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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情

湖北省省情

一、概况

湖北省简称鄂。

位于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北,春秋战国时为楚国地,宋时为荆湖北路,元属湖南江北行省,清置湖北省。

湖北省现有12个省辖市、1个自治州、38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其中3个直管市)、37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

全省面积18万多平方千米。

省会武汉。

二、自然地理

1.地理概况

湖北省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部,简称鄂。

地跨东经108°21′42″~116°07′50″、北纬29°01′53″~33°6′47″。

东邻安徽,南界江西、湖南,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北与河南毗邻。

东西长约740公里,南北宽约470公里。

全省国土总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94%。

全省地势大致为东、西、北三面环山,中间低平,略呈向南敞开的不完整盆地。

在全省总面积中,山地占56%,丘陵占24%,平原湖区占20%。

山地。

全省山地大致分为四大块。

西北山地为秦岭东延部分和大巴山的东段。

秦岭东延部分称武当山脉,呈北西—南东走向,群山叠嶂,岭脊海拔一般在1000米以上,最高处为武当山天柱峰,海拔1621米。

大巴山东段由神农架、荆山、巫山组成,森林茂密,河谷幽深。

神农架最高峰为神农顶,海拔3105米,素有“华中第一峰”之称。

荆山呈北西—南东走向,其地势向南趋降为海拔250~500米的丘陵地带。

巫山地质复杂,水流侵蚀作用强烈,一般相对高度在700~1500米之间,局部达2000余米。

长江自西向东横贯其间,形成雄奇壮美的长江三峡,水利资源极其丰富。

西南山地为云贵高原的东北延伸部分,主要有大娄山和武陵山,呈北东—南西走向,一般海拔高度700~1000米,最高处狮子垴海拔2152米。

东北山地为绵亘于豫、鄂、皖边境的桐柏山、大别山脉,呈北西—南东走向。

桐柏山主峰太白顶海拔1140米,大别山主峰天堂寨海拔1729米。

东南山地为蜿蜒于湘、鄂、赣边境的幕阜山脉,略呈西南—东北走向,主峰老鸦尖海拔1656米。

丘陵。

全省丘陵主要分在两大区域,一为鄂中丘陵,一为鄂东北丘陵。

鄂中丘陵包括荆山与大别山之间的江汉河谷丘陵。

大洪山与桐柏山之间的水流域丘陵。

鄂东北丘陵以低丘为主,地势起伏较小,丘间沟谷开阔,土层较厚,宜农宜林。

平原。

省内主要平原为江汉平原和鄂东沿江平原。

江汉平原由长江及其支流汉江冲积而成,是比较典型的河积—湖积平原,面积4万多平方公里,整个地势由西北微向东南倾斜,地面平坦,湖泊密布,河网交织。

大部分地面海拔20~100米。

鄂东沿江平原也是江湖冲积平原,主要分布在嘉鱼至黄梅沿长江一带,为长江中游平原的组成部分。

这一带注入长江的支流短小,河口三角洲面积狭窄,加之河间地带河湖交错,夹有残山低丘,因而平原面积收缩,远不及江汉平原坦荡宽阔。

2.河流与湖泊

湖北境内除长江、汉江干流外,省内各级河流河长5公里以上的有4228条,另有中小河流1193条,河流总长5.92万公里,其中河长在100公里以上的河流41条。

长江自西向东,流贯省内26个县市,西起巴东县鳊鱼溪河口入境,东至黄梅滨江出境,流程1041公里。

境内的长江支流有汉水、沮水、漳水、清江、东荆河、陆水、滠水、倒水、举水、巴水、浠水、富水等。

其中汉水为长江中游最大支流,在湖北境内由西北趋东南,流经13个县市,由陕西白河县将军河进入湖北郧西县,至武汉汇入长江,流程858公里。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之称。

境内湖泊主要分布在江汉平原上。

面积百亩以上的湖泊约800余个,湖泊总面积2983.5平方公里。

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

3.植物及动物资源

全省自然地理条件优越,海拔高低悬殊,树木垂直分布层次分明,优越的森林植被呈现出普遍性与多样化的特点。

全省已发现的木本植物有105科、370属、1300种,其中乔木425种、灌木760种、木质藤本115种。

这在全球同一纬度所占比重是最大的。

湖北省不仅树种较多,而且起源古老,迄今仍保存有不少珍贵、稀有孑遗植物。

除有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水杉、珙桐、秃杉外,还有二级保护树种香果树、水青树、连香树、银杏、杜仲、金钱松、鹅掌楸等20种和三级保护树种秦岭冷杉、垂枝云杉、穗花杉、金钱槭、领春木、红豆树、厚朴等21种。

