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记忆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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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记忆总结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99年《会计法》、93年10月31日《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
《XX条例》,90年12月31日《总会计师条例》、
00年6月21发布01年1月1日施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财政部门)
会计规章《XX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7月1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
《XX制度》《XX工作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特例)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38个)(2006年2月15日)
地方性会计法规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名称
准则制度制定实施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特殊行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军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
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县)
会计市场管理准入(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帐机构)、过程监管、退出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初级、中级、高级(职称、通过考试、财政组织,人事发证)
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财政部门)
会计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督、处罚
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
单位管理单位负责人全权负责、会计人员本单位定(要有会计证、会计主管还要有会计师或三年会计工作经验)
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会计师资格,主管一单位或单位内部重要会计工作不短于3年)(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主体和对象:
主体(各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要求:
(1)记帐人员与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权限分离;
(2)重大业务的决策与执行权应相互监督、制约;
内部监督(3)财产清查范围、期限、程序明确;(4)会计资料定期内部审计办法、程序明确。
职责:
(1)对违法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
(2)有权监督单位内部会计资料和财物(发现账实不符,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会计监督
主体和对象:
主体(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象(会计行为)
政府监督
范围:
1)是否依法设账;2)会计档案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会计制度规定;4)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主体:
主体(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
社会监督
业务范围:
(1)审查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4)其他。
核算依据:
以真实业务为依据,虚假业务或资料核算违法。
总体要求会计资料要求:
真实、完整。
伪造(虚假的),变造(涂改、挖补真的)
原始凭证:
记录经济信息,编制记帐凭证的依据。
(按来源分外来、自制;按填制手续和内容分一次、累计、汇总;按格式分通用、专用)
外来必须加盖填制单位公章;购买实物必须由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必须有收款证明。
会计凭证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拒绝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金额错误,退回重填;其他错误,退回重开或更正,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记帐凭证:
会计核算的起点,登明细账、总账的依据。
(按反映业务内容分收、付、转凭证;按填列方式分复式、单式凭证)
总账:
订本、活页(一般采用订本式)
设账要求明细账:
订本、活页、三栏、多栏、数量金额
(依法设账)日记账:
订本
其他辅助账:
备查
封面填写:
单位名称、账簿名称;
启用要求扉页填写“启用表”(启用日期、起止页数、记账人员、会计主管、单位公章、交接情况)
会计账簿
日期、编号、摘要、金额等逐项登入
登账要求不跳行、隔页
(依经审核的会定期结余额
计凭证登账)错误更正:
划线更正、补充登记、红字更正
及时对账:
账证、账账、账表、账实;每年至少一次
会计核算
定期结账:
月结、季结、年结
电算化单位记帐应合法;禁止账外设账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按编制期间分中期和年度,注:
月报、季报只需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财务会计报告按编报主体分个别和合并;对外报加盖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名章(签名并盖章)
财务报表附注
档案种类:
凭证类;帐簿类;报告类;其他类(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移交清册)。
注:
计划、预算不属于会计档案。
①年度终了后可暂时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②期满,移交档案部门或由会计机构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不得兼管);
归档与移交③入档后不得随意拆封,个别需拆封的,应会同会计部门和原经办人员共同拆封;
④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封的前提下可以提供借阅或
复制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永久保存:
年报、财政总预算、决算、销毁、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25年:
日记帐、出纳账;
15年:
凭证、帐簿(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移交清册;
保管期限10年:
财政预算、税收会计报表
5年:
固定资产卡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帐单;
