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华政专升本民法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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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专升本民法资料
一、总体要求
(一)通读教材,全面复习,掌握基础知识,理解基本理论
《民法学》课程共十九章,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理论深广,逻辑性强。
《民法学》教材全面介绍了本门课程的基础知识,联系实际地深入理解《民法学》的基本理论,为应对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学习课件,反复练习
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本门课程设置了各类课件,供学生们学习之用。
学生们在复习时应当认真学习各种课件内容,特别是综合练习和例题分析部分。
通过反复练习,巩固和加深所学知识,检验学习成果,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了解一般理论,掌握重点和难点问题
《民法学》课程与其他课程一样,既有对一般性理论的介绍、又有对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讲解。
学生们在复习过程中应分清一般理论和重点、难点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按照判断、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述、论述和案例分析七种题型的考核要求,准确掌握重点和难点问题的知识点,努力考出较高的成绩。
二、考核方式和试卷结构
1、考核方式:
闭卷;答题时间:
120分钟;
2、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述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
判断题为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单项选择题为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多项选择题为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名词解释题为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简述题为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论述题为1小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为1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三、各题型解题技巧
1、判断题
判断题题干常以陈述句加以表述。
备选答案有“正确”与“错误”各一个。
其难点在于题干多为似是而非的表述,容易产生混淆,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
考生应在熟练掌握本门课程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准确地判定题干表述是否正确,并将备选答案中的一个答案选出。
2、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
备选答案是4个,但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
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
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辩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
此类题型实际上类似判断题,只有经过判断才能将正确的、符合题意的答案选出。
而能否选择正确,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
3、多项选择题
这种题型与上述单项选择题相似,其特点是,在给定的5个备选答案中,至少有2个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选对的得分,少选、多选和错选均不得分。
多项选择题的难度大于单项选择题,难就难在在所选答案中到底有几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稍有疏忽就会选择失误,回答错误。
这种题型增加了选择的迷惑性,减少了考生猜题的可能性,能测试出考生的真正水平。
为了提高选择正确答案的可能性,考生除了需要掌握一定的解题技巧,例如采用排除法、比较法或推理法对备选答案进行比较、分析、判断外,关键还在于全面、系统地学习课程内容,扎实地掌握课程中的基本概念,正确界定问题的界限,理解问题的精神实质。
4、名词解释题
这类题型属于难度系数中等的题型,要求考生对课程中的一些重要概念作出解释,目的在于考核考生对这些名词概念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的准确性。
这些名词在“课程讲解”和“概念解释”中都有明确的定义或简明的概括。
这种题型的难度在于要点的把握,而且内容广泛,覆盖面大。
答题时要简明扼要,不要求展开论述。
5、简述题
这类题型属于难度系数中等的题型,一般是根据课程中的有关理论、观点、方法原理等,直接提出问题,要求考生简明扼要地回答。
所提问题在“课程讲解”中大多有现成答案。
回答这种试题,一定要抓住要点,观点明确。
6、论述题
这种题型属于难度系数较大的考题。
要求考生根据教材中的基本理论和观点,结合社会生活实际,较深入地分析所提问题,以反映考生应当具有的专业理论水平。
7、案例分析题
这种题型属于难度系数较大的考题。
要求考生抓住案例所列出的案情关键所在,从民事法律关系入手,分析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准确提出处理该案例所涉及的民事纠纷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该种题型的目的是考核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核知识点
本课程的学习和考查主要分三个能力层次:
识记、领会、应用。
识记:
即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点的意义,能正确地认知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识记层次的内容主要包括重点概念、重要知识点等。
这部分内容多出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等题型。
领会:
即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领会层次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这部分内容需要理解性的掌握。
应用:
即在领会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是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层次主要涉及到理论联系实际的内容。
试卷中的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和案例分析都会涉及到领会层次和应用层次的内容。
第一章绪论
【考核知识点】
1、民法的定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法的基本原则
【考核要求】
第一节民法学
识记:
(1)民法
(2)民法学的基本内容
领会:
民法学的学习方法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识记:
(1)平等主体
(2)财产关系(3)人身关系
领会:
(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
第三节新中国的民事立法
了解:
新中国的民事立法概况中国民法典的制定的基本情况
第四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识记:
(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2)我国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领会: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
