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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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贯彻宣传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城市管理以及人民防空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和规范性文件;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四)承担和实施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六)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

(七)承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处理及风景名胜的保护责任。

(八)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十)承担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及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一)负责指导实施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产管理、建设工程、建筑业、房屋建设开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房屋装饰装修业、风景名胜区管理、建设设备制造业的有关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并对上述行业进行行业管理。

  (十二)承担各类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管责任。

(十三)承担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确保建设质量和建设速度。

(十四)负责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大、中、小修及改、扩建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管网(不含给、排、污水和通讯管网)的建设行政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及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的计划编制、管理和使用拨付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城市道路上超载、超限车辆通告的监管和审批;负责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工作;负责相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审批和监管;负责相关城市公用资产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对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报批工作;参与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规划。

(十六)负责城乡规划区域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和可行性研究,核发及参与者核发选址意见书;组织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乡镇、村庄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规划设计资质的审核管理和监察处理工作;负责对经城乡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建设工程验线、验基和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的核实等工作,核发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的接收、管理和监察处理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工作需要,设有办公室、城乡规划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综合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滦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12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4个:

滦平县物业管理办公室、滦平县城市建设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滦平县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保障房管理中心;差额事业单位2个:

滦平县垃圾处理管理中心、滦平县建筑节能办公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个:

滦平县供热管理服务中心、滦平县镇村规划管理服务站、滦平县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滦平县产权产籍交易所、滦平县基本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滦平县路灯管理所。

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滦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滦平县物业管理办公室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滦平县城市建设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滦平县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保障房管理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滦平县垃圾处理管理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滦平县建筑节能办公室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滦平县供热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滦平县镇村规划管理服务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滦平县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滦平县基本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滦平县产权产籍交易所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滦平县路灯管理所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及11个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滦平县垃圾处理管理中心的预算单独报送。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3476.8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6.8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347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3.8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176.82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87.4万元;项目支出2213万元,主要为居民供热补贴2213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3476.82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738.4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97.55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2836万元,主要因为基金预算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87.4万元,其中办公费11.56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4.00万元、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10.8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8.75万元,差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36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工会经费6.85万元,福利费7.3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74万元,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0.18%。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万元,与上年同比不变。

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不变。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6万元,与上年同比不变。

变动主要原因:

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与上年同期比较,同比增长3.64%。

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按人员定额计提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不变。

变动主要原因:

无出国境费用。

因公出国(境)情况:

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五、绩效预算信息

(二)总体绩效目标:

2019年,住建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努力把县城做大、做强、做美、做出特色,全力完成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重点紧盯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紧盯规划引领,通过规划刚性约束,切实保障和提升城市品质。

投资800万元,加快推进规划期至2035年的新一版城乡总体规划编制以及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金山岭片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五级两规一导则”体系建设。

继续修订完善《滦平县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等相关技术规范文件,从程序上重新理顺行政审批的规定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严格履行规划验收核实程序,增强规划实施的刚性要求,杜绝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

(二)紧盯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县城建设提品质上档次。

在房地产开发方面,对原有房地产开发项目重新审视、完善、提升,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投资26.19亿元,积极推进磁源城小区、滦阳府小区、金山尚城小区(南瓦房片区)、逸熙佳园(原博物馆周边地块)、御景花园(万泽农贸市场周边地块)、承德滦平盈时养生养老度假小镇、中冶新城等7个项目续建工程约95万平方米,今年预计投放市场28.02万平米。

计划投资xxx万元,新建西山文苑、滦平体育休闲产业园一期启动区·花语城建设项目、海城·阳光家园等3个项目约30.5万平米。

全力确保优质房源快速投放市场,增大房源供给。

同时,持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平抑房价过快上涨,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平稳发展。

