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细则精.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110996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0.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层工会细则精.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基层工会细则精.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基层工会细则精.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基层工会细则精.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基层工会细则精.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基层工会细则精.docx

《基层工会细则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层工会细则精.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基层工会细则精.docx

基层工会细则精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基层工会工作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规范油田公司所属各矿(大队)、小队(车间)等基层工会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基层工会是履行维护基本职责、发挥党联系群众桥梁与纽带作用的基础。

第三条基层工会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

第二章基层工会的设置

第四条油田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根据行政建制、职工人数设立工会组织,基层小队级单位必须建立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的建立,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五条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应当建立工会委员会;会员人数不足

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1名,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第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时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须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

延期一般不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年。

第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3至7名委员组成,选举工会主席1名,组织、民管、宣教、生产、生活等委员若干名。

委员人数少的单位,一个委员可身兼数职。

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内委员缺额时,应及时补选。

第八条女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上的工会应成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女职工人数不足25人的工会,应选举女职工委员1名。

女职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庆油工发[2001]2号)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庆油工发[2001]3号)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九条基层工会按照本单位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小组长,开展工会小组活动。

第十条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基层工会所在的行政单位终止或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第三章

基层工会的职责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组织的职责

(一)履行维护职责。

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基础上,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在支持企业行政行使职权的基础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在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上,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强化服务职能。

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优势,充分保护、调动、发挥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认真为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三)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工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工会干部和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十二条基层工会主席的基本条件和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处理问题。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

(二)具有较扎实的文化基础,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熟悉工会业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敢于并善于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受到职工群众信赖。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人格力量。

(五)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业务工作,具备一定的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基层工会主席的职责:

(一)主持基层工会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工会小组长会和

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

(二)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工会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负责本单位工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做好新会员入会和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

管好、用好工会财产。

(三)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活动。

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搞好厂(队)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监督和协助行政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五)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目标,通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活动,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模范的评选、培养和管理工作。

(六)积极协助党政组织开展群众性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支持引导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八)指导和支持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教育女职工发扬“四自”精神,充分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发挥聪明才智。

第十三条工会委员的职责

组织委员的职责:

抓好工会组织建设。

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接转会员组织关系、收缴会员会费;

搞好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培训、表彰工作;做好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

民管委员的职责:

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监督行政实施厂务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及时、准确。

及时了解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工会和行政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宣教委员的职责: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企业相关政策规定;深入开展职工读书自学、岗位成才等活动;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活动器材、物品管理工作。

生产委员的职责:

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总结评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劳动纪律教育,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生活委员的职责:

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台账,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家庭生活状况,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为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职工疗养档案,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疗养工作。

第四章基本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基层工会的组织原则。

基层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是: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权力机构,各级基层工会委员会由同级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

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罢免其选举的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基层工会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定期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工会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和决定以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贯彻执行党组织、上级工会有关决定、要求的措施。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的计划、总结。

(四)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议题。

(五)工会会员会籍处理。

(六)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基层工会组织要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规划、确定活动内容、明确活动重点、落实活动措施、搞好评比奖励,将建设职工之

家活动与工会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广泛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建家活动,积极推动和引导建家工作健康发展,努力将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五章工会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工会干部教育

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工会干部,针对工会干部实际情况,按照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培训质量等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敢于并善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工会干部队伍。

第十八条会员管理

(一)凡属油田公司在册职工,不分民族、性别、职务、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二)职工加入工会,要本着自愿的原则。

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批准,由公司工会发给《工会会员证》。

(三)会员组织关系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会员关系接转手续。

基层小队、矿(大队)间调转由所在基层工会间办理会员关系接转;厂、分公司间调转由各二级单位工会负责会员关系接转;油田公司外部调转由公司工会负责接转会员关系。

会员长期外出、学习、开会、考查期间,不办理会员关系接转,仍在原单位交纳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有退会自由。

会员退会由本人向所在基层工会委员会提出,由工会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五)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

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六)会员内部退养、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工会关系按照《关于做好企业内部退养、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的党员、团员、工会会员组织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中油党字[2000]第90号)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工会小组

工会小组是工会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环节和开展活动的基础。

工会小组要在基层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自身建设,动员和组织会员积极参加政治、技术、科学文化等知识的学习,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教育引导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参加管理和改革,为保证完成小组的生产、工作任务,实现各项经济指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十条工会积极分子

工会积极分子是指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同职工群众有密切联系、热心为群众办事、热爱工会工作的会员。

基层工会组织要注重对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锻炼,加强对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

第六章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

各级工会组织承担本级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其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组织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主持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会前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请示,会后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会议情况。

(三)主持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四)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团结和带领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五)对职工进行企业民主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代表业务素质和议事能力。

第二十二条基层工会要维护职工代表和职工的权利。

职工代表和职工因行使职权而受到责难、打击时,要及时进行调查,要求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第七章工会与行政

第二十三条工会要支持行政负责人行使职权,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质量,维护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第二十四条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群众监督行政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

在行政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会应当参加研究,提出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工会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行政履行《集体合同》约定和实施厂务公开;建立健全劳动法律和劳动保护监督机制,积极调查、调解劳动争议,

依法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

第二十六条工会支持行政努力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送温暖”工作,做好职工疗养工作。

第二十七条工会协助党政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经济创新、创效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充实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推进企业经济、文化建设。

行政应对此予以支持和帮助。

第八章工会与党组织

第二十八条基层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基层工会以下问题要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一)工会全面工作计划;

(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方案;

(三)各类事关全局性的重要活动;

(四)工会干部的调整和配备。

第二十九条对于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基层工会委员会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的日常工作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求、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三十条基层工会对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决议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第九章考核与奖惩第三十一条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工会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实施办法,对所属各级工会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基层工会工作细则的落实。

第三十二条公司及所属各二级单位工会依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工会进行表彰奖励;对于作用发挥不明显、会员意见较大的基层工会,帮助提高或建议进行组织调整。

第三十三条公司及所属各二级单位工会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对本单位基层工会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宣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四条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本细则与上级规定不符之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规本细则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细则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