(2)民事行为自愿原则的基本内容(3)财产流转等价有偿原则的基本内容(4)民事活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内容(5)民事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的基本内容(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考核知识点】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民事法律事实
4、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考核要求】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
识记:
(1)民事法律关系
(2)财产法律关系(3)人身法律关系(4)绝对法律关系(5)相对法律关系
领会: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识记: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4)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识记:
(1)民事法律事实
领会:
(1)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基本情况
第三章公民(自然人)
【考核知识点】
1、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
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3、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4、监护
5、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7、个人合伙
【考核要求】
第一节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
识记:
公民的概念
领会:
公民的本质公民在民法上的地位
第二节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识记:
(1)民事权利能力
(2)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领会:
我国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
第三节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识记:
(1)民事行为能力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4)无民事行为能力
领会:
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
应用: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2)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4)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四节监护
识记:
(1)监护
领会:
(1)为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
(2)为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设立监护人(3)监护人的职责(4)公民住所的确定
第五节宣告失踪
识记:
宣告失踪的概念
应用:
(1)宣告失踪的条件
(2)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3)失踪宣告的撤销
第六节宣告死亡
识记:
宣告死亡的概念
应用:
(1)宣告死亡的条件
(2)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3)死亡宣告的撤销
第七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识记:
(1)个体工商户
(2)农村承包经营户
领会:
(1)个体工商户的特征
(2)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特征
应用:
(1)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责任
(2)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八节个人合伙
识记:
个人合伙
领会:
(1)个人合伙的特征
(2)个人合伙的加入、退出(3)合伙的内部财产关系(4)个人合伙的经营(5)个人合伙的对外财产关系
应用: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
第四章法人
【考核知识点】
1、法人的概念2、法人的类型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4、法人的成立、变更、终止5、联营
【考核要求】
第一节法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识记:
(1)法人的概念
(2)法人的分类:
社团法人、财团法人、企业法人
领会:
法人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识记: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领会: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
(2)法人的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识记: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法定代表人
领会: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第四节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识记:
(1)法人的成立
(2)法人的变更(3)法人的终止
领会:
(1)取得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
(2)法人变更的原因、程序和后果(3)法人终止的原因、程序和后果
第五节法人的联营
识记:
(1)联营的概念
(2)法人型联营(3)合伙型联营(4)合同型联营
领会:
联营的特征
第五章民事权利的客体
【考核知识点】
1、物在法律上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2、行为
3、人格利益
4、智力成果
【考核要求】
第一节物
识记:
物的概念
领会:
(1)物的法律特征
(2)物的不同类型及其法律意义
第二节行为
识记:
物的概念
领会:
(1)物的法律特征
(2)物的不同类型及其法律意义
第二节行为
识记:
(1)给付行为的概念
(2)劳务和服务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领会:
(1)给付行为的性质
(2)给付行为的法律特征(4)劳务和服务行为的基本的法律要求
第三节人格利益
识记:
人格利益的基本法律特征
领会:
人格利益是形成人格权的客体。
理解不同人格权所针对的人格利益的差别。
第四节智力成果
识记:
(1)智力成果的概念
(2)智力成果的法律特征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考核知识点】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4、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5、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考核要求】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概述
识记: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2)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3)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4)诺成性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法律行为(4)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领会: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领会:
