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黄岗镇柳新节水灌溉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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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黄岗镇柳新节水灌溉工程监理规划
阜南县黄岗镇柳新节水灌溉工程(一期)工程
监
理
规
划
安徽省阜阳市聚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2010年7月
一、总则
1.1 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阜南县黄岗镇柳新节水灌溉工程(一期)工程位于阜南县黄岗镇柳新村,陶子河右岸。
本工程主要有混凝土防渗干支渠修筑、引水渠清淤、支渠过路涵及涵管桥修筑、过路涵及渡槽维修、干支渠分水口修筑等建设内容组成。
工程设计标准为:
灌溉保证率80%,地震设防烈度6度,排涝标准5年一遇。
1.2 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本工程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
70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0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0年9月20日。
质量目标:
合格。
1.3 工程项目组织
建设单位:
阜南县黄岗镇柳新灌溉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计单位:
阜南县水利局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
安徽省阜阳市聚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施工单位:
安徽省阜南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4 监理工程范围与内容
监理工作范围:
阜南县黄岗镇柳新节水灌溉工程(一期)工程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混凝土防渗干支渠修筑、引水渠清淤、支渠过路涵及涵管桥修筑、过路涵及渡槽维修、干支渠分水口修筑等分项工程。
并对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进行工程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内容:
✧熟悉与项目有关的各类文件;
✧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
✧熟悉施工合同文件的内容;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审核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与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跟随工程进展,对工程实施全方位监控,包括但不限于:
严格监控工程材料与构配件质量、组织隐蔽工程验收、监控工序质量、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协助业主进行设备采购、组织设备的调试验收、跟踪进度计划,控制工程进度、组织工程会议、协调工程有关各方关系、处理工程变更事宜、进行施工现场签证、处理工程索赔、调解合同争议、检查承包商的安全保障措施、审查技术资料、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
1.5 监理主要依据
我监理中心将严格按照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方面的规程、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规定,以及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与职业健康体系文件的要求,依据设计图纸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的管理。
主要依据如下:
1)业主提供的本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图纸及建设基础文件与资料;
2)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监理合同;
3)业主与总承包单位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4)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配套验收规范;
5)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1.6 监理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见下图:
✧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直接对监理单位负责,按照监理委托合同中业主所授予的权限,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履行其合同规定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
1)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与标准;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
3)主持制订项目监理方案,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4)组织全面实施监理方案及监理细则,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
5)组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6)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重要文件;
7)审核并签署承包商提交的重要申请、计量支付证明文件与竣工结算;
8)处理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0)主持开工预备会议及工程例会;
11)签署监理对外发出的指令、文件、报表及报告;
12)主持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签署索赔处理意见;
13)组织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的验收并审核签认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14)审核签署承包商的竣工申请报告,主持工程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
15)参与业主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6)主持整理并审核签署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
17)定期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制度、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图纸、施工文件等业务学习;
18)组织审查安全防护措施,关心与督促防护设施的落实;
19)负责各专业重大技术问题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发布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在授权范围内的其它指令;
20)组织编制工程的最终质量评估报告,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负责工程结构的质量控制,其工作直接对总监代表负责,工作的职责与权限由总监理工程师授予。
其岗位职责主要包括:
1)在总监的领导下制订土建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具体组织实施土建结构的监理工作;
3)组织、检查与指导土建结构监理员的工作;
4)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中本专业的内容,并向监理组长提交审查意见;
5)负责土建结构各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负责进场工程材料(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等)、构配件抽检、试验与使用审批;
7)做好工程现场工程变更的验收确认工作;
8)负责监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记录,提出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参与编写土建结构的有关监理报告;
9)负责审核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本专业有关的监理文档资料;
10)及时、全面地向总监代表报告其负责的监理工作情况及工地质量情况。
✧监理员的岗位职责
