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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家务贡献和家庭地位

女性的家务贡献和家庭地位

——兼评上海“围裙丈夫”、“妻管严”的定性误导

徐安琪

男女两性家务劳动分担不均一直是家庭研究的一个重要论题。

西方对家务劳动及其性别分工不均与经济、社会结构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早,拥有大量的研究成果,仅20世纪90年代在美国权威性的学术杂志上发表的相关论文就达数百篇,并形成各种理论派别。

而中国学术界少有关于家务劳动的专题研究,大多仅作为夫妻关系或妇女地位研究课题的指标之一加以简单描述。

由于深层次研究成果的匮乏,公众除了知晓中国家庭女性承担更多家务的现状外,对于影响家务分配的历史、社会、经济和心理导因,两性的家庭分工是否公平,以及家务分配不均的后果都不甚了了。

而上海的一些男性由于参与家务较坦然,更成为具有根深蒂固男外女内、夫主妻从传统的转型期中国社会之议论热点,各种大众传媒(小说、影视剧、小品、相声、新闻等)争相将申城丈夫描绘成洗尿布、刷马桶、与菜贩讨价还价、向太太请示汇报的“围裙丈夫”、“私房钱丈夫”和“床头跪”另类形象。

前些年自称具有20年欧美文化背景并走遍世界各地的台湾著名作家,惊叹于大陆小说下厨烧饭洗碗的以男人居多、家里请客男人剖鱼、下厨而女人则试妆打扮、陪吃之类的台湾作家想编都编不出来的叙事,对耳闻目睹“可爱的”上海男人“下了班骑着单车、拎着带鱼回家”,“买菜烧饭拖地而不觉得自己低下”、“洗女人的衣服而不觉得自己卑贱”、“让女人逞强而不觉得自己懦弱”等“作派”的少见多怪,以及对所谓的丈夫被妻子惩罚、每天趴地上拖地直到手脱了臼“装回去,再拖”或“女人每晚强迫男人向她求爱”等离奇故事的困惑,将上海男人调侃为在大陆“自成一体”和“世界稀有的品种”(龙应台,1997),并掀起了对海派男人文化定位的讨论高潮。

而上海妻子则被相应丑化为养尊处优的“娇小姐”或独断专行的“管家婆”。

还有些作者则把对周围人的随意抽样询问升格为“随机抽样的调查结果”,甚至杜撰出“90%的家庭由妻子掌握日常支配权,80%的家庭中烧饭、洗衣等家务均由男子包揽”、“70%的丈夫有私房钱”之类的数据加以渲染。

这都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上海丈夫“马大嫂”(即上海话“买、汰、烧”的谐音)、“阳衰”和“妻管严”的刻板印象。

不少上海男子也因此认为女性解放过了头,担忧女权日盛将进而损了大丈夫的尊严。

相反,一些女性主义者则指出,上海妻子只是包揽了家务劳动和日常经济支配权,实际上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仍较低。

因此,中国家庭尤其是上海家庭的两性分工及其公平感、家庭的权力模式及其婚姻主体的各自评价究竟如何,影响因素及其机制是什么?

一些传媒和文化研究定性分析的可靠性究竟如何?

这些将成为本研究的学术目标。

一、文献综述

(一)家务劳动的概念

大多数研究没有对家务劳动作出明确的定义,对照看孩子等情感性工作是否算作家务劳动也存在不同观点(Coltrane,2000)。

在一些文献中,家务劳动通常指为了维持家庭而做的没有酬劳的、没有交换价值的无偿劳动,它既不是流通货币也不是固定资产,在某种特定的关系(婚姻)之外毫无意义。

而家庭主要供养者给婚姻带来的却是有市场价值的东西,这就决定了婚姻双方的不平等交换关系(Brines,1994;SheltonandJohn,1996)。

一般认为,日常的家务劳动分为做饭,打扫房间,购买杂货、日常用品,洗碗或饭后清理,清洗、烫、迭衣服(BlairandLichter,1991;RobinsonandMilkie,1997)。

