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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景东彝族自治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目的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护耕地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云南省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依据《云南省完善县乡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指南(试行稿)》(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的要求,结合景东县实际情况,编制《景东彝族自治县完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由景东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成为景东县土地利用、各项建设及土地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遵照实施。

景东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的实施管理。

第二节规划依据

一、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云国土资规[2009]13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护耕地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云南省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方案》。

二、技术规范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云南省完善县乡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指南(试行稿)》。

三、相关规划

《普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景东彝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景东彝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景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景东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4年—2010年)》

《景东县中低产田改造规划(2009年—2020年)》

《景东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景东县统计资料汇编(2003-2007年)》

第三节规划任务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云南省转变景东县城乡建设用地方式,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坝区优质耕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和《普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控指标分解方案)》下达至景东县的各项用地指标为指导开展完善规划工作。

本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采用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调查2009年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数据,并依据规划编制规程转换为规划分类。

本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对景东县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上的优化组合和时间上的落实,并将上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

第四节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五个统筹”与“和谐社会”建设要求,认真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努力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立足景东县的地域优势,充分发挥,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强化土地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作用,创建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前景。

第五节规划原则

一、依法编制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符合云南省、普洱市制订的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统筹兼顾

统筹景东县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中的各种关系。

按照景东县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管理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与普洱市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综合平衡各行业用地需求;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有效引导和确定各行业用地布局和规模。

三、因地制宜

依据景东县土地利用实际情况,针对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规划土地利用,最大限度地体现景东县经济社会和土地资源特征,发挥地方优势。

四、可持续发展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取得明显进展,促进景东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上下结合

注重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在确定县级土地利用政策、规划目标与主要指标、土地利用布局与用途分区过程中,与乡镇规划充分协调。

六、协调衔接

做好土地利用与“十二五”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林业规划和其它各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

七、公众参与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

八、注重实施

面向下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采取法制、行政、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手段,切实提高规划的公信力与实施能力。

第六节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时限为2010至2020年。

其中,2015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第七节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景东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共辖4镇和9乡,土地总面积为445511.14公顷。

第八节基础数据

本次规划景东县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调查2009年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数据为基数,依据规划编制规程转换为规划分类作为规划基础数据。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景东县概况

一、区域自然概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景东县”)位于云南省西南中部,普洱市北部,横断山脉南端,坐落在澜沧江以东,哀牢山西侧与无量山之间,地跨北纬23°56′至24°29′、东经100°22′至101°15′之间。

东以哀牢山分水岭为界,与楚雄彝族自治州的南华、楚雄、双柏接壤,西至澜沧江东岸,与云县隔江相望;南与镇沅县毗邻;北与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南涧、巍山、弥渡三县山水相连。

全县东西横距61千米,南北纵距73千米,全县国土总面积445511.14平方公里。

景东县位于横断山脉南端,地形北窄南阔,由低到高分布着谷地、丘陵、山地,为典型的山原地貌。

境内地貌特征为岭高、坡陡、谷深,属深切割中山地貌,地形呈现"三水夹两山"之势,山川相间平列呈北南向,由无量山和哀牢山与其澜沧江峡谷、红河水系的川河宽谷、者干河丘陵河谷组成。

主要河流有澜沧江、川河、者干河,川河、者干河属红河水系。

境内地貌以山地为主,呈现高低分层、逐步过渡的分布规律。

景东县所处纬度偏低,南近北回归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垂直变化明显,雨热同季,干凉同步,年温差小,日温差较大,兼有大陆性气候和海洋性气候。

年平均气温为18.5℃,年平均降雨量为1218.6毫米,年无霜期335天,年日照数为2132小时。

二、土壤

县境内土壤类型较多,土壤有7个土类,15个亚类,15个土属,46个耕地土种,分为赤红壤、红壤、黄棕壤、棕壤4大类。

其中,赤红壤占全县土地可利用面积29.1%,红壤占37.5%,黄棕壤和棕壤为高寒山区土壤,分别占土地面积的17.2%和4.6%。

耕地土壤的干、酸、薄、漏、冷、粘等七大不利因素制约着农作物产量的提高,但根据光、热、水、肥、大气条件以及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土地的潜力还是很大的。

赤红壤主要分布在澜沧江峡谷、把边江宽谷及者干丘陵河谷区海拔795~1500米之间的山麓、丘岗、中低山地貌类型上,占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的29.1%;红壤一般分布在海拔1500~2000米之间的中山地带,占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的37.5%;黄棕壤主要分布在哀牢山西侧和无量山西侧的中山部位,海拔2000~2500米之间深切割地带,占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的17.2%;棕壤主要分布在无量山的上部或低矮山脊之以及哀牢山的上部,海拔2500~3000米之间,占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的4.6%,棕壤地带无农耕地,全为林地和地衣植被;水稻土分布区域广泛,海拔跨度大,海拔795~2200米之间均有分布,占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的3.5%,占耕作土壤面积的26%,是景东县的主要耕作土壤;亚高山草甸土分布在无量山山脊上海拔3000~3371米之间的16座山峰上,占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的0.2%。

三、社会概况

景东县隶属于普洱市,下辖锦屏、文井、漫湾、大朝山东镇4个镇,以及安定、文龙、龙街、林街、太忠、曼等、景福、大街、花山9个乡,共有个165村民委员会。

境内有汉族、彝族、哈尼族、瑶族、傣族、回族、拉祜族、布朗族、白族、苗族、傈僳族、满族等23个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以农业人口为主的传统农业大县。

2009年总人口为36.3万人,占云南省总人口的0.58%,城镇化水平为28.8%。

四、社会经济概况

2009年景东县实现生产总值250869万元,同比增长13.9%,增速比去年加快2.1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6611万元,比上年增长14.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7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420元。

第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46.3∶20.3∶33.4。

全年第一产业总产值116177万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2.6%;全年第二产业总产值51044万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9.0%,其中工业总产值35589万元,比上年增长11.2%,建筑业总产值15455万元,比上年增长55.8%;全年第三产业总产值83648万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2.3%。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1957万元,比上年增长51.7%,其中,第一产业总投资210万元;第二产业总投资33064万元,比上年增长45.8%;第三产业总投资48683万元,比上年增长25.8%。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9年景东县土地总面积445511.14公顷。

其中:

农用地412494.02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92.59%;建设用地7754.35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74%;未利用地25262.77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5.67%。

(一)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55520.3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3.46%,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46%;园地面积19541.1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74%,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39%;林地面积313722.1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6.05%,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42%;牧草地是农用地中规模最小的地类,全县牧草地面积仅有89.6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2%;其他农用地面积23620.6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73%,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30%。

(1)耕地

耕地在全县各县镇均有分布,其中以文井镇居多,有10199.58公顷,占全县耕地的比例达到18.37%,其次为锦屏镇、花山乡、大朝山东镇和龙街乡,耕地面积均在4500公顷以上,占全县耕地的比例都在8%以上,分布最少的为林街乡,耕地规模仅为2440.73公顷,占全县耕地的比例为4.40%。

(2)园地

园地在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大朝山东镇和文井镇分布最多,共有6461.14公顷,占全县园地总规模的33.06%,太忠乡和曼等乡分布最少,都只有536.07余公顷。

(3)林地

林地在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文井镇、锦屏镇和大朝山东镇分布最多,共有139908.42公顷,占全县园地总规模的44.60%,曼等乡分布最少,只有9315.64公顷,占全县林地总规模的2.97%。

景东县生态环境良好是全省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县,县内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别是无量山自然保护区和哀牢山自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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