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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适应新形势 实现新跨越

努力开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市长 汪 军

(2012年3月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宣城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脚踏实地、干事创业。

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汇报、提出了要求,孙书记随后还要作重要指示。

下面,我重点讲三个方面内容。

     一、2011年民政工作回顾

     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和实践“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意在民政、服务在基层”为载体,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突出重点,民政民生目标全面完成。

一是城乡低保规范完善。

按照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全年两次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905万元。

二是医疗救助有序开展。

对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取消了病种限制和救助门槛,对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取消了救助门槛,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开通了医疗救助结算“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出院、报销、救助”一体化。

全年救助3248人次,发放救助金456.92万元。

三是五保供养制度完善。

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审核、规范操作。

全市农村五保对象由年初1732人动态调整为1760人,实现了应保尽保。

全年两次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提高到20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标准提高到3000元,通过“一卡通”按时按月发放到五保对象和供养服务机构,全年共发放供养经费446万元。

四是民政工程优质完成。

改扩建3所乡镇敬老院,新增床位230张,入住率达93%,全市集中供养率达50%。

投入617万元,建成了全省一流的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2011年,我市民政民生工程顺利通过省及宣城市考核,5项民生工程考核均居宣城市第一,获得市民生工程一等奖。

2011年改扩建的方塘、中溪敬老院,被宣城市政府授予“宣城市十佳敬老院”。

     

(二)狠抓实效,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民政政策更加普惠于民。

在全省率先出台《宁国市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每人年救助总额最高可达10万元。

截至目前,共开展重病救助15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3.06万元。

出台《宁国市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解决了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生活困难问题。

二是慈善事业蓬勃发展。

成功举办了“爱在深秋”大型慈善晚会,全年募集善款1201.8万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三是救灾减灾工作扎实有效。

全年下拨救灾款270万元,累计救济受灾人口2.46万人,全面完成因灾倒房147户253间重建任务。

妥善安排好冬令春荒期间灾民基本生活,加强救灾基础工作,完善救灾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救灾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西津街道城中社区被民政部授予第五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四是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

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全年共发放定补定恤金470万元,优待金191.4万元。

认真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等涉军人员维稳工作,全年无越级访和赴省进京上访发生。

     (三)注重创新,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民政基础设施不断夯实。

启动了市烈士纪念馆重建工作,总投资240万元,建筑面积470平方米,将于2012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不断满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高标准建设了市老年公寓亲和楼,老年公寓总床位数达500张;投入238万元实施市殡仪馆综合办公区、渡口公墓综合办公楼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办公条件,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群众需求;继续巩固规范化民政所创建成果,霞西镇、宁墩镇民政所被评为“宣城市十佳民政所”。

二是城乡社区建设成效明显。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了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出台了《宁国市社区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暂行办法》,规范了社区干部生活报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障标准;科学合理调整社区规模,城区社区由9个调整为13个,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继续深入推进“社区下楼”工程,探索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加快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建设步伐,全年创建新型农村社区32个。

三是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

继续巩固全市殡葬改革成果,遗体火化率继续保持100%。

全年新建7处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

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稳步推进,完成了6个乡镇集镇地名标志和楼门牌设置工作。

完成了皖浙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公益、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日益突显;圆满完成了全市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被评为全省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政工作还面临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整体水平不高,保障标准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优抚安置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难题。

四是社区活力不足,社区服务内容不够丰富,城乡社区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和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面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明确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

     2012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五年大变化”的关键一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研究和把握民政工作规律,大力支持和推动民政工作加快发展,使民政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

认真贯彻省、宣城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民生政策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城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防灾减灾体系”五大主题,按照“提速增效,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一个确保”、开展“二项争创”、实现“三个圆满”、提升“四项水平”、力争“五个突破”,以优质服务的窗口形象,打造人民满意的宁国民政。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2012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一个确保”,更加注重民政民生工程建设。

按照省、宣城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民政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实现“宣城争第一、全省争先进”目标。

1、提高五保、农村低保标准及规范化水平。

认真做好保障对象的审核认定、民主评议,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确保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年递增10%以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年递增10%以上。

2、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

完成仙霞、霞西、天湖3所敬老院改扩建任务,力争10月底前完成,11月份投入使用,床位利用率达90%以上。

同时按照宣城市要求,通过新建、改扩建、政府划拨、购买置换等多种方式,新增床位210张,确保到2013年实现五保户集中供养率90%的目标。

3、加强特殊困难人群社会救助。

进一步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金管理发放工作,对全市孤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信息台账建立健全,孤儿界定准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高龄老人津贴实施办法,要积极探索实现社会救助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效益。

     

(二)开展“两项争创”,更加注重民政工作创先争优。

按照“创新、发展、争先”的总体思路,努力在各类考核中争先进位。

1、积极争创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单位。

通过民政所规范化建设、三项民主考评、机关效能建设及4A级婚姻登记机关评定、民政系统行风示范单位争创等活动开展,确保成功争创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2、积极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

成立争创工作专职机构,做到有机构编制、有专职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办公地点,为双拥工作有序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拥军活动,不断拓宽双拥工作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做到“三个圆满”,更加注重全年目标任务落实。