这些家务劳动不但最耗时间,而且是必须要做的、最不可能推迟的,它们都具有“不可任意支配性”、“普通平凡性”、“重复性”、“繁重性”、“无情感性”和“枯燥性”(ThompsonandWalker,1989)。

还有一些家务劳动,如园艺、修理、驾车接送他人、付帐等,是在时间安排上相对灵活的、可自由支配的和更有趣的劳动,也是更偶然的劳动(LarsonandRichards,1994)。

尽管一些人在做家务时会感到愉快,但大多数男女都报告说不喜欢家务,尤其是做饭(Coltrane,1996;DeMarisandLongmore,1996)。

在传统观念上,人们把劳动分成“女人的”和“男人的”,这对男女在什么时候做家务、做多少家务影响很大(Noonan,2001),日常的家务劳动大多是妇女做的,而男性的家务劳动多限于费时较少的、偶然性的工作。

在Coltrane(2000)看来,以往10年家务研究的最大缺陷,是对照看儿童和一些情感性劳动的研究还太少,因为大多数研究未将照看孩子等情感性工作纳入家务劳动范畴。

美国家庭和家事的国家调查(NSFH)表明,1992-1993年已婚女性每周做日常家务的平均时间是男子的3倍多(男女分别为10小时和32小时),而已婚男性每周做偶然性家务的平均时间不到女性的两倍(男女分别为10小时和6小时)。

一些研究表明,有工作的已婚女性所做的家务依然是其丈夫的2-3倍(DemoandAcock,1993;HerschandStratton,1997;Presser,1994)。

LennonandRosenfield(1994)报告,职业男性做34.5%的家务,而职业女性做68.2%的家务。

有学者提出,正是这种承担家务劳动种类的不同,导致男女从事有偿劳动时间长短的不同,进而导致男女经济地位的不平等(Noonan,2001)。

一项对日本双职工家庭工作日时间分配的调查结果显示,妻子平均每日在家务、购物和育儿上约花费4小时,而丈夫仅为10来分钟(日本劳动省妇女局,1993)。

由于受社会期望的暗示,丈夫和妻子都有过高评价自己家务劳动贡献的趋势,其中持性别角色平等观念的丈夫和缺乏平等观念的妻子,有更大的概率过高评价自己的家务贡献而低估配偶的贡献;另外,感到相互关系不公平的一方,也会高估自己的家务贡献而低估其配偶的贡献。

研究结论表明,夫妻各自认知的分歧主要在于对丈夫所做家务的评估而并非为妻子的,妻子对现状的不满是很重要的因素(Kamo,2000)。

(二)解释家务分配不均的主要理论

1.市场竞争视角

夫或妻的工作时间越长或工作越缺乏弹性,做家务的时间就愈少,其中一方可用于家务的时间愈多便负担更多的家务责任。

其背后的解释是,夫妻对于市场工作及家务工作的时间分配取决于双方相对的生产力,市场价值较高的一方可能在市场工作上投入较多的时间,因此家务劳动的时间较少。

男性在有偿劳动市场的竞争力普遍较女性强,故户外工作时间较长,而女性在家工作时间长(Coverman,1985;Spitze,1988;Kamo,1988)。

罗宾森等报告,职业女性做家务的时间是不工作女性的三分之一(RobinsonandMilkie,1997)。

许多研究都表明,女性有薪工作时间越长、挣的钱越多,所做的家务就越少(Brines,1994;Baxter,1993;BlairandLichter,1991;CalasantiandBailey,1991;ColtraneandIshii-Kuntz,1992;Wright,Shire,Hwang,DolanandBaxter,1992)。

也有研究报告,男人的工作时间与做家务多少没有联系(AlmeidaMaggsandGalambos,1993;JohnandShelton,1997;Sullivan,1997)。

