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制度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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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制度计划
出台制度,计划
篇一:
计划管理制度
计划管理制度
一、目的
1、根据公司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有序推进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
2、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公司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空间上能合理配合,不断改善公司的各项经济指标,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3、通过计划工作的表格化、工具化、量化,推动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步骤化,使公司高效有序地运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的计划工作事务,均适用本规定。
三、责任
人力资源行政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和核准。
各部门负责计划的执行落实。
四、计划管理的内容
1、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各项计划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依据。
计划一经下达,各级各部门都必
须发动员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计划分为:
计划、执行、追踪与反馈和考核与整改四个部分,公司的任何计划都必须按这四个步骤有序开展工作。
计划制定的标准:
所有计划必须包括
•所有计划必须与公司计划保持一致
•具体工作项目
•工作项目需要达成的可量化考核的目标
•达成目标的责任人
•达成目标的最终时间
人力资源行政中心是公司综合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综合计划的检查、监控、协调、评估与考核。
2、长期计划必须遵循的原则:
长期计划(如三年业务计划)是确定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必须考虑一下几个方面:
•企业发展规模;
•企业管理发展水平;
•企业财务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企业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环保等生产条件的改造;•企业的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成本控制计划
编制公司长期计划的主要依据:
•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和变化趋势
•市场竞争状况及其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内部可提供的资源及发展潜力
3、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是公司全体职员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月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因此,公司各个方面的经营计划,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年度计划的制定:
公司年度计划由公司总裁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制定,采用至上而下和至下而上两种方式制定年度计划:
目标的下达至上而下,目标的达成措施和计划至下而上;年度计划制定在公司年度会议前完成,并在年度会议上公布执行。
年度计划的执行、监督和考核:
年度计划按指标责任归属由各部门负责所属指标的执行并达成最终结果,各项年度计划指标的监督由总裁负责:
每月对照年度计划执行的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过程调整;年度计划的达成情况直接与部门负责人的收入、晋升、降级挂钩,由总裁根据年度计划和实际达成情况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4、月度计划
月度计划的制定:
由总裁在每月23日前下达月度公司整体目标和工作指导思想,各部门根据公司目标制定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在25日提交至人力资源行政中心汇总并发总裁审核,总裁确认
后签字,在公司月度计划会议上公布执行。
月度计划的执行:
由各中心负责人执行,由总裁助理和人力资源行政中心
进行资源
协调,由总裁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月度计划的跟踪和反馈:
由人力资源行政中心对总裁审核后的计划进行系统整
理并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月度计划进行分解,周期为一
周,标注出各部门计划完成情况并每周上报总裁。
月度计划的考核和整改:
由总裁根据各部门月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各中心负责
人进行考核;月度计划未完成的部门和个人需在计划周期结束后总结原因,汇总汇报至总裁并列为下次考核项目,月度总结会对上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质询。
5、周计划
周计划的制定:
各部门根据自身部门月度目标和公司各种会议决议在每周六制定本部门的下周工作计划,每周一各部门公布周工作计划并生效执行。
周计划的执行:
由各中心负责人组织人员执行周工作计划,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和沟通。
周计划的跟踪和反馈:
由各中心负责人汇总各部门工作计划并整理后进行跟踪并每周六向人力资源行政中心相关人员提交上周工作总结,反馈工作的完成情况。
周计划的考核和整改:
每周一各中心负责人对本部门上周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质询和考核,主动对未达成的目标进行分析并纳入下周的重点工作。
项目性计划
项目性计划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制定并在总裁或分管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执行,与公司例行计划具有同等约束力。
五、计划体系的完善
计划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是长期性或系统问题,公司员工有义务向人力资源行政中心提出意见,人资中心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后报总裁进行决策是否修改,在未进行正式颁布的计划管理制度之前必须维持原有的制定执行。
注:
1、月例会召开后,各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及每位员工应按照通过审核的月计划或月目标,分解为每周计划或目标。
2、计划或目标分为:
重要、紧急、重要而紧急等三个
级别进行分层管理。
我们应更多的关注“重要”项,按照即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有序展开;尽量减少因未提前计划或准备的“紧急”项出现。
对于已经出现的“重要而紧急”项,要立即关注,马上处理。
3、处罚
每项工作或目标没按时完成的,“重要”、“紧急”项
罚金100元/项;“重要而紧急”项罚金200元/项。
4、计划跟踪人员须在应完成时间前一周/三天/重要时
间节点时,对其进度进行跟踪,并将跟踪结果每周六汇报给总裁。
篇二:
目标计划管理制度
目标计划管理制度(修改讨论稿)
一、目的
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合理有效分配资源,确保公司各项
工作的开展及经营活动有序实施,通过目标计划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目标计划包括年度经营计划、月度工作目标计划、阶段性工作目标计划和周工作目标计划。
三、管理职责
(一)总经办
1、是工作目标计划的控制部门,负责各部门工作目标计划的协调、控制和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跟进和落实工作目标计划;负责跟进、落实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执行单之任务,并指引各单位编制部门工作计划。