藤本植物,种类多而分布广,价值较高的有爬藤榕、苦皮藤、中华猕猴桃、葛藤、括娄等10多种。

全省的草本植物有2500种以上,其中已被人们采制供作药材的有500种以上。

湖北在动物地理区划系统中属东泽界、华中区,有陆生脊椎动物562种,其中两栖类45种、鸟类415种、哺乳动物102种。

全省被国家列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112种。

其中,属一类保护的有金丝猴、白鳍豚、华南虎、白鹳等23种;属二类保护的有江豚、猕猴、金猫、小天鹅、大鲵等89种。

全省共有鱼类176种,其中以鲤科鱼类为主,占58%以上,其次为鳅科,占8%左右。

全省鱼苗资源丰富,长江干流主要产卵场36处,其中半数以上在湖北境内。

4.矿产资源

湖北省矿产资源丰富,全省已发现矿产136种(不含亚矿种,下同),约占全国已发现矿种数的81%;其中已查明了资源储量的矿产有87种,约占全国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的56%;已发现但尚无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49种。

列入《湖北省矿产储量表》的矿种有80种(石油、天然气、地热、铀、钍、地下水、矿泉水等未列入)。

已上《湖北省矿产储量表》矿区956个,矿产地1287处,产地数较多的矿产有:

煤、铁、磷、石灰岩、铜、金、硫铁矿、银、矿盐、铌、钽、芒硝、白云岩、粘土、石煤等。

1287个矿产地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小型的矿产地占90%,大型、特大型的矿产地仅占6.9%。

磷、矿盐、芒硝、石膏、铁、铜、金、银、石灰岩等是湖北省具有优势的矿产。

化肥用橄榄岩、碘、溴、石榴子石、累脱石粘土、建筑用辉绿岩居全国首位。

保有资源储量位于全国前10位的矿产有57种。

按2000年底保有矿产资源储量,全国统一计算的矿产资源潜在价值,湖北省为14728亿元,居全国第14位;人均潜在总值2.48万元,居全国第17位。

5.气候特征

湖北地处亚热带,位于典型的季风区内。

全省除高山地区外,大部分为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光能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长,降水充沛,雨热同季。

全省大部分地区太阳年辐射总量为85~114千卡/厘米2,多年平均实际日照时数为1100~2150小时。

其地域分布是鄂东北向鄂西南递减,鄂北、鄂东北最多,为2000~2150小时;鄂西南最少,为1100~1400小时。

其季节分布是夏季最多,冬季最少,春秋两季因地而异。

全省年平均气温15~17°C,大部分地区冬冷、夏热,春季温度多变,秋季温度下降迅速。

一年之中,1月最冷,大部分地区平均气温2~4°C;7月最热,除高山地区外,平均气温27~29°C,极端最高气温可达40°C以上。

全省无霜期在230~300天之间,各地平均降水量在800~1600毫米之间。

降水地域分布呈由南向北递减趋势,鄂西南最多达1400~1600毫米,鄂西北最少为800~1000毫米。

降水量分布有明显的季节变化,一般是夏季最多,冬季最少,全省夏季雨量在300~700毫米之间,冬季雨量在30~190毫米之间。

6月中旬至7月中旬雨最多,强度最大,是湖北的梅雨期。

三、经济发展

1.概况

2005年,全省生产总值6484.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是1998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其它主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

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粮食生产再获丰收。

在“三补一免”惠农政策鼓励下,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高涨。

多种经营稳步发展。

农民现金收入大幅增加。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99元,比上年增长7.2%。

农村消费市场持续趋旺。

城乡增幅差距由上年的3.1个百分点缩小到2.6个百分点。

工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全年全省(下同)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2007.9亿元,比上年增长19.3%。

列入“三个三工程”的100家重点工业企业全年累计销售收入、利润、上缴税金分别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44.5%、67.5%和61.2%,继续支撑全省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大中城市在工业增长中的份额进一步增加。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34.8亿元,比上年增长20.3%。

武汉城市圈建设顺利推进,圈内各城市基础设施、区域市场、产业布局、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加快。

县域经济“一主三化”进程加快,扩权强县政策显见成效。

开发区清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土地集约利用和工业化水平提高。

财政金融形势较好,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完成目标任务,财政四项改革逐步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投资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口65万人,增加4.5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4.3%。

