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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措施

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强制措施

根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现状,为有效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力度,有效预防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减少质量投诉的发生,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全面提高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针对近年来建设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范施工等突出问题,决定在公司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为有利于工作,制定以下强制措施:

1认真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责任

1.1住宅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给提交《新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明确待建工程防治质量通病的具体目标。

1.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所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具体措施,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后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交《新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3根据施工单位制定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监理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监理措施,竣工验收时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监理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进行总结,填写《新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1.4建设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预防住宅光洁起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要求该措施针对性强。

目标明确,技术措施到位。

同时应加强对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复检情况的抽查,以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1.5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施工图中规定的细部做法,附具体大样图和材料类型的选定。

1.6计图纸必须经过审核,施工图纸及变更审核签字签章必须齐全。

1.7监督人员应将预防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工作,作为监督交底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工作建设五方责任主体的行为监督和对建筑物的实体检查频率及力度。

2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重点

2.1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

2.1.1现象:

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

2.1.2原因分析:

(1)不严格执行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制度,赞成选用的外墙外保温体系不当,砘不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2)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外保温体系,降低节能标准或取消部分保温构造。

(3)施工企业不严格执行保温材料。

产品检验及复检制度,使用价廉质低的材料,降低保温效果。

(4)施工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工艺标准施工,造成粘结不牢,保护层裂缝,严重降低使用寿命。

(5)监理不到位,对施工过程不履行监理责任,导致施工质量失控,质量验收结果失真。

2.1.3治理措施:

(1)抓检查、抓整改。

加大检查力度,针对督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对违反强制标准行为及有关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及个人进行处罚,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标准,落实相关的质量责任。

(2)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强施工图专项审查,凡未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施工前对已进场的节能产品及材料要进行严格检验,凡无合格证、材料性能检验报告、外墙外保温体系检验报告的不得进场,凡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用于工程建设。

严格执行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把分部验收关。

建设单位应对单位工程的节能建筑组织专项验收,小区工程应组织专家验收。

2.2结构外观质量

2.2.1现象:

结构施工质量外观达不到质量要求。

2.2.2原因分析:

(1)砖混结构:

砌筑方法不合理,灰缝不饱满,平整度超标;不按工艺标准实行先砌后浇或先浇后砌;构造柱、圈梁砼跑模、胀模、蜂窝、孔洞、漏筋、烂根。

(2)框架结构:

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方案不合理,模板刚度差,拼缝不严密,特别是后浇带模板的支撑系统没有分设,模板加固不牢,造成结构构件几何尺寸偏差过大,表面缺陷超标,现浇楼板混凝土裂缝;填充墙与框架结构拉筋不按设计及规范施工,拉结不牢靠。

2.2.3治理措施

(1)推广钢筋定位新工艺及梁柱节点定型模板,保证钢筋和混凝土结构的几何尺寸,控制杨木杆支撑系统。

框架结构、大跨度的砖混结构,一、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一律不得使用杨木杆支撑系统。

(2)梁、柱(包括构造柱、圈梁)模板加固,不得使用铅丝,铅丝只能作为辅助的加固材料。

(3)后浇带的模板及支撑体系必须单设,按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时限拆除。

(4)框架围护结构与框架的连接应采取预埋件焊接,化学铆栓(拉拔试验合格)及膨胀螺栓固定钢板(拉拔试验合格)的做法,不得使用射钉。

单根膨胀螺栓点焊及直接钻孔扎钢筋的做法。

(5)现浇混凝土出现裂缝、宽度超过规范要求的,必须进行反攻处理,否则不得进行主体验收。

(6)严禁砌体结构房屋的现浇混凝土楼梯平台部位采用先砌墙留槽,后浇混凝土的施工方法。

2.3泵送混凝土现浇板裂缝

2.3.1现象:

用泵送预拌混凝土的现浇板,待混凝土终凝后表面产生大量裂缝。

2.3.2原因分析:

