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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培训资料文本

监理单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常识

第一部分:

法规常识

为了工程监理单位更能明确自己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活动中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省建筑工

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特总结如下:

一、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围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实施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各自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工程建设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2、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应当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容,明确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开展监理工作。

(一)企业管理方面

1、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

2、应当加强监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总监理工程师和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3、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容和要求,并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对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实施旁站监理。

4、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依法落实监理责任的有关资料。

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监理资料应当由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字。

(二)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工程建设是否严格履行了法定程序、遵循了法定制度。

2、审查承建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是否依法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

4、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5、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6、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7、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8、审查施工现场拟投入使用的大型机械、机具以及电器设备等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以及现场设置是否符合规要求;其中建筑起重机械应履行: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书;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9、审查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以及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建设危险源监控措施。

10、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11、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12、对工程项目未依法履行建设程序、遵循法定制度以及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理单位应当拒绝实施监理,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改正,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监理单位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完善,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三)施工实施阶段

1、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并在例会上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2、监理人员应当每天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发现和处理的安全生产问题。

3、监理月报应包含安全管理容,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施情况作出评述。

4、对基础工程土石方施工、高大模板支护、起重机械拆装以及起重吊装等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应当实行重点监控,并进行全过程监理。

5、复核施工机械、施工用电设备和各种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立即下达停工令,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以及调查处理工作。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界定

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所有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项目其它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工作容的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擅自允许施工单位开工,或者批准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下达书面指令予以制止,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对拒不整改或停止施工的没有及时向有关主管报告报告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已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同时依法将情况及时报告了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施工单位违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工程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已将有关情况报告建设单位,因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从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常识

文明卫生

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施工现场整洁卫生、标牌工具化、材料堆放标准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施工不扰民。

1、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

2、施工现场中重点施工部位、危险区域都应正确悬挂警示标牌,个别危险施工部位还应设置警戒线,并专人负责。

3、在建工程严禁住人;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且每人不少于2m2,严禁使用通铺;宿舍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人均面积不得少于2m2,床铺统一整洁。

应在施工现场周边每隔15m设灭鼠屋或其它灭鼠器具,投放鼠药,专人管理;宿舍区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宿舍不得随意拉扯电线和使用电器。

4、看部分照片。

 

施工用电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要求,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三相五线制”,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电设备。

1、电的危险性

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三种形式:

电击、电伤和电磁场伤害。

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破坏人体的心脏、肺和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电伤是指电流产生的热能,化学能和机械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比如电弧烧伤等;电磁场伤害主要是指在高频电磁场作用下,人会出现头晕、乏力、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等神经系统的症状,如长时间在高压电线下生活或工作,就可能受到电磁场伤害。

2、TN-S接零保护系统

按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的规定,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

即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保护零线作重复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

具体做法是工作零线从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做重复接地后再引出一根零线,形成三项五线制:

即3根相线1根工作零线1根专用保护零线,专用保护零线不作为单项设备电流回路,正常情况下不带电。

3、配电箱、开关箱

(1)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电;两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保护器。

(2)开关箱要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和防雨、防尘。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配电箱周围应设围栏,箱体与围栏间距要适当,箱不得有杂物。

(3)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腐蚀环境下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

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乘积不得大于30mA·S。

开关箱应装设在所控制的用电设备周围且便于操作的地方,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

4、外电防护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间小于安全操作距离时,在建工程要设置防护措施。

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作业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物料器材。

5、配电线路

现场配电线路可使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架空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三相四线负荷线路必须使用五芯电缆不能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深度不小于0.6m,并应在上、下、左、右四面铺设50mm的细砂,然后添土、覆盖硬质保护层。

电缆线路不得拖地及拖地穿过道路敷设,不得直接架空缠绕穿越脚手架敷设,不得缠绕树木敷设。

6、电器装置

配电箱电器、规格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按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7、现场照明

(1)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潮湿作业场所照明应使用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照明应使用12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带包好。

(2)室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米时,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伏。

(3)碘钨灯、聚光灯与易燃物之间距离不宜少于500毫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9、停电维修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由专人负责。

 

起重机械

“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省登记备案证),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使用前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租赁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垂直运输机械主要有:

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等。

物料提升机:

以地面卷扬机为牵引动力由底架、立柱及天梁组成架体,吊笼沿导轨升降运动,垂直输送物料的起重设备。

1、物料提升机主要部件:

架体(立柱)、底架、吊笼(吊蓝)、导轨、天梁和摇柄把杆等(详见图片)。

2、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有:

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载重量限制装置、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器和通讯信号装置

