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狗街镇中心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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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狗街镇中心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方案

宜良县狗街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2014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的通知》(昆政教督〔2014〕2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良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根据狗街镇中心校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狗街镇中心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段云莉

副组长:

白明贵、张兴、孔宪平、陈云波。

成员:

端云、端永昌、段建林、张全、陈明辉及全镇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兴同志担任。

二、工作总体目标

通过统筹教育资源,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实现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促进教育公平,确保顺利通过省、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力争创优。

三、评估内容和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三个方面;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评估以《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为依据,对学校达标情况进行逐校评估。

重点评估:

1、生均占地面积、2、生均绿化面积、3、生均校舍建筑面积、4、生均体育场地面积、5、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6、音体美器材配备、7、百名学生计算机(台)、8、生均图书(册)、9、学生与教职工之比、10、高于规定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10项指标达标情况。

(二)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重点评估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

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三)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要求,评估内容具体分为“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等4项A级指标,总分为100分。

对应教育部确定的评估指标及要求,以《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4〕1号)、《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云政教督〔2014〕2号)作为评估操作依据。

(四)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

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学校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5个方面。

调查的对象包括:

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

参与调查的主体中,学生家长的比例不低于50%。

问卷调查由教育督导机构委托政府统计部门、科研单位、专业调查机构等进行。

问卷调查的数量按被评估县常住人口的1.5‰确定;常住人口在40万以下的县,问卷调查数量均为600份。

(五)初步均衡认定条件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标准,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达80分以上,教育资源均衡配置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小学≤0.70,初中≤0.60,同时参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

(六)基本均衡认定条件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标准,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达85分以上,教育资源均衡配置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小学≤0.65,初中≤0.55,同时参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

四、评估认定程序

在县级自评基础上,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复评,达到认定条件的,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审核、公示,由省人民政府认定。

市级评估程序:

(一)听取县人民政府自评报告;

(二)观看专题片;

(三)专家质询;

(四)随机抽查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学校;

(五)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六)召开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参与的座谈会;

(七)委托第三方组织人员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

(八)对区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进行指标核算与评估。

五、实施步骤

宜良县教育局迎接昆明市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初)

1、成立宜良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2、制定《宜良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3、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动员部署培训会;

4、各学校制定迎评工作方案。

(二)组织初评阶段(2014年3月-4月20日)

1、开展自检自查(2014年4月10日前)。

各校根据迎评方案对照办学基本条件的10项评估指标(以此为重点),结合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8项监测指标和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23个B级评估标准,采取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签字担责的方式,逐块逐项深入全面地展开自查,并形成“有标准、明实情、知缺口”的书面自查报告。

重点自查学校基础建设、条件装备和图书、班额规模、教师配置等,准确填写(附件4)《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计表》。

各学校的挂牌督学和相关职能科室将深入学校指导、督办自查工作,认真审定自查结果。

请各学校于4月10日前将书面自检报告和表格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2、整改完善(2014年4月15日前)。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

各学校要针对《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及自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规定工作时间。

二是积极进行整改。

各学校要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政策统筹、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学校规范管理、教师队伍配置、素质教育、差异程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梳理,扎实整改,强力推进,形成整改报告,确保达到评估验收的标准。

三是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按省市督导评估要求组织县级评估,为各学校把脉找问题,测算找差距。

通过现场督办、追踪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达标。

3、完善档案资料(2013年4月20日前)。

各校要根据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供的档案目录(附件1),依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计划、方案、总结、表册等资料,达到目录清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装帧美观、一目了然的要求。

(三)督导攻坚阶段(2014年4月20-30日前)

1、各校办好图文并茂的展板,制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宣传手册,有条件的还可制作专题片。

2、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对照《宜良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方案》(附件2、3)的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县督导室。

3、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制作教育均衡发展专题片;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制作均衡发展成果展板和公众满意度调查。

4、撰写自评报告及汇报材料,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四)市级评估(2014年5月)

迎接昆明市人民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迎接昆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县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情况的督导评估验收,是教育工作发展的整体大势,也是当前我县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师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投入。

县教育局将统一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料汇编》,做到机关干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子成员人人知晓。

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和分层开展业务培训,让机关干部、学校领导班子及广大教师统一思想认识、知晓评估标准、熟悉评估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投身迎评准备工作中来。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迎接市级督导评估验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义务教育发展的方方面面。

教育局各科室、各中小学校一定要按照统一分工,并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在实处。

1、各职能科室:

①按《宜良县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责任分解表》(附件2、3)的要求,认真落实本科室工作;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做好相关的迎评准备工作;②收集整理本科室的相关资料(近三年)(资料于2014年4月20日报教育督导室)。

2、各义务教育学校:

①准确填写附件4《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计表》,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建立整改明细台帐;②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责任到人;③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限期整改达标;④附件1按要求收集整理档案资料(近三年);⑤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明确重点,保障经费

将规范学校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将教育技术装备的“建、配、管、用”作为重要内容,将学校基础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建设、审计作为重要环节,将师资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干部、教师交流长效机制作为重要责任,合理使用各项教育资金,确保学校基本设施达到省定标准,切实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