3年:
月报、季报、财政总预算旬报。
1)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审查鉴定,编制销毁清册;
2)报单位负责人复核并签署销毁意见;
销毁3)指派专人监销:
一般单位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由同级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监销;财政部门由同级审计部门监销。
并由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注:
不得销毁的档案:
A、涉及未了事项(保管期满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和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等:
抽出单独另行立卷,直至其了结;B、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会计档案:
无论是否保管期满,都不得销毁,等到项目竣工决算后按手续移交给项目接收单位保管。
其他:
会计年度——公历制;记账本位币:
可以是人民币,可以是外币,但报表必须折算为人民币。
使用文字:
必须中文,少数民族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其他文字。
机构设置:
三种方式(根据单位规模大小、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1、单独设置;2、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3、不具备条件的,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按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2)对外提供财务报告
业务范围3)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业务,填制或取得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
委托人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
代理记帐的义务3)及时向代理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代理机构退回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更正、补充。
主管中级
会计3名1)按合同依法办理代理记账;
代理人2)保守商业秘密;
的义务3)拒绝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和不合法的要求;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使用范围:
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主管、出纳、稽核、各类财务核算、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从业资格取得形式:
考试。
报考条件:
无学历要求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因违法被吊销会计资格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资格证;因犯罪被吊销会计资格证的;终身不得重新取得资格证)
发证:
由省财政厅在作出准予颁发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
会计证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天);2、离岗备案(离岗6个月);3、调转登记(两个90天)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特点:
针对性(不同人内容形式不同)、适应性(联系实际)、灵活性(内容、方法、形式灵活);
继续教育内容:
(1)会计理论;
(2)政策法规;(3)职业道德规范;(4)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
形式:
接受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自学。
会计员(初级):
中专以上毕业财务会计岗位工作见习满一年。
会计专业职务助理会计师(初级):
中专会计员满4年;大专会计员满2年;本科见习1年;硕士及以上毕业。
(区别会计人员业务会计师(中级):
外语;专本助理满4年;二学士或研究生结业助理2-3年;硕士助理2年;博士。
技能的技术等级)高级会计师:
熟练外语;硕士、本科、二学士或研究生结业会计师5年;博士会计师2-3年。
专业职务
与专业技助理会计师(初级):
资格证+高中以上
术资格会计师(中级):
专科满5年;本科4年;硕士1年;博士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
考评结合。
(证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全国有效。
伪造学历等资历证明或考试作弊,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本单位需要设置;
要求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要求(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3)有计划轮岗;
4)建立岗位责任制。
岗位设置
行政领导(不是专业技术职务;不是会计机构负责人;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
职责:
编制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资金筹措使用方案;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分析、考核;建立经济核算制度,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出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专业职务聘任方案,组织会计人员培训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总会计师权限:
对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或提请领导处理;有权组织单位经济核算、财务会计、成本管理工作;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会计决算报表;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任免:
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
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聘任。
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会同上级部门派人监交。
移交前工作:
手上事完成;账簿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章;未了事项书面说明;编移交清册;会计主管移交说明情况。
工作交接移交:
现金清点,白条限期处理;各项账目实物核对清楚,有问题查明原因并处理。
交接后:
移交清册各方签章,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及存档;日后出现自己经办且已移交的档案问题仍要负责。