(1)水灰比过大,混凝土表面产生大量气泡和龟裂现象。

(2)混凝土总细粉用量和砂率过大,增加了混凝土的收缩裂缝。

()混凝土养护不当而开裂。

2.3.2治理措施

(1)在确保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和坍落度不变的前提下,优选考虑掺加适量高效减水剂和能减少混凝土收缩的外加剂,以降低水灰比和减少干缩裂缝。

(2)预拌混凝土运至现场后,为防止混凝土离析,均应做二次搅拌,把对其坍落度及匀质性进行检测,严禁任意加水、加浆。

(3)混凝土振捣后要及时碾压和收光,在初凝时应使用重量不少于15kg/m铁轲碾压2~3遍,以增加其表面密实度和封闭因水分蒸发而出现的表面裂纹。

碾压完成后,应及时用木抹进行抹压,待终凝前的一个小时内再用铁抹子进一步进行压实抹光。

(4)在混凝土终凝时应立即用塑料薄膜或湿草帘覆盖,进行蓄湿、保温,避免淋水和风吹。

2.4.框架结构中墙体拉结筋未预埋

2.4.1现象:

在框架结构中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mm设不少于2ф6的拉结筋,工程中大多未及时预埋,而时采用后置埋件方式。

2.4.2原因分析:

(1)意识不到位,忽视拉结筋预埋工作。

(2)预埋方式不对,怕损坏模板或麻烦。

2.4.3治理措施

(1)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应认识到后置埋件不仅费工费时,而且施工质量不易得到保证。

(2)根据设计要求及砌块模数确定墙体拉季度的间距和位置,将拉简述甩出端制成75°弯角,弯折段长度不少于100mm并靠紧在模板内侧。

待结构混凝土强度达到2.5N/mm2后,方可拆除侧模,这时依靠钢筋回弹力,使拉筋端部露出结构表面。

在砌筑填充墙前,校直预埋筋再焊接接长即可。

2.5楼板及悬挑板上筋下踏

2.5.1现象:

楼板及悬挑板上部筋被下踏,易出现混凝土板面裂缝,严重时会造成悬挑板断裂。

2.5.2原因分析:

(1)双层楼板筋,上筋支撑不足。

(2)悬挑板(雨蓬、阳台板)主筋撑钩不足。

(3)混凝土浇捣时,钢筋被踩下,不及时校正。

(4)绑扎定位方法错误(如表面不同高的钢筋绑扎在一起)。

2.5.3治理措施

(1)按规定在上排与下排筋之间放置撑钩(钢筋马凳)。

(2)悬挑板(雨蓬、阳台板)按设计放置主筋撑钩。

(3)混凝土浇筑时,派专人看筋发现钢筋被踩下,及时纠正。

(4)钢筋绑扎位置及绑扎工艺应符合要求。

2.6楼梯梯板施工缝留置不当

2.6.1现象:

楼梯梯板施工缝未留置在梯板跨度中间1/3范围内且接槎处有夹渣现象。

2.6.2原因分析:

(1)专业知识不够,不了解剪力较小处的部位。

(2)施工技术措施不当。

2.6.3治理措施

(1)认真学习结构知识和施工技术标准,了解楼梯梯板的剪力图,按规范要求划分剪力较小的区段。

(2)楼梯梯板施工缝应留设在梯板跨度中间派/3范围内(剪力较小处),施工缝应垂直于梯板底面且位于该踏步面距踏步边缘2/3宽处。

施工缝处宜采用下边锯有35mm深的凹槽,凹槽间距等于梯板下部受力钢筋间距的木模板作挡板。

2.7框架梁底与填充墙之间的饰面裂缝

2.7.1现象装饰装修工程完毕后,框架梁底与填充墙顶之间陆续产生水平裂缝。

2.7.2原因分析:

(1)砌筑砂浆凝结固化产生收缩,墙体下沉产生裂缝。

(2)框架梁、柱与砌体材料之间的线胀系数存在较大差异,在界面上因温度变化而产生较大剪力切应力,使施面层在此处发生破坏而开裂。

2.7.3治理措施

(1)填充墙砌至接近框架梁底,应留出18cm高的空隙,停放施工至少7天后,再将其补砌挤紧,砖呈60°左右的斜角。

大于30mm的空隙可采用内掺微膨胀剂的C20细石混凝土来填塞饱满、密实。

(2)在框架梁与砌体交接处表面先铺钉一层钢丝网,网片在不同基体每侧搭接宽度不宜小于150mm.然后用掺5%麻刀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底层灰,当底层灰达七成干后,再用胶贴上一层尼龙纱布或网格布,24小时后再作饰面层。

2.8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的表面,密封胶施工粗糙

2.8.1现象: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的表面,密封胶不连续且表面粗糙,不光滑,不顺直。

2.8.2原因分析

(1)门窗框与墙体之间未按规定留凹槽,密封胶无法嵌入缝隙之中。

(2)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积灰较多,密封胶粘贴不牢。

(3)未采用专用施工工具进行施工。

2.8.3治理措施

(1)在进行墙面饰面工程施工时,应采用4—5mm厚的片材将饰面层与窗框临时隔开。

待饰面层硬化后,撤去片材而在门窗框与墙体之间形成一个约5mm宽且不小于8mm深的凹槽,以便于密封胶的嵌入和粘结。

(2)将门窗框的积灰吹净,且槽内挤入密封胶时,应先用吹风机将凹槽内密封胶与基体的牢固粘结。

(3)在抹压密封胶时应采用打胶专用泡沫棒或打胶机,以减少在棒体移动时对胶体所产生的剥离牵引作用,从而保证胶体粘结牢固表面平顺。

(3)注胶时的施工环境温度宜控制在10—30℃,同时注意注胶方法和注胶速度。

2.9地漏安装不符合要求

2.9.1现象

(1)地漏安装深度超过国家规范,由的深度在20—30mm左右,而地漏水封高度不到50mm.

(2)地漏安装坐标偏位明显,有的被浴缸或小便池台阶或水盘的砖墩等砌入了一部分,既影响使用功能又影响观感质量。

(3)地漏盖板(篦子顶面)堵塞现象较多。

2.9.2原因分析

(1)对土建施工的地坪标高掌握不准,或者土建的地坪标高变动升高,造成地漏深度明显超过国家规范的规定,另外,不了解验收规范对地漏水封高度的要求后选用了不合格的地漏。

(2)不按设计图坐标施工或者对设计定位的坐标有不妥之处,未向设计单位联系解决或者操作人员定位马虎。

(3)施工中的建筑垃圾.水泥砂浆等杂物未及时清除,造成堵塞。

2.9.3治理措施

(1)按照GB50242—2002规范要求,地漏应安装在地面的最低处,其篦子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5mm施工中应与土建密切配合,及时修整偏差。

认真组织岗前培训,让每个人都知道“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的规定。

(2)地漏安装坐标应严格按设计图要求施工,尤其在上下层同一轴线位置的地漏,其偏差不得大于20mm.对设计安装在浴缸,小便池台阶,水盘等附近的地漏,如果位置有影响,应及时向设计单位联系,并积极和土建施工单位协商移位解决。

地漏不得有部分被嵌入现象,以免影响使用功能。

(3)施工中,对已安装完毕的地漏盖板应采取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防止水泥浆水,混合砂浆等建筑垃圾堵塞地漏。

竣工验收前应将全部地漏检查一遍,对有堵塞的应及时清除,以确保使用功能。

2.10重复接地与总等电位质量通病

2.10.1现象

(1)总配电箱接地与系统进户零线没有连接或联结导线线径过小,联结位置有误。

(2)总等电位施工材料-40×4镀锌扁钢材质或机械连接不符合要求。

(3)总等电位施工未按设计及图集要求施工,达不到规范及使用要求。

(4)局部等电位施工未按设计及图集要求施工,达不到规范及使用要求。

2.10.2原因分析

(1)操作人员对重复接地与等电位的具体施工要求不明确,操作不熟练,不认真。

(2)对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图集的有关规定,有关要求不熟悉,贯彻执行中不统一。