围绕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三个方面。

1、圆满完成全市民政所规范化创建任务。

完成剩余乡镇规范化民政所建设,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改善为民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实现100%创建目标。

2、圆满完成福利彩票6500万元发行任务。

2011年,我市福彩销量达5520万元,比上年增长73%,占宣城市总量四分之一,人均销量全省第一,总量居全省县市第三,受省“特等奖”表彰。

下一步我们要坚持稳抓稳打,强化宣传,注重营销方法和技巧,开展多种促销活动,提升整体销量。

发挥中福在线增长点作用,确保圆满完成6500万元福利彩票发行任务。

3、圆满完成烈士纪念馆建设布展任务。

加快烈士遗物、相关史料征集,丰富布展内容,确保7月份前完成布展任务,充分发挥其陈列烈士遗物、弘扬烈士事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争创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

     (四)提升“四项水平”,更加注重基层服务能力建设。

按照提速增效要求,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服务能力。

1、社区建设再上新水平。

当前,要积极做好社区工作人员公开选拔工作,指导相关街道落实新增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力争在今年8月份前完成新增4个社区的组建工作。

以居民需求为服务导向,以网格化作为切入点、户况作为支撑点、搭建社会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社区社会管理创新。

加快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建设步伐,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成35个农村社区建设任务,突出惠民新要求,满足群众新期盼,实现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新提升。

2、慈善工作再上新水平。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慈善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建立宁国市慈善爱心基金,努力推动慈善事业再上新水平。

强化慈善宣传,开通市慈善网站,弘扬慈善在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安老助孤等方面典型事例,进一步完善慈善救助办法,规范救助行为,筑牢诚信慈善。

加强慈善网络建设,年内在3个乡镇成立慈善分会。

举办一场大型慈善晚会,力争募集善款800万元。

3、殡葬工作再上新水平。

积极推行城乡居民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对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丧葬费用实行全免,减轻群众负担。

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殡仪馆综合楼、公墓办公楼内部设施,确保清明节前投入使用。

加强殡葬文化建设,提升殡葬礼仪服务水平。

推广节地葬法,树立文明追思、低碳祭扫殡葬新风,全年建设10处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

4、机构养老再上新水平。

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快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继续按照上海、杭州等地标准加强福利院内部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不断满足老人生活服务、精神文化、医疗康复需求,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完成市福利院特别护理区改造,新建床位103张;新建老年公寓怡景苑,新建床位58张,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使我市机构养老再上新台阶。

     (五)实现“五个突破”,更加注重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切实做到“工作有新举措,改革有新成效,开放有新局面,事业有新突破”。

1、社会化养老工作有新突破。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适度普惠,建管并重、规范管理”的原则,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提供养老服务。

民政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要加快制定出台我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完善养老、医疗、设施、文化及政策保障措施。

重点支持世外桃源老年公寓项目建设,扶持发展1—2家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加快养老服务社会化步伐。

2、民政信息化建设有新突破。

民政信息化建设是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直接手段。

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省、宣城市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引进开发软件,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完善市内医院、乡镇卫生院医疗救助信息平台,不断提升医疗救助信息化水平,实现民政信息化工作新突破。

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新突破。

积极学习借鉴合芜蚌社会组织改革试点,实行政会分开,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重点培育发展公益类、慈善类、养老服务类及社区社会组织,构建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

扎实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宣传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建立2—3个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示范点。

4、福利企业发展有新突破。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社会资源,为福利企业的发展提供多重保障。

民政部门要在参照先发地区经验基础上,适时出台支持福利企业发展的意见,努力实现部门、社会、企业互联互动,积极营造重视福利企业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快速、规范化发展。

5、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有新突破。

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做好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衔接工作,拟定干部培训计划,选好课题,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继续引进专业人才,完善干部教育、监督、考核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创造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救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口粮、衣被、保暖等基本生活需求。

完善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建设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提升救灾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进一步做好8023部队等信访维稳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提高认识,创新方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今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确保民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上要再强化。

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民政工作范围之广,任务之重,要求之高,仅仅靠民政部门的努力难以完成到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一如既往地履行好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和支持民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共同推动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

民政部门要始终把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放在首位,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更好的履行党和政府所赋予的职责。

     二是思路上要再创新。

当前,民政工作对象正在由特定目标群体逐步向社会公众拓展,人民群众公共需求正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这就要求我们要改变过去那种“坐等资金分配”的思维模式和“过节发钱、应急送物”等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工作方式,我们要主动适应民政工作逐步向整体制度安排、规范管理目标迈进的新要求,带着感情和责任,经常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听民声、察民意、惠民生,实现民政工作职能由“兜底”保障逐步向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转变,想方设法实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要、维护群众利益。

真正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三是队伍上要再加强。

民政工作是否落实,目标任务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广大民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必须依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

近年来,我们通过不断的学习考察、交流培训,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工作、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维护稳定的本领不断提高。

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是民政事业发展永恒的主题。

当前,我们要以创先争优、民主考评、效能建设、民政所规范化建设、民政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同志们,民政工作事关民生大计,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勤勉工作,抢抓机遇,狠抓落实,以更加昂扬的士气、更加务实的作风,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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