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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文件小学

新建宋庆龄幼儿园二期工程(宋庆龄学校)

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2007年1月

发包单位

宋庆龄幼儿园

 

施工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投标备案部门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新建宋庆龄幼儿园二期工程(宋庆龄学校)

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卷投标须知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内容

1

工程名称、报建编号

新建宋庆龄幼儿园二期工程(宋庆龄学校)

0602QP0027C01

2

建设单位

宋庆龄幼儿园

3

建设规模、总投资

总建筑面积21621平方米、2950万元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5

质量标准

一次验收合格

6

招标范围

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7

工期要求

270天

8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10

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可派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法人委托书报名

11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2

投标有效期

90天

13

踏勘现场

时间:

07年1月23日下午14时00分

各投标单位统一时间到现场由建设单位组织

序号

内容

说明与内容

14

答疑会

时间:

07年1月26日下午13时30分

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浦区分中心(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IC卡

15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6

投标保证金

2007年2月5日前提交人民币50万元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户: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浦分中心

账号:

31001938010050006433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

07年2月12日下午13时30分

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浦区分中心(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18

开标

开始时间:

07年2月12日下午13时30分

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浦区分中心(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各投标单位携带诚信手册原件、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19

评标办法及标准

见后附评标办法

前言

(一)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新建宋庆龄幼儿园二期工程(宋庆龄学校)

建设地点:

青浦区赵巷镇(东至方夏村87/1宗地,西至宋幼一期,南至淀浦河,北至内河)

结构、层数:

单位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层数

高度(M)

建筑面积(M2)

行政楼

框架

3

18.1

1968

教学楼A、B

框架

3

12.9

5345

教学综合楼

框架

4

16.9

4417

食堂

框架

2

9.4

1900

体育馆

框架

2+地下1

12.3

3565

宿舍

框架

3+地下

10.8

4330

门卫

框架

1+地下

5.5

96

建筑面积:

21621平方米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要求质量标准:

一次验收合格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07年3月,2007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要求工期:

270天

(二)合同名称

新建宋庆龄幼儿园二期工程(宋庆龄学校)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投标有效期

90天

(五)投标保证金

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2007年2月5日前递交:

账号:

31001938010050006433

账户名: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浦分中心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开发区分行

由于未能在投标当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将无法参加投标,故提请各投标单位注意保证资金的到帐时间(本次招标项目的报建编号为0602QP0027,标段号为C01)。

(六)招标日程安排

序号

招标事项

时间

地点

1

发放招标文件

07年1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宛平南路99弄2号106室

2

交纳投标保证金

07年2月5日前

建设银行开发区分行

(外青松公路6189号)

3

现场踏勘

07年1月23日下午14时00分

项目现场

4

招标答疑会

07年1月26日下午13时30分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浦区分中心(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5

投标及截止期

07年2月12日下午13时30分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浦区分中心(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6

开标会

07年2月12日下午13时30分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浦区分中心(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七)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份

(八)招标代理单位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九)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的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资质及其以上

一、

总则

1.工程说明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言第

(一)条所述。

上述工程按照《招标投标法》,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投标单位采用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并已书面方式通知所有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通过前言第(三)条所述的方式已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按乙方计划自行完成的工程价值的开工当年的工作量的20%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4.1.1预付时间:

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2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4.1.2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比例:

从甲方支付首期工程进度款开始,按照预付款同比例抵扣,直到扣完为止。

4.1.3如果乙方滥用预付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

工程量的确认

4.1.4乙方应在每月27日前向总监理工程师及投资监理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及投资监理接受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将核实结果通知乙方。

4.1.5总监理工程师及投资监理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工程进度款支付

4.1.6工程进度款在计量确认后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期用于工程上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价款,同期结算。

4.1.7工程进度款按当月的80%支付,预留20%工程保留金。

竣工结算时预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后结清尾款。

5.设备材料供应方式

凡施工用的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质保书或出厂检验合格证。

建设单位如有特殊要求,指定有关单位购买时,所发生的费用可按实调整增减。

建设单位如有部分货源,中标单位在采购前必须接受。

本次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价材料、设备如实际施工时为中标单位采购,采购前其品牌、型号规格、厂家、价格,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方能实施采购。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14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卷工程承包说明

第二章工程承包说明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书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第五章辅助资料表

第四卷技术规范

第六章技术规范

第五卷图纸

第七章图纸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工程承包说明、工程量清单、银行保函格式、图纸。

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凡属对招标文件条款误解造成误差,开标后不得再作任何调整。

7.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即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中午12时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招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如投标单位无疑问,也需递交无疑问的招标质疑函,同时也需加盖公章。

送达地点: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宛平南路99弄2号106室邮政编码:

200032传真号码:

54250352)。

招标质疑函如以传真形式递交,投标单位应于招标答疑会召开时,将原件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8.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补充通知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三、投标报价说明

9.投标价格

投标价格

9.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费用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9.1.2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等文字表达均应使用汉语。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1.1商务标标书

●投标书

●投标保证金承诺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投标文件(加密文件)光盘

●投标文件(计价文件,后缀名为*.EB1)光盘

●投标单位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辅助资料表(第一部分)