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约5.5亿元,计划实施北部新城新县医院周边市政道路、石头沟门至西台子道路、盈时道路及桥梁、南瓦房道路、金域缇香市政道路、南山壹號市政道路、阳光桥辅路、鞍匠屯道路、皂沟道路、金色阳光小区道路拓宽、滦阳路大修、工贸城道路翻修、牤牛河二中桥梁等10余个市政路桥项目,完善“一环五纵八横十桥”路网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继续投资约3660万元,加快推进县城雨污水管道清淤工程、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城市美化亮化工程、美丽社区建设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城区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县城“颜值”和城镇化水平,努力为群众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紧盯行业管理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9年住建局继续在建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垃圾处理等方面深入发力、创新举措,促进全县建筑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建筑市场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提高建设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防止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发生,强化资质管理力度,推进建筑企业快速发展。

在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方面,坚持疏堵结合,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探索运用网络化和大数据手段,加强对房地产交易企业和投资者的管理,加大房地产市场建设投入,确保更多优质房源投放市场、盯紧开发建设、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严厉打击企业违法预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各种违法行为,努力规范市场秩序,督促和确保各项目的顺利开发,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在物业企业管理方面,着力破解物业管理难、收费难、介入难、治理难四大难题,探索建立“滦平物业集团”,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按照“改造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计划投资2200万元,对县城49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对雨污水管网、路面、绿化、防水、监控等设施进行改造,确保全县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在垃圾处理方面,在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营的基础上,努力寻求更为科学合理的垃圾处理运行管理方法,采取政企合作的方式由企业投资约6亿元,建设建筑垃圾消纳站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站,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同时政府投资约1000万元完善环卫设施,购置环卫设别,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四)紧盯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全体百姓真得实惠。

2019年,我局将继续把惠民工程作为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攻坚破难,高效推进。

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将南瓦房社区金山尚城棚户区324户、安乐村安馨家园棚户区650户、班车站周边棚户区180户、西街片区棚户区1106户4个棚改项目共计2260套棚户区改造房屋列入2019年棚改计划,力争2019年8月份以前全部开工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方面,对2018年我县未脱贫的贫困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全部纳入2019年危房改造计划,计划投资500万元,全县改造500户,切实让普通百姓感受到政府的关怀与爱护。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住房保障管理。

主要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1项活动,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拟定年度建设目标并监督实施;承担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选聘和管理县级督察员;研究拟定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并监督实施,对项目分配、管理和运营情况监督指导。

绩效目标是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机制和优质、高效管理服务机制,保障性住房及时分配到位。

及时出台政策;妥善处理房改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社会矛盾。

2.城乡规划。

分为城乡资源保护、城乡规划制定、实施与监督2项活动,拟定全县城乡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行业发展计划;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等县级层面规划编制;参与各级、各部门依法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监督实施;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规划,加强保护,对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综合治理。

绩效目标是提高规划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效能,完成规划编制,健全规划体系。

3.城乡建设管理。

分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和推进城镇化2项活动。

主要内容是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推进小城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指导国家级重点镇及省级重点镇的建设;做好县城规划、环境质量、居住水平、产业聚集、风貌特色、综合管理、城建投融资等指导工作,全面推进县城建设;协调和指导推进城镇化工作,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

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

绩效目标是加强村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指导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改善市政设施基础环境

4.建筑业、房地产监管。

分为建筑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3项活动。

主要内容是落实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管理房地产市场。

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

落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行业水平。

绩效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县管项目合同备案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施工合同管理。

指导、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造价管理及建筑工程招标管理。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加强市场监测,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有效控制。

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监督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面貌。

5、推进建筑节能。

分为推进建筑节能和建筑节能材料管理2项活动。

主要内容是引导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组织实施各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体系应用示范项目。

推动绿色建筑及住宅产业化,引导建筑方式转变,提升住宅性能和品质。

组织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推广应用,定期发布建设机械材料设备淘汰、限制使用和推广应用产品目录,定期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工作。

绩效目标是完善建筑节能制度,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政策。

加快城乡规模化发展,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提高清洁能源、新能源普及。

建材市场秩序规范,绿色建材得到广泛应用,低效耗能建设机械及时淘汰。

6、住建政务管理。

分为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2项活动。

主要内容是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开展建设行业对外合作交流;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建设科技发展。

