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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甘泉县人民政府

 

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甘泉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背景7

第一节县域概况7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9

第三节本轮规划中期评估11

第四节规划调整面临的新形势17

第三章规划调整目标20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

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20

第三节规划控制指标21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4

第一节农用地24

第二节建设用地25

第三节其他土地27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8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28

第二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30

第三节生态用地布局优化35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38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38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39

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39

第四节独立工矿区40

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40

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1

第七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1

第八节林业用地区42

第九节牧业用地区43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4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44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44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45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45

第八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47

第一节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47

第二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48

第三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50

第四节土地整治安排52

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54

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方向54

第二节乡(镇)主要指标调控56

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58

第一节能源项目58

第二节交通项目58

第三节水利项目59

第四节环保项目59

第五节旅游项目59

第六节其他项目60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1

第一节建立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61

第二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61

第三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61

第四节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61

第五节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62

第十二章附则63

附表64

附表1甘泉县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64

附表2甘泉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65

附表3甘泉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66

附表4甘泉县分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67

附表5甘泉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68

附表6甘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69

续表6甘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70

续表6甘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71

附表7甘泉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72

附表8甘泉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73

附表9甘泉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74

附表10甘泉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75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等要求,对《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轮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一、规划调整目的

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统筹管控能力,促进全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实施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通过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指标管理型规划向空间管制型规划转变、增量调节型规划向总量管控型规划转变、专业部门型规划向全局全域型规划转变),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国家重大项目及“十三五”重点项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外延扩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规划调整任务

(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分析和梳理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其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规划布局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及规划适时修改情况等。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按照延安市下达的控制指标,根据规划实施评估成果、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调整完善全县规划目标并下达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

(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

在落实全县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指标基础上,充分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

(四)调整完善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根据调整完善后的控制指标和规划布局,合理调整各类土地用途区的面积与布局;根据土地用途区调整完善结果,合理确定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的面积与布局。

(五)推进“三线”划定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等“三线”划定成果纳入各用地布局调整完善工作,上图入库。

三、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修正);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2011年修订);

5、《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0年3月26日修正)。

(二)相关政策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3、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5、《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6、《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7、《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函〔2016〕147号)。

(三)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

(四)相关规划

1、《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2、《甘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甘泉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5、甘泉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及行业发展规划。

(五)其他资料

1、甘泉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2006-2014年);

2、甘泉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3、甘泉县统计年鉴(2006-2014年);

4、甘泉县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等。

四、规划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本轮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深入实施本轮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做好建设用地规模布局调整。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省、市级“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全县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利用,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与促进经济发展的产业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规划调整完善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林业保护规划、交通发展规划、水利发展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乡级规划的控制;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五、规划调整范围

规划调整范围与县级最新行政区管辖范围一致,包括美水街道办事处、道镇、劳山乡、下寺湾镇、石门镇、桥镇乡,共3个镇2个乡1个街道办事处,土地总面积2271.89平方公里。

六、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背景

第一节县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甘泉县位于延安市中部,介于东经108°45′34″-109°33′46″、北纬36°06′57″-36°37′33″之间,东西长67公里,南北宽41公里。

东与宝塔区接壤,西与志丹县毗邻,南与富县交界,北与安塞县相连。

县政府驻地美水街道办事处。

距省会西安333公里,距延安市37公里。

全县土地总面积2271.89平方公里,占延安市土地总面积的6.23%,全县辖3镇2乡1街道办事处,共62个行政村。

二、自然条件

县域属陕北黄土高原腹部低山丘陵沟壑区,总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西部子午岭山的墩梁为全县最高点,海拔1570m,南部兰家川村洛河出境口为全县最低点,海拔882m,相对高差是688米。

洛河由西北向东南穿流腹地,将县域一分为二,呈“两山夹一川”的地形。

全县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秋季温凉多雨,冬季寒冷干燥。

年平均降水量561.3毫米,年均无霜期150天,年平均日照2474小时,年平均日气温8.6℃。

洛河流经县域6乡(镇)境内,总长95公里,平均年入境水量约3.14亿立方米。

境内主要植被类型有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山杨、桦树等)、暖温带针叶林(侧柏、黄杉等)、暖温带灌木林(沙棘、虎榛子等),林草覆盖率较高。

受自然气候条件限制,栽培作物以秋粮为主。

粮食作物主要有玉米、谷子、糜子、小麦、荞麦、豆类,另有少量高粱、水稻、薯类;经济作物主要有油料、糖料、蔬菜、瓜果等。

全县土壤共分5个土类,9个亚类,31个土属,18个土属,43个土种,主要以黄绵土、褐土、黑垆土为主。

土层深厚,质地均一,疏松绵软,渗水性强。

全县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开采价值较高的有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烟煤等。

三、社会经济条件

2014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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