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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各种规章管理制度

小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创建区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文件,实行人文管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立镇中心小学,学制六年。

第三条学校以“自主、和谐、活泼、进取”为校风;以“爱生、敬业、务实、创新”为教风;以“乐学、善思、勤奋、践行”为学风。

第四条学校近期目标:

以安全稳定为底线,新课标为指针,教科研为先导,有效课堂为主阵地,家校联系为举措,心理健康教育、踢毽跳绳传统体育教育为突破口,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提高师生健康水平、综合素质,达到减负增爱、减负不减质,促进学校规范、健康、和谐发展的目标。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五条学校由盐城市XX区教育局主管,下设校长室、教导处、教研处、总务处、安保处。

各处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度、教师聘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推行校务公开。

第七条校长有下列职权: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

校长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按有关程序进行竞聘;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校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基建审批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

除重大基建项目须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与实施。

(四)自主招生管理权。

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免试入学。

第八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据《宪法》《教育法》,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学,以新课标为先导,实施素质教育,开齐、上足、上好各门学科,使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大课程协调发展。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第九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奖罚办法及各项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设立举报信条款,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依据《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按新课标的要求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

第十四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五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六条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观念,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

创造条件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有秩序安排教育教学工作,不随意停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活动。

上好体育课、艺术课,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第十八条学校统一征订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小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分别不超过6小时。

低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

第十九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统一教学进度、课堂作业和教学手段。

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条一学期只进行一次考试——期末考试,学科不超过三门,取消单元考试、期中考试,注重过程性评价,实行课堂检测和学期综合考核。

第二十一条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制度。

评价学生,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实行等级记分制,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教育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二十二条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有计划地进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三条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署假、节假日、上学前、放学后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待进生。

第二十四条执行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生免试入学,不留级,不开除。

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

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五条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七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禁止乱收费。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建立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第三十条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校车必须定期经公安交管部门检测。

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建立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及时消除危房。

图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计算机设备等分类登记造册,定期清查、检修、维护。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经人员应严守财经纪律。

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五章环境管理

第三十三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四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教育特点的净化、绿化、香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五条让墙壁说话,创造健康向上、充满人文气息的校园文化。

学校、年级部、班级应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六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认真处理好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及其他成员的关系。

第三十七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

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三十八条保持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场所卫生、整洁,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

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相厅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设施。

第四十条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严格执行《学生伤害处理办法》。

第六章教师管理

第四十一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领导,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勤恳工作。

第四十三条教师衣着整洁,举行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

第四十四条学校根据发展规模的需要,进行定岗聘任,中级教师竞争上岗,校长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十五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

认真制定计划、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四十六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心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四十八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实行聘、评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依据《教师法》第七章,结合《亭湖区伍佑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十条建立教师申诉制度。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教师法》第八章结合学校《亭湖区伍佑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进行处分。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依据《小学生管理规程》《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学生的培养目标是:

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第五十二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学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民主选举、竞争上岗,力争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

第五十三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五十四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希望工程”、“手拉手”等活动形式提供资助。

第五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

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六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章程的修改由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提出草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方可通过,并报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八条学校依据本章,建立学校现代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六十条本章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二00九年八月修订

 

XX小学校长负责制度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全部责任。

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负责。

副校长协助并配合校长工作。

为了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目标,根据《学校章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学校校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护校,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的法定权利,积极督促师生员工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尊重学校的历史传统,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构建具有超前性、现实性、整体性、实验性及灵活性的学校发展规划。

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网络及规章制度,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

三、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学校、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用实事求是的思维方法理解并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和不断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认知特点组织教学,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四、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学校教师员工的综合素质。

五、坚持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学经费统筹使用。

主持制定学校年度预决算,审批学校重大项目的经费开支、学校基金使用和分配方案。

六、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对行政工作的监督,定期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积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七、坚持校长负责制的集体领导,坚持各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团结合作。

定期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和中层干部参加的校务会议及有关的校务扩大会议,在办学实践中及时交流思想、研究情况,以不断更正、完善办学策略。

八、坚持学校校务公开,深入师生,关爱师生,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学校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坚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团结、依靠师生员工办好学校。

定期向师生员工汇报、介绍学校工作,使学校在管理中,议政充分民主,行政雷厉风行,监政及时到位。

九、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其职权;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办好各项福利事业,改善和提高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十、坚持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与人格魅力,坚持建立正确有效的学校价值体系和校园文化,使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都在文化的意义上展开,不断完善和提高学校的整体形象与自信。

 

XX小学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的性质: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以教师为主体,实行民主管理的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代会的基本工作任务: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保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教代会的具体工作: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法律意识。

