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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江苏省等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在《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基础上,结合无锡市实际,制定《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引领,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无锡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9、《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11、《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2、《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3、《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4、《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

15、《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

16、《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7、《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8、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

第四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无锡市行政辖区,包括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土地总面积4787.61平方公里。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第六条区域概况

无锡市地处江苏省东南部,长江三角洲腹地,位于东经119°31'~120°36',北纬31°07'~32°00'之间。

东邻苏州,距上海128公里,西接常州,离南京183公里,南濒太湖与浙江省、安徽省交接,北临长江与泰州市隔江相望。

区域内铁路、公路、水路、空港配套组成立体交通网络,是华东地区主要的交通枢纽。

无锡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年均气温15.5℃;日照充足,年均日照时数为2000小时左右;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1000毫米左右;地形以平原为主,水网密布,开发历史悠久。

无锡市是长三角地区中心城市之一,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吴文化的发祥地,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祥地和乡镇企业的发祥地。

2005年,全市常住人口557万人,城市化水平67%。

地区生产总值2804.6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0353元,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1.7﹕60.5﹕37.8。

全市财政收入421.8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05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8004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末,土地总面积478760.9公顷,其中农用地244337.2公顷(366.5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

.0%;建设用地11395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其他土地12046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

农用地中,耕地136107.0公顷(204.16万亩),园地20871.0公顷(31.31万亩),林地35966.3公顷(53.95万亩),牧草地42.0公顷(0.063万亩),其他农用地51350.9公顷(77.03万亩)。

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分别占农用地的55.7%、8.6%、14.7%、21.0%。

林地集中分布在宜兴市和滨湖区环太湖带,园地主要分布在宜兴市和惠山区。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97317.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3370.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3270.8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的85.4%、11.7%、2.9%。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61554.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5762.7公顷。

其他土地中,水域110737.4公顷,主要是太湖水域,自然保留地9727.5公顷。

第八条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承载负荷大。

2005年,全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163人,高于苏锡常地区平均水平(1020人/平方公里),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64倍,是长三角地区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

2、建设用地扩展快。

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使建设用地快速扩张,建设用地规模由1996年的84248.8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

公顷,年均增加3713.8公顷,且扩张势头在一定时间内难以扭转。

3、土地集约程度高。

1996-2005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从97.91万元/公顷上升至241.9万元/公顷,是苏南地区平均水平的1.3倍。

农村“三集中”显著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从143平方米降至128平方米。

4、耕地后备资源少。

全市仅有少量的荒草地,主要分布在宜南山区。

农田整理新增耕地率仅3%左右,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整理成本高、难度大。

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九条上轮规划实施绩效

《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简称“上轮规划”)实施以来,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土地用途管制目标基本实现,对土地利用控制与引导得到较好落实,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得到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得到加强,合理用地需求得到基本保障;全社会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明显增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引导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国民经济体系建设。

第十条上轮规划实施存在问题

上轮规划实施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与部分规划控制目标差距较大,加大了规划实施的难度;第二,规划调整与修改较多;第三,规划实施的机制不够健全,措施有待完善;第四,公众参与程度还不够高,社会监督作用不够明显。

第四节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第十一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规划期内,无锡市将处于融入经济全球化新体系的机遇期、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的探索期、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深化期、推进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奋斗期、确立科技创新增长动力的关键期。

同时,增长方式转型调整的压力、发展模式转型调整的压力、社会结构转型调整的压力、体制机制转型调整的压力、人口结构转型调整的压力也不断加大。

总体上,2006-2020年是无锡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1、经济转型关键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无锡市正处于推进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奋斗期、确立科技创新增长动力的关键期,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比重还不够高,产业集群效应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产业发展仍偏重于外延型增长。

规划期内尤其是近期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区域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继续增长,新农村建设也需要有一定的用地做支撑。

未来几年建设用地需求仍将处于高位,合理需求与有限供给之间矛盾更加突出。

2、城镇人口加速集聚,耕地保护压力持续加大。

随着外来人口不断涌入,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建设与扩展必然会占用耕地,太湖区域生态重建也会占用一定规模耕地。

同时,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接近区域资源底线,难以在市域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住规划目标任务难度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压力不断加大。