3、天梁一般选用2根[14号槽钢,标准节之间连接螺栓的性能、天梁型钢等级应达到8.8级(8.8级螺栓在螺栓头有8.8标志)。

4、物料提升机底部吊笼外则周围应设置围挡,吊笼进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吊笼上下运行每层建筑物应设接料平台,并装设安全门。

5、物料提升机吊篮物料要摆放均匀,运散料应装箱或装笼,运长料不超出吊蓝。

物料提升机吊篮严禁乘人。

6、吊笼运行到位时,待安全停靠装置锁定吊笼后,作业人员方可开启接料平台安全门进入吊笼。

7、物料提升机司机的视线应清晰良好,上下要有准确合理的联络方式,信号应准确无误。

施工升降机俗称:

施工电梯,金属结构主要有:

导轨架、防护围栏、吊笼、附墙架和楼层门等。

1、施工升降机安全装置:

防坠安全器(瞬时式安全器、渐进式安全器、匀速式安全器3种)、限速器、防冲顶保护装置、缓冲器、各种机械锁钩,上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多处开门开关、松断绳开关等机电联锁装置和电缆保护装置等。

2、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标定期限使用。

到期后一定要及时的送交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修和测试,重新标定有效期后方可使用。

3、施工作业前应对施工提升机进行试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要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不得带病运转或在运转中检修,。

4、施工升降机吊笼离开地面后围栏门不能打开,防止运行中人员进入围栏。

施工升降机运送物料长度不得超出吊笼。

5、楼层卸料平台防护门须处于常闭状态。

6、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持特种作业操作上岗,吊笼应悬挂载物重量的标牌,施工升降机无论设计额定乘员为多少,吊笼一律限定载9人。

塔式起重机

1、我国塔式起重机型号标识如:

QTZ800CQ—起重;T—塔式;Z—自升;C—变型代号。

参照国外塔式起重机型号标识:

如:

TC5013AT—塔,英语单词(Tower);C—起重机,英语单词(Crane);50—最大臂长50(m)米,13--臂端起重量13KN;A—设计序号。

2、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

塔身、塔头或塔帽、起重臂架、平衡臂架(或活动支撑)、回转支承架、底架、顶升套架等。

3、塔式起重机安全装置:

包括限位器和限制器两类。

限位器包括行走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及高度限位器;限制器包括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

还有风速仪、障碍指示灯以及钢丝绳防脱槽装置和吊钩保险等。

4、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应对索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能使

5、塔式起重机吊运不准作业人员随吊物上升。

6、塔式起重机吊散料要装箱或装笼。

吊长料要捆绑牢固,先试吊调整吊索和重心,使吊物平衡。

7、严禁超负荷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调整限制、限位装置。

8、塔式起重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吊钩升至臂架下面2.5米左右距离,并靠近塔身。

9、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高处作业吊篮

1、悬挂机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配重必须要有质量标记按规定配备,且牢固可靠。

2、吊篮安全锁必须在规定期限使用,且当工作绳断开、松动或吊篮倾斜到一定程度时,安全锁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停止下滑或倾斜。

3、吊篮宜选用高强度、镀锌、柔度好的钢丝绳,工作钢丝绳最小直径不应小于6mm,安全钢丝绳必须独立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

4、高处作业吊篮在外墙保温时,必须配有灭火器。

 

脚手架

1、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软底鞋、扎好裤脚及袖口,冬季施工还应戴手套。

2、锈蚀严重、压扁、弯曲、有裂纹的钢管,有裂缝、变形的扣件及滑丝的扣件螺栓一律不准用于脚手架搭设。

3、脚手架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技术人员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应履行安全交底签字手续。

4、脚手架基础地面必须整平、夯实。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和垫板。

脚手架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脚手架基础要设置排水沟。

5、立杆、纵向水平杆(大横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称为主节点,大横杆要绑在立杆侧,主节点处设一根小横杆,两扣件中心距不得大于150mm。

各杆件的间距根据设计计算得出。

 

 

6、大横杆接长宜采用对接,用对接扣件连接,各接头中心距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3跨度,两根相邻大横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必须采用对接,各接头距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3步距。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同步,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7、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且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8、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采用不少于3个旋转扣件固定;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

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9、连墙件是连接建筑物与架体,保证架体整体稳定的杆件,连墙件的构造形式分为刚性连墙件和柔性连墙件。