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6.8万人。

社会保险面扩增150万人,缴纳社会保险费175亿元。

2.市场秩序

(1)以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活动。

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全省共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案件677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3个。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以侵犯绍兴黄酒集团公司、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公司等企业合法权益为重点的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处理了花花公子、梦特娇等涉外知名品牌在湖北省的投诉。

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54件,查处药品和医疗服务虚假宣传案件126件,案值757万元。

积极探索电子商务监管,重点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执法活动,检查网站781户,查处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案件13起,有效维护了网络交易安全和公平竞争秩序。

进一步加大对供电、供水、供气、邮政、交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案件17件,经营者销售商品时搭售或附加不781合理条件案件6件。

(2)以维权反欺诈为重点,严厉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

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重点对以邮购商品为名骗取消费者钱财、以技术转让为名进行合同欺诈、以快速致富为诱饵骗取加盟费、通过发展特种产品种养等订单合同骗取钱财等4类欺诈行为予以治理。

清查科技类公司(企业)6373户,接到欺诈投诉347件,其中立案查处44件,涉案金额60万元,为投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件。

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重点对商业零售企业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予以查处。

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16件,案值24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33件,案值434.56万元;查处经营者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件266件,案值556.93万元。

(3)全面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

截至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共组织开展国家级商品质量定向监测4次,组织监测5大类131组商品,监测经营户105家,监测发现不合格样品15个,立案查处9起;组织开展省级商品质量定向监测2次,组织监测9大类258组商品,监测经营户190家,监测发现不合格样品49个,立案查处22起。

(4)12315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

开展了12315网络“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工作,年底“五进”总数达到10237个。

其中12315网络进农村6573个、进社区949个、进市场863个、进商场1132个、进超市720个。

12315申诉举报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

四、社会事业

1.民政

第十三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上出实招,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全省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全省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

全省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第一要务,加大投入、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初步建立起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救助为重点,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为特困群众构建了一张安全网。

一是生活救助逐步制度化。

在城市,低保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基本实现了坚持民主评议、层层公开公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在农村,普遍建立了特困户救助制度,其中武汉、鄂州、林区等地初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

城市低保规模稳定在145万人左右,农村特困户救助规模扩大到110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2006年,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为80元、10元。

二是灾民救助不断规范化。

全省逐步健全了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系,实行了灾民救助卡制度,基本做到了报灾及时、核灾准确、救灾到位,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五年来,累计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2890万人次。

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日趋人性化。

基本建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实现了从强制性收容遣送向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重大转变。

四是医疗救助实现一体化。

全省2005年全面建立起城乡统筹的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不断规范救助程序,坚持比例救助和定额救助、临时救助与专项救助相结合,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两免一补”全面实行、“奖贷助免补”多措并举,教育救助取得实质性突破。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危房改造规模不断扩大,住房救助全面起动,促进了社会公平和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扩大民主选举。

全省农村基层第五届、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现了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的重大转变,全部实行了直接选举;城市社区居委会积极推行民主选举,武汉、宜昌、荆门等地进行了社区居委会户代表和居民直接选举试点,全省城市社区直接选举率达到24.3%。

二是完善民主管理。

各地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基层组织建设为关键,以创建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为途径,落实村(居)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三到位”,创新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居)干部“三项制度”,保证了城乡居民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中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强了城乡社区的发展活力,促进了城乡社区的和谐稳定。

三是构筑民主平台。

依法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民间组织,着力加强社区阵地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卫生、科技、教育、劳动、文化、法律等服务进社区,组织网络化、机制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功能多元化、信息现代化、自治法制化、环境优美化的基层民主平台正在形成。

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一是双拥工作成效显著。

全省基本建立了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广泛开展了驻鄂部队“手牵手,帮战友”活动,深入开展了科技、文化、社区等拥军活动,有效提升了双拥共建水平,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

全省有10个县、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55个县、市、区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称号。

二是优抚政策逐步完善。

全省逐步建立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统筹机制,实行了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先后四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6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广泛开展了帮助特困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为主题的“关爱行动”,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基本权益和基本生活。

三是安置政策有所创新。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在安排就业的同时,大力推行自谋职业、助学安置、扶持就业等市场化安置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

截至2006年底,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64%。

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4.73亿元,妥善解决了3.59万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历史遗留问题。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不断推进,政治和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

一是农村“福星工程”成效显著。

2003年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福星工程”,运用整合资源、改建扩建、加大投入、部门联手扶持完善,社会捐资、民营自办等多种途径,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全面提升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和生活质量。

全省纳入五保供养的对象达到21万人,集中供养人数由2002年底的4.3万人增加到去年底16.1万人,基本实现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的目标。

