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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2.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幅度范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计划、签订建设项目总包合同、实行建设项目包干、控制预算、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和建设成本的依据。

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修正概算。

编制概算或修正概算,应全面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掌握各项基础资料,正确引用规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和材料设备价格,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使概算能完整、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

3.以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其标底应在批准的总概算范围内。

4.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算经审定后,按预算承发包的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投资包干和办理工程结算、实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

预算应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方法,按照规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材料设备预算价格依本办法在开工前编制并报请批斗。

1

4.以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施工图预算经审定后是编制工程标底的依据。

5.施工图预算是考核施工图设计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其概算范围之内。

如单位工程预算突破相应概算时,应分析原因,对施工图设计中不合理部分进行修改,对其合理部分应在总概算投资范围内调整解决。

6.概算、预算均由有资格的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7.当一个建设项目有向个设计(咨询)单位共同承担设计时,各设计(咨询)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担设计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概算,主管部六应指定主体设计(咨询)单位负责统一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汇编总概算,并对全部概算的编制质量负责。

对实行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概算由中标单位负责编制。

8.根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的工程费用中属于非公路专业的工程,应执行有关专业部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直接工程费定额和相应的间接费定额,但其费用应按本办法中的项目划分及计算办法编制。

9.设计(咨询)单位应加强基本建设经济管理工作,配备和充实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切实做好概、预算的编制工作。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应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掌握设计、施工情况,做好设计方案的经济比较,2

使技术工作和经济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有效地提高设计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第一节概、预算文件组成

概、预算文件由封面及目录,概、预算编制说明及全部概、预算计算表格组成。

一、封面及目录

概、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中的规定制作,扉页应有建设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资格印章,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共几册等内容。

目录应按概、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二、概、预算编制说明

概、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写出编制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应叙述的内容一般有:

1.建设项目设计资料的依据及有关文号,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号、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文号(编修正概算及预算时),以及根据何时的测设资料及比选方案进行编制的等等。

2.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或来3

源,补充定额及编制依据的详细说明。

3.与概、预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或将抄件附后)。

4.总概、预算金额,人工、钢材、水泥、木料、沥青的总需要量情况,各设计方案的经济比较,以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5.其他与概、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三、概、预算表格

公路工程概、预算应按统一的概、预算表格计算(表格式样见附录七),其中概、预算相同的表式,在印制表格时,应将概算表与预算表分别印制。

四、甲组文件与乙组文件

概、预算文件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关于设计文件报送份数,随设计文件一并报送。

概、预算文件按不同的需要分为两组,甲组文件为各项费用计算表;乙组文件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各项基础数据计算表,只供审批使用。

乙组文件表式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同意后,结合实际情况允许变动或增加某些计算过度表式。

概、预算应按一个建设项目(如一条路线或一座独立大、中桥)进行编制。

当一个编制项目需要分段或分部编制时,应根据需要分别编制,但必须汇总编制“总概(预)算汇总表”。

4

甲、乙组文件包括的甲组文件:

编制说明总概(预)算汇总表(01-1表)总概(预)算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02-1表)总概(预)算(01表)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02表)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03表)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及间接综合费率计算表(04表)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计算表(05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回收金额计算表(06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07表)乙组文件:

分项工程概(预)算表(08表)材料预算单价计算表(09表)自采材料料场价格计算表(10表)机械台班单价计算表(11表)辅助生产工、料、机械台班单位数量表(12表)

第一节概、预算文件组成

5

概、预算文件由封面及目录,概、预算编制说明及全部概、预算计算表格组成。

一、封面及目录

概、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中的规定制作,扉页应有建设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资格印章,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共几册等内容。

目录应按概、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二、概、预算编制说明

概、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写出编制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应叙述的内容一般有:

1.建设项目设计资料的依据及有关文号,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号、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文号(编修正概算及预算时),以及根据何时的测设资料及比选方案进行编制的等等。

2.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或来源,补充定额及编制依据的详细说明。

3.与概、预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或将抄件附后)。

4.总概、预算金额,人工、钢材、水泥、木料、沥青的总需要量情况,各设计方案的经济比较,以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5.其他与概、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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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概、预算表格

公路工程概、预算应按统一的概、预算表格计算(表格式样见附录七),其中概、预算相同的表式,在印制表格时,应将概算表与预算表分别印制。

四、甲组文件与乙组文件

概、预算文件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关于设计文件报送份数,随设计文件一并报送。

概、预算文件按不同的需要分为两组,甲组文件为各项费用计算表;乙组文件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各项基础数据计算表,只供审批使用。

乙组文件表式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同意后,结合实际情况允许变动或增加某些计算过度表式。

概、预算应按一个建设项目(如一条路线或一座独立大、中桥)进行编制。

当一个编制项目需要分段或分部编制时,应根据需要分别编制,但必须汇总编制“总概(预)算汇总表”。

甲、乙组文件包括的总概(预)算汇总表(01-1表)总概(预)算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02-1表)总概(预)算(01表)7