3、开发建设强度大,土地利用逼近生态安全底线。

无锡市人口密度高,土地利用强度大,保护生态与环境已迫在眉睫。

太湖水污染等环境问题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密切相关,优化土地利用布局需关闭和搬迁相当数量的企业和村庄,涉及诸多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关系极具挑战。

第十三条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1、外部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经济全球化新体系形成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深化发展,长三角交通体系的完善,为无锡市更深、更广地参与全球分工,与周边地区资源共享、错位发展,加快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研发产业,淘汰、转移落后产业,全面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供了重要的外部环境。

2、自身发展机制逐步完善。

无锡市已进入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的探索期,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土地-环境倒逼机制的形成,土地利用标准化考核体系日趋完善,统筹区域和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的机制逐步确立,土地价格和市场竞争机制更加成熟,为提高土地配置水平、集约高效用地,统筹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机制支撑。

3、城乡统筹水平不断提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快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全面铺开,为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拓展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空间提供了重要机遇。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十四条区域定位

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第十五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以“率先向全面实现现代化迈进,率先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目标,实施“创新驱动、生态立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将无锡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生态山水名城、旅游和现代服务名城、高科技产业名城和宜居生活名城,努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现代化建设的先导区和示范区。

至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61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4000元。

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75%。

约80%的村(镇)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示范村(镇)。

太湖湖体水质从2005年的劣

类提高到

类。

至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4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7500元左右。

常住人口控制在800万人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85%左右。

太湖湖体水质提高到

类以上。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第十六条土地利用战略任务

科学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农田和其他生态空间,保障合理发展用地需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增强土地利用的公共服务功能,为建设现代化建设的先导区和示范区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空间战略

明确不同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构建功能分明的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实施差别化管理,推动区域土地资源整合和高效利用。

1、优化“一体两翼”城镇用地格局。

以市区为主体,以江阴、宜兴城区为两翼,以长江航道、沿江高速公路、沪宁通道、锡澄高速公路、锡澄运河等为轴线,有序布局城镇用地,城镇组团间布设绿化隔离带,防止城市无序扩张。

2、构建“四沿”生态用地网架。

沿路、沿河、沿湖、沿山优先安排绿色屏障用地,强化环太湖地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建太湖区域生态,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3、形成“城乡交错、水土和谐”的农用地格局。

优化农用地布局,建设高效农业集中区和特色农业产业区,重塑城市、田园交辉的江南水乡景观风貌,充分发挥环湖土地对太湖的生态防护功能。

第十八条土地利用基本策略

1、倒逼约束。

建立土地-环境倒逼机制,强化空间管制,严格资源保护线和生态控制线管理,对基本农田、环湖湿地、生态源区等实行永久性保护,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控制在生态警戒线以下。

强化污染总量控制和环境门槛,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2、节约集约。

创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推进“三集中”,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

鼓励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促进城乡用地、产业用地置换和结构调整,实现高水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统筹协调。

统筹城市与农村、城区与郊区土地利用,实行差别化管理,优化土地利用格局。

刚性与弹性相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市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相互协调,统筹发展与保护,满足各业各类用地合理需求。

4、重点保障。

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保障人口重点增长区、产业集聚区以及基础设施和民生用地需求,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

第三节重点规划指标

第十九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以耕地保护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使基本农田得到刚性保护。

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中低产田有机肥投入,提升耕地整体质量与综合效益。

大力治理土壤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

2010年、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128693.6公顷(193.04万亩)、122207.2公顷(183.31万亩)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0公顷(164.82万亩)以上,质量显著提高。

第二十条建设用地总量与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以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为核心,与产业发展、人口流动和生态建设相协调,按照“七区一体、一体两翼”发展要求,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合理安排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增长规模与时序,逐步实现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

更加关注土地利用中的健康、安全、伦理、景观等元素,形成与历史文化名城相适应的用地格局,城乡土地统筹利用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2864.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3125.1公顷以内。

其中,近期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8189.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242.5公顷以内。

到2010年、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02057.8公顷以内、109987.7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156平方米、136平方米以下。

第二十一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

完善投资-激励机制,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推进土地整理产业化,加大土地综合整治投入力度,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整体质量。

2006-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789.2公顷(8.68万亩),其中近期补充耕地1978.3公顷(

