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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渠政采招18号第三次

招标编号:

渠政采招[2018]18号第三次

档案数字化加工

中国·四川(渠县)

渠县档案局渠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18年6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6

第四章投标人、投标服务/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41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尚未

要求………………………………………………………………43

第6章评标办法…………………………………………………………43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53

第一章投标邀请

渠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渠县档案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渠政采招[2018]18号第三次。

二、招标项目:

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拟对档案数字化加工进行采购,有关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

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9:

00-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达州市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招/投标人系统登录”,使用CFCA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进入,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和和招标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应与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一致。

七、投标起止时间:

2018年7月18日9:

00-9:

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8年7月18日9: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渠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

(1)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渠县档案局

联系人:

熊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渠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渠县天星镇冠子路18号

联系人:

宋先生、邓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预算价

预算总价:

2000000元;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

0.375元/页;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合同分包

□允许☑不允许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金额:

¥20000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交款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请登录达州市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看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注意: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

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

投标文件的

密封和签署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资格审查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三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封面加盖鲜章(投标人印章)。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以投标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履约保证金

不超过中标总金额的10%(人民币)。

必须采用单位账户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方式转入采购单位账户,并注明单位开户行及账号、所中标项目名称及标包编号、名称等信息(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待本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经验收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交款时间: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达州市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公告后(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渠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

宋先生、邓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渠县天星镇冠子路18号。

11

供应商

询问、质疑的对象

1、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受理单位:

渠县档案局

联系人:

熊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

632500。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受理单位:

渠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何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

渠县天星镇冠子路18号;邮编:

632500。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等部门。

联系电话:

邮编:

632500。

13

开标工作咨询

联系电话:

14

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电话: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渠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渠县档案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渠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投标人”“投标人”系指在“达州市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三)合格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实质性要求)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达州市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平台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有效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2、合格的投标产品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4)投标产品参与采购竞争时,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在同等条件下满足需求,本地产品优先。

(四)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达州市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

(说明: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十一)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十二)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十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

(实质性要求)。

2、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如涉及);

(4)服务、技术要求响应表;

(3)服务实施方案、措施;

(7)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制造商家授权书原件(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

(7)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

(9)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

(10)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

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1)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

(12)商务应答表;

(13)投标人承诺函(详见格式附件:

2);

(1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

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注:

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的,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制造厂家授权不一致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5、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十五)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1、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要求);

2、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十六)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十七)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十八)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十九)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两份。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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