民事法律行为的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应用: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第三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识记:
(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2)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3)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4)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期限的种类
领会:
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的法律要求
第四节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识记:
(1)无效的民事行为
(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领会:
(1)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2)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应用: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的确认
(2)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的确认(3)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
第七章代理
【考核知识点】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代理权的行使
3、无权代理
4、表见代理
5、代理权的终止
【考核要求】
第一节代理的概述
识记:
(1)代理
(2)法定代理(3)委托代理(4)授权委托书(5)指定代理
领会:
代理的特征
应用:
比较代理与中证人、居间人和传达人的区别
第二节代理权
识记:
代理权的概念
领会:
(1)委托代理产生的根据
(2)复代理应具备的条件(3)代理权的行使及不适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无权代理
识记:
(1)无权代理
(2)代理权的滥用(3)表见代理
领会:
无权代理的三种表现形式
应用:
(1)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归属
(2)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及其责任承担
第四节代理关系的消灭
领会: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
第八章时效
【考核知识点】
1、期限
2、诉讼时效的概念与特征
3、诉讼时效的种类
4、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考核要求】
第一节时效的概述
识记:
时效
领会:
时效的特征
第二节取得时效
识记:
取得时效
领会:
取得时效的适用
第三节诉讼时效
识记:
(1)诉讼时效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3)特殊诉讼时效期间(3)几种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开始的起算点(4)诉讼时效中止(5)诉讼时效中断(6)诉讼时效的延长
领会:
(1)诉讼时效的适用
(2)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和后果(4)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和后果
应用: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的适用
(2)比较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
第四节除斥期间
识记:
除斥期间的概念
领会:
(1)除斥期间的特征
(2)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3)除斥期间的适用
第五节期间和期日
识记:
(1)期间
(2)期日
第九章物权总论
【考核知识点】
1、物权的概念与特征2、物权的种类3、民法对物权的保护
【考核要求】
第一节物权的本质
识记:
物权
领会:
(1)物权的特征
(2)物权与债权的联系与区别(3)物权的优先效力(4)物权的追及效力
第二节物权的类型
识记:
(1)自物权
(2)他物权(3)用益物权(4)担保物权
领会: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第三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识记: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领会:
(1)物权法定原则
(2)一物一权原则(3)物权公示原则(4)物权优先原则
应用: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发生效力的范围
第四节物权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识记:
(1)物权关系的发生原因
(2)物权关系变更的两种含义(3)物权关系的消灭的两种情形
领会:
物权关系的发生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性要求
第五节物权的民法保护
识记:
(1)物权的物权保护方法
(2)物权的债权保护方法
领会:
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的运用
第十章财产所有权
【考核知识点】
1、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2、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3、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4、善意取得制度
【考核要求】
第一节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识记:
财产所有权
领会:
财产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识记:
(1)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天然孳息、法定孳息
领会:
所有权与其权能的分离与回复
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识记:
(1)原始取得及其具体方式
(2)继受取得及其具体方式(3)善意取得
领会:
(1)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
(2)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3)善意取得的要件和法律后果
第四节财产所有权的变更与消灭
识记:
(1)财产所有权的变更的基本情形
(2)财产所有权消灭的两种情形和主要原因
第十一章共有
【考核知识点】
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2、按份共有3、共同共有
【考核要求】
第一节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识记:
共有
领会:
共有的特征
第二节共同共有
识记:
(1)共同共有
(2)夫妻共有财产(3)家庭共有财产
领会:
(1)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按份共有
识记:
按份共有
领会:
(1)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2)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第四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识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领会: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内容和法律要求。
第十二章相邻关系
【考核知识点】
1、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相邻关系的种类
3、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考核要求】
第一节相邻关系概述
识记:
相邻关系
领会:
(1)相邻关系的特征
(2)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第二节相邻关系制度基本原则