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建设系统综合管理等综合事务工作,保证行政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绩效目标是法律制度适应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矛盾有效化解,政群关系和谐,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工作热情,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和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提升机关及行业信息化水平,保障各类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7、人民防空建设与管理。

分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建设与管理、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和基地(场所)建设、人民防空应战应急保障5项活动。

主要内容是组织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和竣工验收认可审批,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管理。

依法落实本级直属人防工程建设责任;对人防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防护设备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修订完善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计划;组织实施信息传输网络;开展人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实施战时行动预案,落实平战转换措施,组织群众开展防空袭斗争。

绩效目标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进一步规范;及时完成防空袭预案修订,达到预案实案化、一体化;实现警报全城覆盖;增强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优化人防建设环境;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存战争潜力。

(二)2019年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住房保障管理

 

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承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要求达到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目标。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研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拟定年度建设目标并监督实施;承担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选聘和管理县级督查员;研究拟定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并监督实施,对项目分配、管理和运营情况监督指导

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机制和优质、高效管理服务机制,保障性住房及时分配到位。

及时出台政策;妥善处理房改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社会矛盾

保障性住房开工率

100%

≥95%

≥90%

<90%

保障性住房竣工率

100%

≥95%

≥90%

<90%

新增租赁补贴户数完成率

100%

≥95%

≥90%

<90%

二、城乡规划

 

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参与各级、各部门依法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规划等。

对由县政府审批的规划进行监督实施。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城乡资源保护

 

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规划,加强保护,对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年度村镇规划编制任务

年度村镇规划执行率

100%

≥90%

≥80%

<80%

年度村镇规划编制完成率

≥95%

≥85%

≥75%

<75%

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

传统村落年度保护项目完成率

90%

≥75%

≥60%

<50%

2、城乡规划制订、实施与监督

拟定全县城乡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行业发展计划;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等县级层面规划编制;参与各级、各部门依法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监督实施。

完成规划编制,健全规划体系

参与各级、各部门规划编制的完成比例

90%

≥80%

≥70%

<70%

编制规划应用率

90%

≥80%

≥70%

<70%

提高规划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效能

动态监测报告完成率

90%

≥80%

≥70%

<70%

完成规划编制,健全规划体系

城乡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完成报审稿

基本完成本级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初稿

未开展

三、城乡建设管理

 

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改善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

加强管理,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宜居度。

加强村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1、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

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监督检查。

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

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目标完成率

100%

≥95%

≥90%

<90%

燃气行业安全监督检查目标完成率

96%

≥95%

≥94%

<90%

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目标完成率

≥98%

≥95%

≥92%

<90%

2、推进城镇化建设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推进小城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指导国家级重点镇及省级重点镇的建设;做好县城规划、环境质量、居住水平、产业聚集、风貌特色、综合管理、城建投融资等指导工作,全面推进县城建设;协调和指导推进城镇化工作,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强村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垃圾处理率

≥98%

≥90%

≥70%

<70%

危房改造完成率

100%

≥95%

≥90%

<90%

危房总量降低率

≥98%

≥90%

≥70%

<70%

四、建筑业、房地产市场监管

 

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造价管理及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行业水平。

加强市场监测,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1、全县建筑业管理

 

落实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进一步加强县管项目合同备案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施工合同管理。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增长率

≥98%

≥85%

≥60%

<60%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实程度

4

3

2

1

指导、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造价管理及建筑工程招标管理

招标率

100%

≥95%

≥90%

<90%

招标备案率

96%

≥90%

≥70%

<70%

工程造价审查率

100%

≥95%

≥90%

<90%

2、房地产市场监管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

加强市场监测,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95%

≥90%

<90%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合同备案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合同备案率

100%

≥95%

≥90%

<90%

监管房地产市场,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

存量商品房网签率

100%

≥95%

≥90%

<90%

加强全县物业管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逐步改造老旧小区

物业管理覆盖率

100%

≥95%

≥90%

<90%

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落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行业水平。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有效监控

工程质量投诉结案率

≥95%

≥90%

≥85%

<85%

改善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面貌及全县环境空气质量。

发现和消除隐患,遏制伤亡事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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