(四)强化责任,加强督导

实行挂牌责任督学专项督办通报制,各学校的挂牌督学对专项内容的督办情况向县教育督导室上报,在全县教育系统予以通报;实行简报综合督办制,县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以简报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各科室、各义务教育学校通报工作效果。

县教育局各科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圆满完成昆明市督导评估验收。

“迎评”工作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工作成效将与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及评先表模等直接挂钩。

附:

1、义务教育学校存档备查材料

2、宜良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指标任务分解表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检工作组人员及任务分工表

4、宜良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统计表(中、小学)

 

宜良县教育局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义务教育学校存档备查材料

1、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付使用、教职工工作拨付财务资料(3年);

2、学校教师队伍统计表及教职工名册(近3年,2013—2014学年度必须提供);

3、学校办学条件统计表(以2013—2014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为准);

4、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值统计表及账册(以2013—2014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为准);

5、学校领导班子基本情况统计表和名册;

6、学校各项管理资料;学校总课程表及教师任课表(3个学年,2013—2014学年必须提供);

7、在校学生统计表(3个学年,2013—2014学年必须提供),本地户口、外地户口学生分别装订,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分类装订;

8、学生学业水平评价资料及合格统计表,学生体质健康检查资料及合格统计表(3学年,2013—2014学年必须提供);

9、学校《制度汇编》;

10、学校实验仪器、电教仪器的清理登记,要与实物相吻合;

11、学校教师交流名册、骨干教师名册及统计表;

12、教师培训计划、记录及参训率统计表;

13、学校信息化建设统计表、册;

14、学校安全教育记录资料;

15、学校教科研资料;

16、学校每学期、每周课程表,每天作息时间资料(2013—2014学年);

17、学校各年级课外作业布置资料,每学期考试次数资料;

18、生均占地面积、生均绿化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体育场地面积、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音体美器材配备、百名学生计算机(台)、生均图书(册)、学生与教职工之比、高于规定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10项指标达标情况。

 

附件2

宜良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一)

(任务分解)

一级指标1

二级指标

分值

责任单位工作目标任务

责任

单位

评分要点

 

初步均衡

要素

工作目标

具体任务(提供2011-2013年三年任务完成情况迎检档案材料)

A1.入学机会(20分)

B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3

1.加强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管理。

①落实政策。

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就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接受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并由公办学校吸纳学生.②加强服务。

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教育局提供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总体情况,具体接收学校及接收数。

教育科

视纳入情况按0.5-2计分。

B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3

2.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

①建立机制。

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学校主抓的工作机制。

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形成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有效解决留守问题。

②加强管理。

完善学校教职工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

整合校外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为留守儿童做好服务官方站,使其在校外继续得到社会的关爱。

③心里疏导。

充分发挥学校及相关机构的作用,注重留守儿童心里疏导。

教育局提供留守儿童入学、辍学材料。

各乡镇(街道办)提供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辍学情况材料;各责任单位提供对留守儿童帮扶的方案、总结等材料。

教育科

无帮扶制度0分,不健全扣2分。

B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

3

3.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水准。

①建立机制。

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机制,坚持普查、建档和组织入学相结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水平,确保三类残疾少儿入学率达80%以上。

②加强管理。

依法组织动员适龄残疾少儿入学;轻度的残疾少儿要做好随班就读等教育安置工作;对重度的残疾少儿动员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丧失学习能力的要及时取证。

教育局提供小学、初中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情况材料,提供学生名册待查。

县残联提供关系和班子三类残疾(视力、听力、智力)儿童少年学习及生活情况材料。

教育科

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B4.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4

4.做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加强与市教育局的沟通联系,完成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本县内初中的比例逐年提高。

教育局提供招生分配文件及录取情况相关材料。

招办

连续3年每出现一次负增长扣1分。

B5.小学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在99%以上

4

5.切实抓好入学工作。

①明确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乡镇(街道办)应进一步明确总结应尽的教育工作职责和义务,健全机制,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②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加大对义务教育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摸清学龄人口基数,入学对象,通过发送入学通知书等方式,依法抓好组织入学工作。

③确保达标。

建立和完善文化户口“台账”。

适龄人口均能按时入学,小学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在99%以上。

教育局提供全县小学、初中总体情况,各学校情况材料。

各乡镇(街道办)提供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初中入学率和辍学率情况材料,提供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情况材料。

教育科

办公室

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B6.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3%以下。

3

6.依法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①强化宣传。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②落实责任。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③加强管理。

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实行“控辍保学”育年度考核挂钩制度,落实“控辍保学”月报制度。

④指标要求。

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

教育局提供全县小学、初中总体情况,各学校情况材料。

各乡镇(街道办)提供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初中入学率和辍学率情况材料,提供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情况材料。

教育科

办公室

辍学率高于控制线的为0分。

A2.保障机制(25分)

B7.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2

7.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和问责机制,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督导,有效控制“择校热”,促进教育公平。

政府办提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线目标任务考核机制、责任追究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材料。