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私企除外)
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清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及近姻亲)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
会计违法法律责任
责任形式
一般违法
(违反制度规定)
严重违法
(伪造、变造、隐匿、销毁)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指使人
行
政
责
任
行政
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
通报
罚款
3千-5万
2千-2万
5千-10万
3千-5万
5千-5万
吊销会计证
√
√
行政
处分
警告
√
国家
工作
人员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
降职
撤职
√
留用察看
开除
刑
事
责
任
犯罪
√
偷税10%-30%且偷税额在1万-10万元的,或因偷税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偷税额1倍-5倍罚金;
偷税30%以上且偷税额10万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额1倍-5倍罚金。
打击
报复
判3年
以下
或拘役
刑罚
主刑
(独立适用)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附加刑
(即独立适用
又附加适用)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除出境
银行结算违规处罚
存款户违规
非经营性
警告并处1000
警告并处1000
经营性
警告并处1万-3万
警告并处5千-3万
警告并处1000
违规行为
违规开户;伪造变造证明开户;不及时销户
违规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账户;违规取现;逃废银行债务;出租出借账户;以基本户外或将销货收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法人、地址等信息变更未在规定时间通知银行
银行违规
银行
警告并处5万-30万
警告并处5千-3万
负责人
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
违规行为
违规多头开户;明知单位资金允许私存
提供虚假开户资料;未在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上登记;违规办理个人结算户转账或为储户办理转账;违规存取现金;超期向央行报开、变、销户材料
原则:
①格守信用,履约付款;②谁的钱进谁的账谁支配;③银行不垫款
支票
本票同城
票据银行汇票(银行签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支付商业汇票同城或异地
工具银行承兑汇票
概述委托收款
非票据托收承付
汇兑异地
未使用按央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无效;未使用央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账户情况,冻结、扣划款项,停止存款的正常支付。
③票据和结算凭证的签章、记载事项真实;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要求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或外国文字记载。
⑤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⑥大写金额前加“人民币”;“元”后必写整,“角”后随便,“分”后不写。
开支范围:
1000元以下:
个人工资报酬、津贴、劳保福利、国家规定的各种奖金及其他支出;零星支出;
1000元以上: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差旅费。
现金库存限额:
一般3-5天,边远交通不便5-15天;找零现金需核定但不包括在内。
管理要求:
及时存、不坐支、不设小金库、不私存、不套现、不互借、不代存取;特殊使用向开户银行书面申请。
内控:
出纳不兼稽核、档案保管、收支、费用、债权债务登记、与记帐岗位分离;收支有据、及时存款、及时入账、按月盘点;集体决策、授权审批。
做到“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基本存款账户:
央行核准(2工作日),只能开一个,现金可存可取。
一般存款账户:
央行备案(5工作日内报备,3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户开户行),无限开,现金只存不取。
支付结算
单位银行卡:
现金不存不取
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预算外、证券、期货、信托基金等账户:
不得支取现金
预算内央行核准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政策性房地产开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等账户:
央行批准支取现金
预算外备案(5日)粮油棉收购、社保基金、住房基金、工会经费账户:
按规定支取现金
银行账户收入汇缴账户:
向基本户或财政专户划拨外只收不付,不支取现金;业务支出户只付不收。
(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
央行核准,3日内书面通知基本户开户行。
有效期2年,现金可存可取(验资的验资期只收不付)。
活期临时驻地或经营地只能开一个,建筑施工安装的可根据合同项目个数开。
央行监管)
个人:
央行备案(5工作日)。
单位转个人单笔达5万或持支票、汇票、本票等入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和完税凭证。
开户:
基本户提供执照、批文、军级财务部门证明等;一般户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和许可证,借款或结算证明等;
账户专用户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和许可证,专用资金证明或批文等;临时户提供执照、合同、批文等。
个人。
。
管理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销户:
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②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③搬地方或其他原因。
出票人:
签发票据的人。
基本当事人付款人:
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的人。
收款人:
票据到期有权收款的人。
当事人承兑人:
受出票人委托同意付款的人。
背书人:
将票据转给别人的人。
非基本当事人被背书人:
接受别人转让票据的人。
保证人:
为票据债务人担保的人。
付款请求权:
要求付款的权利;追索权:
要不到向转让票据的人或保证人要钱的权利。
时效:
票据权利行使:
提示承兑、提示付款、行使追索权。
票据保全:
收不到钱,要拒付的证明。
结算抗辩:
付款人(有理由)拒绝付款的权利。
票据行为:
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不得附条件,背书附条件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承兑附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票据签章: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的签章效力。
记载事项:
①绝对:
