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同志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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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同志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XX同志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XX同志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3月28
日)
同志们:
这次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
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三项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专项整治、南阳伏牛世界地质公园创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等几项重点
工作。
刚才,会议传达了相关文件,希望同志们按照文件内容要求,认真抓
好落实。
下面,围绕如何做好上述几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国土资源管
理目标任务,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关于砖瓦窑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对粘土砖瓦窑厂进行专项治理整顿,既是“三项整
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今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头戏。
元月16日县政
府召开了砖瓦窑厂整治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2月21日全
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又对整治工作作了重点部署。
两次会议以来,大
多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能正确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紧迫性,迅速行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制订方案、研究措施,开展调查摸
底、丈量核实等前期工作,为下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但
是,从县整治领导小组检查掌握情况看,安字营、柳泉铺、侯集等部分乡镇
对县政府工作部署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开展工作,而且私自批准修建新
窑、整修旧窑,这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是极端错误的。
目前,县国
土、公安等部门已联合执法,对窑体进行了强制拆除,在这里对上述乡镇特
提出批评。
开展砖瓦窑厂整治,是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重
要措施。
据国土资源部门统计,目前全县拥有各类砖瓦窑厂85座,由于缺少
规划,盲目发展,甚至非法挖田、挖坡占用了大量耕地,造成生态环境严重
破坏,耕地质量明显下降。
并且从砖瓦窑厂排出的有害气体及粉尘,严重污
染环境,影响农作物产品和品质,给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危害。
如
不大力整治,将对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资源、生态环境等造成难以挽回的损
失。
今年,全县砖瓦窑厂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关闭28家,其中5月20日
前第一批关闭12家;10月底前第二批关闭16家。
治理整顿关闭的重点是
312、207国道,244、248省道,柳泉铺至老庄战备路,镇平至二龙路两侧5
公里以内的粘土砖窑厂。
具体工作中,要把治理(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
多请登陆com查看)整顿砖瓦窑厂同“中国南阳伏牛世界地质公园”的创建申报
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5个“必须关闭”原则:
①国道、省道、县道两侧5
公里以内的必须关闭;②风景名胜区内及周边5公里以内的必须关闭;③基
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必须关闭;④未经审批建设的必须关闭;⑤虽已审批占用
耕地,但无自采土源的必须关闭。
整治措施上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全面
调查,摸清情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砖瓦窑厂进行
全面的调查摸底,弄清每一座窑厂的建窑时间、占地面积、取土来源、审批
情况以及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等情况。
对每一座窑厂逐一登记,要有一表
(调查登记表)一图(窑厂所在乡村地籍图)。
二是对照政策,查处整改。
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关闭的砖瓦窑厂要做好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分流
等善后处理工作。
对拟关闭的窑厂,工商部门要及时吊销营业执照,国土部
门要收回《采矿许可证》。
对限期关闭的砖瓦窑厂,国土资源部门要就关闭事
项与乡镇政府和企业法人签订责任状,确保到期关闭。
三是对拆除关停窑
厂,及时组织复垦整理。
国土资源部门对关闭的窑厂要进行逐一实地检查,
确保关闭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同时及时组织复垦,恢复土地耕作条件。
四是
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县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合作,相互配合。
国
土资源、环保、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和电力等部门要监督、
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粘土砖瓦窑厂的专项整治。
拆除生产设
备、烟囱和窑体、平整复耕土地工作,由关停企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组织。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使用证、采矿许可证的发放、回收和土
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工作;环保部门负责企业环保评价和审批工作;公安部门
负责治理整顿过程中各类违法、抗法事件的处理;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行政
管理部门效绩落实情况的督促监察。
五是实行目标考评,确保任务完成。
砖
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必
须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县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各乡
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是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
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隐匿不报、弄虚作假或完不成专项
治理整顿任务的,将对相关乡镇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以确保工作扎实有
序的开展。
六是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
国土、公安、环保等执法部
门要严格执法,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
要加强对砖
瓦窑厂的跟踪检查,防止已经关、转的砖瓦窑厂死灰复燃,禁止违法取土、
毁田取土、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这里还需要明确的是:
这次未列入关闭范围的砖瓦窑厂严禁继续违法占地取
土,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违法占地取土的,除依法予以严惩外,对违法责
任人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对原有砖瓦窑厂符合法律
规定,可以利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以外荒坡地、沙丘土地、废弃地、河道湖泊
淤泥制砖的,必须于2006年4月10日前按程序报经县政府批准,完善合法
手续,做到布局合理,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二、关于“三项整治”工作
