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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陈述

淮安市楚州区复兴中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

※※※※※※※※※※※※※※※※※※※※※※※※※※※※※※※※※※※※※※※※※※※※※※※※※※※※※※※※※※※※※※※※※※※※※※※※※※※※※※※※※※※※※※※※※※※※※※※※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楚州区复兴中学综合楼

招标代理人: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

2012年3月24日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楚州区复兴中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审核意见表

招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招标办备案意见:

 

年月日

招标代理单位(单位盖章):

代理项目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投标人全称):

一、请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二、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其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三、评标结束前评委如有疑问,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30分钟内到现场,否则视为弃权。

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查阅更为详细的资料:

招标人:

淮安市复兴中学

地址:

淮安市复兴中学校园内邮编:

223200

联系人:

陈校长电话:

0

招标代理人: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编:

223002

地址:

淮安市楚州区镇淮楼西路143号

联系人:

陈春电话(兼传真):

8

2012年3月24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定标

九、授予合同

十、其他

第二章合同

第三章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工艺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施工图纸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淮安市楚州区复兴中学综合楼工程

建设地点

淮安市复兴中学校园内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5373平方米,层数为3层

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中的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要求

25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联系人

陈春

投标保

证金数额

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

电话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

投标文

件份数

壹正本、伍副本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淮安市楚州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投标截

止时间

2012年4月14日14时30分前

开标会

地点

淮安市楚州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开标会

时间

2012年4月14日14时30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电子光盘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壹份:

投标人将经济标内容刻录在电子光盘,保证其数据与书面数据一致并保证能导入评标系统。

电子光盘联系人:

蒋荣轩联系电话:

光盘刻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于其联系,或在开标前向监管部门反映。

一、总则

㈠工程说明

1、定义

项目名称:

淮安市楚州区复兴中学综合楼工程。

招标人:

是指依照招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本项目招标人为淮安市复兴中学。

投标人:

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预审合格且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的具体认定办法见苏建招2005(580)号文)。

中标人:

是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代理人:

是指受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招标人组织招标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标代理人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中的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现场施工条件

施工用水、电及场内外临时道路等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解决,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理解图纸充分考察现场后自主报价进入投标总价

4、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上级拨款已落实。

5、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㈡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㈢现场考察

1、由投标人根据施工设计图纸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疑问可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均不负责。

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及损失,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㈣招标日程安排

1、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时间:

2012年3月24日17:

00前

地点:

淮安市楚州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咨询室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提问

时间:

2012年3月27日17:

00前

地点: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楚州区镇淮楼西路143号)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问题进行答复

时间:

2012年3月28日17:

00前

地点: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楚州区镇淮楼西路143号)

4、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2012年4月14日14:

30前

地点:

淮安市楚州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开标时间

时间:

2012年4月14日14:

30

地点:

淮安市楚州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二、招标文件

㈤招标文件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第㈥、㈦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招标答疑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合同

第三章施工技术标准及施工工艺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格式、工程量清单,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㈥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件、传真等)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负责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书面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3、投标人在收到图纸、工程量清单后必须对图纸、工程量清单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自行调整。

4、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请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含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中如有表述不清的或与法律法规有出入的,影响公开公正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真研究后以书面形式回答投标人的所有异议(答疑文件需须经监管部门备案)。

在开标后监管部门不再受理任何针对招标文件中存在问题而进行的投诉。

㈦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将寄(送)或传真给所有投标人,各补充通知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为准。

三、投标报价

㈧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或者间接需要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3、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⑴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等);

⑵投标报价必须符合淮安市的相关规定。

4、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5、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综合单价法计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合价。

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综合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合价中。

投标人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工程竣工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量工程数量未超过±2%的,按招标工程量结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发生漏项或工程数量超过±2%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

①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相同的,按工程量清单相同项目的相应单价调整合同总价;

②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按工程量清单类似项目的相应单价调整合同总价;

③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则根据定额(2003)372号、373号文[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相应计价标准并按投标书取费标准调整合同总价;

⑷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提高或降低标准计取,否则按废标处理。

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土建:

基本费率2.2%,现场考评费率1.1%,奖励费率0.4%;安装:

基本费率0.8%,现场考评费率0.4%,奖励费率0.2%);

②社会保障费(建筑工程:

3%,安装工程2.2%);公积金费(建筑工程:

0.5%,安装0.38%);

③工程排污费(土建、安装0.1%);

省级以上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和行政性规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建筑管理费不计取;安全生产监督费0.19%;税金3.44%);

注:

其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可竞争的费用取费标准按省市相关造价文件执行。

7、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及总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㈨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3投标函;

2.4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5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全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工程项目总价表;

3.2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3.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3.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3.6其他项目清单

3.7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3.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3.9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4、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5、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5.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

(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平面图;

5.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建筑工程专业)简历表,业绩;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作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造成的各种损失和法律责任。

请各投标单位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准时参加开标会,如不携带有效的身份证证明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壹份,投标人将经济标内容刻录在电子光盘中,保证其数据与书面数据一致并保证能导入评标系统,否则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㈩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60个日历天。

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60个日历天。

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十一)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同意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

进账单、电汇或者汇票)。

2、请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存入如下银行:

开户名:

淮安市建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淮安友谊分理处

银行帐号:

地址:

淮安市楚州区西长街417号楚州区住建局二楼计财科

(2)

收款经办人:

张玉琴

联系电话:

8

特别说明:

1、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单位基本户打入指定帐户,任何以个人、其它单位分公司、公司办事处等名义和方式进账的均不予承认,即使已经打入指定帐号,在评标时仍作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2012年4月11日下午5时,以中国银行楚州支行友谊分理处电子时间表为准)以进账单形式打入指定帐户,确保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不予承认。

若投标保证金存在问题,开标前发现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开标时发现作废标处理;定标后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2、投标单位持银行进账单、汇票或电汇单,在投标文件密封前,到淮安市楚州区住建局二楼(计财科2)换取收据。

(换据时间:

上午9:

00-11:

00,下午15:

00-17:

00)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递交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如投标有效期延长,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要相应延长。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10天后,凭楚州区招标办在其“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上签署的退还意见,报楚州区住建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楚州区住建局二楼(计财科2)办理退还手续。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农民工维权保证金的一部分,另外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15日内向楚州区建筑工程管理局交纳剩余资金作农民工维权保证金。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工程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达到投标承诺质量等级后退还。

注:

投标人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

6、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⑴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⑵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担保;

⑶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作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造成的各种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五份投标文件“副本”,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壹份(电子光盘放在正本封装袋里内),并在文件封面右上角醒目处注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复印)。

3、全套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分别封装,在封套上须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通讯地址,投标人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收据原件交招标办审查)

2、因密封不严而造成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并说明补充、修改、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十六)开标

1、开标会议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开标前,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其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本人,并携带有效的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并在签到薄上签名。

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能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本人);

3、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邀请公证机构、监督部门及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4、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以确定其完备性。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5、只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人按本文件规定的唱标顺序自行宣读投标书中投标价格、工期、质量等级标准、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姓名及注册证号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招标代理人将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七、评标

(十七)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十八)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⑵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⑷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⑸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⑹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⑺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⑻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⑼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⑽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开标前三日公布);

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⑿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⒀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或电子文件文字文本不一致;

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⒃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等条件的;

⒄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⒅投标人投标书中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技术标评审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按废标处理(在对技术标评审许可的基础上方可对商务标进行评审):

⑴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存在缺项、漏项的;

⑵严重违反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和施工工艺及主要材料质量要求的;

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施工方案中存在重大错误的;

⑷未提交建筑节能及建筑保温专项施工方案和措施的;

⑸未提交详细的文明施工方案和措施的;

3、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十九)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未加盖本单位造价工程师或本单位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的;

2、投标人扰乱开标会议秩序,无理取闹的,影响开标会议进程的;

3、招标文件中有“必须”满足的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能满足其要求,视同对招标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

(二十)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本工程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和比较。

投标评审价的产生:

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的,则是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9%作为评标基准价记为A;如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少于或等于10家,则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9%作为评标基准价记为A。

如有效投标人多于10家,则从有效投标人报价中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9%作为评标基准价记为A。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接近A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次接近A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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