连墙件的间距一般为两步三跨或三步三跨。

连墙中的连墙件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

10、一字形、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大于4米(2步)。

11、脚手板要铺满并绑扎牢固,材质要符合要求,不得有探头板。

施工层脚手板下面还要设一道随层安全平网。

12、脚手架外侧要设置密目安全网全封闭,网间要连接严密。

作业层要设置1.2m高的防护栏和180mm高的挡脚板。

13、脚手架架体还要设水平安全网,上、下两道水平网间的间距不得大于10m;脚手架立杆与建筑物之间也要进行封闭。

14、脚手架应为工人设置上下的通道(斜道),一般采取“之”字形盘旋而上,坡度不大于1:

3,宽度不小于1m。

两端转弯处要设置平台,平台宽度小于1.5m,长度为斜道宽度的2倍。

斜道侧面和平台的三面临空处均应加设护身栏杆及挡脚板。

斜道每隔300mm设一道防滑条。

15、卸料平台的搭设要符合设计要求。

型钢悬挑式钢构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接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钢平台的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并要有限定荷载标牌。

16、脚手架搭设应备有工具袋,工具随时放入工具袋。

脚手架应视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在高处搭设杆件和翻脚手板时,挂牢安全带方可操作。

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雨雪、强霜冻、浓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空搭设作业,脚手架搭设不得钢木、钢竹、竹木混用。

17、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及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

18、脚手架的拆除由专人负责指挥,周围应设围栏及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9、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将架子的连墙件一次性拆除;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20、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用桶或用绳向下传递,严禁向地面抛掷。

脚手架基础处理。

21、悬挑式脚:

悬挑梁一般选用16号以上型钢,悬挑梁前端用φ14mm以上钢丝绳进行吊拉卸荷,挂钩处钢丝绳应采用“U”型套环,其夹角不小于60°。

悬挑梁尾端不少于两处用φ16mm以上圆钢锚固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

悬挑梁悬出部分不宜超过2米,放置在楼板上的型钢长度应为悬挑部分的1.7倍数。

22、悬挑梁上的立杆位置应焊置一段钢管或钢筋,将立杆定位,悬挑梁纵距宜按1.5m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23、悬挑脚手架的连墙件宜按2步3跨设置,其他构造可参照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设置要求。

24、建筑物与悬挑梁之间应满铺脚手板,并绑扎固定,防止出现探头板。

脚手板底部还应挂水平安全网。

安全防护

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达到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要求,“洞口”、“临边”防护要符合规要求。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按作业高度分为:

2~15m;15~30m及大于30m三个区域。

 

2、建筑施工中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常用的是安全网,按使用方式分为:

密目式安全立网、安全平网。

密目式安全立网通常用于建筑物(脚手架)外侧的立面防护,安全平网用于建筑物临边或脚手架侧水平面防护。

脚手架搭设高度达到3m时,挂设首层安全平网;层间网间隔不大于10m;作业层脚手板下搭设随层安全平网。

脚手架至少挂设首层网、随层网和层间网等3道安全平网。

3、高处临边作业的主要部位有:

阳台边、楼梯边、楼层周边、屋面边、楼层预留洞口边、基坑周边、高处作业平台四周临边等应搭设防护栏杆(高1.0-1.2m的防护栏杆,下杆离地高度0.5-0.6m,底部四周铺18cm高挡脚板)外挂密目网封闭。

 

4、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有从孔、洞坠落的危险。

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应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封闭、围挡。

一般采取封堵覆盖、设置围栏、挂安全平网等措施。

对于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防护设施。

 

(a)(b)

图2-4边长1500mm以上洞口的防护

(a)边长1500~2000mm的洞口;(b)边长2000~4000mm的洞口

1-张挂安全网;2、5-横杆;3、6、10-栏杆柱;4-下设挡脚板;

7-防护栏杆;8-挡脚板;9-上杆

 

5、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强风等时,禁止高处作业。

暴雨、暴风雪及台风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模板工程

现浇混凝土的模板体系由面板、支架和连接件三部分系统组成,直观讲:

由面板、小梁(小楞)、主梁(主楞)、立柱(立杆)、支架连接件(纵、横向水平杆及横向斜撑、剪刀撑等杆件)、连接零配件(卡销、螺栓、扣件等)。

1、模板施工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2、现浇混凝土的梁、板的模板支撑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不仅要有计算书,还要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3、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

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4、现浇混凝土的梁、板的模板支撑系统,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能超过设计的要求,堆放材料要均匀,不得集中一处。

5、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除物件。

6、模板支撑的拆除,要有混凝土强度报告,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

拆除中作业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操作,要主动避让吊物,禁止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作业。

7、模板要整齐堆放,高度不超过1.6m;大模板存放要防止倾倒。

8、模板工程须有安全的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要有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要有隔离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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