万亩)。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二十二条总体结构调整

理性控制建设用地扩张,减少农用地损失,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使土地利用结构更加合理高效。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年均净增量控制在1328.4公顷,农用地年均净减量控制在1032.4公顷(

万亩)。

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228850.9公顷(

),建设用地133885.3公顷,其他土地11602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分别为47.8%、28.0%、24.2%。

与2005年比较,农用地比例下降3.2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比例上升4.2个百分点,其他土地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第二十三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适应经济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规模,提高优质耕地比重。

规划期内,耕地净减量控制在13899.8公顷(

),2020年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22207.2公顷(

万亩)。

与2005年比较,农用地中耕地比例下降2.3个百分点。

稳定园地面积,适度扩大水蜜桃等品牌优势产品生产规模,促进园地生态化、规模化经营。

规划期内,园地净减量控制在75.7公顷(0.

)。

到2020年,园地面积20795.3公顷(

万亩)。

与2005年比较,农用地中园地比例上升0.5个百分点。

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适度压缩畜禽水产养殖用地面积,鼓励低效利用的其他农用地调整为林地和耕地,更加充分地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

规划期内,林地净增加13253.3公顷(

)。

到2020年,林地49219.6公顷(

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0.3%。

与2005年比较,林地比例上升6.8个百分点,其他农用地比例下降5.0个百分点。

第二十四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划定建设用地供应空间,严格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合理安排土地开发时序,提高产业用地供地标准,加大批后监管力度,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扩展。

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6591.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57.2%。

与2005年比较,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比例提高3.2个百分点。

加快“三集中”进程,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与比例,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33396.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25.0%。

与2005年比较,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降低6.4个百分点。

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适度提高交通水利用地比例,提升区域发展能力。

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达到20626.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15.4%。

与2005年比较,建设用地中交通水利用地比例提高3.7个百分点。

强化特殊用地和风景旅游用地管理,稳定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稳定在3270.8公顷。

到2020年,建设用地中其他建设用地比例降至2.4%。

第二十五条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在保护与改善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垦宜农荒草地,增加补充耕地来源。

提高宜林地区森林覆盖率,增加林地面积。

鼓励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占用其他土地,扩大建设发展空间。

重视水土资源的协调利用,严格限制各类建设占用水域,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应进行水资源论证。

到2020年,全市保留其他土地116024.7公顷,其中水域110310.7公顷,占其他土地95.1%,自然保留地5714.0公顷,占4.9%。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第二十六条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构建“一核一片两环”为生态源区,“六横四纵”为生态廊道的网络式生态用地结构体系,优化环太湖地带土地利用,形成“绿色无锡”用地布局框架。

“一核一片两环”四个生态源区包括:

1、宜南丘陵山地生态源区:

包括宜兴国家森林公园、龙背山森林公园、大贤岭林场等的山林保护区及周边主要丘陵山地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

2、环太湖水网生态源区:

包括太湖(无锡水域)湿地保护区、宜兴西太湖湿地保护区、太湖风景名胜区蠡湖景区、太湖鼋头渚风景区、太湖风景名胜区阳羡景区、马山水源涵养区、定山风景名胜区、长广溪湿地公园等区域。

3、宜兴环滆湖生态源区:

包括宜兴滆湖沿岸湿地保护区。

4、绮山—花山片生态源区:

包括江阴绮山、花山丘陵片区。

“六横四纵”生态廊道包括:

沿江(江阴长江岸段)生态廊道、申港湿地-秦望山—凤凰山生态廊道、京沪高速公路生态廊道、京杭运河-沪宁高速铁路复合生态廊道、宁杭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宜兴中部平原水网生态廊道;新长铁路-锡宜高速公路复合生态廊道、锡澄-沪宁高速公路复合生态廊道、宜兴沿太湖生态廊道、滆湖-西氿-武宜运河等10个生态廊道。

第二十七条优先安排基本农田

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的耕地,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

结合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尽量避让基本农田集中区。

全市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分布在宜兴东部、宜兴西部、江阴南部、江阴西部和锡山区、惠山区的城镇组团间隔区域。

基本农田保护与农业集中区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区建设相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机补贴及其他支农资金优先安排于基本农田集中区,切实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力度。

