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中心实验室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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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院中心实验室规章制度

北大医院中心实验室规章制度

篇一:

中心实验室职责及管理制度

7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7.1中心试验室职责

7.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试验、计量认证工作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

7.1.2在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试验工作。

负责全管段的试验、计量管理,解决各工区及梁场在施工生产中出现的试验检测疑难问题。

7.1.3负责本室的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建立人员和设备档案,负责试验、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维护和使用管理。

7.1.4负责进场试验人员的资格审查,组织工区试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在施工检测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提出奖惩意见。

7.1.5接受各工区试验室的委托试验,指导各工区试验室进行混凝土耐久性试验,对各工区试验室选定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复核、优化,对路基填料参数进行复核。

7.1.6监督检查各工区试验室在砼、砂浆等施工控制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和现场值班情况以及现场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7.1.7参加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组织的各种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纠正现场操作人员及试验人员违反质量控制标准和有关试验规程的行为。

7.1.8负责与监理中心试验室、咨询单位业务往来及其它工作的开展。

7.1.9及时按要求、高标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试验工作。

7.4中心试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7.4.1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试验室的建设和全面管理,领导所属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试验工作和检测任务。

2、负责制订试验检测计划,统筹安排试验内容及送检,组织安排各种检测项目的实施,协调全室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试验研究的办法,及时处理试验过程中的矛盾和事故。

3、制定试验室工作细则和规章制度,组织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比对和维修,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4、负责设计各种砼、砂浆配合比,并组织选配。

5、负责审签试验报告,根据试验结果提出结论性评价,对报告发出的正确性负责。

6、负责本室各类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对本室各类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指导和检查各类试验人员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负责派遣试验人员跟班作业,指导和检查工地试验人员取样送样和施工检查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

9、负责组织上报有关试验资料和报表,组织试验资料的立卷、整理、归档,定期分析试验资料,定期提出总结报告。

7.4.2副主任、质量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检验工作质量,负责质量体系并组织实施,协助主任管理日常工作,制定质量活动计划,实施质量管理。

对质量管理及其质量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2、在主任的授权下,负责试验过程的监督检查及原始记录、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字。

3、检查指导试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协调、处理解决试验检验中所遇到的问题。

4、协助主任对试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对试验人员的工作情况定期考核。

5、定期对砼、砂浆检查试件强度、路基填土压实度质量及原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要求上报

6、落实仪器设备的检定和自检工作,并对所用材料的状态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7、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7.4.5资料员职责

1、建立技术文件控制子系统,对外来文件进行编号控制保管,建立检验报告档案,保管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档案、人员技术档案,保管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

2、建立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系统,对质量体系文件编号进行控制管理,建立质量体系文件档案、行政文书档案、保管样品档案,保管质量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

3、负责试验检测报告的打印、盖章、登记、发出。

4、负责各种规范、标准、施工细则的收集与管理,

5、负责收集整理各种内业资料、按要求分类并建立台帐,作好记录。

6、负责试验室文件的收发、标识、传递、。

7、对文件的保密性负责。

7.4.6试验员职责

1、热爱检测工作,熟悉国家、省、部、地方有关检测管理制度,掌握相关专业的技术方法和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2、能够根据检测任务要求进行抽检和检验,熟悉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方法。

3、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校对仪器设备量值,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检测工作,做到实事求是、一丝不苟。

5、做好原始记录,严格按标准要求正确处理检测数据,分析检测结果,编制检验报告。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映,按规定办理。

6、检验工作完成后,检查仪器设备性能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7、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做到文明检验。

离开时切断水源、电源,防止发生事故。

8、认真学习专业及相关知识,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新标准、新技术,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7.4.7仪器设备管理员职责

1、建立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档案。

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管理,保证说明书、检定证明、合格证、使用记录齐全;

2、负责仪器设备验收,建立仪器设备、量具和标准物质台帐;

3、负责制定溯源/送检计划,组织送检工作,检查自校完成情况和期间核查情况;定期做好仪器检定、校验工作。

4、负责仪器设备的“三色标志”管理,核验、停用、报废性能状况标识,做到各类标识齐全;