2.资源交换假说

该理论假设,丈夫和妻子的公平感来自对双方资源的比较,即各自能给家庭带来什么。

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权力”小,主要是经济资源少和对婚姻“选择”的可能性小,她们在经济上要依赖丈夫的支持,所以接受不公平的家务分配为公平,如果在这两方面占优势的话不公平感就强(LennonandRosenfield,1994;Thompson,1991)。

一些研究以夫妻的教育程度、收入及职业声望的相对资源为指标,得出教育程度、收入和职业声望相对较高的一方,担负的家务责任较少(MaretandFinlay,1984;HuberandSpitze,1983)。

受过良好教育的、职业声望和收入较高的女性(而不是男性)会更多地购买家庭服务(Cohen,1998;Oropesa,1993)。

也有学者沿用交换理论,但与一般经济交换理论单纯地视可交换资源为经济支持不同的是,他们认为婚姻资源更重要的是丈夫和妻子扮演社会意识形态中赋予男女的角色(男人养家,女人理家)的成功与否。

所以丈夫在外挣钱多或少承担家务被社会所认可,而妻子即使挣钱多但家务做得少也不被社会认同。

这样就解释了为何挣钱多的女性也要承担更多的家务,弥补了“经济交换理论”的缺陷(ZuoandBian,2001)。

3.社会性别理论

20世纪90年代,社会性别作为新的预测指标日渐被纳入家务劳动分工研究并成为流行理论,大量学者借用社会性别建构理论来解释家务分工的原因(Greenstein,1996;Thompson,1991;Zvonkovic,Greaves,SchmiegeandHall,1996)。

该理论指出,家务劳动分工确认和再生了社会性别自身,从而再生了社会性别的互动规则。

借用符号互动理论、现象学、民俗现象学和女权主义对日常生活的解释,社会性别建构理论认为,劳动的性别分工受社会结构和隐性的不平等权力的影响。

哈特曼(1993)把这些理论称为“社会性别—添加”(gender-plus)理论,因为它们指出了家务劳动性别分工的其它涵义,从而质疑人力资本假说和理性选择模型。

与社会性别视角相关的还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理论,该理论的显著特征是它对资本主义和父权制双重体制的持续强调(AggerandShelton,1993;Wright,Shire,Hwang,DolanandBaxter,1992),其它的明显特征包括政治上的激进主义以及对导致工人阶级妇女目前被压迫地位的历史动力的关注(Baxter,1993;CalasantiandBailey,1991;Jackson,1992;Kynaston,1996)。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理论认为,询问“性别角色”态度不能揭示出“劳动的性别分工”是如何服务于男性和资本的利益。

该理论在家务劳动方面的研究也分析制度,主要强调的是种族、阶级和性别构成以及相关的世界体系中的自治等级(Baca,1990;Glenn,1992;VanEvery,1997)。

4.制度建构和社会化解释

男女在婚姻中性别角色的分化源于社会制度结构,婚姻制度强化了所谓天生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其它社会制度维持了男性的家庭供给者地位和女性的依附地位。

妻子做家务的多少决定于她对配偶的经济依赖程度,随着女性对家庭经济支持力度的增大,男性对家务的贡献也越多,但男性完全不工作的家庭情况则成不对称关系。

Hochschild等对50对双收入夫妇的研究结果显示,在做家务的丈夫当中有1/5的人挣钱多于妻子,1/3的人与妻子挣钱一样多。

但是,比妻子挣钱少的丈夫则没有人做家务。

他们认为,男性在经济上越依赖妻子,家务做得越少的现象,是工人阶级和贫民中夸大“男性气质”的结果,因为在传统上,男子气概的首要表现就是拒绝“女子气”。

一些人会借助因袭的家务安排作为纠正性别角色错位的手段,作为夫妻间权力地位的“平衡器”,失业的特别是长期失业的男性认为“男性身份在经济上受到的威胁越大(比如妻子的薪水更高),在家做‘女人的活’从长远看越不能减小失去男性身份的威胁”(HochschildandMachung,1989;Brines,1994)。