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本专业的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行使检查与发现问题的职能,对主要的工序(如:
防水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浇灌、砼喷射等)进行旁站监督,巡视工地,掌握各工序的具体进展情况,每天向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各工序的进展、工地质量状况等,其具体职责主要包括:
1)巡视工地,了解工地进展及各工序的具体施工情况,向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2)对各工序施工进行经常检查或旁站,及时制止承包商不规范的施工行为;
3)按施工图纸核对现场实物工程量,按验评标准的要求检查实物工程偏差;
4)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专业监理工程师;
5)各工序完成时,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项工程的验收与工序交接的验收;
6)对本专业的材料取样、送检与结构试验进行见证;
7)填写监理日志。
1.7 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8 监理工作方法与制度
1.8.1监理工作的宗旨与形式
为适应工程建设监理高起点、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监理工作坚持以“科学态度、严谨作风、求实精神、服务观念”为宗旨。
工程建设监理采取主动控制为主、被动控制为辅,两种控制相结合的动态控制型监理形式。
其主要步骤如下图所示:
监理工作主要步骤
1.8.2监理工作的主要方式与手段
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设计文件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依照招标人授予的权限,与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正确运用监理的职责与技能,通过有序、高效的工作,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与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原则,指导、检查、监督承包人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总目标的全面实现。
在处理工期、质量与支付结算的关系时,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质量为中心、施工工期为重点、投资效益为目标”,用系统观念处理三者关系,促进三者由矛盾向统一转化。
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与手段如表1.8-1。
表1.8-1监理工作的主要方式、方法与手段
序号
监理手段
监理方式与方法
1
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在承包人施工期间,用全部或大部分时间在施工现场对承包人的施工活动跟踪监理。
发现问题便可及时指示承包人予以纠正,以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保证工程的质量与进度。
2
测量
监理工程师利用测量手段,在工程开工前核查工程的定位放线;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工程的轴线与高程;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测量各部位的几何尺寸、高程等。
3
试验
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或材料的质量评价,必须通过试验取得数据后进行。
不允许采用经验、感觉评价质量。
4
严格执行监理程序
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的项目不能开工,这就强化了承包人做好开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付款证书,承包人就得不到工程付款,这就保证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地位。
5
指令性文件
监理工程师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对任何事项发出书面指示,并监督承包人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
6
工地会议
是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讨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时所采用的一种形式,必要时,可邀请招标人或有关人员参加。
在会上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具有书面函件与书面指示的作用。
因此,监理工程师可通过土地会议方式发出有关指示。
7
专家会议
对于复杂的技术问题,监理工程师可召开专家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根据专家意见与合同条件,再由监理工程师作出结论。
这样可减少监理工程师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片面性。
8
计算机辅助管理
监理工程师利用计算机,对计量支付、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合同文件进行辅助管理。
9
停止支付
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合同赋予的在支付方面的权力,承包人的任何工程行为达不到监理工程师的满意,都应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以约束承包人认真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各项任务。
10
会见承包人
当承包人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违反合同条件进行工程活动时,由总监理工程师邀见承包人的主要负责人,指出承包人在工程上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与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挽救问题的途径。
如仍不听劝告,监理工程师可进一步采取制裁措施。
1.8.3监理工作记录制度
为了给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工程的变更与索赔处理及工程的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资料与依据,拟建立以下监理工作记录制度。
a.监理工作记录其内容包括当日施工部位、项目、施工内容;当日气象情况以及对施工的影响;当日施工承包单位的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与使用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当日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形象;当日施工质量及安全情况;当日施工中的其他问题包括施工组织、外部干扰停工、窝工、违规违约、该项工程现场施工情况综述、当日会议记录、建设单位、总监的意见与指示、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文函等。
b.各类监理记录必须及时进行整理、编号与妥善存储。
监理工作记录不上报建设单位,但接受建设单位的查阅与检查考核。
1.8.4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监理单位定期不定期的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实施情况,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以后,对各类报告的编写内容、时间、报告的编写部门、审查、批准、签发等作出具体的规定。
但至少应包括:
a.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简报与报表,按建设单位规定格式提交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及安全等方面的报表。
b.监理工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施工情况综述、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与进度分析、工程质量情况及分析评价、工程计量、支付及造价控制分析、工程材料供应情况及实际用量、永久设备到货及质量情况、施工单位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投入及使用情况及对施工质量、进度的影响,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及存在问题,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变更及索赔处理记载、违规违约记录)及合同执行分析、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在场监理人员、发出的监理工程师指令、指示、重要的监理活动、监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设计图纸供应、现场设代及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工程施工的照片、录像资料等。