5、组织仪器设备的修理、维护保养,保证在用仪器运行正常。

监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和更新。

6、有权制止违反仪器设备和量值溯源程序的偏离行为,并责成当事人予以纠正。

7、对仪器设备的完好性负责。

7.6管理制度

7.6.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档案,说明书、图纸、计量单据等要统一保管,不得外借。

2、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了解仪器设备性能,熟悉操作方法,确认合格后方可上机工作。

3、操作人员在仪器使用前必须了解仪器现有的技术状态

是否正常,检验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工作环境是否符合检测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使用。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及时地填写记录,如有故障损坏,应立即停机,不能带病运转,并送维修部门维修,填写维修记录,不得自行拆卸。

5、需计量的仪器按周期应交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有明显的标志。

6、为保证仪器设备安全,不熟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上机使用,上机前要检查电源是否正确,接地是否牢靠,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仪器设备外借时必须经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8、设备管理应定期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负责办理年检事宜,使设备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7.6.2资料审核及管理制度

1、试验完成后,试验记录、试验报告等原始资料一并登记编号、存档、保管,不得外借,如需外借须经室领导批准。

2、对借阅的试验资料必须保持整洁,不得涂改、复印,更不得遗失、拆卸、调换、转借、污损资料。

3、试验检测报告必须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正确。

4、试验检测报告中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应按照检验规程和有关误差理论进行处理。

5、试验检测人员应在检测项目的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上签字,对测试数据负责。

6、试验检测报告由主任审签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下发,并存档一份。

7、检验所用的标准、规范、试验方法等应集中妥善保管。

7.6.3试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1、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章程,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严禁在室内随地吐痰、抽烟、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

2、试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有事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上班时间注意仪容仪表,严禁衣冠不整。

3、严格按国家或部颁标准开展各项检测工作,不得有违反规范要求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

4、试验室应备齐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及有关的实施细则,建立人员、设备及资料台

帐和档案并专柜保管。

5、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完毕将仪器擦拭干净,所有零部件妥善保管,常用工具排列整齐。

6、试验室内消防设施,应经常检查。

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位置和挪作它用。

7、试验人员要定期组织学习,总结经验,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

7.6.4档案管理制度

1、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受检产品图纸由资料员负责保管,并分类进行编号登记,严禁丢失、损坏。

2、对原始检测数据外部人员一律不准查阅,不得泄露原始数据。

3、仪器检定证书、检测报告,不得随意复制、散发。

4、过期的试验资料实行销毁报批,登记,专人负责销毁。

5、档案资料一般不允许外借,本中心人员借阅,要在资料管理员处登记,并按时归还。

6、有保密要求的资料柜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管理。

7、非保密对象查阅资料由资料员查找、提供、登记,查阅者签字。

查阅资料只能在本中心查阅,且要按期归还,资料员签字确认。

7.6.5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标养室为试件养护的重要场所,为保证试件正常养护,尽可能减少外界因素对试件的影响,因此制定以下规定请大家遵守:

1、由专人负责每日的温度、湿度记录,以及仪器的操作使用,保证室内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

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启

温、湿度控制装置或改变已有的设置。

2、送、取样品时,应注意随手关门,试件摆放应有规律,不许随意堆放,试件间距至少保持3~5cm,不得叠放在一起。

3、每个试件都要标有编号及成型日期,取样前必须认真核对编号、日期,避免出错。

4、如发现温、湿度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作好记录。

5、试验人员在本室的停留时间不宜过长,特别是与外界温差较大时,易引起人体不适(尤其夏季)。

6、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工作状态,防止发生漏电、触电,确保安全用电。

7.6.6样品的收发、保管和处理制度

l、凡属委托试验的试样,应先予登记,登记时应查明试样的数量、规格、龄期等是否符合要求,并详细填写样品接收登记,否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送检单位补充或重取试验样品。