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所产生的性别角色态度是决定家事分工的主要预测变量,夫妻性别角色态度越传统,丈夫的家务参与越低,而丈夫的性别角色态度越呈现非传统倾向,其家务的参与也越高(Hiller,1984;BrodyandSteelman,1985;RexroatandShehan,1987)。

男人和女人从小就被既定的“性别角色”社会化,并由此发展出性别个性和偏好。

父母给孩子灌输家庭责任的期望或者教育他们性别化的技能无疑影响着家务劳动的分工模式(Goodnow,Bowes,Warton,DawesandTaylor,1991)。

正因为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根植于文化传统,男性特权被社会结构固定下来,使不平等的观念公正化(Thompson,1991;Wilkie,FerreeandRatcliff,1998)。

5.生活经历分析

这是20世纪90年代中层理论的一个分支,它关注的是年龄、工作经历、家庭结构、生命周期、婚姻状况、子女和其它生命历程对家务劳动的影响。

角色理论、家庭生态学和各种发展的和社会化理论为解释经验结果提供了背景。

一些研究表明,推迟婚姻和亲职会使丈夫和妻子更平等地承担家务,因为人们等待结婚和有孩子的时间长一些的话,更易接受独立和多元的角色认同(Coltrane,1990;PittmanandSolheim,1996);无子女夫妻和单身、离婚或寡妇(鳏夫)由于家务量的减少,被认为会做更少的家务,而退休人员的情况更为混合和复杂(SouthandSpitze,1994;Szinovacz,1992;SzinovaczandHarpster,1994);有更多和更小的孩子会增加对家务劳动的需求,孩子越少、子女的年龄越大尤其是女孩越有可能帮助做家务(WaiteandGoldscheider,1992)。

(三)家务分配不均的后果

1.家务分配与公平感

在家务分配研究中,“公平感”是关键。

什么是不公平感的决定因素?

家务劳动分配不均是否直接导致不公平感的产生?

雷诺和罗森费尔德对3000多位男女的研究表明,夫妻并不用50%作为“公平点”来计算,男性认为自己做36%的家务是公平,而女性认为公平的标准是她们做全部家务的66%。

因此,家务劳动分配事实上的不均与不公平感之间的关联极小。

但是,如果人们在现实中做的家务比预期的多时,就会产生不公平感。

但总体而言,大多数被访者认为目前的家务分工对夫妻双方是公平的(分别占男女的67.5%和60.8%),只有4.3%的男性但却有35.3%的妻子认为对自己不公平,而感到对配偶不公平的男女分别为28.2%和3.9%(LennonandRosenfeld,1994)。

也有研究发现,不公平感更多地来自于婚姻的其它冲突,而家务劳动分工只是充当催化剂的作用(Coltrane,2000)。

左际平等在对中国北京39对夫妻的深入调查研究中发现,不公平感产生的必要条件不是家务劳动分工的不均,而是某个人对传统角色扮演的失败。

研究认为,中国社会的主导性别意识形态是“男主外,女主内”,社会对男女的有偿性工作赋予的意义不同,女性的收入多并不被看作是一个好妻子的标准,女性做更多的家务才能增加她们在婚姻中的可交换性资源。

因此,中国妇女接受家务劳动分工不均不是因为缺乏经济资源而是被动地遵循传统的性别规则的结果(ZuoandBian,2001)。

2.家务分配与婚姻满意度

虽然,对男性来说,配偶的有社会地位的工作是最主要的婚姻满意指示器。

但对女性来说,对家务劳动分工的满意度是婚姻满意的关键(Stevens,KigerandRiley,2001)。

西方学者大量研究表明,男性是否参与日常家务劳动已经成为婚姻满意的主要的预警器,因为家务劳动分工的不均会使妇女产生不公平感,情绪低落、对婚姻不满。

一些研究发现,为配偶分担日常家事的数量与丈夫婚姻满足感的增加有相关联系(BiernatandWortman,1991;Erickson,1993;OrbuchandEyster,1997)。