教代会行使的重要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

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等。

2、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以及其它与教职

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等事项。

3、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

教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对大会议程发表意

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

建议;闭会期对学校有关工作检查。

2、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加好教代会活动,

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联系群众,协助做好群众工

作;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教代会的代表产生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

的20%,代表中教师占60%以上。

教代会的组织制度:

1、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三年为一届,每学期召开一到

二次,每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参加;遇有需要处理重大事项,有三

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或党支部、校长、工会主席共同研究决定,可临时

召开代表会议。

2、每次大会均由本届选举产生的由包括党、政、工的主要责任人和

教师代表组成的主席团主持。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选举与

表决必须获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志才有效。

 

XX小学民主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学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制定我校民主管理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教代会的监督,实行校务公开,建立校务公开栏。

二、凡属涉及到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召开教代会进行充分的讨论,集中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三、每学期开展一次评议学校各项工作,评议领导干部的双评工作,将学校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每周一召开的全体教师会议,除部署下周重点工作外,听取教师代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涉及学校重点工作的问题,当场决策,并责成有关部门办理。

五、建立校长与教职工对话制度,沟通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促进学校的民主化管理。

六、对教代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必须无条件执行,任何个人不能随意更改。

 

XX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实施校务管理的“阳光工程”,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营造领导、教师工作的和谐内部外部环境,学校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公开收费项目,增强校务管理的透明度,加强广大师生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力度,保障教职员工的民主权利,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为推进素质教育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二、公开原则

把学校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教职工最关心、最敏感的热点问题,涉及学生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容易引发矛盾、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

三、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小组:

组长:

程恒来

成员:

陈中付刘朝圣成艳李卫华

2、学校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

柏淦龙

成员:

李志刚蔡高堂王树斌

3、设立校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人:

刘朝圣

四、公开内容

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

2、干部和教职工聘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优奖惩事项。

3、学校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

4、大宗物资采购事项和学校基建招标情况。

5、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6、招生考试事项。

7、学校校园商店招标情况。

8、其他根据规定应公开的事项。

五、公开形式

1、按规定召开教职工大会,实行会议公开。

2、建立校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开。

3、充分发挥其他公开形式的作用。

六、工作制度和程序

1、校务公开小组依法对学校公开的事项、内容、方式、时间提出具体意见,分管领导拟出公开文。

2、监督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出意见,完善公开内容。

3、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公开,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查。

4、公开后,校务公开小组接受咨询。

 

XX小学教师聘任上岗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依据《学校章程》第八条,制定本制度。

一、正式调进我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册教师均要参加聘任。

二、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有关部门考察、任免。

中层干部通过公开报名,综合考试,群众测评,学校党支部考察,校长聘任,并报上级备案。

中层干部任期三年。

三、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导处提名,校长聘任;任课教师由年级主任提名,教导处协调;班主任由校长室提名;各处室、各部门工作人员由各处室主任提名,经校长室审核后聘任,任期一年。

四、对教师的职称逐步实行评聘分离,高职可以低聘,低职可以高聘。

高职低聘的职称工资降一个等级,低职高聘享受相应的高聘职称津贴工资。

五、校长按考核结果,对教职工实行聘任、待聘和不聘。

待聘和不聘的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

教职工可以对校长聘任作出受聘和拒聘的决定。

教职工受聘后提出解聘者按拒聘处理,校长提出解聘的按待聘或不聘处理。

六、聘人员的安排

1、聘人员:

待聘人员的去向

(1)随班学习一年,仍不具备聘任条件者自谋出路;

(2)教育局协调校际交流;

(3)自谋出路。

2、不聘人员:

凡属下列情况者,不予聘任。

(1)严重体罚学生的,乱收费,以教谋私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的;

(3)近二年来,旷职累计6天以上,迟到、早退高于40次的;

(4)业务素质差,教育教学质量低,无能力胜任本职工作的。

3、不聘和待聘人员按《教师法》和《学校章程》有关条款执行,一年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二年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发基础工资的70%;二年后仍不具备聘用条件者,学校停发全部工资。

凡属不聘人员,明确调离人员,在学校通知后本人自行办理调动手续或由教育局联系接受单位。

XX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亭湖区教育局、人事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促进全校教师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稳步快速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遵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坚持学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每年分两次进行考核。

但每月结算公布,年终发放。

5、资金来源:

学校所有在编的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奖励部分中每人每月提取400元,每年4000元。

(7、8两月除外)。

三、具体考核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

教师考核

(一)师德考核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服从并认真完成学校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教师,发放基本绩效工资。

1、教师教育教学周课时工作量:

完成学校安排的课时及临时性工作。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1)有反党反社会言行被上级查处或诬陷他人、传播不良信息、不利社会和谐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参与色情、迷信、赌博等有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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