c.对建设单位授权范围以外的事项或紧急重大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
d.监理工程师应主动经常与建设单位的有关业务部门交流工程施工及监理工作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并及时磋商。
e.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投资控制等方面的有关报表。
1.8.5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沟通与协调各项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应定期不定期地主持与组织下列会议:
a总监协调会
主持人:
总监或总监代表
参加单位及人员:
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有关监理工程师。
议题:
施工单位汇报生产完成情况及下一步计划安排,并汇报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情况,提出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解决的问题;
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通报情况,并提出要求;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代表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对会上提出的问题作澄清、解释与答复;
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b设计交底会议
主持人:
总监或总监代表
参加单位人员:
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运行筹备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议题: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并提出施工要求与注意问题;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就有关技术问题、质量要求、施工工艺等交换意见。
c专题协调会
主持人:
总监或总监代表
参加单位人员:
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设计代表等。
议题:
施工措施研究、施工进度协调等。
d施工安全例会
主持人:
总监或总监代表
参加单位人员: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监理单位综合部主任及安全监理工程师。
议题:
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通报安全生产问题。
e监理内部工作会
主持人:
总监或总监代表
参加人员:
全体监理人员
议题:
1.检查监理工作,听取工作汇报;
2.布置与研究监理工作要点;
3.决定与通报重要问题;
4.协调内部工作。
1.8.6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制度
1.8.6.1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签发制度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图纸后应及时熟悉、复查图纸与设计文件内容,并督促承包人进行图纸会审。
2.开工前组织进行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的会审会议。
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代表、设计人、承包人、监理部与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监理部编写《图纸会审会议纪要》,承包人填写《图纸会审记录》,作为纪要组成部分,与招标人协商后,各方会签,并向承包人签发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所有设计文件必须经过监理部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作为施工准备依据。
1.8.6.2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1.设计变更、洽商不论由谁提出与批准,承包人均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承包人方可执行。
2.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对签认的设计变更、洽商发生后,将设计变更、洽商的内容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设计变更、洽商的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变更,承包人应及时申报“工程变更费用申请”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费用的支付手续。
1.8.7工程报审与监督制度
1.8.7.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制度
1.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开工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部审定。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同意批准实施;需要承包人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人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定。
1.8.7.2工程进度计划审批制度
1.进度计划审批的内容
(1)承包人总进度计划及调整计划。
(2)阶段性进度计划,包括月度(滚动)进度计划与专项施工进度计划(如:
基础施工、结构施工、竣工整理等)。
(3)进度计划必须有保证措施,重要是机具、劳动力的配置等。
2.审批的依据
(1)总进度计划及调整计划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约定。
(2)阶段性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3)进度计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审批的程序
(1)总进度计划应附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审批。
(2)月度进度计划每月26日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上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下月进度计划、机具劳动力的安排等。
(3)专项施工计划应附在专项施工方案中申报。
(4)调整进度计划是在工程进度出现重大偏差后,采取补救措施的计划,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予以报审。
(5)监理部收到进度计划后在约定时间内先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1.8.7.3施工进度监督制度
1.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承包人按月进度计划申报经审批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招标人报告各项工程实施进度及计划的对比与形象进度情况。
2.承包人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实施。
措施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分部、各单元、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8.7.4投资控制监督与工程计量、工程款审批制度
1.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监督承包人报送工程施工预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适应的概算,并随时补充相应的技术变更设计资料。
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招标人,以便控制投资。
3.按月报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月付款申报表及其它支付申请,经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报招标人支付工程款。
1.8.8工程报验与检验制度
1.8.8.1材料、构配件与工程设备报验审查制度
1.承包人应按规定对主要材料进行复试,包括材料的准用证、出场证明,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认可。
