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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docx

 

补充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

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

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

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

本章共用2课时,第一、二节用1课时,第三节用1课时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授:

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

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

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

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

安全生

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

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方突出了“以人本”的思想。

人的生命是最可宝的,人的生命是人的其它一切利的基。

只有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才可能利行。

(2)“安全第一”,是相于生而言的,即当生和安全生矛盾,必先解决安全,使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行。

就是人常的“生必安全,不安全不得生”。

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者要提高自我保意,不要冒作。

 

(3)在生活中,必用一的点去理好安全与生的关系。

越是生任忙,越要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

否就会引事故,生也无法正常行,是多年来生践明了的一条重要。

(4)安全生必防主。

如果我能事先做好防工作,防微杜,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患及消在生事故之前,是最理想的。

所以,“防主”是落“安全第一”的基,离开了“防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

(5)在事故生后,要在事故的基上,确定相关人的任。

不遵守安全生法律、法或玩忽守、章操作的有关任人,要依法追究行政任、民事任和刑事任。

第二安全生法律法与法律制度

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生安全事故的生,我国布了以《安全生法》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如安全生督管理制度、生安全事故告制度、事故急救援与理制度、事故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了安全生的利行。

 

一、安全生主要法律法

(一)《安全生法》相关知

1、根据《安全生法》,从人享有五利

(1)知情、建

《安全生法》第45条定:

“生位的从人有了解其作所和工作位存在的危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急措施,有本位的安全生工作提出建。

(2)批、、控告

《安全生法》第46条定:

“从人有本位的安全生工作中存在的提出批、、控告;⋯⋯生位不得因从人本位的安全生工作提出批、、控告⋯⋯而降低其工、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立的

 

合同。

(3)合法拒

《安全生法》第46条定:

“从事人⋯⋯有拒章指和令冒作

⋯⋯生位不得因从人⋯⋯拒章指、令冒作而降低其工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立的合同。

(4)遇停、撤

《安全生法》第47条定:

“从人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急情况,

有停止作或者采取可能的急措施后撤离作所。

生位不得因从人

在前款急情况下停止作或者采取急措施而降低其工、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

与其立的合同。

(5)保()外索

《安全生法》第48条定:

“因生安全事故受到害的从人,除依法享

有工社会保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得的利的,有向本位提出

要求。

2、从人的

(1)遵章作的

《安全生法》第49条定:

“从人在作程中,当遵守本位的安全

章制度和操作程,服从管理⋯⋯”

(2)佩和使用防用品的

《安全生法》第49条定:

“从人在生程中,当正确佩和使用

 

防用品。

(3)接受安全生教育培的

《安全生法》第50条定:

“从人当接受安全生教育和培,掌握本

 

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知,提高安全生技能,增事故防和急理能力。

(4)安全患告

《安全生法》第50条定:

“从人事故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当

立即向安全生管理人或者本位人告;接到告的人当及予以

理。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两证才能上岗:

一是特种作

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即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两证缺

一即可视为违法上岗或违法用工。

(二)《劳动法》相关知识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0日起施行。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劳动

法》中的主要内容是:

1、第54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

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第55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

格。

3、第56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

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职业病防治法》中以下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止法》第4条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

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职业病防治法》第6条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3、《职业病防治法》第13条规定: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它要求。

 

4、《病防治法》第28条:

“任何位和个人不得将生病危害的作

移不具病防条件的位和个人。

不具病防条件的位和个人

不得接受生病危害的作。

5、《病防治法》第30条定:

“用人位与者立的合同,

当将工作程中可能生的病危害及其后果、病防措施和待遇等如告知

者,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得或者欺。

6、《病防治法》第32定:

“从事接触病危害的作的者,用

人位当按照国院生行政部的定上前、在期和离的健

康,并将果如告知者。

健康用由用人位承担。

7、《病防治法》第36条定:

“者享有下列生保利:

(1)得生教育,培;

(2)得健康、病、康复等病防治服;

(3)了解工作所生或者可能生的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当采取的

 

病防措施;

(4)要求用人位提供符合防治病要求的病防施和个人使用的

防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反病防治法律、法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提出批、和控告;

 

(6)拒章指和令行没有病防措施的作;

(7)参与用人位生工作的民主管理病防治工作提出意和建。

(四)《工保条例》相关知

主要当了解两条:

1、第2条:

“⋯⋯中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当依

照本条例参加工保,本位全部工或者雇工工商保。

中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企的工和个体工商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定

享受工保待遇的利。

2、第4条:

“⋯⋯用人位当将参加工保的有关情况在本位内公

示。

⋯⋯工生工,用人位当采取措施使工工得到及救治。

二、安全生主要法律制度

 