3、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
4、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工作目标计划管理的评价,并对公司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二)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部是工作目标计划执行结果的评价部门。
2、在总经办的协助下每月完成对各部门计划完成情况评价,具体的考核指标在后面进行界定。
(三)其他部门职责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目标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目标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有管理责任。
如果多个部门均由一位分管领导管理,则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下属各部门的计划必须通过其审核。
2、各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目标计划,并按时间和个人进行分
解,必要时形成个人工作计划。
3、各部门与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总经办关于目标计划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4、各部门负责建立、维护本部门工作目标计划管理,并对本部门工作目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5、负责部门工作目标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四、计划编制的原则
(一)影响公司经营计划的重点工作或事件。
(二)对其他部门有影响的重点事件。
(三)产生成本及费用的事件
(四)非日常性工作的事件(非日常性工作的标准由各个部门确定)
(五)需其他部门配合的事件,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五、工作计划编制
(一)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1、每年12月由总经办及相关部门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一级计划)编制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各部门据此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由董事长批准,公司总经办备案。
3、具体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的要求由总经办另行通知。
(二)月度工作目标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
等,制定本部门的月度工作目标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总经办。
2、总经办每月28日前汇编并报董事长审核后下发公司月度工作目标计划至各部门。
3、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中要明确重点工作目标、
工作任务、计划完成进度、责任主体、完成质量等,并注明需其它部门协助的事项等,具体的计划申报方法由人力把资源部安排培训。
4、工作任务按照公司及部门内的经营管理要求,内容
以本部门非日常
性的重点工作为主,尽可能明确化、数量化和具体化。
5、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日期,跨月度工作尽可能分月报送并注明“全月”,但必须注明该项工作各阶段的计划完成日期,并设定本月底需达成的目标。
6、工作计划中应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或人)并尽可能明确到小组或个人。
如跨部门的工作,贝懦注明负责组织协调的责任主体。
7、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必须设定目标,跨月度的工作应设定本月底要达成的目标,并在当月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8、与年度工作计划挂钩,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
点工作应在月度工作计划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9、各部门在编制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简要总结,正在进行中的项目要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页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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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各部门在保持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保证调整计划的灵活性,两者应高度统一。
衡量的标准是是否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影响。
调整计划应在每月日以前报给总经办。
(三)阶段性工作计划的编制和要求
1、阶段性工作计划:
一般指专项工作计划及临时性工作计划。
2、公司在专项工作实施前一周内,编制下发阶段性工作计划的具体指引和要求。
(四)周工作目标计划的编制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并指导部门成员根据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要求将工作分解到周,编制周工作计划。
2、每周五下午五点前将下周工作计划报部门负责人,暂不将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月度绩效考核中,仅作为工作事件的控制。
3、总经办“部门工作对接人员”有权对周工作计划进行检查,相关人员必须全力配合。
六、工作目标计划跟进实施
(一)各部门应保证工作计划的合理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工作计划
的要求开展工作。
工作计划制订下发后,各部门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总经办负责落实工作计划中各项重点任务,对各项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予以跟进、协调并提供各种支持。
(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和监控,负责协助落实项目各项重点工作,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四)为确保工作计划执行效果,各部门对工作计划有疑问时,可向总经办提出咨询。
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执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至总经办。
(五)总经办与人力资源部将在每月上旬组织召开计划管理协调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通报上月项目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考评结果;
2、各部门通报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公司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
3、公司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其它需协调解决的事项。
五、计划外重点工作
1、公司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以及项目经营分析会、董事长办公会上布置的各项工作,由行总经办以“工作执行单”的形式下达(工作执行单的格式见附件)。
2、对列入“工作执行单”中的工作,责任部门应积极予以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
3、总经办将对“工作执行单”中的工作进行必要的跟
进,并不定期实施抽查、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