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复查与抽验,不合格材料应退出现场。
2.承包人的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进行签认,准许其使用。
1.8.8.2重要隐蔽工程报验检查制度
重要隐蔽工程实施前,承包人应根据设计与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填写重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隐蔽前填写《报验申请表》报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承包人进行重要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会同承包人、设计人、质量监督人共同检查签认。
1.8.8.3工程质量报验检验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改正。
2.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承包人改正后申报《复工报审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单元、分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报验申请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资料查验后予以签认,其中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还需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共同验收签认。
4.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还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承包人执行,承包人将执行结果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1.8.8.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作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与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招标人。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计量,待合格后,再补办计量手续。
4.承包人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并应抄报招标人与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承包人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报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承包人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招标人批准后,承包人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8.8.5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竣工验收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程序进行。
2.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图纸与文件,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3.承包人按规定编写与提出验收交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4.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将编制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招标人。
二、工程质量控制
2.1质量控制的原则
督促承包商按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说明施工,认真实现设计文件的要求。
以工程质量检验规范与质量验收标准为准绳,督促承包商实现所承诺的质量目标。
以事前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项目的人、材、机、运、管等因素事前、事中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检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到实处。
坚持测量与量测成果的复测、复验与仪器的检验,严防差错。
严格执行工程材料、构配件、试件的检验与工程设备试验制度。
坚持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坚持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经检查验收不予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的规定。
2.2质量控制的目标
总目标:
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争取优良。
2.3质量控制的内容
渠道土方填筑、开挖及修整,渠道砼板的浇筑及养护,涵管桥工程施工,进水渠清淤等工作内容。
2.4质量控制的措施
a、质量控制方法
审批——审批是对质量进行事前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严把审批关有利于在事前消灭对工程质量有害的因素。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应对以下的施工质量文件进行审批:
质量管理网络、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分包单位资质;主要材料、设备或构、配件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资质;材料、设备的进场;材料、设备的使用;测量、计量设备与施工机械的使用;混凝土浇捣的条件;承重模板拆除等。
巡视——巡视是监理最常用的工作方法,监理人员通过巡视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与工序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方改正;总监通过巡视对质量控制的关键点与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旁站——旁站是监理的最重要的手段,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以及对工程质量关系特别重大的施工过程均需进行旁站监督。
例如:
土方开挖、回填土、混凝土浇捣等。
旁站应有旁站记录。
见证抽样——关系到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或构配件除了要检查其出厂合格证、质保书还必须进行抽检复试。
复试抽样必须由监理人员见证。
如:
钢材、水泥、砂、石、外加剂、红砖、防水材料、配合比试验等。
平行检测——当监理人员认为施工方的材料或工程试件的有见证试验尚不足以证明材料或工程的质量时,可以进行平行检测。
监理指令——监理指令是指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对施工方提出的整改通知或工作要求。
监理指令按重要程度通常分为以下四个层次,逐级加重:
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暂停令。
验收——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完成的每道工序在施工方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工地例会——工地例会是监理人员检查施工质量,下达整改指令的有效方式。
总监应定期组织监理委托方、施工方(必要时可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召开工地例会。
工地例会应形成纪要,并于每次例会之首检查会议纪要议定工作的落实情况。
b、质量控制程序
进场材料控制程序
不合格
合格
不符合
符合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不合格合格
工序质量验收程序
不合格整改
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不同意
同意
不符合、继续整改
C、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内容:
渠道纵横断面基底夯实、修整,砼防渗渠立模、浇筑等。
2.5质量控制制度
a、施工管理体系及人员资格报审制度
施工方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以后、工程项目开工前,将管理体系网络图及相应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文件与特殊工种人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