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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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详解.docx

XX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详解

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双春煤矿扩建工程

 

安全设施及条件

竣工验收报告

 

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

安全设施及条件自评验收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

项目名称:

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

扩建

项目地址:

旺苍县三江镇

设计规模:

90kt/a

设计单位:

四川广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时间:

2009年8月至2012年7月

申请验收单位:

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

验收时间:

二〇一四年六月

 

 

前言

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属整合扩能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kt/a。

该扩建工程于2009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经过近34个月的建设,于2012年7月竣工。

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13年11月起进行了联合试运转,在联合试运转期间,对主要生产安全设备故障进行了分析和处理;委托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对主要生产安全设施与装备进行了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合格;委托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矿井扩建单项工程进行了质量认证,全部认证合格;委托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矿井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综合分析,找出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对这些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和评价,矿井整体性安全程度较好,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合格矿井。

一、简述验收组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等有关规定,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成立了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验收组由14人组成,分成安全管理与开拓开采、“一通三防”、机电运输三个小组。

验收组对照批准的《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版)》,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于2014年5月30日,分别对扩建工程井下各主要生产安全系统建设情况、地面基础管理等进行了自查验收,并形成了竣工验收意见。

二、矿井概况

双春煤矿矿区位于旺苍县城73°方向,直线距离25km,属旺苍县三江镇所辖。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106°31′08″,北纬32°16′29″。

矿区通简易公路,至旺苍县三江镇6km,三江镇位于212国道旁,从三江至广元公路里程约95km;另广元~乐坝的支线铁路也经过三江镇,经公路约90km可到达广元,从广元经公路、铁路可通往西安、成都等地,交通较为便利。

2007年1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元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0号)核准为整合扩能矿井,将原旺苍县三江镇小溪村煤矿东段(整合矿井)、原旺苍县三江镇小溪村煤矿(被整合矿井)和旺苍县竟成坪山扶贫福利煤矿(被整合矿井)三个矿井整合为一个矿井,即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整合后生产规模90kt/a。

2012年9月,我矿依法取得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10000************8063。

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圈闭,开采深度:

+850m~+560m,矿区面积为1.1879km2;批准开采煤层为5、9、10、11、12-1、12-2煤层。

(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

1、矿井瓦斯

根据广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发布2012年度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广煤发[2012]196号,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104m3/min,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167m3/min,为瓦斯矿井。

2、煤尘爆炸性和煤的自燃倾向性

根据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我矿2009年3月12日提交的煤样检测报告,背联5、正联9、二联10、四联11、油薄12-1、独联12-2煤层均无煤尘爆炸危险性,自燃倾向性等级均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

3、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及地温

各煤层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象;未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无地温异常现象。

4、地质构造

矿区内主体构造为一简单单斜,沿走向和倾向均无明显的次级褶曲。

地层为近东西走向,倾向南,地层倾角30°~50°,深部一般稳定在45°左右。

矿区范围内断裂不发育,地表无断层出露,在矿井采掘过程中见有落差不大的小断层。

对煤层开采影响不大。

5、矿井涌水量及水文地质条件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2.88m3/h,最大涌水量为5.4m3/h。

矿井属以砂岩裂隙充水为主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类型。

(二)矿井建设过程和竣工验收情况

我矿整合扩建工程项目,于2007年1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元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0号)核准,生产规模90kt/a。

2009年2月,我矿委托四川广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2009年6月5日,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经煤炭函[2009]660号)对我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2009年7月17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09]176号)对我矿扩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予以批复。

2009年7月23日,旺苍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以旺煤发[2009]84号文批准我矿于2009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

在建设过程中,矿井现场实际揭露,经四川冶金地质勘查局六〇四大队现场核查,并经旺苍县国土资源局核实,矿井+734m标高以上资源已枯竭,导致原设计方案出现重大修改,我矿委托四川广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原设计进行了修改;2011年6月2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调整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部分内容的批复》(川经信煤炭函[2011]730号)批复同意我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版);2011年6月14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1]208号)对我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版)予以批复。