二是城市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快。

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强城市福利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功能,圆满完成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共投入资金5.04亿元,建成“星光老年之家”1660个。

三是孤残儿童福利救助不断加强。

全省逐步建立健全了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相结合的新型孤儿救助制度,全面实施了“明天计划”,为2237名残疾孤儿成功实施了手术。

四是慈善事业稳步推进。

各地采取社会募集、登门劝募、捐赠命名等多种形式,共筹集慈善款物1.28亿元,开设“慈善阳光班”、“微笑列车”等慈善项目,创建了慈善超市、慈善门诊、慈善药店,积极帮助弱势群体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

五是福彩发行实现突破。

全省坚持一手抓内部管理加强,一手抓市场发行创新,共发行福利彩票78.7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7.4亿元,比“九五”时期分别增加56.7亿元和20.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社会事务管理全面加强。

一是民间组织不断壮大。

坚持培育监管并重,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

全面启动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和培育工作,开展了“异地商会”的试点登记,圆满完成了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

截止2006年底,全省各类民间组织达到17850个,其中社团805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785个、基金会15个。

坚持年检制度,探索社会评估机制,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依法查处了一批非法和违法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布局不断优化、结构逐步合理、服务作用开始加强。

二是区划、地名与界线管理逐步规范。

全省完成了4条省级界线和250余条县级界线联检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适应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增设了部分街道办事处,调整完善了部分乡镇行政区划,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稳步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成36个城市地名设标任务,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

三是婚姻登记工作有所创新。

各地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变登记管理为登记服务,实行了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体制,建立了全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婚姻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比“九五”时期大幅提高。

四是殡葬改革成效明显。

火化区“十五”时期平均火化率稳定在80%以上,比“九五”时期提高了10个百分点。

收养登记进一步规范。

2.科技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直各部门、各市(州)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科技事业加快发展,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创新型湖北建设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已全面、超额完成,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科技创新的环境不断改善。

2006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作出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若干配套政策,标志着我国迎来了又一个科技发展的春天。

随后,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科技大会,作出了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决定,规划了湖北省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的宏伟蓝图。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号角吹响后,全省上下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大力营造良好氛围,湖北省科技事业已步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2006年,全省共登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778项,申请专利14576件,比上年增长26.7%。

湖北省在全国的科技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充分体现了湖北省自主创新的实力和水平。

去年湖北省又获得“国字牌”称号6个,其中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家,创业服务中心2家,国家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3家。

2006年,湖北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获得了较大增长,除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尚未下达外,湖北省已获得国家资助科技经费5.32亿元。

特别是在体现自主创新实力的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去年湖北省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863计划立项支持的经费分别达到2.2亿元和1.64亿元,居全国各省区市前列。

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

2006年,省级科技计划面向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以培育和提高湖北省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共安排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482项,安排财政科技经费27620万元。

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突破了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发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

2006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681.8亿元,比上年增长25.9%,高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幅近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9.1%。

3.教育

(1)“十五”期间,湖北省教育发展与改革的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是湖北省教育发展最快、改革最深刻、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最大的时期,也是化解矛盾和困难最多,人民群众享受改革成果最多的时期。

湖北省“普九”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历史性跨越。

职业教育已经走出低谷,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63年,比2000年提高0.61年。

农村教育发生根本性变化,“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形成,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逐步建立起了就业导向机制和助贫保障机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基本完成,落实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

(2)“十一五”期间,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城镇化进程、转移农村劳动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对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十一五”时期,湖北省将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倾力打造“武汉城市圈”,努力发展县域经济,使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这些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提升湖北教育整体水平,应对发达地区和周边省份对湖北省教育发展构成的竞争压力,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将向着高质量、高层次、多样化发展。

同时,湖北省教育适龄人口数量和空间布局的变化也对湖北省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预测表明,2010年前,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龄人口将持续下降,2008年后,高等教育阶段学龄人口的压力也将明显减轻。

随着湖北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教育适龄人口的空间布局将发生较大的变动。

湖北人口的这种变化趋势,既对湖北省在“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适时推进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及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带来难得的机遇,又对湖北省基础教育结构布局、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和高等教育把握好发展节奏提出了新的挑战。

(3)当前湖北省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湖北省教育发展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全省地区、城乡、学校之间教育水平的差距较大并有扩大趋势,教育均衡发展和公平问题日益凸显。

二是实施素质教育面临很大困难,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严重危害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三是高中阶段教育仍然是湖北省教育发展中的“瓶颈”,中等职业教育所占比例偏低,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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