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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总结模板4篇

民政局工作总结模板4篇

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第四年,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治州民政局根据普法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由提高民政工作者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为目标;对各项民政事业的管理,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着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民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领导方式的转变,以此促进自治州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四五”普法工作的实施,标志着我州法制建设事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为了认真落实“四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自治州民政局“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亲自担任“四五”普法领导组长,成员由五个科室领导分别担任,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的组织安排,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理论学习时间,认真地学习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条例。

二、深入学习认真执行

年初,我局根据自治州下发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秘书家园:

欢迎您)排和自治区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XX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全面落实学习内容。

3月份学习了《新疆维吾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4月份学习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办法》、5月份学习了《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工会法》、9月份学习了《婚姻法》等有关内容,为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讲法、学法活动,既相关科室的相关人员对自己所负责的业务,给全局干部上法律知识课,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加大投入大力宣传

今年以来我们不仅教育自己的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而且还配合自治区、自治州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大规模、广泛宣传。

1、举办培训班,对实施《城市低保条例》、《婚姻登记条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就有关疑点及特别注意的条款分别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全体干部、各社区居委会、乡镇(场)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业务干部。

通过学习,使大家加深了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保生活保障条例)办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提高了把握政策标准的水平。

2、在《克孜勒苏报》报、克州广播、电视上用汉、维、柯三种文公开刊登、播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

3、印刷民汉两种文宣传材料42300份,其中:

《实施低保条例办法》民文250000份,汉文10000份,低保申领程序民汉各5000份,其他宣传材料2300份。

分别发放到州、县、乡有关民政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手中,让他们进一步了解低保,吃透低保政策。

4、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录制录音带,出动宣传车,在城区、社区居委会、乡镇(场)办公场所设立低保政策咨询台等,向广大群众耐心宣传、解释低保政策。

通过开展《实施(城市低保条例)办法》宣传活动,加深了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依法办事水平和规范服务能力,让的群众了解和认识了低保,加深了人民群众对低保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实行承诺服务

为认真贯彻xx大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转变工作

作风、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优质高效地搞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我们提出“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创一流工作,树文明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采取多项措施,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并明确审批事项一般不超过2天,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政策咨询一般当即答复,特殊情况3天内答复。

一是精心设计政务公开栏,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和人员对应公布上墙,自加压力,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各族群众监督。

二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并公布上墙,便于对照检查和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在《克孜勒苏报》上用汉、维、柯三种文公开刊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

四是在克州电视台上用汉、维、柯三种语言播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

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大大方便了前来办事的各族群众;通过公开承诺服务,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改进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服务意识和干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

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行政执法

加大低保工作检查力度,努力做到“四严”“四必须”“四不原则”。

“四严”就是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纪律、严格把关;“四必须”就是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必须坚持城市户口、必须是家庭收入低于我州的低保标准的、必须张榜公布;“四不原则”就是申请表填写不全不批、手续不全不批、有举报未查实不批、家庭收入、人员结构、保障标准有出入不批。

对全州低保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先后两次,在全州范围内对低保户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我局低保工作人员,多次挨家到户,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单位走访、派出所调户口等多种途径进行检查,同时对全市的所有低保档案,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在检查和规范档案的过程中,发现哈拉峻乡原民政干事(现主管民政的副乡长)依沙白克,在管理低保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把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亲戚朋友等都纳入了低保,经核实,共领取低保金23450元。

劳动就业农场三名工作人员,有工资也领取低保金,共领取低保金3915元。

发现这一情况后,我们要求阿图什市民政局一定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通报情况,严肃处理,及时挽回损失。

目前已全部追回骗取的低保金27355元。

通过检查仅阿图什市就累计取消低保户461户、1628人,累计新增纳入112户、621人,强化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今后工作打算

1、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工作经费有限,限制了我们一些学习、宣传工作。

2、今后工作打算:

一方面在自治州“四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工作。

另一方面力争使《自治州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细则》进入实施并在全州做好宣传工作。