各成员单位提供本单位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年度自评报告。

办公室

督导室

未建立的0分,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

B8.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6

8.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①依法增长。

依法保障教育局经费投入达到“三个增长”,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

②专款专用。

要确保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③配套资金。

县财政局要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拨付上级专项资金。

⑤资金使用。

各项教育经费管理规范、使用合理、下拨及时,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

财政局、教育局提供2011、2012、2013年教育经费统计报表;教育局提供接收材料、使用情况。

审计局提供审计报告。

计财科

3年年均出现负增长为0分。

B9.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4

9.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

①抓好布局调整。

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方便学生就近、相对就近入学。

②抓好标准化建设。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县情,合理利用各类资金,进一步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③抓配套设施。

制定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逐步完成建设,保障设施设备条件达到省定的基本标准。

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提供标准化学校建设情况材料、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育局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建设达标情况(不包括民办等各类办学主体非县级政府的学校,不包括小学教学点,包括完中初中)。

计财基建科、

教科室

未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扣2分,薄弱学校建设扶持力度不够扣1分。

B10.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50%

4

10.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达50%以上。

财政局提供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总额情况,及拨付教育情况;教育局提供接收、使用情况。

审计局提供审计情况材料。

计财基建科

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B11.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及时足额划拨教育,专款专用

3

11.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①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全额投入教育,及时足额划拨教育,专款专用。

地税局提供征收、财政局提供拨付、教育局提供接受教育费附件材料;审计局提供审计情况材料。

计财基建科

未足额征收扣2分,未足额用于教育扣1分。

B12.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计提教育资金

3

12.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①土地出让收益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国土资源局提供土地出让收益及计提教育基金、拨付教育材料;教育局提供接收材料。

审计局提供审计情况材料。

计财基建科

未计提为0分,计提不足分别扣1-2分。

B13.根据城乡发展需要,学校布局合理,大班额(小学≥46人、初中≥51人)比例逐年降低

3

13.根据城乡发展需要,学校布局合理,大班额(小学≥46人、初中≥51人)比例逐年降低

县教育局、县规划局提供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实施情况,教育局提供教育均衡发展方案,大班额逐年下降的方案措施材料。

教育科

未逐年降低扣2分。

宜良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二)

(任务分解)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责任单位工作目标任务

责任

单位

评分要点

 

初步均衡评估要素

工作目标

具体任务(提供2011-2013年三年任务完成情况迎检档案材料)

A3.教师队伍(35分)

B14.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3

14.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教育局、财政局提供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及材料。

人事科、

计财基建科

未落实绩效工资0分,未建立边远艰苦地区教师补助扣2分。

B15.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分别为小学≤26、初中≤21

10

15.认真做好教师配置工作。

①统一编制。

按市定标准,落实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学科建设,健全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补充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

②提高比例。

提高农村学校县级骨干教师比例,使城乡之间、校际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所占比例差距逐年缩小。

③缓解矛盾。

加强音乐、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岗前和在岗业务培训,逐步缓解结构性缺编问题。

县编办提供全县教职工编制文件等相关档案材料。

教育局提供全县中小学师生比、各科教师特别是音、体、美、外、信息技术小学教师教师配备材料,各学校教师名册(分学科)。

人社局提供招聘教师文件等档案材料。

人事科

小学、初中各5分。

小学>26扣2分,初中>21扣2分.

B16.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10

16.落实校际交流制度。

①教师交流。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校际交流制度,组织校长、教师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合理流动。

②评聘政策。

落实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支)教服务,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必须到农村学校后薄弱学校任教才能评聘,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

③健全骨干教师考核制度,骨干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结对帮扶、送教送研形成制度。

教育局提供交流制度文件。

每年校长、教师交流材料(提供交流名单,交流三月以上的可计算)。

人事科

未实行校长交流的扣4分;

未实行教师交流的扣6分。

B17.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7

17.不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

①培训工作。

制定校长、教师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多形式完成各项培训工作;②培训经费。

师训经费按县财政年初预算就教育费附加的5%拨付;③教师培训面。

每年完成一轮教师全员培训;④校本成果。

学校能根据实际,建立制度、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实施“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效果明显。

教育局提供教师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财政局、教育局提供教育培训经费单列材料。

计财基建科

教科室

进校

未完成每5年一轮教师全员培训0分。

B18.全面加强师德建设

5

18.多种形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师德风尚,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

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师德师风建设方案、计划、实施情况,总结等材料

党办

人事科

教育科

无具体措施的为0分。

A4.质量与管理(20分)

B19.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2

19.加大课程实施力度。

①落实方案。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②构建模式。

构建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教育模式。

教育局提供部分学校课程安排表、教师工作安排及其他开课材料,其余到学校核实。

教科室

未开齐课程0分,未开足课时分别按0.5-2计分。

B20.小学、初中巩固率分别达到85%以上

4

20.切实抓好在校学生巩固率。

①广泛宣传。

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义务教育执法力度,改革对学校、教师的考评机制,改善生活条件。

②规范学籍管理。

健全管理和审核制度,按规定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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