家务分工和婚姻质量之间的关系模型主要通过两个理论假设建立“公平感的中间变量理论”和“性别意识的调和理论”。

西方学者普遍认为,两者的关系是通过“公平感”这一中间变量联系起来的,即家务劳动分工直接影响的是夫妻双方的公平感,而公平感又直接影响婚姻质量和夫妻双方对婚姻的满意度。

有研究表明,女性对家务劳动分配的满意度大大低于男性,男性承担家务劳动特别是承担在传统意义上被视作“女人的劳动”越多,夫妻双方的家务贡献越平衡,对家务劳动分工的公平感就越强(DemoandAcock,1993;DeMarisandLongmore,1996;Hawkins,Marshall,andMeiners,1995;LennonandRosenfield,1994)。

当家庭分工较公平时,妻子很少产生沮丧感等心理症状,而丈夫分担那些程序化的、重复的诸如烹饪、清洁和洗涤等杂活以减轻妻子的负担,有助于提升她们的公平感和减少其沮丧感(Coltrane,1996;CowanandCowan,1992;Hawkins,Roberts,ChristiansenandMarshall,1994)。

相应地,公平感会影响对婚姻质量的感受。

如果人们认为劳动分工不公平,那么婚姻的负面结果将体现在更多的婚姻冲突(Kluwer,Heesink,andVliert,1996)和更低的婚姻满意度(Blair,1993;Greenstein,1996;Perry-JenkinsandFolk,1994)。

Wilkie,Ferree,andRatcliff(1998)认为,家务分工主要通过公平感来影响婚姻满意度的,尽管妻子和丈夫对于“公平”的看法有所不同。

然而,中间理论只得到了部分的支持,RobinsonandSpitze(1992)发现,对妻子来说,不公平感在做家务的时间与婚姻满意度之间起媒介作用,但对丈夫则不然。

性别意识在很多方面影响着劳动分工、公平感和婚姻质量之间的联系。

首先,劳动分工本身是随夫妻双方的性别角色取向而定的。

夫妻对传统性别角色取向的认同越坚固,男性和女性承担家务就越不平衡。

不公平感对于持性别平等态度妻子的婚姻影响大于传统妻子(Greenstein,1996;SheltonandJohn,1996;ThompsonandWalker,1989;Kluwer,Heesink,andVliert,1997)。

由于男性继续承担比女性少得多的家务,于是性别差异就十分显著:

认同夫妻应均分家务的女性的婚姻满意度低于其它女性,而认为夫妻应共担家务的男性的婚姻满意度则高于其它男性。

当丈夫的平等意识更强时,婚姻的不满意较少,但是当妻子比丈夫(比较典型的情形)更平等主义时,婚姻冲突通常更多(LyeandBiblarz,1993)。

也有学者借用经常被引用的婚姻满意度的U字形曲线,发现妻子对家务分工的满意度在未生育前和子女离家后的阶段最高,在养育孩子阶段最低(即女性要做大部分家务时期)。

相反,丈夫对家务分工的公平感与满意度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并无多少变化(Suitor,1991)。

中国学术界关于家务劳动的专题研究多停留在对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化的论证上(柴效武,1999;姜爱军,1996;张国珍,1999),定量研究大多将家务劳动作为婚姻家庭关系和妇女地位的度量指标之一,并显示了相近的结果,即从性别差异看,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明显多于男性;从城乡差别看,农村丈夫的家务参与率明显低于城镇;从具体分工看,做饭、洗衣、清扫、照料孩子等日常家务依然以妻子为主,买粮、买煤等非日常性的重体力活以丈夫为主,子女教育由夫妻共同承担的更多些(卢汉龙,1990;王亚林,1993;沙吉才,1995;沈崇麟等,1995;陶春芳等,1995;徐安琪,2000)。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的普及和生活服务事业的发展,两性家务劳动时间有所减少,但依然是“超载”的负担(王亚林,1993)。

最新的一项研究显示,2000年男女家务劳动时间的差距仅比1990年缩短了6分钟,有85%以上的家庭做饭、洗碗、洗衣、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劳动主要由妻子承担。