2.10.3治理措施

(1)总配电箱接地与系统进户零线联接要求系统进户与接地系统(总等电位)做可靠的电气连接,铜芯线径不小于25mm2导线。

(2)总等电位施工材料-40×4镀锌扁钢,材质要求应为热镀锌材料,镀锌扁钢不得小于-40×4毫米,机械连螺栓孔距应为5mm,不得使用M12或8mm的螺栓。

螺栓应由里往外穿,长度为露出螺帽2—3扣,弹簧垫片应置于螺帽侧。

(3)总等电位施工设计及图集施工要求,接地体-40×4镀锌扁钢与基础钢筋,金属供水管,消防水管,金属排水管,供电系统进户零线,强电弱电导管及金属壳体,天然气管。

(4)局部总等电位施工设计及图集施工要求,接地体-25×4镀锌扁钢沿卫生间墙体内作一圈均压环(环型连接),引出镀锌扁钢与局部等电位接线盒连接,接线盒位置必须通用安装在卫生间便于操作位置,再采用2.5mm2的多股铜芯线和卫生间可导电金属进行可靠连接。

2.11防水工程渗漏

2.11.1现象:

建筑工程竣工,不久发生屋面,卫生间渗漏,装饰墙面发生起皮,渗水,墙面污染。

2.11.2原因分析

(1)防水材料材质不合格。

(2)防水施工人员无资质,现场无技术交底或交底无针对性,施工方法错误未按设计及工艺要求施工。

2.11.3治理措施

(1)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防水材料,不仅要检查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还要检查见证取样复验告,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防水工程必须由专业防水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凡发现有非专业施工队伍进行防水工程作业的,监理单位应责令其停止施工。

发生防水工程专业分包的,要核查防水工程施工队伍的资质。

(3)防水工程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出具确保质量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说明。

(4)建设单位代表要及时抽查监理单位对防水工程的旁站监理记录,要求监理人员对完工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进行认真的质量验收,并形成相应的文字记录。

(5)监理人员要对屋面防水工程的保温材料,厚度,坡度,卷材粘贴,搭接长度,泛水做法以及细部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

进行旁站检查和评定记录。

(6)监督抽查厕浴间防水工程的坡度,泛水高度,地漏,穿板管道的节点大样做法和卷材粘贴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7)防水工程完工后,应检查屋面,厕浴间的淋水或蓄水试验记录。

由防水要求的,在混凝土板上翻台距成品地面的高度不小于120mm.

(8)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随即指定不少于5个厕浴间和一个屋面水落口做蓄水试验,凡出现渗漏现象的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2.12回填沉陷

2.12.1现象:

土方回填夯实后,不就发生下沉,凹陷。

2.12.2原因分析

(1)回填土没有进行严格的分层夯实。

(2)没有将最优含水率和实际含水量之差控制在-4%---+2%之间。

(3)用有机质和碎块草皮大于8%的土做填料。

(4)回填土一次铺填过厚而造成不宜夯实。

(5)回填土中干土块大而多,颗粒过大,难以夯实,待遇水湿润后就产生沉陷。

2.12.3治理措施

(1)严格按设计要求分层夯实,每层铺土厚度不得大于300mm。

(2)严格控制和测定回填土的含水量,一般控制在13%---20%(重量比)。

(3)回填土前必须把基坑内的水抽干,淤泥挖除,杂物清理干净。

(4)回填土料中不得有大于50mm直径的干土块或大土块

(5)含有机质的土料不能作有夯实要求的填料。

(6)对重要的填方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并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

根据施工实际测定的参数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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