第二十八条协调基础设施用地

保障交通水利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形成由新长铁路、沿江铁路、沪宁铁路、沪宁城际铁路、宁杭城际铁路、京沪高速铁路等六条铁路组成的“一纵五横、纵横沟通”的铁路用地布局,由锡张、锡澄、新宜、沿江、沪宁、锡宜、锡太、跨太湖、环太湖、宁杭、宜长等“四纵七横”高速公路主骨架与“八纵九横”公路次骨架组成的公路用地格局,京杭、芜申、申张、锡十一圩、苏张、锡澄、直湖港、锡溧等“二横六纵”航道主干线及其联络线的水运用地格局,提升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扩大引江济太规模、调水引流,实现太湖与长江、周边河网互动,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改善太湖及地区河网水环境,提高流域与区域防洪保障能力。

第二十九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落实“七区一体、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在中心城区、江阴和宜兴城区,12个新市镇(洛社、玉祁-前洲、阳山-胡埭、东港—锡北(张泾)、安镇-羊尖、鹅湖、长泾、青阳、和桥、官林、徐舍、张渚)框架基础上,优化城镇用地布局,引导人口、产业集中集聚,逐步形成有机分工、紧密协作的现代都市型城镇用地格局,为城市发展提供布局合理的空间结构和土地支撑。

城镇组团之间以绿色生态用地为间隔,以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为廊道,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用地格局。

结合不同地区环境承载力、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依托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形成沿江基础产业带、沿湖服务休闲带和沿路综合发展带的生产力布局格局,引导各类产业用地合理布局,形成分工明确、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三沿”产业用地格局。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集约用地的原则,根据丘陵、平原、水网地区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布局农村居民点,加快中心村整治集聚与零散村庄撤并整理,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三集中”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十条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

结合优质稻米、精细蔬菜、特种经济林果、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基地建设,优化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速形成锡东、澄南、宜西农业集中区和环湖、锡西、澄西、宜南特色农业产业区,与生态屏障网络用地相配合,形成多样化的绿色生态空间。

锡东地区(锡北、东港、羊尖、鹅湖、鸿山等镇、街道),集中布局优质稻米、精细蔬菜、经济林果、畜牧养殖等用地,形成由斗山高科技设施型农业片区、吼山生态景观型农业片区、鹅湖特色精品型农业片区组成的农业集中区。

澄南地区(青阳、马镇、璜塘、祝塘、马泾等镇、街道),依托耕地资源优势,重点布局粮油、畜禽、蔬菜种植用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型农业和生态农业旅游,形成农业集中区。

宜西地区(新建、杨巷、芳庄、徐舍等镇、街道),平原圩区重点布局粮油生产和水产养殖用地,太湖渎区重点布局蔬菜生产用地,形成以优质粮油、水产、畜禽、蔬菜为优势主导产业的农业集中区。

环太湖地区,结合耕地、山林、水体分布,灵活布局优质水稻、特色果品、高档茶叶、特色水产、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等用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度假、设施型多功能农业,形成具有滨湖特色的环湖都市农业产业区。

锡西地区(玉祁、洛社、前洲、阳山等镇、街道),依托阳山水蜜桃、优质葡萄等品牌农产品,集中布局经济林果、精细蔬菜、优质稻米、特色养殖等生产用地,形成现代设施农业、优质高效农业、绿色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集聚的现代农业产业区。

澄西地区(南闸、夏港、中港、利港、璜土等镇、街道),建设无公害稻米生产基地和长江特色水产养殖基地集中布局的现代农业产业区。

宜南地区(西渚、张渚等镇、街道),结合丘陵地区土地特点,形成茶、果、花卉苗木、畜禽等特色农业用地集中布局的绿色农业产业区。

第五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第三十一条沿江地区

江阴市区、璜土镇、利港镇、申港镇、夏港镇,土地面积35593公顷。

以推进长江沿岸地区土地的立体开发为重点,土地利用着重体现产业与城市发展的载体功能,适度保障新增城乡建设用地需求,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安排生态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构建环境优美、服务完善的经济发展空间;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耕地质量,适度减少耕地保有量。

第三十二条都市地区

无锡市区环太湖地区以外的区域,土地面积74424公顷。

土地利用主要体现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的载体功能,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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