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燊乡依法治乡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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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燊乡依法治乡方案1
《永燊乡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乡
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方案
为确保《永燊乡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乡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黔西县委办公室、黔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县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乡工作计划任务分解的方案)》(县办发[2012]138号)的要求,根据全乡实际结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现制定如下任务分解方案。
一、任务分解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学习依法治国方略和省、市、县、乡依法治理决策部署,教育和引导公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依法治理意识,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牵头单位:
乡司法所
责任单位:
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深入学习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群众区域自治制度,推动我乡各族各界同心、同向、同行,依法共谋各项事业发展。
牵头单位:
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
乡社会事务办、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全面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3、大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全体公民全面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基本要义、基本经验及基本构成、进本特征、基本内容,从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司法制度。
牵头单位:
乡司法所
责任单位:
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单位
4、深入学习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基本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牵头单位:
乡政法委
责任单位:
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5、扎实开展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基本内容,健全完善制度,认真组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制意识。
牵头单位:
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
乡综治办、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乡司法所、乡中心校
6、加强基层群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公民认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做崇尚法律、信仰法律、依法办事的遵纪守法的公民。
牵头单位:
司法所
责任单位:
乡派出所、乡社会事务办、乡中心校、乡林业站、乡扶贫办
(四)深入学习宣传加快促进经济改革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7、准确把握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机遇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毕节实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市场监管、加强财税金融管理、扩大消费需求、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第三产业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提速发展、加快转型、实现跨越。
牵头单位:
司法所
责任单位:
乡财政所、各相关部门
8、深入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与管理、环境与生态保护、发展绿色经济与低碳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
司法所
责任单位:
乡派出所、乡中心校
9、深入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人才教育培养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地方科技创新建设。
牵头单位:
司法所
责任单位:
乡财政所、乡危改办、乡土管所
10、深入学习宣传加快推进“三农”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新农村建设和五园新村建设。
牵头单位:
乡司法所
责任单位:
乡国土所、乡安监站、乡派出所
11、学习宣传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建设、社会管理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简政放权、扩权赋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我乡发展;学习宣传加快推进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我乡发展。
牵头单位:
乡综治办
责任单位:
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安监站、乡水利站、乡国土所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
1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深入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入学教育、人口与计生、住房、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
乡司法所
责任单位:
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乡中心校、乡院、乡计生办、乡社会事务办
13、深入学习宣传征地撤迁、安置补偿、移民搬迁、承包地流转、住房保障、劳资争议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
乡国土所
责任单位:
乡安监站、乡卫生院
14、深入学习维护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民生最大改善,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牵头单位:
乡妇联
责任单位:
乡团委、乡社会事务办
(六)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建设、创建社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15、围绕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开展对敌斗争的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
乡政法委
责任单位:
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社会事务办
16、深入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灾害监管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国防教育、征兵、抚恤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
乡派出所
责任单位:
乡国土所、乡卫生院、乡社会事务办、乡中心校
17、深入学习宣传打击刑事犯罪、毒品违法犯罪、非法采煤采矿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告影视、文化艺术、网络电信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
乡派出所
责任单位:
乡国土所、乡安监站
18、深入学习宣传保密、维权、信访、调解、投诉等法律法规;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司法公正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牵头单位:
乡纪委
责任单位:
乡司法所、乡维稳办
(7)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19、加强公务员管理、行政监察、审计和打击商业贿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廉洁法制宣传教育与党纪党规宣传教育乡结合,深入开展廉政准则、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惩防体系建设、渎职等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
乡纪委
责任单位:
乡党政办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
20、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传承法治文化,坚定法治理念,形成全社会崇尚法律、信仰法律、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的法治文化氛围。
坚持法治文化建设与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廉政文化、机关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相结合,鼓励和调动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精神要求。
牵头单位:
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
乡文化站、乡中心校、乡司法所、
21、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本地各类媒体和其他文化载体,搭建法治文化传播平台,丰富法治文化形式。
结合我乡实际,深挖和提炼符合我乡特点的法治文化,创新艺术表现形式提高法治文化参透力、吸引力和影响力,让建设法治永燊成为全乡各族群众心目中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
牵头单位:
乡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乡司法所
(九)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教育
22、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制度、乡政府组织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
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轮训的必修课,进一步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
将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强力推行领带干部任用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合格优先制度,建立完善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决策记录档案管理,坚强跟踪监督和年度考核,增强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整体素质。
牵头单位:
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
乡人大办、乡司法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3、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考试、新录用人员测试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和执法出错记录档案,把学法用法考试考核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必要条件。
推行执法资格上岗制度,强化执法岗位、法制机构、基层公务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和管理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
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乡司法所
24、结合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心里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从小就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健全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多管齐下,合力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
以学校为主体,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深入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状况,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等发展教育,实施“为了明天”工程,培养他们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牵头单位:
乡中心校
责任单位:
乡综治办、乡团委、乡妇联、乡派出所、乡司法所
25、其实加强企业管理经营管理人员市场经济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树立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观念。
扎实推进企业事业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企业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气氛。
加强企业事业经营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其实加强个体、民营、外资等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人员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特别是矿山民营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管理、依法治企、依法办事能力。
强化企业法律顾问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能力。
牵头单位:
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
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司法所、乡财政所、乡派出所、乡安监站、乡社会事务办
26、加强农民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正确引导村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社会管理活动,提高村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能力,培养他们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法律素养。
进一步加强农村“两委”法制培训,提高其法律运用手段管理基础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能力。
广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
乡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
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中心校、乡农业服务中心、乡司法所、乡扶贫办
(十)加快推动依法治乡进程和“法治永燊”创建活动
27、紧紧抓住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公正司法四个重点环节,一普法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先行,坚持以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建立治官治权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预防和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不依法行为,促进执政机关、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组织和人民团体,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推进全乡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程序化管理。
牵头单位:
乡司法所
责任单位:
乡纪委办
28、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县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执法监督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措施。
牵头单位:
乡综治办
责任单位:
乡各执法部门
29、建立完善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内部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牵头单位:
乡纪委
责任单位:
乡党政办、乡司法所
2、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强化考核。
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要把“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规划,做到童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要不断推进工作精细化管理,细化、量化工作指标任务,完善考核措施,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和法制教育宣传作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下力气集中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我乡依法建设取得的进展,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法制建设取得的成果。
要充分调动社会过方面力量,发挥基层群众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各牵头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实承担牵头责任,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步骤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工作进度。
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充分发挥本部门只能优势,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五)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掌握工作态度。
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新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和信息反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各牵头单位在每年11月底将牵头负责分工工作的落实情况报乡依法治乡办公室,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整个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中期督导和结束是检查、考评和验收。