女性平均每天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达4.01小时,比男性多2.7小时(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组,2001)。

我们的前期研究通过建立路径分析模型证实,家务分担的相对量与妻子的公平感认同呈最大负相关,并成为其它因素影响其公平感的中介。

同时,资源交换、生活经历、性别文化建构等理论都对家务分工有一定的解释力(徐安琪等,2003)。

二、研究方法

(一)资料来源

本研究的主要资料来自2000年12月进行的“第二期上海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中1921名已婚男女样本的调查数据。

该调查采用多段分层概率抽样方法,从全市18个区/县97个街道/乡镇196个居/村委会的2352个样本户中,各抽取一年龄在18-64岁的男女为被访对象。

其中1921名已婚者中男性占55.8%,市区被访者为63.8%;丈夫的平均年龄为44.6岁、妻子为44.2岁;夫妻平均婚龄18.2年,平均生育子女1.23个;被访男性平均受教育9.9年,女性为9.2年;丈夫的年平均收入为14127元,妻子为9271元。

为了提高调查数据的代表性,课题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上海城乡、性别比以及本调查的户内人口数等相关资料,对数据进行了加权处理。

为了使研究结果更具说服力,我们还将使用多项定量研究的历史资料,其中包括“第一期上海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七城市婚姻家庭研究”、“中国婚姻质量研究”和“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的相关资料作比较。

(二)分析方法

本研究首先以多次定量研究的资料对全国尤其是上海女性在家务方面的绝对和相对、显形和隐性贡献,她们在家庭经济支配和个人消费等方面的自主权的实际现状以及家务分配公平感、婚姻、家庭地位满意度等主观认知等进行全方位、多侧面的描述性分析和性别比较,同时以经验资料来证伪社会对上海男子“围裙丈夫”、“私房钱丈夫”和“妻管严”等的偏颇评价和刻板印象。

鉴于以往的国内研究仅停留在对男女家务分配的描述性分析阶段,而缺乏对夫妻家务分工公平性评价的考察,缺乏家务分配不均的负面后果及其与经济、社会、文化结构关系的深层次探讨。

同时,以往的研究更多地将家务分工或时间作为衡量妇女地位的主要指标之一,本研究则认为,家务分工在较大程度上夫妻的工作时间、教育背景、身体的相对状况等限制,因此,“家务如何分配”未必是预测婚姻满意度和妇女家庭地位的敏感指标,而“家务分配公平感”往往更具解释力,故我们更关注两性对家务分工公平性的感受,并将家务分配满意度作为中间变量,建立路径分析模型,在排除了其它因素的影响后,估算两性家庭分工的定型化对女性婚姻质量和家庭地位的净负面影响。

由于性别意识和夫妻的互动适应也会对家务分配、婚姻和家庭地位满意度产生一定影响,我们还纳入了相关指标作预测。

最后,我们将对研究结果以及文化研究、大众传媒对两性家庭角色分工和权力模式偏颇的定性评价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渊源作出解析。

(三)建模变量说明

本研究路径分析模型的主要变量如下:

因变量:

模型Ⅰ:

“婚姻满意度”(1-4分别表示从“很不满意”到“很满意”);

模型Ⅱ:

“家庭地位满意度”(1-4分别表示从“很不满意”到“很满意”)。

中介变量:

“对目前家务分工的满意度”(1-4分别表示从“很不满意”到“很满意”)。

自变量:

1.个人资源

(1)年收入;

(2)夫妻收入比较(本人年收入在夫妻年总收入中的比重);

(3)受教育年数(0-22年);

(4)夫妻教育程度差(夫—妻)。

2.生活经历

(5)结婚年数(1、0-2年,2、3-7年,3、8-13年,4、14-19年,5、20-30年,6、31年以上);

(6)子女数。

3.性别文化规范

(7)居住地(0、郊县,1、市区);

(8)性别意识(您是否认同如下说法?

a、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b、男性能力天生比女性强,c、女性应避免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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