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XX年,我区民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生态城区、现代成华”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发展定位,全力实施“1413”发展战略,以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为基本思路,提升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探索民政工作新机制,积极谋划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思路,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和超额完成,整体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大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开展了对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特困户、散居“五保户”、城市“三无”老人、贫困空巢老人、百岁老人、优秀社区干部、福利院、部分驻区部队等一系列的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迫切需要关心的老百姓手中。

全区共慰问9782人,发放慰问金256万元。

比上年增加36%。

为城乡8167名低保群众发放节日慰问金81.67万元。

(二)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城乡统筹对社会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有保必保、应保尽保”。

全年为7369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218万元,累计人均补差240元;根据市民政局统一安排,按照市审计局比对结果,对我区低保对象有社保、住房公积金、汽车等情况进行了清理,经审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379户,748人停止发放低保,低保金月支出减少16万元。

为让广大低保群众欢度国庆,“国庆节”前,为4476户低保家庭发放XX“购物在东郊”活动购物卡23.33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通过报销低保对象住院费、资助低保对象购买医疗保险、门诊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全年共为7369名低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15040人次,救助金额214万元,人均救助达290元。

(四)老龄工作服务更加全面。

一是统筹城乡集中养老模式。

按照“整体搬迁、稳妥推进、限时完成”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全区政府供养老人统筹归并入住同乐敬老院工作,今年3月,全区80名政府供养老人全部入住同乐敬老院。

二是提高老人供养水平。

政府集中供养老人生活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192元;散居孤老补助水平从240元提高到300元,百岁老人高龄补贴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300元。

三是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全年共为全区散居孤老、“空巢”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3.4万人次,支出资金51万元;将为老服务纳入社区重要工作,开展各种社区特色养老工作。

(五)慈善募捐大幅度增长。

创新日常捐赠机制,截止目前已募集慈善资金413万元,为我区持续有效地开展帮困助老、帮困助学、帮困助医活动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其中,向玉树灾区开展募捐活动,全区累计募集善款158.4万元,并已全部上缴了市慈善总会;分别拨款10万元,支援彭州白鹿镇、新兴镇灾后重建工作。

继续做好帮困助学工作。

一是完成阳光圆梦工程。

全年共计为5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2.5万元(其中:

为36名往届生发放了7.7万元的助学金,为14名应届生发放了4.8万元的助学金);二是继续做好阳光宏志工程。

经区教育局审核,今年符合条件的级宏志生只有19名,连同XX级的37名以及级的38名宏志班学生,目前我区列五中学共有宏志生94名,XX-学年的宏志班学生生活补助37.6万元已拨付到位。

二、以社区换届选举为契机,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一)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市上要求,从今年4月起,在3个城市社区进行试点,制定试点任务,落实相关部门和街道的工作职责,已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并总结上报了相关材料,形成了10个典型案例。

同时,创新考评方式,在全市率先引入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对试点社区居民自治工作的各方面进行科学考评,建立起以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科学评价体系。

我区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社区情况进行测评的办法,得到了葛红林市长肯定性的批示。

(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

按照区委、区政府“早谋划、早安排、早介入”和“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要求,精心准备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制定选举方案和开展培训,全区14个街道均确定了1个城市社区实行直接选举,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全区94个社区依法有序展开。

目前14个街道94个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已圆满结束,依法顺利产生了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成员,一次性选举成功率达100%。

通过广泛发动、深入宣传,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参选率达97.44%。

(三)科学编制完成“十二五”社区建设规划。

按照和谐社区建设总体目标,在总结成华区社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与高等院校、成都市和谐社区研究会合作,已编制完成了成华区“十二五”社区建设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成华区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

(四)社区院落环境整治成效显著。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照“清洁化、次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以“星级和谐社区”评选为抓手,大力实施社区院落环境治理,探索物业管理、准物业管理、居民自发组织等多种形式并举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为检查监督手段,客观公正评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成效和查找存在问题,将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努力,社区环境面貌得到极大改善。

(五)大力发展社区现代服务业。

开展“问需于民”社区服务业调研,积极鼓励购物、餐饮、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进入社区提供便民服务。

已完成引进1家500万元商业零售企业,便民利民服务店32家。

三、深化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着力提高服务水平

(一)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45人,其中农村51人,城镇194人,已安置188人,其中岗位就业71人,自谋职业117人,安置率达97%;大力开发使用人才,通过择业观教育和两用人才培训,已开发使用51人,开发使用率100%;及时兑现补助,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27万元、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468万元。