◆表5.1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5.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表5.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11.1.2技术标标书

●辅助资料表(第二部分)

◆表5.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5.5劳动力计划表

◆表5.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表5.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表5.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言第(四)条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3.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言第(五)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按照前言所述方式递交。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14天。

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3.1.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3.1.2投标单位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

14.招标答疑会

投标单位派符合前言第(九)条条件的代表于前言第(六)条序号4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招标答疑会。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

招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由于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6.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单位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5.勘察现场

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言第(七)条所述份数的“副本”(商务标标书和技术标标书分开装订),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商务标标书

16.1.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6.1.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16.1.3外来劳动力用工数按照上海市的有关文件,由投标单位依据劳动力用工计划表自报,在《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中列报。

16.1.4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均须采用A4幅面(附图,附表可除外),递交的投标书不得用硬封面包装。

技术标标书

16.1.5本次招标施工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其正副本份数按16.1款要求,封入空白档案袋(封面、装订夹(兰色用于正本,黑色用于副本)由招标代理单位随招标文件一同分发)后,外面再装入档案袋密封并按17款要求标注。

16.1.6技术标书中不得出现投标企业名称(包括企业公章)、投标单位人员姓名、投标企业特征等内容,及其一切可以产生联想的印记及其他记号,一经发现作无效标处理。

16.1.7技术标书统一使用由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封面及装订夹,纸张一律采用白色A4纸,字体采用四号宋体。

16.1.8技术标书中一律不得出现手写体和彩色字符(除有关图表外)。

16.1.9凡不按上述保密要求编制的技术标书,一经发现,作无效标处理。

16.1.10要求投标人在技术标的主要内容中突出编写的重点。

避免把工法、操作规程、规范要求抄入技术标(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的情况除外)。

16.1.11技术标书页数应控制在100页内(不包括附图及附表、目录),投标文件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标题可采用四号字体。

16.1.12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均须采用A4幅面(附图,附表可除外),递交的投标书不得用硬封面包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商务标标书和技术标标书应分开装订及密封包装。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外层包封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投标文件于前言第(六)条序号5所述的时间和地址递交给招标单位。

18.投标截止期

投标单位应按前言第(六)条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前言第(六)条序号5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20.开标

招标单位将于前言第(六)条序号6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

21.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

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在评价与比较时,通过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项目管理班子等综合评价。

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应考虑执行合同期间价格变化和允许调整的规定。

八、授予合同

25.中标通知书与未中标通知书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

在该通知书(《合同条款》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款》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发给未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甲方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合同最终签订的时间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三十天内.

第二卷工程承包说明

第二章工程承包说明

1.总则

以下所述和介绍只是概况,不能视为完整无缺,投标者应全面研究所有资料,如图纸、工程量清单、工地现场等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全面情况。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浦区赵巷镇。

本次招标项目详见本招标文件前言部分建筑物一览表,总建筑面积21621平方米。

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目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

详细情况见招标图纸光盘。

已完工程

下述工程在接受工地时已完成:

三通一平

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中标单位应承担其承包范围内各专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的职责。

2.专业分包工程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实行专业分包,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程,各专业分包工程待本次招标中标单位确定后,由业主与中标单位共同选择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但最终的决定权归业主所有。

(1)弱电安装工程;

(2)消防工程;

(3)锅炉安装工程;

(4)厨房设备工程;

(5)VRV空调安装工程;

(6)二次精装修工程;

(7)河道驳岸工程;

(8)室外总体工程;

(9)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3.工程报价

3.1报价依据: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2报价原则:

(1)投标人须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了解工地现场的全部情况,根据投标人自身实力,以综合单价方式竞争报出投标总造价,同时提交全部报价的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一套,并密封在一个独立的封套中,上面注明“电子投标加密文件”及投标单位名称。

同时提交形成电子投标文件前的计价文件,即后缀名为*.EB1(得力软件)的组价文件的电子文件,也单独密封在一个独立的封套中,上面注明“电子投标计价文件”及投标单位名称。

(2)本工程根据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报价,即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包括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税金及投标人的期望利润等,并应充分考虑到现场条件、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波动、风险等因素。

(3)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及合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经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指定(暂定)单价指目前暂不能确定的主材(设备)价格,投标时必须按照此价格计入,如出现未按指定(暂定)单价计入投标报价,则回标分析时将会要求投标单位修正此部分报价并作出书面解释。

中标后,指定(暂定)单价在采购前由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

(5)为了避免恶性竞争,本次投标的人工费应按照《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交易信息》2006年10月号定额工日劳务发承包价的范围内进行报价(不对应工种),综合费率则按照《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交易信息》2006年10月号中的综合费用参考费率(土建及安装)的范围内进行报价,人工费或综合费率低于此范围的,按照此范围内的上限予以修正,高于此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6)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大型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及其他重要的措施项目,其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开列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

不得报“0”或象征性报价。

出现下列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可作废标处理:

1)该措施项目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符;

2)该措施项目仅以人工费报价;

3)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等为由作明显偏低的报价;

(7)主要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报价低于“经评审的有效标的平均报价”且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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