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02表)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03表)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及间接综合费率计算表(04表)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计算表(05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回收金额计算表(06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07表)

乙组文件:

分项工程概(预)算表(08表)材料预算单价计算表(09表)自采材料料场价格计算表(10表)机械台班单价计算表(11表)辅助生产工、料、机械台班单位数量表(12表)

第二节概、预算项目

概、预算项目应按项目表的序列及内容编制,如实际出现的工程和费用项目与项目表的内容不完全相符时,一、二、三部分和“项”的序号应保留不变,“目”、“节”可随需要增减,并按项目表的顺序以实际出现的“目”、“节”依次排列,不保留缺少的“目”、“节”序号。

如第二部分,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在该项工程中不发生时,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仍为第三部分。

同样,路线工程第一部分第五项为隧道工程,第六项为其他工程及沿线设施,若路线中无隧道工程项目,但其序号仍保留,其他工程及沿线设施仍为第六项时,可依次递8

补改变序号。

路线建设项目中的互通式立体交叉、辅道、支线,如工程规模较大时,也可按概、预算项目表单独编制建筑安装工程,然后将其概、预算建安工程总金额列入路线的总概、预算表中相应的项目路基工程

第二项路面工程

第三项梁涵洞工程

第四项交叉工程

第五章隧道工程

第六章其他工程及沿线设施

第七章临时工程

第八章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

第九章施工技术装备费

第十章计划利润

第十一章税金

第二部分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表的详细内容见附录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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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桥梁工程概、预算项目

独立桥梁工程概、预算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

第一项桥头引道

第二项基础

第三项下部构造

第四项上部构造

第五项沿线设施

第六项调治及其他工程

第七项临时工程

第八项施工技术装备费

第九项计划利润

第十项税金

第二部分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表的详细内容见附录六。

概、预算费用的组成如下:

10第三节概、预算费用的组成

11

12

13

第三章概、预算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

第二节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

第三节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建设单管理费

3.研究实验费

4.勘察设计费

5.施工机构迁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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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电贴费

7.大型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费

8.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9.建设期贷款利息

第四节预留费用

第五节回收金额

第六节公路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划利润及税金。

本办法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按工程所在地的实际价格计算,为了使以费率计算的各项费用不受各地价格波动的影响,除税金外,均以概、预算定额基价为计算基数。

为了区别不同的计算基数,采用以下名称:

定额直接费——即定额基价,指按本办法附录十一规定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基价表计算的费用。

定额直接费是计算其他直接费的现场经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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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费——即工、料、机费,指按本办法规定计算的工程所在地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之和。

定额直接工程费——指定额直接费与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之和,是计算间接费的基数。

直接工程费——指直接费与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之和。

凡费用名称前冠以“定额”二字的均表示是以定额基价为基数计算的。

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取费标准的工程类别划分如下:

1.人工土方:

系指人工施工的路基、改河等土方工程,以及人工施工的砍树、挖根、除草、平整场地、挖盖山土等工程项目,并适用于无路面的便道工程。

2.机械土方:

系指机械施工的路基、改河等寺方工程,以及机械施工的砍树、挖根、除草等工程项目。

3.汽车运土:

系指汽车、火车、拖拉机、马车运用送的路基、改河土(石)方。

购买中期填料的费用不作为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的计算基数。

4.人工石方:

系指人工施工的路基、改河等石方工程,以及人工施工的挖盖山石项目。

5.机械石方:

系指机械施工的路基、改河等石方工程(机械打眼即属机械施工)。

6.高级路面:

系指沥青混凝土路面、厂拌沥青碎石路面和水泥混16

凝土路面的面层。

7.其他路面:

系指次高级、中级、低级路面的面层,各等级路面的基层、底基层、垫层,采用结合料稳定的路基和软土等特殊路基处理等工程,以及有路面的便道工程。

8.构造物1:

系指无夜间施工的桥梁、涵洞、防护及其他工程,沿线设施中的构造物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包括立交桥、匝道中的路基土石方、路面、防护等工程)。

以及临时工程中的便桥、电力电讯线路、轨道铺设等工程项目。

9.构造物2:

系指有夜间施工的桥梁工程。

10.技术复杂大桥:

系指单孔跨径在120m以上(含120m)和基础水深在10m以上(含10m)的大桥主桥部分的基础、下部和上部工程。

11.隧道:

系指隧道工程的洞门及洞内工程。

12.钢桥上部:

系指钢桥及钢吊桥的上部构造,并适用于金属标志牌、防撞护栏及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

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取费标准的地区类别划分风表3-1。

现场经费和间接费费用定额适用于交通部直属公路施工企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公路施工企业。

地区(州)、市、县所属公路施工企业的现场经费和间接费费用定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自行制定,但费用内容应与本定额一致,且不得高于本定额的费率。

17

地区类别划分表

第二节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

一、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系指为满足公路的营运、管理、养护

需要购置的设备、工具、器具的费用。

包括渡口设备、隧道照

明、通风的动力设备、高等级公路的监控设备,养护用的机械、

设备和工具、器具等的购置费用。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应列出计划购置清单。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18

