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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

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要点

(一)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

1、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依法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监管对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其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

3、医疗废物分类: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不同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1)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等。

(2)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血液、血清。

(2)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等;

(4)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如致癌性药物、免疫制剂、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集中处置单位-----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

4.检查的方法和内容:

(1).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2)管理部门及责任人员的设置(法定代表人是否为第一责任人)

(3)相关人员培训与职业卫生防护(培训资料、定期的健康检查、免疫接种等)

(4)医疗废物登记与资料保存(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去向、交接人员签字,保存期限3年)

(5)医疗废物的收集(卫医发2003---287号中对分类、专用包装物做了说明)

(6)院内运送

(7)暂时贮存(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漏、防盗、防雨淋、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及预防儿童接触;禁烟、禁食。

暂存不超过2天。

(8)医疗废物的处置(内部处置、集中处置单位)包装袋(3/4时封口)、利器盒、周转箱(桶)、其基本要求是防槮漏、防破裂、防刺穿、密封,外表为黄色,并印制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和容器外表面应当有相应类别的警示标识,每个包装物和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是否先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双层

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消毒后排放

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主要检查对相关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现象。

自行处置------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方可自行处置,但必须做到:

一次性和容易致人损伤的------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能够焚烧的,应及时焚烧

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非法处置的几种常见情形:

(卫生部门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应要求立即整改。

管辖权在环保部门。

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邮寄医疗废物

不合法运输医疗废物

注意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垃圾和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截然不同,后者处罚额度为5000元-------三万用后的输液瓶、玻璃瓶可不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疫情控制卫生监督

概念: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医疗保健、疾病控制、采供血机构及其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疫情报告-----是指各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限等进行的传染病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

2.卫生监督检查要点与方法

(1)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要点与方法:

检查要点:

A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的组织和制度

B疫情报告程序的检查方法

C.疫情报告方式

D疫情报告质量

检查方法:

A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的组织和制度:

(查阅医疗机构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相关文件:

(1)是否设置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部门、配备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汇总、核对、自查奖惩制度。

(2)查阅医疗机构各有关科室的门(急)诊日志或住院登记薄和传染病疫情登记薄,现场核实门(急)诊或住院登记与传染病登记是否一致。

(3)现场检查医院疫情网络直报情况(登陆国家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核实)

(4)检查医疗机构对医护、检验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培训,(查看签到本、考试卷、培训资料等)

(5)对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填写的传染病报告卡质量进行检查(内容齐全、项目完整、时限及时。

(6)现场检查疫情信息安全管理(是否有专人负责、为保护患者个人隐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登陆查看)

B疫情报告程序:

现场检查门诊日志登记率是否符合要求(),打开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检查该病例是否报送到国家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放射科、检验科阳性病例)是否按规定存在隐瞒、缓报、迟报、谎报等情况)

C疫情报告方式:

疫情报告方式分为网络直报和非网络直报,现场检查时打开传染病网络报告管理系统,对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核对,对无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登记备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疾控,疾控再网报。

D疫情报告质量:

A检查疫情报告时限是否符合规定,传染病报告时限直接关系到传染病的控制效果,因此监督员必须对各种传染病报告时限熟悉,以便在监督中发现缓报的违法行为,现场将传染病报告卡中填写的诊断时间与网络直报系统的时间进行对比,不同的传染病其报告时间不一样。

发现甲类、乙类中的肺炭疽、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疑似病人,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否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如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与2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2小时内上报;其它24小时上报。

B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订正情况(发现报告病例诊断变更、死亡要及时订正)

C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资料保存情况的检查方法(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2)医疗机构疫情控制卫生监督检查要点和方法:

检查要点:

A疫情控制的工作制度

B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隔离措施

C受污染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措施

D医疗救治情况

E其它(如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情况)

检查方法:

A查阅该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和责任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工作等相关资料(有计划、有总结、资料齐全、保存完好)

B查阅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管理文件,查阅设置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队伍的文件(是否有组织、有队伍、人员配备是否齐全、设备、药品是否到位

C现场检查感染性疾病科、预检分诊点的设置情况,预检分诊的落实情况,以及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就诊病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查看科室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的防护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D现场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是提供诊疗服务的情况(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治疗)

E现场检查对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隔离控制措施的场所设施、设备以及使用记录,检查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以及对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的记录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要点与方法:

检查要点:

A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相关工作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B疫情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

C疫情网络报告系统的运转情况

检查方法:

A检查疾控机构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疫情值班制度、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以及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查阅制定各项制度的相关文件、值班记录等文字资料。

B检查县级疾控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是否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直报。

(现场检查传染病登记与网报是否一致)

C检查疾控机构是否开展疫情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等。

(查阅传染病疫情报表,包括月报、年报和疫情分析资料、重点传染病的专题分析资料、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漏报进行调查的资料等)