(二)进一步丰富双拥时代内涵。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走访慰问活动。

按照统一部署,元旦、春节和国庆节前组织对14家驻区部队和1421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共计支出20余万元;二是巩固双拥模范区的创建成果,重点开展了双拥进军营、进社区、进学校、进敬老院的“四进”活动,军地双方共同参与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扶贫济困、敬老助老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XX年9月我区再次被四川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四川省双拥模范区”。

(三)及时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

全年为革命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发放抚恤金、生活费等共计526万元,按新标准为307名义务兵家庭及时兑现优待金123万元,对229人次重点优抚对象兑现医疗补助40万余元;接收7名伤残军人,评残19人。

(四)完善联动机制,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跟踪排查信息联动机制和预报机制,充实完善涉军维稳工作对象数据库,全面掌控动态信息,定期分析排查,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监控,全年未出现一起上京信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强化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一)强化民间组织管理。

按照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的要求,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同时加强对民间组织的日常监管。

全年审批成立民间组织23家,办理变更登记17家,办结率、准确率达100%,根据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XX年度全区民间组织年度检查的通知》文件,对全区民间组织年检时间、年检内容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年检民间组织305家,年检率达95%;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全区社会团体按要求进行自查,并会同区财政局进行重点抽查,12月初通过省、市治理办的专项检查验收。

(二)加强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完成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迎检工作。

二是通过不懈努力,经市政府批准,成华大道更名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完成了成发集团片区、双水碾双水碾片区15条新建道路的命名工作。

四是完成府青路512建材片区、保和团结片区、龙潭场镇片区新建道路命名的申请上报工作。

五是完成关于调整青龙、双水碾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六是完成了成锦线、成龙线、成新线等三条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

(三)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文件精神,积极实施救助,实现了街头救助经常化,全年共开展街头集中劝导、救助8次,劝导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76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率达100%。

经过整治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数量明显减少,群众对乞讨行为有了新的认识,救助更加规范化,通过整治,城市形象得到了提升。

(四)规范婚姻登记、殡葬服务。

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606对,离婚登记2783对,补办结婚登记2462对,补办离婚登记187对;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59件,办理收养登记1件,登记合格率达100%。

清理整治殡葬行业乱收费乱搭建等行为,目前正在落实殡葬设施布局规划。

五、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牵头的民生目标。

按照成华委目督〔XX〕33号文件要求,区民政局牵头对省市下达给我区的民生工程目标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进行分类和汇总,共形成了包括环境提升、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十大类、42项、82条,年度总投资约56亿元,已全面完成。

(二)局主要工作目标。

经梳理市民政局下达50项目标和区下92项目标,已全面完成。

(三)主要经济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已完成11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6%,招商引资:

区外已完成234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83.3%,省外完成602万元,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最后数据已统计为准)。

(四)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1、社区办公用房改造。

XX年,通过新建和购买方式,完成了石油、下涧槽2个社区办公用房的改造。

2、军休中心老干部活动用房改造。

通过不懈努力,我局已争取到市上专项经费700万元,用于军休中心老干部活动用房改造项目。

按目标任务要求,该项目最早确定的建设地址为区国税大厦一楼,后调整到区国税局职工宿舍一楼(锦江区东顺城南街55号附1—12号)。

XX年10月初,我局在办理完前期所有手续准备进场施工时,接到锦江区大慈寺片区拆迁办通知,该片区已被正式列为拆迁改造片区,项目被迫中止。

截至目前,我局仍在等区委、区政府确定新的建设地址,待地址确定后即可装修入驻,相关情况我局也及时向区发改局和区政府目督办作了汇报。

鉴于上述原因,该项目应视为完成。

六、创新及亮点工作

(一)争先创优工作。

一是今年2月,我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二是今年9月,被四川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区”。