1、安全生督管理制度

《安全生法》从不同的方面定了安全生的督管理。

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以上地方各人民政府的督管理

(2)有安全生督管理的部的督管理,包括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

生位涉及安全生的事行批准和收,并及行督可

等。

(3)督机关的督。

(4)安全生社会中介机构的督。

(5)社会公众的督。

(6)新媒体的督。

2、生安全事故告制度

《安全生法》以及国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任追究的定》(302号令)等法律、法都生安全事故的告作了明确定,从而构成我国安全生法律的事故告制度。

(1)事故患告

生位一旦事故患,立即告当地安全生合督管理部和当地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并申位存在的事故患行初步估和分。

(2)生安全事故告

生安全事故告必持及准确、客公正、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以保

 

事故理的利行。

首先,是生位内部的事故告。

定的目的是便于生位向上告和立即救,以免救机,造成更大的人亡和失。

接着,是生位的事故告。

《安全生法》第70条第2款定:

“生位人接到事故告后⋯⋯按照有关定立即如告有安全生督管理的部,不得不、或者拖延不⋯⋯。

3、事故急救援与理制度

 

(1)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要求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安全事故

的应急救援预案;

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建立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③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

织;以上单位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时,也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④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配备的所有应急救

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1)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了以下六方面的内容:

①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②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不放过;

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末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③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因伤亡事故等级不同由不同的单位、部

的人员组成。

④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

⑤生产安全事故的结案。

⑥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和公布。

4、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任何生产安全

事故的责任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时,必须贯彻“责任

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坚决克服因人施罚的思想。

无论什么人,只要违返了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造成了生产安全事故,就必须予以追究,决不应姑息迁就,不了了之。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既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中对造成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

员,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中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还包括有关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者有失职、渎职情形的有关

人员。

正确贯彻这一制度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客观上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主观臆断。

(2)承担责任的主体必须是事故责任人。

这是“责任自负”的法制原则在责任追

究制度中的体现。

(3)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规定的程序、责任的种类和处罚幅度执行,该重则重,该轻则轻。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针对特种作业的特殊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条件作了详细

而明确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培训与考核,既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也是自身

工作、生产及生命安全的需要。

第三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业规范与岗位职责

每个从业人员,不论从事哪种职业,在职业活动中都应该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由于其本身工作的特殊性与危险性,严格按照岗位责任职责的要

求做好本职工作,是遵守职业道德的起码要求。

一、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1、爱岗、尽责

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岗位,热爱自己的职业。

三百六十行,不管从事哪种职业,

只要倾注自己的全部情感,全力以赴,持续努力,都有可能做出突出成绩,成为业界

精英。

尽责就是按照岗位的职业道德要求尽职尽责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爱岗不仅表

现在情感上、语言上,更应该表现在工作过程中。

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加工的产品

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这就是尽责。

尽责应当是一种自觉的行为,它不需要领导检

查,也不需要同伴监督,干一件事就要求自己必须有始有终,追求尽善尽美。

2、文明、守则

文明是一种内在的品质,它表现在各个方面,工作、劳动中更能体现一个人的文

明程度。

工人也应该讲文明,没有文明的工人就不会有文明的工厂;没有高素质的工

人就生产不出高质量的产品。

这并不难理解,关键是如何做,如何养成。

所以培养工

人文明道德观念应作为一项基本教育内容,常抓不懈。

 

守则指遵守上下班制度,遵守操作规程等。

现代社会要求人们不管以前熟不熟

悉,都要互相协作,遵守必要的规则。

惟有如此,生产才能顺利进行,生活才能和谐

有序。

作为一个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克服自由散漫的小农生活意识,严格按制度、

规程办事。

否则就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工人。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特种作业人员由于岗位的特殊性,理应在职业道德水准方面有更高要求,具体内容

下:

1、安全为公的道德观念

特种作业人员不仅对操作者本人有较大危险,对周围的人和物都有较大危险。

以,每个特种作业人员不仅要保证自身的安全,还要有安全为大家的道德观念。

始终

牢记:

一人把好关,大家得安全,这就是安全为公的道德观念。

2、精益求精的道德观念

产品性能是否安全可靠,与加工质量、操作精度密切相关。

一个特种作业人员对

自己加工的产品在质量上、精度上应有更高的要求标准。

3、好学上进的道德观念

由于特种作业多具有危险性、重要性和复杂性的特点,特种作业员还必须善学

习善钻研。

通过学习一方面尽快掌握现有的设备、技术,还可以自己进一步改进设备,使其达到本质安全型设备的要求。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主要内容如下: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各岗位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全部设备和系统,掌握构造原理、运行方式和特性;

(3)在值班、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准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应制止,对违章作业领导要提出意见,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反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提前进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值班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工作中不做与工作任务无关的事情,不准擅自乱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机具设备和车辆;

 

(6)经常检查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保证运行、备用、检修设

备的安全,设备发生异常和缺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联系汇报,不得让事态扩

大。

(7)定期参加班组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

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积极参与解决不安全问题;

(8)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主动积极参加抢险救援。

课后复习题:

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观念有哪些?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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