由于原设计的6111首采区工作面为采空区,无法布置首采工作面,我矿委托四川广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再次对设计进行修改。

2012年12月6日,广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整合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广煤发[2012]194号)对我矿整合工程修改初步设计予以批复。

2013年2月4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再次调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的批复》(川煤监函[2013]24号)对再次调整的安全专篇予以批复。

经过近34个月的建设,我矿于2012年7月竣工。

矿井扩建工程投资总额为1842.7万元(其中:

矿建834.92万元,土建193.39万元,设备及工具购置和安装583.48万元,其他230.91万元),其中安全工程投入396.28万元,占工程静态投资1842.7万元的21.5%;完成安全专篇范畴的矿建、安装二类工程的单位工程总数为38个,其中矿建工程27个、安装工程11个,均经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认证合格。

2012年12月18日,经四川省煤矿改扩建项目管理专家组对我矿整合扩建工程进行了预验收,并以广煤函[2013]129号文批复同意我矿进行联合试运转,从2013年11月16日起组织联合试运转,至2014年4月15日结束,联合试运转期限为5个月。

2014年2月,因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影响,矿井停产进行隐患排查,旺苍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以旺煤函[2014]25号对我矿隐患整改方案进行了批复。

2014年4月4日,广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以广煤函[2014]48号同意我矿联合试运转顺延2个月至2014年6月15日。

2014年4月24日,旺苍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以旺煤函[2014]81号同意我矿从4月25日起恢复矿井联合试运转生产。

2013年4月23日,广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以广煤[2013]54号文批复我矿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标准。

2014年2月25日,广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以广煤[2015]15号文批复我矿达到安全高效矿井标准。

2014年2月25日,广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以广煤[2015]17号文批复我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达标。

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矿井扩建工程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结论为验收评价合格矿井,可以启动建设项目验收程序。

矿井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监测监控系统、地面变电所设备、井下变电所设备、架空输电线路等主要设备经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合格。

现场验收时,矿井在+620m水平的5号煤层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10号煤层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共2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

(三)矿井主要生产安全系统设置情况

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对各系统及安全管理体系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矿井已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安全工程、设施、装备,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健全。

按规定进行了联合试运转,编制了《联合试运转报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012年9月,我矿依法取得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100002010031120058063,有效期壹拾年;全矿配备正副矿长4名、技术负责人1名,正副矿长均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4名,均取得安全资格证;配特种作业人员89名,均经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其他入井工作人员全部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所有人员所持证件有效。

2014年3月,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认证合格。

矿井采掘系统在法定矿权范围内。

根据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我矿2009年3月12日提交的煤样检测报告,背联5、正联9、二联10、四联11、油薄12-1、独联12-2煤层均无煤尘爆炸危险性,自燃倾向性等级均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

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监测监控系统、地面变电所设备、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等主要设备检验均合格,并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

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矿井扩建工程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编制了《旺苍县双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春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合格。

矿井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或说明。

2012年12月18日,经四川省煤矿改扩建项目管理专家组对我矿整合扩建工程进行了预验收,并以广煤函[2013]129号文批复同意我矿进行联合试运转,从2013年11月16日起组织联合试运转,至2014年4月15日结束,联合试运转期限为5个月。

2014年2月,因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影响,矿井停产进行隐患排查,旺苍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以旺煤函[2014]25号对我矿隐患整改方案进行了批复。

2014年4月4日,广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以广煤函[2014]48号同意我矿联合试运转顺延2个月至2014年6月15日。

2014年4月24日,旺苍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以旺煤函[2014]81号同意我矿从4月25日起恢复矿井联合试运转生产。

2013年4月23日,广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以广煤[2013]54号文批复我矿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标准。

2014年2月25日,广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以广煤[2015]15号文批复我矿达到安全高效矿井标准。

2014年2月25日,广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以广煤[2015]17号文批复我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达标。

2、开拓与开采

矿井投产时为平硐开拓,共有4个直通地面的井筒:

即620m主平硐(担负矿井的煤炭、矸石、材料运输和行人、进风等任务)、677m副平硐(担负矿井的辅助进风和安全出口等任务)、734m副平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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