(二)创新及亮点工作

1.地名命名工作。

通过不懈努力,经市政府批准,成华大道更名工作已顺利完成,得到了区领导充分肯定。

2.创新社区评价机制。

在全区评选星级和谐社区和开展城市社区居民自治试点工作过程中,居民满意度纳入重要评选指标,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也为提升居民社区建设参与度,该指标引入了第三方专业机构测评,增强了街道、社区干部的为民意识,同时受到居民的好评,也得到了红林市长的充分肯定。

3.创新养老服务模式。

按照“整体搬迁、稳妥推进、限时完成”的工作思路,统筹城乡集中养老模式。

积极做好全区政府供养老人统筹归并入住同乐敬老院工作,XX年3月,全区80名政府供养老人全部入住同乐敬老院,得到了省、市厅局的充分肯定。

4.建立流动爱心超市。

以街道爱心超市为平台,以社区为单位,委托大学生志愿者在5个社区创建了点对点、户对户的流动爱心超市服务模式,搭建起一个捐赠者献爱心和贫困群众受捐赠的快速通道。

5.创新征集民生工程项目。

按照区委、区政府对XX年民生工程目标“早谋划、早安排”的要求,真正做到问需于民,区民政局从9月初开始,着手XX年民生工程目标的收集和编制工作,主要采取三种方式组织实施:

一是区级各部门、各街道申报。

二是面向普通市民征集。

通过在成华门户网站设立“成华民生博客、成华民生qq、成华民意在线收集”栏目,广泛收集市民和驻区单位的建议;制作民生工程项目征集问卷调查表,派遣大学生志愿者在主要繁华商业街道、社区等随机发放。

三是面向重点人群征集。

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等重点人群,采取走访、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收集,共计调查重点对象164人。

经过筛选和汇总,11月初区民政局编制完成了《成华区XX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初稿。

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街道意见后,结合区重点项目和部门、街道修改意见,形成了《成华区XX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审议稿)》,共包括环境提升、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文化体育等10大类、90条。

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于XX年1月起正式实施。

6.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大力整顿机关作风,狠抓规范化建设,局班子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作用,弘扬正气,打造团队精神,树立争创第一思想,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极大提高。

工作计划

,全区民政工作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抓住民生保障这一根本,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实现民政工作新突破,再上新的台阶。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一)提升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水平。

按照“还权、赋能、归位”的要求,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建立、健全社区议事会、小组(院落)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大自治组织运行经费投入,建立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社区自治、院落自治和物业自治管理新模式。

(二)建立和谐社区建设长效激励机制。

为有效调动各方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上水平、上新台阶,定期开展  和谐社区建设争先创优活动,适时修订和谐社区建设评选内容。

(三)加大对社区用房的改造力度。

建立改造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和新建小区公建配套社区用房监管移交制度的激励政策,鼓励通过自建、购买、租赁和公建配套等措施,力争在XX年完成5—8个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的改造任务。

(四)加大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工作。

对新当选的社区“两委”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的培训工作,社区书记、主任培训不少于2次,扩大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风险覆盖面,加强廉政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

鼓励社区干参加全国社工专业职称考试,加快社区干部职业化进程,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五)明确社区工作职责。

根据中办发〔XX〕27号和成委发〔XX〕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

按照有利于居民自治、方便服务和管理,便于资源整合的原则,对集体资产处置完的飞地社区变更管辖街道,实施属地管理。

实行社区全覆盖,探索创新双桥街道组建企业型社区工作。

二、创新养老模式,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全域覆盖。

构建以上门服务为主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服务;以社区服务为主的日间托老、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等群体性服务平台。

到XX年底前,在全区社区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七)建立三级服务网络。

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平台。

区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按照社会化示范要求,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为老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负责协助街道为老服务中心开展对辖区内老年人的调查、摸底、核实等工作,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八)建立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机制。

政府采取向社会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居家老人福利保障水平。

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按体制分担,并随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扩大政府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水平。

(九)健全养老服务社会投入机制。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对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采取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

(十)打造养老服务体系三大工程。

实施“康乐工程”,增强为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实施“幸福工程”,提高为老年人生活服务水平;实施“关爱工程”,延伸全民互助友爱服务内涵。

三、大力开展低保群体救助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十一)逐步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标准。

根据市上的统一安排,逐步调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

建立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机制和特殊困难人员临时救助机制,开展重大节日慰问活动。

(十二)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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