必须记,未记无效;②相对:
应记未记的,有规定的按规定票据不失效;③任意:
记了就有效。
丧失补救:
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挂失止付: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四种。
公示催告: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征:
强制、无偿、固定。
流转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根据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计算(间接税、对物税)。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调节收入、调整分配。
按征税对象财产税:
房产税、车船税。
防止财产集中,调节财富分配。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
保护、合理使用资源,税负与资源收益有关。
行为税:
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目的特殊、政策性强、税源分散,临时性和偶然性。
工商税:
税务局收。
按管理分工
税收关税:
海关收。
进出口关税、入境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分类
中央税:
关税、消费税等
按征收分配地方税:
土地增值税、屠宰税、筵席税。
(严格讲只有屠宰税、筵席税)
共享税:
增值税、资源税等。
税收法律
从价税:
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各种所得税等。
按计税标准从量税:
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复合税:
部分消费税等。
按功能:
税收实体法(对什么计算收税)、税收程序法(怎么收)
税法按主权:
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分类
税收法律:
(人大及常委会)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按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XX暂行条例、XX实施细则。
级次税收规章:
分部门(财政、税务、海关等)、地方(政府等)XX办法,特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范性文件:
县级及以上税务部门
征收人:
收税的人,国家(税务、财政、海关)
纳税义务人:
交税的人,自然人(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和法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征税对象:
对什么征税
税目:
对征税对象的分类(目录)
单一比例税率:
所有人都一样
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
不同人不同。
产品差别:
消费税、关税;行业差别:
营业税;地区差别:
城建税
幅度比例税率:
只定最低和最高税率,各地自己定。
税率定额税率: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构成全额累进:
总额达到哪个等级就全额算税。
我国不用
要素累进税率超额累进:
总额分解级别分别计算再汇总交。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率累进:
按相对比例分级分别计算再汇总交。
土地增值税。
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从量计征
复合计征:
卷烟、白酒。
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纳税环节:
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所得税在分配环节。
纳税期限:
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②纳税期限③缴库期限
纳税地点:
纳税人居住地、机构所在地、财产所在地、特定行为发生地。
减税和免税:
减免税起征点:
增值税营业税按月5000-20000,按次(日)300-500;
免征额:
免予征税的数额。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自领执照30天内在生产经营地
②不从事生产经营但有纳税义务的(除国家机关和个人)自纳税义务发生日30天在所在地
开业登记③外出经营连续12个月累计超过180天的在期满日在经营地申请临时税务登记证。
④税务登记表分:
内资企业、分支机构、个体经营、其他单位(非工商批的)、涉外企业。
⑤税务局30天内审核发(不发答复原因),暂未取得执照的发临时的(在登记证上盖临时章)
范围:
改名、改法人、改经济性质、改地点(主管税务局不变)、改经营方式、增减资、改隶属、改经营期、
变更登记改账号、其他
时间:
执照要变的变后30日内,执照不变的30天内。
税务登记停、复业登记:
停业前付清税款、税务东西交回或封存,停业期发生业务及时申报补交,停业期满未延期视为恢复。
范围:
期满解散、撤销、破产、改地点变主管税务局、执照吊销、其他
注销登记时间:
终止事项批准15日内,执照吊销15日内,改地点在注销原证30天内。
程序:
填表申请交回税务东西→受理→稽查核实(交清税)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原主管一地一证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结束在经营地填《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纳税人税种登记:
税务局3日内进行登记
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扣缴义务发生起30日内登记。
税收征管
发票印管:
章、式样等国家定,增值税票国家指定印,其他省级指定印,章省级做,原则本省印,禁止国外印。
增票:
基本三联:
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用防伪税控开,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
发票管理普票:
分行业发票(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和专用发票(如话费发票),外省来临时经营要找担保或交≤1万保证金可领
专业发票:
金融、保险、国有邮电运输等。
发票不借、不寄、不外带、不拆本;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保存5年。
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纳税申报:
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网报)、简易申报(定期定额、按约定时间或3个月、半年、1年报)、其他方式
税款征收:
查账征收(会计健全)、查定征收(账册不全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查验征收(品种单一、经营地等不固定)、
定期定额征收(小单位)、代扣代缴(零星分散税源)、代收代缴、委托征收、其他(邮寄、自计自填自缴、网报等)
税务代理:
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税收检查:
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
法律责任刑事处罚:
造假偷逃税、骗税、抗税、非法印发票、徇私舞弊等
行政复议:
国税向上一级,地税向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