D现场检查传染病疫情网报系统的运转、连接是否正常、是否有网络维护记录,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网络录入内容、时限、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E检查疫情信息安全管理;疾控机构是否有专人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防止传染病疫情信息泄露,保护患者的隐私(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资料。

(4)疾控机构疫情控制卫生监督的检查要点和方法

检查要点:

A传染病监测工作制度、计划和方案B流行病学调查

C疫点、疫区消毒D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E控制方案F对下级的指导

检查要点:

A现场查阅传染病监测制度,本辖区内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以及传染病监测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等文字资料。

B查阅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技术方案和预案,以及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的记录和报告等。

C查看疫情调查处置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D查看疫情控制时开展消毒杀虫措施的药械配备情况

E查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的相关资料和记录

F查看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控制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的情况,查阅相关的文字资料。

3.常见违法行为查处:

A对医疗机构违法行为查处:

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拒绝接受转诊的,以及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进行查处。

B对疾控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

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措施的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进行查处

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或者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应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进行查处。

(三)消毒隔离:

医疗机构的消毒是预防控制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此要高度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最初的医疗机构的消毒,逐步扩展到公共交通工具、美容美发用具、托幼机构等的消毒,今天我们主要来探讨一下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问题。

1.监管对象:

医疗机构、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公共场所、托幼机构、出租衣物及洗涤衣物单位和个人、殡仪馆、流动人员用工单位和疫源地等相关场所。

这里我们主要针对医疗机构消毒和卫生监督作一下简要介绍:

2.对医疗机构消毒的卫生监督包括:

(1)监督医疗机构消毒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情况(有岗、有人、有职责、有制度)

(2)监督医疗机构消毒执行情况,如医疗用品、空气、物体表面和工作人员手等的消毒灭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3)监督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管理情况,是否有合法批准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4)监督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一次性医疗器具,用后是否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理。

(5)监督医疗机构使用中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的消毒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3.消毒灭菌基本程序:

被甲类传染病病人,以及肝炎、结核、艾滋病、炭疽病等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血液等污染的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再清洗,于使用前再按物品危险性的种类,选择合理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普通病人用过的物品,可先清洗后消毒。

4.消毒原则:

(1)耐高温、耐湿度的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高温的玻璃器材、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可选用干热灭菌。

(2)不耐热、不耐湿,以及贵重物品,可选择环氧乙烷或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灭菌。

(3)器械的浸泡灭菌,应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消毒剂。

(4)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选择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或液体消毒剂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喷雾消毒法。

5.消毒监测和效果评价: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化学指示物

利用某些化学物质对某一杀菌因子的敏感性,使其发生颜色或形态改变,以指示杀菌因子的强度(或浓度)和/或作用时间是否符合消毒或灭菌处理要求的制品。

生物指示物

将适当载体染以一定量的特定微生物,用于指示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制品。

(1)压力蒸汽灭菌消毒:

消毒效果的监测包括工艺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B-D试验是用于检测预真空(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冷空气排出情况的试验,该试验是根据指示图颜色的改变是否均匀来判断灭菌器在灭菌过程中是否有冷空气团残留)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A生物学指标(用作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灭菌效果的依据)。

将嗜热脂肪杆菌芽胞菌片两个分别放入灭菌小纸袋内,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

A-1灭菌柜室内,上、中层中央和排气口处各放置一个标准试验包(由3件平纹长袖手术衣,4块小手术巾,2块中手术巾,1块大手术巾,30块10cm×10cm、8层纱布敷料包裹成25cm×30cm×30cm大小)。

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用通气贮物盒(22cm×13cm×6cm)代替标准试验包,盒内盛满中试管,指示菌片放于中心部位两只灭菌试管内(试管口用灭菌牛皮纸包封),将盒平放于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底部。

A-2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在无菌条件下,取出标准试验包或通气贮物盒中的指示菌片,投入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中,56℃培养48h,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

结果判定及评价:

同次检测中,标准试验包或通气贮物盒内,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全部不变色,判定为灭菌合格。

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由紫色变为黄色时,判定为灭菌不合格

B化学指标

在物品包外用化学指示胶带,可作为物品是否经过灭菌的处理标志。

在物品包内中心部位用化学指示剂,可作为物品是否灭菌的参考标志。

结果判定及评价:

化学指示剂的颜色变为与灭菌合格标准色相同时,或熔化时作为灭菌合格的参考标准。

(2)紫外线消毒:

目前我国使用的紫外线消毒灯有下述几种:

普通直管热阴极低压汞紫外线消毒灯、高强度紫外线消毒灯、低臭氧紫外线消毒灯高臭氧紫外线消毒灯等四种。

紫外线灯强度监测有三种:

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1.日常监测:

包括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2.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

紫外线强度照射指示卡监测法(每半年检测一次)

(1)方法:

开启紫外线灯5min后,将指示卡置于置于紫外灯下垂直距离1m处,有图案一面朝上,照射1min,紫外线照射后,观察指示卡色块的颜色,将其与标准色块比较,读出照射强度。

(2).注意事项

测定时电压220V±5V,温度20℃~25℃,相对湿度<60%,紫外线辐照计应在计量部门检定的有效期内使用;指示卡应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生物监测:

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紫外线消毒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1)紫外线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孢、分枝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和支原体等,凡被上述微生物污染的表面,水和空气均可采用紫外线消毒。

(2)紫外线辐照能量低,穿透力弱,仅能杀灭直接照射到的微生物,因此消毒时必须使消毒部位充分暴露于紫外线。

(3)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要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

(4)紫外线消毒的适宜温度范围是20℃~40℃,温度过高过低均会影响消毒效果,可适当延长消毒时间,用于空气消毒时,消毒环境的相对湿度低于80%为好,否则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5)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照射剂量。

空气和水中的悬浮粒子也可影响消毒效果。

6使用方法

(1)对物品表面的消毒:

(1)照射方式:

最好使用便携式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移动照射,也可采取紫外灯悬吊式照射。

对小件物品可放紫外线消毒箱内照射。

(2)照射剂量和时间:

不同种类的微生物对紫外线的敏感性不同,用紫外线消毒时必须使用照射剂量达到杀灭目标微生物所需的照射剂量。

(2)对室内空气的消毒:

(1)间接照射法:

首选高强度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不仅消毒效果可靠,而且可在室内有人活动时使用,一般开机消毒30min即可达到消毒合格。

(2)直接照射法:

在室内无人条件下,可采取紫外线灯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

采用室内悬吊式紫外线消毒时,灯管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m~2.2m,室内安装紫外线消毒灯(30W紫外灯,在1.0m处的强度>70μW/cm2)的数量为平均每m3不少于1.5W,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

注意事项:

(1)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一般每两周用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2)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3)用紫外线消毒物品表面时,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紫外线的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

(4)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5)紫外线强度计至少1年标定1次。

结果判定:

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管的辐照强度不得低于90μW/cm2;使用中紫外线灯照射强度不得低于70μW/cm2;30W高强度紫外线新灯的辐射强度≥180μW/cm2为合格。

(3)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一般常规使用的诊疗用品有:

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袖带、压舌板、开口器、舌钳子、吸引器、引流瓶、胃肠减压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及麻醉机的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口罩、扩阴器等,包括接触皮肤及浅表体腔、黏膜的器材。

清洁与消毒方法

A接触未破损皮肤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接触皮肤的一般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保持清洁,若有污染应随时以清洁剂与水清洁。

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在清洁的基础上使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听诊器可在清洁的基础上用乙醇擦拭消毒。

腋下体温表每次用后应在清洁的基础上选用75%乙醇或含有效溴500mg/L~1000mg/L的二溴海因浸泡30min或过氧乙酸1000mg/L浸泡10min~30min后,清水冲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B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子、压舌板、口表、肛表等器具,用后应先清洗去污,擦干,耐高温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可选择压力蒸汽灭菌后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不耐高温的器具如口表、肛表等可在清洁的基础上采用75%乙醇或二溴海因或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30min或过氧乙酸1000mg/L浸泡10min~30min后,清水冲擦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4)口腔诊疗器具及环境的消毒与灭菌

A.消毒原则:

实行所有病人的标准预防隔离原则,简化控制感染的措施。

治疗区的操作台,治疗每个病人后均需用中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进行消毒,治疗外周区应在每天工作结束后消毒及通风。

外科器械及穿破组织或接触组织的器械都应进行灭菌,只与皮肤接触或可能被传染性气溶胶污染、手污染的器械进行消毒处理。

处理每个病人必须更换手套、洗手。

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用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桌面、椅子、门窗、墙面、地面等,然后进行空气消毒。

B.口腔器材的消毒灭菌:

B--1口腔器材按照其危害程度及材质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处理.外科器械及其它穿破口腔软组织或骨组织的器械(牙钳、解剖刀、骨凿、钻针、根管器械等)必须灭菌;不穿破口腔软组织但与组织有接触的器械(银汞充填器、塑料器械)应当进行灭菌;与皮肤接触、可能暴露在体液或唾液飞沫中的器械以及可能被污染的手接触的器械(物理测量仪器、混汞机)应当进行消毒。

口腔检查器械如镊子、压舌板、口镜、探针、弯盘等,可采用一次性用品。

口腔器材用后先用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作无害化处理。

反复使用的器械需先去污染后,再清洗,彻底去除粘着物,然后再进行消毒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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