领会:
(1)因土地通行和占用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2)因建筑物内通行产生的相邻关系(3)因用水与排水发生的相邻关系(4)因开挖土地、种植林木、房屋滴水产生的相邻关系(5)因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第十三章用益物权
【考核知识点】
1、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2、国有土地使用权3、土地承包经营权4、宅基地使用权5、典权6、居住权
【考核要求】
第一节国有土地使用权
识记:
(1)国有土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5)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6)国有土地的划拨
领会: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
识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领会:
(1)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和内容
(2)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用:
对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保护
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
识记: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领会:
(1)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2)公民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典权
识记:
典权的概念
领会:
(1)典权的设定
(2)典权的基本内容
第五节居住权
识记:
居住权的概念
领会:
居住权的取得和行使的基本法律要求
第六节探矿权和采矿权
识记:
(1)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概念
(2)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基本内容
第七节取水权
识记:
(1)取水权的概念
(2)取水权的法律特征和基本内容
第八节渔业权
识记:
(1)渔业权的概念
(2)法律对渔业权的主要规定
第九节驯养权和狩猎权
识记:
(1)驯养权和狩猎权的概念
(2)驯养权和狩猎权的基本内容
第十四章担保物权
【考核知识点】
1、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2、抵押权3、质权4、留置权5、让与担保权
【考核要求】
第一节抵押权
识记:
(1)抵押权的概念
(2)最高额抵押
领会:
(1)抵押权的设定方法和法律要求
(2)最高额抵押制度的主要内容
应用: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和担保范围
第二节质权
识记:
(1)质权
(2)动产质权(3)权利质权
领会:
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的不同法律要求
第三节留置权
识记:
留置权
领会:
(1)留置权的法律特征
应用:
留置权的设定和实现方式
第四节让与担保权
识记:
让与担保权的概念
领会:
让与担保权的内容
第十五章占有
【考核知识点】
1、占有的概念和特征
【考核要求】
第一节占有的概念和特征
识记:
(1)占有的概念
(2)占有的特征
第二节占有的内容
识记:
(1)依照合同约定行使占有权的具体情形
(2)占有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占有权的基本法律要求。
第十六章债权总论
【考核知识点】
1、债的概念和特征2、债的分类3、债的发生、转移和终止
【考核要求】
第一节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识记:
(1)债、债权、债权人、债务人
领会:
债的特征
第二节债的类型
识记:
(1)按份之债
(2)连带之债(3)简单之债(4)选择之债(5)特定物之债(6)种类物之债(7)单一之债(8)多数人之债(9)合同之债(10)非合同之债
领会:
(1)区分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法律意义
(2)区分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法律意义(3)区分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的法律意义
第三节债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识记:
(1)债的几种主要发生根据
(2)债的转移(3)债的终止(4)引起债终止的原因
领会:
(1)债的转移方式
(2)债的转移的效力(3)债的抵销须具备的条件(4)债的提存须具备的条件
第十七章合同法基本原理
【考核知识点】
1、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2、合同的订立3、合同的效力4、合同的履行5、合同的变更和转让6、合同的担保7、合同的解释
【考核要求】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识记:
合同
领会:
(1)合同的特征
(2)合同制度的作用
第二节合同的类型
识记:
(1)格式条款合同
(2)双务合同(3)单务合同(4)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5)有名合同(6)无名合同(7)要式合同(8)从合同
领会:
合同分类的标准及法律意义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
识记:
(1)口头合同
(2)书面合同(3)要约(4)承诺(5)缔约过失责任
领会:
(1)要约须具备的条件
(2)承诺须具备的条件(3)订立合同须遵循的原则(4)确认合同主要条款的根据(5)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应用:
(1)要约的效力
(2)要约的失效(3)承诺的效力(4)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第四节合同的效力
识记:
(1)无效合同
(2)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3)效力待定的合同
领会:
(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
应用:
(1)引起合同无效的原因
(2)无效合同的后果(3)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4)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种类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
识记:
(1)合同履行的原则
(2)合同履行的内容(3)同时履行抗辩权(4)先履行抗辩权(5)不安抗辩权(6)债权人代位权(7)债权人撤销权
领会:
(1)法律对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的规定
(2)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的基本法律规则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识记:
(1)合同的广义和狭义变更
(2)合同的转让
领会:
(1)合同变更的主要条件和程序性要求。
(2)合同转让的要件和转让的方式
第七节合同的终止
识记:
(1)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
(2)后合同义务(3)合同的解除
领会:
(1)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承担的后合同义务
(2)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和方式(3)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和解除的方式以及法律后果。
第八节合同的担保
识记:
(1)合同的担保
(2)保证(3)定金
领会:
(1)合同的担保的特征
(2)保证人的资格(3)保证的效力(4)定金罚则(5)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第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