开展以“空心村”、砖瓦窑厂、工矿废弃地为主的“三项整治”工作是缓解我县
补充耕地计划指标不足,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
活环境的有效途径。
今年,“三项整治”工作目标是整治土地面积5682亩,实
现新增耕地5000亩。
按照这一总体目标,县政府结合实际,已将任务分解下
达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会议之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早着手安排
部署,建队伍,压担子,定质量,迅速开展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深入发
动。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
会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土地管理的
法律法规、开展“三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县委、县政府制定
的有关政策措施,(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com查看)使广大干
部群众充分认识“三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从而增强参与整治工作的自觉
性和积极性。
二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村为单
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总人口、总户数、宅基地宗数
及面积;村内空闲宅基地宗数及面积;新批宅基地不交旧宅户数、宗数及面
积;村镇规划制定及执行情况;各村的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个数和面积。
通过实地踏勘、核实计算,建立整治资源统计台帐,摸清整治对象底数,为
集约挖潜提供依据,为科学利用奠定基础。
三是制定规划,分步实施。
各乡
镇、街道办事处在摸清底数、建立统计台帐的基础上,以当地土地开发整理
专项规划为指导,结合当地资源状况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
定整治规划和计划,以“减少闲置浪费,少占耕地,不损害群众利益”为原
则,选择经济条件好、群众基础牢、班子有战斗力、“空心村”面积大的行政
村,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搞好试点,并及时召开现场会,通过典型示范,
促进整治工作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四是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各乡镇、街
道办事处每月要向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整治情况。
县整治工
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工作,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治理规划、计划和
情况报告,每月进行一次实地考核,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严格执行奖惩
制度,对整治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
励;对进展缓慢、完不成治理任务或整治结果达不到标准的乡镇及街道办事
处,要给予通报批评。
县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座谈
会、现场会等,总结经验,推动整治工作平衡发展。
三、关于规范和整
顿矿产开发秩序暨资源整合工作 规范和整治矿产开发秩序是国务院和省
市为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全面建设资
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当前,我县矿产资源开
发秩序依然十分混乱,无证采矿、乱采滥挖、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
矿权、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经常反复,
造成矿区治安案件多、信访案件多、安全生产隐患大。
因此,为有效保护和
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今年进一步加大
规范和整顿矿产开发秩序和矿资源整合工作力度。
这次整顿的目标是通过行
政的、法律的手段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建立健全规范的矿产资源监
督管理机制。
资源整合的任务是削减50%的矿企业,实现资源利用的规模
化、集约化。
一是要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及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
国土
部门要对全县所有矿企业进行逐个排查,对无证非法开采的要责令立即停止
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对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
矿许可证不符的,按无证予以处罚。
二是全面查处越界勘查开采和非法转让
矿业权等违法行为。
对全县范围内越界勘查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
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
对越界勘查、越界采矿的要责令其退回到批准的
勘查、采矿范围内,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密封或回填越界工
程,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对未经国土资源部门
批准擅自变更、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在对转让方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受
让方按无证勘查、开采予以处罚。
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
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三是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矿。
国土、环保、安监部门对在禁采区进行开采、严重污染环境、未按
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企
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对拒不停产、停而不整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依法吊销或注销其相关证照。
四是集中解决采矿权布局不合理问题,开展资
源整合工作。
对矿产开发集中区的小矿要采取收购、合并、兼并、关闭等方
式进行资源整合,鼓励小矿走集中、规模、联合发展的道路,通过整顿和规
范,力争在今年9月底以前将老庄钼矿区49个硐口整合成2——3家企业依
法开采经营;杏花石子矿整合成3——5家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经营。
五是
健全完善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
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
格实行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
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新设采矿权,全部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对原来无偿获得的采矿权到期需要延续、变
更或保留的,必须进行矿业权价款评估,并按规定缴纳评估确认的价款,方
可办理矿业权登记。
六是尽快建立矿环境恢复补偿制度。
要加强矿尾矿库和
采矿沉陷区的管理和治理,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
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对废弃的矿和老矿的环境恢复治理,可
以通过市场机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多渠道融资,加快治
理与恢复。
七是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要严
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企业
设立等各种管理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对清查出的违规审批、滥用职权、
失职、渎职行为及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案件,移交纪检和检察机关严肃查
处,决不姑息。
不够移交条件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停职反省,
责令辞职等相应处分。
四、关于伏牛世界地质公园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