购置费=Σ(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数量×单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费率)

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在第一部分建安工程费的有关项目内另计安装工程费。

二、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系指为保证新建、改建项目初期正常生产、使用和管理所必须购置的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用具的费用。

范围包括:

办公室、单身宿舍及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家具、用具。

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按表3-17的规定计算。

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标准表3-17

19

注:

改建工程按表列数80%计。

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系指按照国家规定所应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迁坟费和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和租用土地费、复耕费。

计算方法:

根据有权单位批准的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各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税率计算。

建设的公路、桥梁与原有的电力电讯设施、水利工程、铁路及铁路设施互相干扰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商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赔偿金额,也可由这些部门按规定编制费用以确定赔偿金

赔偿金额。

建设单位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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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管理费除本身费用外,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监理费,定额编制、管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也在本项单独计算。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处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

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劳动保险基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咨询费、法律顾问费、业务招待费、完工清理费、建设单位的临时设施费、房产税、车、使船使用税、印花税和其他管理费用性质的开支。

由施工企业代建设单位办理“土地、青苗等补偿费”的工作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中支付。

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表3-18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建设单管理费费率表表3-18

21

22

国际招标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计算方法同国国内招标工程费为1.6%;

国际招标工程费率为3.5%;

1.定额编制、管理费

定额编制、管理费系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为搜集定额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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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定额资料、测定劳动定额、编制工程定额及定额管理所需要的工作经费。

定额编制、管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0.17%计列,其中劳动定额测定费0.05%、额定编制费为0.08%、定额管理费为0.04%。

(五)设计文件审查费

设计文件审查费系指上级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收取的费用。

设计文件审杳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0.05%计列。

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系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和按照设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所需的费用,以及支付科技果、先进技术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

不包括;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由施工辅助费开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和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研究试验费。

3.应由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单位的事业费或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的项目。

24

计算方法:

按照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不需验证设计基础资料的不计本项费用。

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系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对工程勘察设计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包括:

1.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技术咨询、进行环境预评价、投资估算,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勘察、设计、测量试验等所需的费用。

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勘察费(包括测量、水文地质勘探等),设计费,概、预算编制费等。

计算方法:

按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施工机构迁移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系指施工机构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经有关部北京时间决定成建制地(指工程处等)由原驻地迁移到另一地区所发生的一次性搬迁费用。

不包括:

25

1.应由施工企业自行负担的,在规定距离范围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陕西省河南省河北省26

云南省山东省山西省贵州省青海省浙江省甘肃省江苏省江西省海南省辽宁省四川省吉林省福建省上海市重庆市天津市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广东省交通厅发布关于印发执行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补充规定

广东省交通厅以粤交基[1996]340号文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下属各单位遵照执行。

通知如下:

一、“补充规定”没有的项目仍按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新问题和有关意见,望函告省交通厅基建处,以便进一步完善。

二、工程已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开工或末经审批已开工项目仍执行原定额,不再进行调整。

27

三、“补充规定”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有关新颁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公路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及估算指标”均按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其他有关补充规定如下:

1.人工费:

由生产工人基本工资、地区生活补贴及工资性津贴三部分组成。

公路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表

说明:

1.特区日工资指汕头(八类区)、深圳、珠海(十类区)。

2.深圳、珠海特区边防补贴仍按项目所需人工总量*0.5元/工日计于预28

备费之后,不得参与其他费率计算。

3.机械驾驶工人人工费统一按生产工人人工费计算。

4.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5.1995年5月1日起实行五天工作制相应调整人工费因素已计入本次调整中,故执行1996年人工费单价,同时取消粤交基[1995]831号通知。

二、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

饶平、潮州、澄海、南澳、汕头、潮阳、惠来、陆丰、海丰、惠州、深圳、珠海、台山、阳江、电白、吴川、湛江、雷州半岛的沿海地区施工受海风、海浪和潮汐影响的下列工程可列地区施工增加费:

1.公路软基处理、排水、防护。

2.桥梁的基础、下部构造工程。

3.钢桥及钢吊桥上部构造。

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29

注:

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以上述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计算。

三、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30

注:

1.只有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影响施工的部分工程才能计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2.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计算。

四、施工辅助费费率

31

注:

1.施工辅助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2.二、三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工程,则按招标规定费率计算。

3.表中一级、二级、三级是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

五、临时设施费费率表

32

注:

1.临时设施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2.二、三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工程,则按招标规定费率计算。

3.深圳、珠海、汕头为三类地区,其余均为二类地区。

六、现场管理费基本费用费率表

33

注:

1.现场管理费按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34

2.二、三级企业参加投标工程,则按招标规定费率计算。

七、职工探亲路费费率表

35

注:

1.探亲路费按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2.二、三级企业参加投标工程,则按招标规定费率计算。

八、企业管理费费率表

36

37

38

注:

1.企业管理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2.二、三级施工企业在本地区内承包工程,企业管理费按括号内费率计算。

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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