学术技术交流会议人次,资助经费万元。

8、支持入选人员参加各类培训人次、资助经费万元。

9、支持入选人员在科研项目申报采取的支持措施,引进与开展新技术、新方式采取的支持措施,在学科梯队建设和人员配备方面的采取的支持措施,在人、财、物支配自主权方面采取的支持措施。

10、对本单位入选人员选拔任用方面的具体情况。

11、在管理服务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12、其他方面。

调查要求:

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填报,所填报内容须经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本单位的入选人员签名,同时附相关文件。

 

主题词:

卫生人才考核方案通知

江西省卫生厅办公室2005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