2、接受试样后,收样人员应及时标明试样编号,存放地点要能保证试验要求,严防日晒雨淋和丢失。

并根据试样的试验要求,及时交试验人员进行试验,按规定进行交接验收。

试验前需要存放的样品必须放到指定的地点存放。

3、试样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和破坏几何形状,从而影响试验结果。

篇二:

技术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技术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⑵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⑶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⑷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⑸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⑹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⑺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⑻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⑼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⑽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⑾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⑵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⑶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⑷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⑸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⑹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⑵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⑶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⑷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⑸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

00-12:

00,下午13:

00-18:

00。

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

人员带入实验室。

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并督促外来人员遵守。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

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

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

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

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

大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

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

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

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帐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

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篇三:

实验室综合管理制度

实验室综合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明确人员职责,进一步为全院科研和工程试验做好服务,结合实验室现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实验室运行管理程序

第一条重点实验室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负总责,监督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实验室设日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一名,其待遇参照办公室工勤岗人员执行,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服务对象为实验中心内人员和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

委托样品测试需填写来样测试委托表(见附件1),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试验。

自行开展试验需填写实验申请单(见附件2),经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场,新进人员进场前要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

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进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基本实验技能的培训,考核合核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试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违反规定或不接受管理员监督管理的,管理员有权停止其试验工作,并通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试验完成后,试验人员须清理干净试验现场和设备装置,清点归还借用物品,按照收费标准(见附件3)到中心财务缴纳相应的费用,报管理员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试验评估表(见附件4)由试验负责人填写,评估结论由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填写。

第六条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试验、过夜试验及节假日试验。

如有特殊需要,由试验负责人提出试验申请(含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试验,重大节假日试验需得到中心主任的批准。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原则上每周至少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中心主任作书面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八条中心办公室和分管行政副主任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主任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九条日常检查中发现管理员或试验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对试验人员和试验负责人、管理人员采取教育、罚款和通报等处罚措施,具体处罚细则由重点实验室另行制订公布。

第二章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第十条管理员负责安全卫生规定的实施,日常安全卫生工作内容包括:

安全监督、安全教育、采取各种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措施以及负责试验场所、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试验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试验的安全,所有试验人员应严格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每天进入实验室工作和离开时应签写时间。

2、试验前必须正确估计易发生

的安全问题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重大仪器设备要事先制定好安全操作规程。

3、试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试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并关好门窗,由管理员检查确认后方能离开。

4、试验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涉及有毒物质的试验人员应穿戴防护装备,试验要在通风橱中进行。

化学试验室备有废液桶,试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

5、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仪器、设备、钢瓶。

6、及时将使用后的试验药剂、仪器设备、器械放回原处;玻璃器皿必须当天清洗干净,放置规定位置,不得隔夜;对试验完成后剩余的样品按有关规定处置,不得长期存放于实验室中。

7、进行有危险的试验操作,应事先书面申请(含应急方案),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在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二条管理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日常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1、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排风扇及通风橱等是否能正常使用,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定期检修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保证安全;保持实验室的上、下水道通畅、完好,冬季要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防止水管水阀龙头受冻爆裂酿成水患。

如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向办公室、实验室主任汇报予以解决。

2、按药品的性能,妥善存放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如遇火警,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组织灭火,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如发生人员中毒,应立即切断毒源控制扩散,将中毒人员移至通风处,并急送医院救治。

4、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不得外借仪器、设备,不得同意无关人员参观;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不得将各房间钥匙转借或复制他人。

5、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坚持每天小扫、每周大扫。

每天试验结束后,要及时清扫地面和整理台面物品。

仪器设备应布置整洁、表面无尘。

实验楼大厅和走廊,不得堆放仪器设备、废瓶和废纸箱等物品,以确保大楼安全通道的畅通和环境的整洁。

6、每天下班前检查确认电源、水源和火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检查试验人员环境卫生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二天上班要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试验人员,督促其整改,必要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实验室内严禁吸烟,走廊内禁止流动吸烟。

进入实验室工作需穿工作服,实验室严禁进行玩电脑游戏、吃东西或睡觉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管理员负责整个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等事务,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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